关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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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第一篇】
关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个人自查报告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纪律何谈强国?什么是纪律?什么叫规矩?习总书记说得好:纪律是成文的规矩,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守纪律,讲规矩是国家繁荣富强的重要保障。
自参加我所组织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查自纠活动以来,积极认真的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有关文件、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所里下发的各种文件,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细致地查找自己在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名基层管理人员,除了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外,还应该积极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现将本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维护党中央权威方面
本人时刻坚定的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对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决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在任何场合,决不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决不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维护党的团结方面
本人坚定的维护党的团结,在工作中坚持团结五湖四海、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决不以人划线和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遵循组织程序方面
本人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对重大问题请求汇报,决不擅作主张和我行我素,决不超越权限办事,决不任何形式的先斩后奏。
四、服从组织决定方面
本人坚决从组织决定,坚持遇到问题找组织、依靠组织,决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决不搞非组织活动或跟组织讨价还价。
五、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方面
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决不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第二篇】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是向全党发出的行动号令,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政治要求。为此,我们必须自觉执行政治纪律,维护党的权威,推进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然而,在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甚至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本文结合实际,就此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研究。
一、存在问题及特征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
三、加强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对策建议
(一)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每一个党组织都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增强纪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主要论述,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新要求,学懂学透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自觉规范言行,明确守纪底线,二是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坚持政治教育与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政治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统筹规划,加强持续教育。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让政治纪律教育进入党校培训中,进入各单位党课教育中,切实使政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传递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正能量,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增强执纪持久性。严守政治纪律,执行制度是关键。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另一方面,扎实抓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和问责等制度落实,查找和解决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整改。同时针对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查找违纪的深层次主客观原因,及时制定和完善政治纪律规定,增强政治纪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着力强化查处力度,增强执纪有效性。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一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三是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要强化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政治纪律;要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突出重点环节检查,定期对网络设施、传播媒体、涉密载体等情况进行清查,防止发生网上政治问题。四是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执行政治纪律监督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着力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执纪示范性。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自觉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要把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党、严明执纪要求的有效落实。
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第三篇】
为推进清廉XX建设,优化政治生态,根据《中共XX市纪委的通知》(市纪发〔2018〕12号)精神,局党组对上半年局系统政治生态情况进行认真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市**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党的政治建设情况
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不断增强。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上半年,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全力推进**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对基层组织工作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广泛开展“党建双强双优”争创活动,提振广大党员干部“精气神”。
(四)党的作风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三不”问题。持续发力抓作风、强队伍,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纪律意识、精神面貌明显提升。
(五)党的纪律执行情况
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机关处(室)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力度,上半年,对系统内4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
(六)党的制度建设情况
上半年,局党组召开9次党建专题研究会,学习上级党建工作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及时调整成员分工,明确职责、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七)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周江勇书记在2019年市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巡查组“回头看”检查内容,结合单位实际,对照周书记指出的十个方面典型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集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学习教育,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出国境备案进行自查自纠。
二、存在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主要表现:根据市委巡查组检查反馈,系统内一定程度还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在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上还存在欠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加强作风建设的办法还不够多、不够实,在激发干事积极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原因分析:个别基层单位中层干部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业务工作,轻思想建设的想法,甚至有的人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得太严,可能会捆绑住经办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致使个别中层干部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出现“能量损耗”;个别中层干部没有从内心深处,把党风廉政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来认真履行,错误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工作是上级要求,是额外任务,缺乏“内动力”,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甚至“中梗阻”;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和“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以“爱惜羽毛”的心态,抓党风廉政建设,影响了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
(二)个别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主要表现:个别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到位,执行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不够严肃,没有落实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的制度;个别党组织党课教育开展不及时、不经常,相关会议记录不规范;固定党日活动形式单一,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成效不够明显,谈话中一些党员干部甚至少数处级干部对“四个意识”“六大纪律”以及十九大精神等一些应知应会的内容不太清楚。
原因分析:在少数基层党组织中,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观念在个别党员干部中没有牢固树立。少数党员党性锤炼不够过硬,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没有真正入脑入心。党性修养不够,精神上缺“钙”,导致干事创业的闯劲不足,攻坚克难的决心不够,创先争优的本领不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督查机制不够严格,系统党务干部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党务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和斗争精神,缺乏克难攻坚的精气神和进取精神。
(三)公务接待存在不够节俭的现象
主要表现:通过近期局系统内部巡察和“三公经费”审计发现,个别基层单位在前些年,存在用公款购买礼品和超标接待的问题;在与个别基层领导的交谈中,发现一些人仍留恋于以往的公务接待,对“八项规定”的严格要求,有些不适应,存有执行不够自觉、标准不够严格的片面认识。
原因分析:个别基层领导缺乏现代**管理的交流艺术和方法,仅以提高公务接待标准,作为与兄弟单位加强情感交流与协调沟通的主要手段和主要方式,平时对规定要求的学习没有入脑入心,用纪律规范公务接待的自觉性、敏感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造成执行中有偏差。
(四)个别干部在工作方式上,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
主要表现:在与基层干部的谈话和座谈中,反映个别机关干部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较少;局机关每年组织财务内审,但事后对问题的整改督查不够到位,致使一些老问题得不到有效纠正;基层单位组织的个别培训、考察活动缺乏实质性内容。
原因分析:个别机关干部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不深入实际,不深入基层,不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而是立足于传达了,要求了,看过了,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对基层单位内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其整改完善的督查措施不具体,督促不到位,没有充分地做好审计结果“后半”的文章,没有很好地发挥内审发现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个别党支部,组织生活不注重内容、质量、效果,满足于组织了、搞过了,浮在面上;个别单位搞培训,缺乏党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影响了党员教育和培训的作用发挥。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力度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真正把责任传导到位、措施细化到位、检查督促到位。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学习培训必修课,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意识。坚持“紧扣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党建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制定出台《XX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的意见》,严格按规章制度抓好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管党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抓好“1234”支部学习教育基本规范、“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三)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修订完善《XX市**局三公经费管理细则》,严把公务接待申报、审核、报销关口,落实“四单报销”规定(外单位来函、申报与审核表、用餐菜单、餐饮发票),严格做到缺单不报,超标自付。加大制度宣传力度,定期对外公示“三公经费”支出,强化公务接待管理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切实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制定印发《XX市**局关于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的通知》,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调研活动不少于3次。加大内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基层单位在接到内审结果通知书十天内,提出整改方案,两个月内汇报整改结果。局分管领导加强对基层培训、考察活动的审核,组织单位必须上报培训和考察活动报告,以确保培训、考察实效。
**局党组将不断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按照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督促指导系统各单位紧密结合职能职责,围绕“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的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检视反思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第四篇】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全党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政治纪律的内容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这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在新疆特别是作为反恐维稳斗争、反分裂斗争主战场的南疆,更具特殊的政治意义、现实的战略意义。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我们必须把各级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作为“试金石”,旗帜鲜明地立起来、严起来。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上旗帜鲜明。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条例》突出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予以明确,有利于保证全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学习贯彻《条例》,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坚决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工作效果中。必须强化政治责任,知责明责、履职尽责、监督问责,更加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更加聚焦“七个有之”问题,常态化开展“政治体检”,及时纠正政治偏差,精准消除政治隐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方向上表里如一。纪律严明是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此次修订《条例》,对政治纪律一章的修改和变动最大,涉及的内容最多。在新增的11条条款中,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就占到了5条,同时修改补充完善了9条,可见政治纪律的特殊重要性。这也昭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励精图治、革新图强的巨大政治勇气和强烈责任担当,体现了党中央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维护自身先进性、纯洁性的不变初心。学习贯彻《条例》,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这一方向性要求,从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政治高度,敢于担当、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又要下定决心、直面问题,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持言出纪随,违者必究,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自身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把落实“两个责任”纳入政治纪律范畴,把“七个有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党员信仰宗教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列入政治纪律“负面清单”,将其作为执纪重点,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原则上态度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二者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追根溯源,将党章中关于纪律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细化具体化,切实维护了党章的根本地位。同时,《条例》的修订,既贯彻了把“严”字长期贯彻下去的要求,坚持挺纪在前、扎紧制度笼子,又凸显纪严于法,注重法纪贯通,增强制度合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彰显法纪并施的威力。学习贯彻《条例》,我们必须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按党章要求规规矩矩办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不搞“两面派”、不做“两面人”。要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积极适应党的队伍和南疆基层发生的新变化,坚持首先从政治上看问题,敢抓敢管、严格执纪,对“七个有之”“四风”“四气”问题高度警惕,旗帜鲜明讲政治,模范遵守政治纪律,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坚决把“两面人”“两面派”辨别出来、清除出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道路上步调一致。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此次《条例》修订,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战略定力。《条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紧扣党在新时代的新使命新要求,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实践新成果,特别是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制定了更为精确的“标尺”,划出了纪律的“底线”,为新时代从严治党管党提供了“戒尺”和“准绳”。学习贯彻《条例》,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排除错误思想干扰,以更加有力的实践坚决予以回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理想信念立根铸魂,重整行装再出发,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下去,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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