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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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第一篇】

xx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监督执纪挺在最前沿,紧紧围绕“13741”工作思路(即紧扣贯彻落实“四个一”工作制度这条主线,强化重要岗位、重点领域、重大资金三项监督,积极探索实践日常监督“七种方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努力营造党员干部知敬畏、守规矩、明底线、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常态化日常监督检查手段和做法,推动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向纵深开展。下面,我将我县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章立制规范,进一步夯实监督基础

xx县纪委监委坚持建规章、立制度、抓基础,着力推进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健全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了《xx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被监督单位定期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县纪委监委定期报告制度,明晰了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权利义务、明确了监督内容和方式,为正确履职提供具体指导和制度遵循。

二是规范工作台账。建立起10类日常监督工作台帐,进一步完善了监督监察对象廉洁档案,实现了“一人一档”,基本摸清被监督单位和人员的基本情况。全县监督监察对象共xx人,其中监督对象x人,监察对象x人。

三是建立联系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室联系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形成全方位对接、联动监督工作制度,实现同步、同向推进“一体化”监督模式。2月份以来,指导被监督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会议,督促各单位明确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及联络员,扎实开展“贴身”监督,有效增强了派驻机构的权威。

四是强化压力传导。为有效破解派驻机构“零执纪”的问题,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注重成效,对发现的“零执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面对面的谈话,拧拧“螺丝”、紧紧发条,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夯实监督责任。积极探索监督“触角”向村级延伸的有效途径,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督信息员和村级红白理事会三支队伍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围绕“谁来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监督成效”三个问题,积极开展监督,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村级“末梢”,实现了监督的“全覆盖”。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

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变为中央的明确要求,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更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要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各级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促进;坚持全面治理、从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坚持标本兼治、改革创新,从以下八个方面落实好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之责。思想建党是从严治党之首位,也是主体责任之首位。要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加强正面引导,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际实效,着力正本清源、引正纠偏,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特别要解决好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问题,这在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筑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根基。

二是从严监督执纪之责。严明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抓手,党委要当纪律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始终立足于“全面”,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和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以政治纪律为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确把握、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把纪律打造为管党治党的标尺。

三是推进制度建设之责。制度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全面从严治党必将取得新成效。坚持依规治党,以党内制度规矩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行为规范,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治理依据和评价标准。认真执行,严格遵守现行党内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标准、延伸管理链条、落实管理责任,通过加强问责,加强监督查处,解决党内制度规矩约束力不强、贯彻不实、执行不力的问题。注重解决制度体系不完善、不健全、不配套的问题,把党的工作和活动严格置于制度的规范之中。

四是匡正选人用人之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主体责任主要是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五是净化政治生态之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要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激浊扬清,正本清源,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注重建设“三清政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中的廉洁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上级党组织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开展“两学一做”,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

六是做好示范带头之责。

一把手的自觉担当决定着主体责任落实的成效,只有一把手把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尽心、尽情、尽力。各级一把手要当好表率,处处以身作则,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在其位谋其政,在加强管党治党上常研究、常部署,不让自己的“责任田”成为“撂荒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但“自廉”,还要确保“他廉”、“群廉”,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勇于担责,对那些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敢于较真碰硬的同志,要主动为他们撑腰壮胆;对那些肩膀不够硬,担不起这份责任的,该谈话的要谈话,该调整的要调整。真正保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维护党的执政根基。

七是层层传导压力之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没有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主动参与和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就不可能落实。要向基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把纪律建设固化到基层,把纪律审查延伸到基层,把作风建设拓展到基层。从加强教育培训、健全组织生活、做好党员工作等方面推进党员队伍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农村、社区,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压力传导不递减。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之责。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是用好追责机制。要把责任追究作为第一要务、首要措施,以常态化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新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那些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抓住典型严肃追责。进一步完善问责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以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县区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我们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时刻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切实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

一是牵头抓总,全面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对全县党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定期分析研判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系统掌握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状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全面与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政策和要求在本县得到不折不扣执二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班子成员,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县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当“老好人”,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纠正其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定期不定期检查其在重大决策部署、民主集中制、党内监督、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责成纪委和有关部门从严从重立案查处;认真贯彻执行党章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特别是要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党章党规党纪的约束;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班子成员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常委会集体决定,尤其是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坚持最后一个发言;带头学习和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要求家人、亲朋好友以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蚀;自觉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义之财不受、不洁之地不去、不诤之友不交,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切实维护好自身形象。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我们必须时刻牢记习总书记的谆谆教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更加清醒的政治自觉、更加有力的务实举措,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当好“一线总指挥”,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群众的贴心人、发展的开路人和班子的带头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始终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落细落必须担负的重要政治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

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

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

某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第二篇】

2020年,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持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监督,落实责任体现新担当

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落实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和全县工作大局,坚决扛牢监督责任,坚持日常工作定期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汇报,重大事项及时请示,落实监督责任不缺位、不越位。

一是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请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纪委全会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单位党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二是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协助县委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通过召开“两个责任”落实现场会、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开展日常监督、年中督促、年终考核等方式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并印发了《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党组)实施意见》等制度,就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通报、约谈提醒等措施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四是全面提升巡视巡察监督质效。积极协调县委配齐配强巡察队伍,聚焦各级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成立专办“对账”销号清零。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县委第六轮常规政治巡察,实现本届任期内政治巡察全覆盖。

二、维护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果

坚持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政治站位,采取集中督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约谈问责等措施强化对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全会和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及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的政治监督。

一是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监督。在疫情防控中严格按照县委工作部署,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就落实“七要七严禁”“六稳六保”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反馈意见建议386条,快查快结问题线索2起,组织处理46人次,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了疫情零输入。二是强化对扶贫领域工作的政治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省、市、县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开展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受理办结贪污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线索5件,组织处理11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有力的推动了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三是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政治监督。强化对“六清”行动的专项监督,督促各相关单位对问题线索按时清零。针对行业清源,开展了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清理整顿和“主动说清”专项行动并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组织处理82人、移交问题线索13条、立案4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全县共腾退保障性住房336套,补交租金102万元。四是强化对环保领域的政治监督。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市委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下发提醒告知函11份,集体约谈提醒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五是强化对其他重点工作的政治监督。根据县委安排部署,对移风易俗、第七次人口普查、村级换届选举、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跟进监督,确保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深化体制改革,释放治理新效能

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理顺工作机制上主动作为,在重点难点上集中攻坚,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和治理效能。

一是全力实施乡镇纪委“三化”建设工程。分类实施乡镇纪委“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乡镇纪委书记2名、纪检干事4名,制定完善乡镇纪委履职、村级监察联络员挂职锻炼等相关制度,打造了两个“三化”建设示范点和“廉洁清水湾”乡级廉政警示教育示范点。二是继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调整、优化派驻机构监督单位,实现综合派驻监督全覆盖。健全派驻机构工作机制,构建“4个1+X”派驻监督制度体系,召开派驻监督推进会等,进一步压实派驻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目前各派驻机构均突破“零立案”。三是拓展监督渠道。聘任12名特约监察员,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乡镇纪委“三化”建设、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等,拓展监督触角,提升监督成效。四是创新监督办案新模式。发挥协作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优势,建立2个“1+”模式的协作区,实现办案科室、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多元联动协作,有效整合监督执纪力量。

四、从严正风肃纪,纠治“四风”凝聚新合力

坚持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发挥“四项监督”(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统筹衔接作用,特别是各派驻机构积极探索实践“嵌入式、驻点式、下沉式、协同式”监督模式,深耕日常监督责任田。

一是动态更新全县432名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档案,签订廉洁承诺书432份,办理廉政回复49批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87人(次)。同时,采取列席和参加各类会议、监督检查重点工作等反馈意见建议300余条、约谈提醒101人(次),促进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紧盯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人口普查等工作中的“四风”问题,及时纠正了表格填写多、重复统计及工作人员不到岗等现象。督促落实监督村级财务审计,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搭建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强化“三资”的监督管理。三是紧盯重要节点、重点会议,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以及下发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移风易俗承诺、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公示等,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深挖细查隐行变异问题,持而不息纠治“四风”。年内监督、监察对象共报备重大事项249人(次)、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8轮次,开展廉政谈话三批次1291人(次)、通报约谈9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下发督办通知5份,给予党政处分3人。

五、拓宽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呈现新气象

坚持把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及宣传工作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宣传,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借势中央和省、市媒体及相关平台刊发信息73篇。通过文艺演出、展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检举控告公示牌、宣传知晓率测评等开展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举办了全县“迎国庆·学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展,协办全市廉政文艺巡演。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先后举办了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参加的党风廉政知识专题讲座和全县党务工作者廉政教育培训班。班子成员深入乡镇和部门单位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讲座、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全县各乡镇和各部门各单位用典型案例警示,深入剖析,查找漏洞。利用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为全县党员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44场次1500人(次),回访教育15名受处分人员等做足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六、深化标本兼治,正风反腐形成新态势

加强问题线索综合研判能力,加大案件精准查办力度,持续减存量、重点遏增量。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强化办案安全措施,组织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开展紧急救护和消防救护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全年无办案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和案件分析会,对问题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与政法机关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4次,移送问题线索5件。评查自查2018年以来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案件60余件,协审案件5起。年内受理并处置各类信访和问题线索68件,立案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留置5件5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10人,其中,第一种形态77人次、第二种形态20人次、第三种形态4人、第四种形态9人,分别占70%、%、%、%。

七、坚守初心使命,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建设,不断创新探索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教育管理方式,坚持以政治思维为统领,突出理论业务学习,强化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廉政家访等“十个一”措施(即“一学、一讲、一谈、一督、一警、一访、一治、一书、一档、一关怀”),激发干部新活力、筑牢干部廉洁自律防线,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利用党员干部大会、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和“我来讲你来评”“干部大讲堂”“清廉循化”新媒体等平台,采取请进来讲、跟班中带、走下去帮、派出去学、业务骨干现场讲等措施开展全员培训,先后举办两次集中培训班,邀请省、市纪委监委业务骨干来循授课,培训干部220余人(次),以案代训纪检监察干部25名,提名提任交流干部12名,廉政家访和慰问干部12名。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市纪委监委、县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意识还不够、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仍需强化、乡镇纪委工作规范化上还存在差距,等等。对此,我们将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下,积极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紧紧把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某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第三篇】

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持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监督,落实责任体现新担当

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落实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和全县工作大局,坚决扛牢监督责任,坚持日常工作定期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汇报,重大事项及时请示,落实监督责任不缺位、不越位。

一是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请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纪委全会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单位党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二是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协助县委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通过召开“两个责任”落实现场会、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开展日常监督、年中督促、年终考核等方式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并印发了《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党组)实施意见》等制度,就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通报、约谈提醒等措施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四是全面提升巡视巡察监督质效。积极协调县委配齐配强巡察队伍,聚焦各级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成立专办“对账”销号清零。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县委第六轮常规政治巡察,实现本届任期内政治巡察全覆盖。

二、维护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果

坚持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政治站位,采取集中督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约谈问责等措施强化对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全会和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及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的政治监督。

一是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监督。在疫情防控中严格按照县委工作部署,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就落实“七要七严禁”“六稳六保”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反馈意见建议386条,快查快结问题线索2起,组织处理46人次,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了疫情零输入。二是强化对扶贫领域工作的政治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省、市、县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开展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受理办结贪污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线索5件,组织处理11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有力的推动了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三是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政治监督。强化对“六清”行动的专项监督,督促各相关单位对问题线索按时清零。针对行业清源,开展了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清理整顿和“主动说清”专项行动并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组织处理82人、移交问题线索13条、立案4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全县共腾退保障性住房336套,补交租金102万元。四是强化对环保领域的政治监督。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市委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下发提醒告知函11份,集体约谈提醒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五是强化对其他重点工作的政治监督。根据县委安排部署,对移风易俗、第七次人口普查、村级换届选举、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跟进监督,确保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深化体制改革,释放治理新效能

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理顺工作机制上主动作为,在重点难点上集中攻坚,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和治理效能。

一是全力实施乡镇纪委“三化”建设工程。分类实施乡镇纪委“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乡镇纪委书记2名、纪检干事4名,制定完善乡镇纪委履职、村级监察联络员挂职锻炼等相关制度,打造了两个“三化”建设示范点和“廉洁清水湾”乡级廉政警示教育示范点。二是继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调整、优化派驻机构监督单位,实现综合派驻监督全覆盖。健全派驻机构工作机制,构建“4个1+X”派驻监督制度体系,召开派驻监督推进会等,进一步压实派驻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目前各派驻机构均突破“零立案”。三是拓展监督渠道。聘任12名特约监察员,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乡镇纪委“三化”建设、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等,拓展监督触角,提升监督成效。四是创新监督办案新模式。发挥协作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优势,建立2个“1+”模式的协作区,实现办案科室、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多元联动协作,有效整合监督执纪力量。

四、从严正风肃纪,纠治“四风”凝聚新合力

坚持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发挥“四项监督”(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统筹衔接作用,特别是各派驻机构积极探索实践“嵌入式、驻点式、下沉式、协同式”监督模式,深耕日常监督责任田。

一是动态更新全县432名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档案,签订廉洁承诺书432份,办理廉政回复49批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87人(次)。同时,采取列席和参加各类会议、监督检查重点工作等反馈意见建议300余条、约谈提醒101人(次),促进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紧盯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人口普查等工作中的“四风”问题,及时纠正了表格填写多、重复统计及工作人员不到岗等现象。督促落实监督村级财务审计,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搭建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强化“三资”的监督管理。三是紧盯重要节点、重点会议,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以及下发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移风易俗承诺、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公示等,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深挖细查隐行变异问题,持而不息纠治“四风”。年内监督、监察对象共报备重大事项249人(次)、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8轮次,开展廉政谈话三批次1291人(次)、通报约谈9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下发督办通知5份,给予党政处分3人。

五、拓宽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呈现新气象

坚持把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及宣传工作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宣传,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借势中央和省、市媒体及相关平台刊发信息73篇。通过文艺演出、展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检举控告公示牌、宣传知晓率测评等开展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举办了全县“迎国庆·学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展,协办全市廉政文艺巡演。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先后举办了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参加的党风廉政知识专题讲座和全县党务工作者廉政教育培训班。班子成员深入乡镇和部门单位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讲座、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全县各乡镇和各部门各单位用典型案例警示,深入剖析,查找漏洞。利用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为全县党员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44场次1500人(次),回访教育15名受处分人员等做足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六、深化标本兼治,正风反腐形成新态势

加强问题线索综合研判能力,加大案件精准查办力度,持续减存量、重点遏增量。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强化办案安全措施,组织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开展紧急救护和消防救护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全年无办案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和案件分析会,对问题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与政法机关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4次,移送问题线索5件。评查自查2018年以来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案件60余件,协审案件5起。年内受理并处置各类信访和问题线索68件,立案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留置5件5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10人,其中,第一种形态77人次、第二种形态20人次、第三种形态4人、第四种形态9人,分别占70%、%、%、%。

七、坚守初心使命,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建设,不断创新探索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教育管理方式,坚持以政治思维为统领,突出理论业务学习,强化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廉政家访等“十个一”措施(即“一学、一讲、一谈、一督、一警、一访、一治、一书、一档、一关怀”),激发干部新活力、筑牢干部廉洁自律防线,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利用党员干部大会、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和“我来讲你来评”“干部大讲堂”“清廉循化”新媒体等平台,采取请进来讲、跟班中带、走下去帮、派出去学、业务骨干现场讲等措施开展全员培训,先后举办两次集中培训班,邀请省、市纪委监委业务骨干来循授课,培训干部220余人(次),以案代训纪检监察干部25名,提名提任交流干部12名,廉政家访和慰问干部12名。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市纪委监委、县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意识还不够、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仍需强化、乡镇纪委工作规范化上还存在差距,等等。对此,我们将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下,积极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紧紧把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某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第四篇】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疫情防控工作,7月9日,我镇组成检查小组,对全镇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为期五天的专项督查。

一、基本情况

7月9日至13日,累计抽查村(社区)20次、企业21家、小区13个,累计抽查农贸市场10次、超市22家,宾馆、酒店30家,电影院、图书馆等要求限流的公共文化场所8家,棋牌室、健身馆、洗浴场所、KTV、网吧、校外机构等要求暂停营业等场所53家。

据督查情况反映,农贸市场、超市、酒店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专人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测温登记,并检查健康码、行程码;电影院、图书馆等场所采取限流措施,规范入场前的相关检查;棋牌室、KTV、网吧、校外教育机构线下教学等按要求暂停运营,一切公众聚集性活动均已暂停举办或取消。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行政村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能够充分发挥网格作用,组织网格员、志愿者开展每日3次日常巡查,对防疫工作进行“回头看”。积极调动村民小组长、妇女队长等群众力量,鼓励群众及时向村委反映外来人员情况。主动强化房东、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及时了解辖区内人员流动情况。实行全天24小时轮班值守制,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内防疫情况,贯彻落实全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存在问题

1、疫情防控宣传氛围不浓,群众主动学习防疫知识、自觉佩戴口罩的观念不强,自我防护意识有待提高。

2、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仍需强化,部分工作人员对防疫重视程度不足,对疫情防控要求的落实程度不够。

3、疫情防控工作强度还需提升,沿街小商铺防疫措施缺位,集聚打麻将情况偶有发生,公交站、夜排档等人员来往密集区域管控强度稍显不足。

三、工作建议

一是全方位提升责任意识,加强各联系村镇干部的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镇各局办、村(社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突出全镇网格长、网格员履职担当能力,严格贯彻落实全镇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多层次发挥基层力量,充分发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作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8项”通告;积极促进镇村协作,发挥好各局办抽调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切实帮助村(社区)减轻压力;继续凸显全镇网格功能,以网格为单位,严格管控外来人员流动,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全面调动社会各阶层力量,组织党员志愿者、退休老干部、青年队伍、村民小组长等参与全镇防疫工作,明确出租屋房东、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充实基层防疫队伍;深入强化宣传引导和后勤保障,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树立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疫物资管理工作,提高后勤保障水平和能力。

三是进一步严明防疫纪律,持续发挥镇防疫督查组作用,加强对全镇防疫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确保疫情防控值班人员、卡口值守人员、网格巡查工作人员到岗到位,从严从紧抓好全镇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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