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字]个人读书的心得体会范文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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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书的心得体会1300字1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世界名著《飘》,独坐书桌前,忍不住低头沉思,《飘》究竟是怎样一本书呢?

这是一本关于战争的书。书中大部分都是对美国南北战争的描写,是对战后重建的描写,战争的残酷与无情,描写的淋漓尽致,战争的无奈和痛苦,也写得入木三分。本书的主人公斯佳丽小姐就是在战争的大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一个女人,由战前不谙世事,只懂得谈情说爱的娇小姐成长为一个战后坚强有力、无所畏惧、勇敢向前的女强人,当然,战争为她带来的恐惧、痛苦、悲伤和磨练,也是绝无仅有的。

这是一本有关爱情的书。书中描绘了斯佳丽与卫希理的爱,斯佳丽与白瑞德的爱,卫希理与媚兰的爱。种种爱情,在作者的如花妙笔下,被描绘的淋漓尽致,感人至深。特别是白瑞德对斯佳丽的爱,那是一个成熟的、有能力的、有主见的、桀骜不驯的男人所能给予女人的最深沉的爱。为了斯佳丽他付出了一切,他开解她、安慰她、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帮助她,最后,为了斯佳丽的幸福,他冒着不为她爱的极大风险娶了她。卫希理对斯佳丽的爱不叫爱,充其量是一种肉欲的吸引。斯佳丽的爱比较复杂,最初,她盲目的爱上卫希理 ,而且爱的坚定、执着而长久,纯洁美好而无奈。有一个时期,卫希理成为她生命的支撑,没有他她简直活不下去。而对白瑞德的付出和深爱,她始终没有感觉,直到媚兰去世的那天,她才明白了自己的真爱,找到了心之所向往——白瑞德。而此时,被斯佳丽数次所伤的白瑞德终于伤心难忍,悲伤的离去了。斯佳丽终于失去了最爱她的男人,不过,她还有希望,因为它永远都是向前看,永远都是有希望的。

本书中有4位主人公,他(她)们分别是:。斯佳丽、白瑞德、卫希理、媚兰。她们几个都值得我一谈。

斯佳丽并不是我喜欢的女人。虽然她是故事的主人公,但我们之间没有共鸣,因为斯佳丽做事太也不择手段,但她坚强勇敢、永远向前的性格是我所羡佩的,这是斯佳丽性格特征中最为明显的成分,因为有这种性格和精神,斯佳丽才在战争这座死坟中打开口子,坚强的活了下去。

白瑞德是个成熟的、聪明的、狡猾的、桀骜不驯的男人,我喜欢白瑞德,喜欢他高大潇洒、风度翩翩,喜欢他文质彬彬、斯文有礼,喜欢他桀骜不驯、富有个性,喜欢他身上男子汉的刚强和坚毅,喜欢它独有的狡猾和叛逆个性,喜欢他为人夫、为人父的慈爱心肠,更喜欢他他身上那种成熟男人的味道。虽然在书中他似乎是个 “坏”角色,但我仍喜欢他。

卫希理是这样一个人,他高大威猛,有着金黄|色的头发,迷人的微笑,高尚的品德,所作所为有男子汉气概,是人们心目中(至少是斯佳丽心目中)的好男人。但他耽于幻想,沉湎与过去,对现实缺乏了解,没有实战经验,这是他的致命伤。当生活稳定是,这些缺点并没有什么,但当生活艰难,处于困境时,就能致他于死命。小说中的卫希理始终没有摆脱对斯佳丽的依赖,主要是由这些性格原因造成的。

本书中最不能不提的人物是那个瘦小病弱,没有美貌的媚兰,表面上她是最不起眼的,但是是最伟大的女性,她身上具备一个女人所能具备的一切优点,她是骨子里最坚强、最坚韧又最勇敢无畏的,她一直是斯佳丽和卫希理没有察觉得依靠!她又是白瑞德尊敬、信任并且愿意给予赞美的女性。这也是一个强悍的具有无限生命力的女性。

《飘》这本书是我第二次拜读了,但有些感觉始终没有变,那就是对白瑞德的喜爱,对媚兰的欣赏,对斯佳丽的有爱有恨,对卫希理的有所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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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书心得体会2

“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这是一个不幸的年代,作品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反映了封建贵族对人们的迫害,以及法国大革命的欺压,整部故事情节围绕马奈特医生一家展开描述,其中查尔斯·达内便是法国大革命的受害者,他是一名自愿放弃贵族生活,希望独自在社会上找到地位立足的人,不料,却被指控为逃亡贵族,不幸的他即将被送上断头台,而这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当时,法国人民攻破了巴士底狱,并开始疯狂地惩罚压迫者,这便是的法国大革命,他们以德日法夫妇为首,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人送上断头台,多么荒唐,只为达成他们每天所订的人头个数。于是,他们便渴望能够让达内为他们增添一个人头,达内有一位兄弟:卡顿,他是一位自甘堕落的律师,他得了绝症,于是便恍恍惚惚地苦熬着剩余的时光,他的哥哥达内常常欺辱他、排斥他,甚至不将卡顿当人看,但就在达内被判下死刑的那一天,只有卡顿来看了他,卡顿迷昏了达内,并用自己改装替代了他,让达内终于逃脱了一死,而自己,却在第二天失去了生命。

这就是爱,朴实,真诚,在兄弟之间,没有你我,你的生命,就是我的生命,爱是互相的,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去表达,只需要用行动去证明。在一起生活的兄弟,有时会耍耍脾气,但永远都无法堵上他们心灵之间的那条通道,它是兄弟的见证,爱的奇迹。

在双城记中,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写了人民的抗争,这也是狄更斯所要揭露的——美与丑,美与丑是相互对应的,但它们却绝非任何人都能分辨出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们要正确认识到自己或别人的缺陷,并且进行反思、改正,同时,认真地发现周围所有美的事物,用心灵去感受他们。不要被表面所迷惑,更应该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个人读书的心得体会900字3

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枯燥烦闷时,读书能使你心境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境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完美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书是欢乐的。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

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我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贫者因书而富、富者因书而贵。

读书,是一种欢乐的人生,读书,我感觉我的语言是润浪的,心境是透明的,思维是活跃的,整个人是简便的。我感觉我是一股清新的空气我们每个人都有过。每当我轻轻地捧起一本书,嗅着扑鼻而来的书香,它的芬芳;比青草更清幽,比果香更沁人心脾,令人心旷神怡。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期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作为学生的我们,无论你再忙、再累,千万不要放松自我的读书。读书是一种劳动,劳动创造幸福。要读好书,我们必须像牛,辛勤耕耘;像马,默默出力;我们无法选择自我的过往,但我们能够选择读书,用自我的知识,为中华民族未来的大厦添砖加瓦。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要读书,就必须记取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要吃苦、要耐劳,所谓青灯黄衫、秉烛夜读,悬梁刺股、凿壁偷光,古人读书的精神,值得我们发扬光大。

热爱读书吧!让我们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把读书当作一次次新的耕耘和播种,让迷人的浓浓书香洋溢我们的学校,让读书伴随着我们提高的每个脚印,矢志不渝、坚持不懈地一路走过,走向自信,走向充实,走向成功,走向完美未来!

热爱读书吧!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4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腐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5

《双城记》是继《大卫·科波菲尔》和《远大前程》后看过的第三本狄更斯的小说。

本书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讲述了一个自愿放弃贵族身份的法国正直青年查尔斯·艾弗勒蒙德(又名达奈)靠自己的双手在英国成家立业,不曾想他的岳父——一名在巴士底狱关押18年,心智受损的法国医生亚历山大·马内特,正是受他家族迫害的无辜百姓。马内特在女儿露西爱的呼唤下回归正常阳光生活,为回报女儿的爱他战胜了内心的阴影。善良友爱的一家人其乐融融,直到法国革命的风暴来临。

达奈为了搭救曾经的仆人毅然回国,然而等待他的却是断头台,他大大低估了激化了的阶级矛盾的力量。马内特凭借巴士底狱囚犯的身份成功解救达奈,然而其牢狱之灾的阴影被曝光,前一天还热烈拥戴的狂热群众此时成了波涛汹涌的狂暴复仇者,无辜的达奈终被判死刑。不过老天或者狄更斯并没有放弃达奈,一个品质良好却无所作为的堕落青年西德尼·卡顿代达奈赴死。卡顿怀着对露西的爱,至死相信这是他所做过的的事。

爱让马内特医生重获新生,爱让达奈摆脱家族的桎梏,爱让露西拥有幸福家庭,爱让卡顿英勇就义。爱让渺小的个人不致在社会狂潮中淹没,让卑微的生命有自己的活法!

开篇名言——“那是的年月,那是最坏的年月,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那是信仰的新纪元,那是怀疑的新纪元,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绝望的冬天,我们将拥有一切,我们将一无所有,我们直接上天堂,我们直接下地狱——简言之,那个时代跟现代十分相似,甚至当年有些大发议论的人士都坚持认为,无论说那一时代好也罢,坏也罢,只有用比较级,才能接受。”

就义名言——“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比永远不死。”

生命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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