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范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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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第一篇】
为了提高医院内部的自防、自救能力,使全体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火灾的特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准确、及时、有效的进行扑救,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医院消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灭火应急方案,请各科严格执行。
一、重点部位的灭火应急措施
1、病房发生火灾事故时,首先应当稳定工作人员的情绪,以免发生混乱而造成更大的损失。做到“先救人,后救物”、“先病人、后员工”的原则。人员撤离现场和疏散物资依次进行,切莫争先恐后,相互拥挤,更不能中途阻塞通道,发生自残,造成不应有的悲剧。发生火灾时病房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迅速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并安排人员报警。当起火人员受困时,切不可跳楼逃生,可将被套、床单、窗帘或其他可利用的绳索系牢后,抓住绳索下滑到安全地点。
病房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按以下预案步骤执行:
①首先了解火灾发生方位、地点、原因、燃烧物等情况。
②科室工作人员迅速分工,一人通知住院病人做好疏散准备,一人火速报警119,一人通知院部,急呼全院员工紧急协助。
③最快的速度切断本楼层电源(楼层电源开关在中间楼梯口)
④稳定病人和员工的情绪,有秩序、有组织的把病人,特别是产妇、婴儿快速疏散到安全场所。
⑤在有效的时间内,抢出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氧气瓶、酒精等。
⑥在119消防队未到之前,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在分管院长或科室负责人的指挥下,充分利用院内现有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⑦在最短的时间内由分管院长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调查火灾原因及后事工作。
2、对配电房发生火灾事故,电工应当立即切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救。
3、对仓库发生的火灾事故,仓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迅速切断电源。火势向上层蔓延时,控制上层、下层设防;火势向水平蔓延时,先控制左右,后上、下设防。上下控制,上层为主。注意疏散物资,并负责向消防部门介绍物资存放的数量,有无危险、易燃物品以及被困人员等情况。
二、对一般防火部门的灭火应急措施
对一般防火部门发生火警时,离火灾事故最近的部门、人员应当迅速进行扑救,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并迅速报警。同时组织好人员整理好重要、贵重、危险物品,做好疏散准备工作。
三、医院领导对灭火工作的应急措施
医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长应当迅速赶到火灾事故现场,召集有关领导成立灭火领导小组,了解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分工。对火灾事故采取边解救被困人员边组织人员控制火情,转移和疏通物资。向消防部门介绍发生火灾的部门或病房的房屋结构、分布情况、水源、物资的危险性和被困人员的情况。
四、如何拨打“119”火警电话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不要慌张,要报清火灾发生地街道(青春路288号)、单位名称、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及是否有人被困和被困人员数,要说清科室内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气瓶、酒精等)。报完后请不要急着挂电话,等接警员说好再挂,如他还有什么问题或有没听清楚的地方,请详细告知。
五、做好预防防患于未然
各科要切实做好用电安全的防患工作,各科室(岗位)要指定人员平时做好用电及医疗仪器性能安全检查及记录(每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或分管院长汇报,无问题及时记录在案。医院每月对记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与个人制度考核和科室年终考核挂钩。
总之全院职工要熟悉和掌握以上内容和措施,发生事故后积极抢险救灾,为降低损失而赢得时间,并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
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第二篇】
1总则
编制目的和依据
建立健全贵阳市火灾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保证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贵阳市辖区内发生的特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科学施救。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贵阳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火灾分级
特别重大Ⅰ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Ⅱ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Ⅲ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Ⅳ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
发生较大(Ⅲ级)及以上级别火灾后,立即成立市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长由市长或市长委托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和属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职责:组织、指挥特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审批总体应急救援方案;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等灭火救援力量和资源;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负责向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办: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营救现场被困人员,并负责灭火前沿指挥,参与事故原因调查。
市安监局:负责灭火救援过程中的有关协调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公安局:负责对事故现场实行警戒,疏散群众,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作好灭火救援工作,保障救援道路畅通,保证灭火救援物资和设备顺利到达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卫生局:负责提供足够的医疗救护人员和医疗抢救设备,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使伤亡减少到最低限度。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地区适时的气象资料,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气象依据,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市生态文明委: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
贵州燃气公司:负责事故地区燃气管道的紧急处理,配合消防部门灭火,并就事故中涉及的燃气安全提出科学有效的抢险救灾措施,避免更大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贵阳供电局:负责事故地区的电网安全,根据总指挥部命令,切断事故区域内电源。
市供水总公司:负责事故地区供水系统的正常使用,保证灭火用水不受影响。
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联通贵阳分公司:负责保障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信息发布通道通畅。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根据总指挥部要求,做好火灾处置中的相关工作。
各专业处置组的建立和职责
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市应急指挥部主要下设以下专业处置组进行处置:
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应急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安监局
主要职责:做好事故灾难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传达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专业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
应急救援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属地政府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事故灾难发生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报应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灾难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统一指挥施救队伍,迅速开展现场应急等。
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属地政府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灾难现场群众的防护指导,引导群众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组织好特殊人群的疏散安置,维护安全区域内的稳定和治安;迅速对事故灾难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灾难现场交通秩序,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工作的正常开展等。
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局
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等
主要职责:负责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对伤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处理,并及时转送到医院救治,对现场救援人员进行医疗监护等。
后勤保障组
组长单位:市应急办、属地政府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供水、电力、通讯、物资供应部门和事故灾难发生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及生活、医药等后勤保障。负责应急救援的供电、供水和通讯畅通等。
社会维稳组
组长单位:市维稳办、属地政府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信访局等
主要职责:负责对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和慰问工作及伤亡人员善后事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消除不稳定因素等。
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消防支队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市级新闻媒体、通讯运营商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灾难救援信息的统一发布,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保护措施的紧急公告,播放疏散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等。
环境处置组
组长单位:市生态文明委
成员单位:市气象局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环境影响后期处置工作。为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天气预报和环保信息等。
专家技术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安监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学者为灭火救援和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等。
3预防预警
重大危险源管理
市有关主管部门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火灾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较大火灾事故的险情,或其他灾害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信息,应进行预警分析,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及时按有关规定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上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的火灾事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档案;制定并完善本地区火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联系制度,提供应急避难场所。
预警行动
各级人民政府及消防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火灾的信息后,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预防行动。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队接到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事态可能演化为较大事故灾难时立即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市政府。
预警的级别
按火灾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火灾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信号表示。
预警发布
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政府报经上级批准后,按照上级要求发布。
黄色预警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发布。
蓝色预警由事故可能发生地的区(市、县)政府发布。
4应急响应
信息报告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向消防部门报告,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故灾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
消防部门和属地政府接到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研判分析,达到报送标准的要在事发1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市安监局。
分级响应
火灾事故发生后,属上级政府组织应急救援,但尚未到位的,发生事故灾难的单位及其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先期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灾难等级及时上报。
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灾难,启动Ⅰ级响应,市政府在国务院、省政府的指挥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灾难,启动Ⅱ级响应响应,市政府在省政府的指挥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
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灾难,由公安消防支队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启动Ⅲ级响应,并按照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
发生一般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由事发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生超出其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时,要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火灾扑救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的原则。由于参战力量多,现场情况复杂,专业性强、各种力量需在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完成。
以快制快、行动果断的原则。鉴于火灾事故具有突发性,在短时间内易快速发展蔓延,处置行动必须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快、准备快、疏散救人快、战斗展开快,以达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讲究科学、稳妥果断的原则。由于火灾事故中,常伴有毒气、爆炸等情况,成功处置必须要有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专业技术过硬的攻坚力量进行攻坚作战。为此,要切实加强消防队伍的装备建设和攻坚组人员技、战术训练,提高队伍的攻坚作战能力。
以人为本,及时疏散的原则。当现场遇有人员受到威胁时,首要任务是抢救人员。当不控制火势、不排除险情就难以解除对人员威胁时,应先集中力量控制火势、排除险情,再行解救疏散被困人员。
处置程序
接警出动。消防部门接到火灾和灾害事故报警后,应当根据灾情、预案,迅速调派力量,及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情况,立即向市政府汇报,并通知公安、供水、供电、燃气、医疗、通信等有关单位、技术专家到场配合作战行动。
外部观察。在进入事故现场前,首先应进行外部侦察了解查清现场的一些基本情况。
警戒。查清现场基本情况后,要根据需要立即划定警戒区,由公安机关实施外围警戒,消防支队负责内部警戒,设立警戒标志和警戒岗。
进入现场。应查清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被困、中毒人员位置、数量;物质燃烧蔓延速度等;进攻路线和水枪阵地位置;现场危化品浓度区域,如低浓度区、爆炸浓度极限区和高浓度区。
制定处置方案。总指挥部根据现场侦察情况,组织专家制定处置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确定处置方法及程序;明确参加应急救援各单位的具体任务;确定进攻路线和水枪阵地;预测、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险情并制定相关的措施;提出安全要求,提供安全保障。
现场处置。全力以赴救助伤员和被困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并用最快速度有效控制事故发展,同时要注意保护救援人员安全。
救援结束。火灾事故灾难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灾难隐患消除,经应急指挥部确认,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人员撤离现场,应急响应终止。
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5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防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保险
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监管部门负责督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单位及人员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事故调查
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较大火灾事故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安监局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由属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和灭火工作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认真分析事故灾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火灾事故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灾难发生。市公安消防支队会同属地人民政府要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
6应急保障
装备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利用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建立和完善专家数据库和火灾危险源信息数据库系统,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综合实战能力,保障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火灾事故应急指挥的通信保障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卫星技术等现代化手段,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和计算机网络软、硬件设备,确保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各方面的联络畅通、迅速、高效。
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完善专家库,通过经常性的研讨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7附则
责任与奖惩
对在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有关部门、相关地方社会单位等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未及时报警,玩忽职守导致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公安消防支队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
本预案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第三篇】
为应对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保证学校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结合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消防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消防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二、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组长职能:
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副组长职能:
(1)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
(2)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3)密切配合消防、医疗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4)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3、现场控制人员(X、X及各班主任)职能。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组织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
(3)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人员(X)职能: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
(2)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三、突发火灾事件的具体处置对策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组织师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以班为单位清点人数;
5、学校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大队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教育局汇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第四篇】
预防为主,预消结合”是消防工作实行的基本方针,做好消防应急预案是保障社会稳定和确保消防工作正常高效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本单位防御和抗御火灾的能力、保护病人及员工人身及公私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组织机构:
1、灭火行动组:医院总值班室、病区当班医生、护士
2、通讯联络组:监控室(内线电话)
3、疏散引导组:当班护士、工友
4、安全防护救护组:急诊、门诊医生、护士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发生火灾时,病区当班医生或护士要及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向消防队讲清火灾地点、单位及燃烧物,并把自己的单位电话号码告诉对方,以便联系,并立即派人到路口等待。
2、消防队到达后,立即将发生火灾的时间、人员伤亡及燃烧物等情况向消防队指挥人员汇报,以便消防人员掌握火场情况。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发生火灾时,当班医生和护士应立即进行扑救火灾,同时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禁止使用电梯,主要通过疏散楼梯进行疏散。
1、将走道进入楼梯间前室的门向两个方面开启。
2、立即组织疏散人员,将人员及物资通过安全出口进行疏散离开现场。
3、人员、物资撤离完毕后及时将楼梯间的门关闭,防止烟雾通过楼梯向上蔓延。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切断非消防用电电源,关闭空调送风系统,关闭氧气管道阀门。
2、利用手动报警按钮报警。
3、消防控制室启动喷淋系统,利用喷淋系统灭火。
4、利用灭火器灭火。
5、利用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灭火,打开消火栓箱门,击碎启泵按钮,拉开消防水带,接上水带接口,利用消防水枪灭火,或直接拉出消防软管,利用消防水管灭火。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利用内线电话与消防控制室保持联系。
2、利用手机、固定电话报警。
3、利用无线手持发送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