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协议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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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办学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开展合作办学的宗旨是:__________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实现双赢的最终合作目标。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举办体育培训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一、合作宗旨

以互惠、互信、互利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强强联合,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共同为开发体育培训市场而努力。

二、合作范围

乙方成立"____________培训有限公司",以联合宣传、共同招生、合作举办青少年儿童体育艺术培训项目为龙头,带动体育赛事策划、各类公司员工的培训,社会人员专业运动技术的培训、体育教师专业技能技术的培训等。

三、合作期限

1.第一阶段合作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第二阶段合作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如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协议。

四、办公地点

____________公司设在____________体育中心体育馆内。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前期宣传推广、项目筹备、教学及教务设备和设施等资金投入及各项费用的支出均由甲乙双方共同方负责。

六、合作收益分配

1.收益部分:________________的总收入除去教练工资和工作人员工资所剩余部分。

2______在每个学员学费中提取100元做为培训成本(办公设备、礼仪招待、场馆装修、培训器材、广告宣传、服装礼品、发票税务等)。

3.收益分配部分:__________总收入除去工资和培训成本的剩余部分,体育中心为30%,______为70%。

4.此收益分配方案涵盖______和体育中心所有合作项目。

第二章 项目实施

一、项目实施

1.本合作办学协议经瓯海体育局批准后立即生效。

__年5月开始,(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后)在温州市主要媒体展开宣传推广,同时进行项目介绍,项目咨询等活动,时间约为1-2个月。上述活动将由乙方牵头,甲乙双方共同完成。

3.宣传推广工作展开后,可开始招生报名工作。具体招生报名的有关工作将由乙方负责。

4.全部教学工作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开始。

第三章 双方职责

一、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拥有瓯海体育中心场地设施的优先使用权;

(2)拥有对合作方的监督权;

(3)协调体育场馆设施设备的使用;

(4)确保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及正常运作;

(5)共同做好培训项目宣传及招生工作;

(6)负责提供办学所需的基本条件,提供办公室;

(7)负责审定项目策划、推广、招生咨询、招生简章的内容和文字;

2.乙方权利义务

(1)拥有双方协商后的场馆及设施设备的使用权;

(2)拥有瓯海区体育中心独家合作权;

(3)拥有体育培训品牌的独家经营权与推广权;

(4)公司负责在培训期间妥善保管体育设施及器材;

(5)公司负责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安全,保证培训质量,按时按量完成培训任务;

(6)公司负责双方约定的培训项目教育、教学工作及教师工资;

(7)负责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选定教材和辅导资料,并对教学计划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

(8)负责收取学员的学费,并开据正式票据;

(9)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将甲方应分成的经费划拨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10)负责在审查学员学习达到结业标准后,颁发相关证书。

第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中止、终止及不可抗力

一、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有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协议的中止

1.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不规范操作,违背协议约定,在对方提出三次整改要求后仍未改正的情况下,对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中止本协议。但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职责,完成未完成的培训。

3.如果本协议中止,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完成与培训相关的一切善后事宜,不得侵犯已入学学员的合法权益。

三、协议的终止和不可抗力

1.本协议有效期满时,自动终止。

2.任何一方提出续签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续签本协议。

3.由于政治原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和对其发生及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预定条件履行的,遇上述不可抗拒因素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按其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部分免除协议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应共同对参加本项目学习的学员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学员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五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违约责任的认定和赔偿

1.签约的任何方,不能按指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已方的责任、义务和承诺,均视为违约行为。

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或给签约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侵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或社会相关方面合法权益,或违反了国家法律及政府法令,均视为单方面违约,应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引发与第三方纠纷,致使无责任的签约方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无责任的签约方有权要求有违约责任或实施不当行为的签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争议的解决

1.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欲告之对方的重要事项,以书面确认函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选择法律仲裁解决。

第六章 其 它

一、如学员提出质疑、投诉或诉讼,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各负其责,由签约负责方负责妥善解决。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具有法人授权书)签字盖章成立,有效期从签约当日至本协议约定完成期满时终止。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政府法令、法规规定,本协议在签署完成后,报温州市瓯海批准后正式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合作办学协议书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合作办学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为发挥各自拥有的资源优势,促进资源优势互补,拓宽培训渠道,扩大教育规模,提升教育水平,提高教育质量,以满足社会对实用性人才的需要,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二、合作原则

双方遵守依法办学、诚实守信,责权明确、互相协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舟共济、友好合作,树立形象、共同发展的原则。

三、合作范围与内容

1. 学历层次:职业中专

2.开设专业:

3. 学习方式:理论+实训+实习

四、权利、职责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职责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督促检查指导教学与管理管理工作,乙方若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纠正或终止违法活动;

(2) 以**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名义审核发布有关文件;

(3)以**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名义审签对外办学合同;

(4)统一管理**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财务收支;

(5)负责收取学费、相关证书工本费、伙食费、住宿费、认证手续费、职业介绍费等有关费用,其他人员不得以学校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6)审核以学校名义发布的招生广告、信息、简章文本的内容、方式、方法;

(7)享有从学校收益中获得合理收入的权利。

2、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教育的有关规定;

(2)负责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有关手续;

(3)提供教室、宿舍(包括室内配套设施)、食堂、车辆(费用自理)及其他必要的教学条件;

(4)组织审查学员资格,审定教学方案和学年教学计划,协调教学活动;

(5)选派一名联络员协调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6)协助乙方做好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社会影响,积极争取有关政策;

(8)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办理和颁发毕业证与合格证;

(二)乙方权利、职责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以**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名义就合作范围内的办学事宜进行招生宣传;

(2)在甲方许可范围内,自主联系业务,有授权签定合同的权力;

(3)有权聘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任课教师;

(4)有自主聘用工作人员的权力,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

(5)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教育、考核、评价、监督、管理;

(6)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制定具体的教学管理办法和制度;

(7)享有从学校收益中获得合理收入的权利。

2、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教育的有关规定开展教学;

(2)维护**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声誉;

(3)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招生、教学和日常管理等全部事务工作;

(5)制定教学计划和大纲,安排教学,实施管理,组织考核评价。

(6)负责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并及时转交甲方;

(7)负责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负责向甲方提供学生人数、名单以及相关情况;

(8)按教学要求对学生进行技能考核,组织课程考试,检查教学质量,做好学生审查和证书的发放等,推荐学生就业。

(9)所有广告、信息、招生简章的文本、设计方案,须报甲方审批、备案,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

(10)一切经营活动费用自理,自负盈亏,承担一切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责任。

五、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一)经费分配

1、“学费收入”按成本和风险共担的原则确定分成,比例为:甲方 % ;乙方 %;

2、“杂费收入”全部由甲方按用途确定支出;乙方需要使用的部分由甲方划拨。

(二)经费收支和结算办法

1、 学费收入每学期注册后结算,乙方应分成在结算之后日内由甲方划转乙方;

2、 杂费收支每学期结算一次;乙方代收的杂费全部交甲方。

六、具体约定内容

1、合作期限内,乙方不得与其他办学机构再签订涉及专业相同、相近的类似协议、合同;

2、甲乙双方必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合作成功。

3、双方必须按协议书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工作,以避免给对方造成损失。

4、双方合作中,同一项目不得因与第三方的合作而影响对方利益与名誉,更不得造成对方的损害。

七、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商谈具体补充附件、清单,均构成本协议书的内容之一。

八、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应承担对方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责任。违约者应承担支付违约金万元。

九、双方建立对合作项目的交流协商和评价机制,每学期进行 次洽谈交流、评价会议,总结、讨论、健全合作机制,完善操作执行办法,开展新的项目合作。

十、在履行本协议中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书暂定合作期限为年,如一方需继续合作,应在合作期限到期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续签合同。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协议全部条款时止。

合作办学协议书3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开展联合办学的宗旨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实现双赢的最终合作目标。

甲乙双方达成下列联合办学合作协议:

一、合作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开展联合办学合作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为提高联合办学的竞争优势,乙方将在甲方设立《定向人才委培》基地。该基地的法律地位为乙方的派出机构,该机构由乙方自行管理和运营,在签订协议二个月内办理好相关手续和挂牌工作。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为乙方的派出机构免费提供办公室二间和相应的办公设备,但相关的水、电、气、视、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和投入。

二、联合办学层次及学制

第三条:联合办学以中专/专科学历为主,学制为三年。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并在甲方的

师资能力、教学设施许可的条件下,可以进一步开展其它形式的联合办学合作模式。

三、招生时间及专业设置

第四条: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为了适应新的招生(政策)环境及就业市场的需要,在招生方式和时间安排上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春季入学面试时间为每年三月初,秋季入学面试时间为每年八月底。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合办学的专业应以定向就业市场为主,现双方选择学前教育、旅游服务专业(列车服务员)、机电一体化、物业管理专业共四个定向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定向委培专业采取+学制,即在甲方两年半时间,最后半年由乙方安置在相关定向用人单位带薪实习,在定向委培学生获得毕业证后,由乙方定向安置到用人单位就业。

第六条:为了更好的定向安置在校委培学生提前(实习)就业等工作,甲乙双方要积极的负责组织动员定向委培学生提前参加(实习)就业工作。同时,在校定向委培提前(实习)就业学生的学籍档案,由甲方负责保留。

四、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甲方负责组织招生宣传,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学生入学审核及注册等工作。负责定向委培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教学、安全、学籍管理等事项,甲方负责对合格的毕业学生有颁发中专/专科毕业证书的义务。

第八条:甲方负责对定向委培学生进行教学、教育考核、测评,甲方根据国家教学大纲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使定向委培各专业学生毕业后,所学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完全符合定向企业的工作技能要求,使定向委培学生圆满的实现定向就业安置工作。

第九条:甲方要认真教育、引导委培学生保持良好的(实习)就业心态,并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做好定向委培学生的实习和定向就业安置、跟踪管理服务协调指导等工作。

第十条:联合办学合作期间,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不得和乙方的定向委培企业合作,并不得将联合定向委培学生安置到乙方的定向委培企业(实习)就业。

第十一条 : 联合办学合作期间,甲方法人代表发生变更,新继任法人代表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甲方不得擅自以法人代表的变更而终止履行本协议。甲方擅自终止履行本协议,应向乙方补偿有关的经济损失,并由甲方负责安置在校委培学生的就业工作。

第十二条:联合办学期间,甲方因政策性调整和进行改制而变更名称的,甲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擅自终止本协议。

五、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负责定向委培学生专业技能的基础培训工作,负责定向委培学生的(实习)就业安置工作,负责定向委培学生的跟踪管理服务、协调指导等工作。

第十四条:乙方负责对定向委培学生入学面试、考试等工作,负责与面试、考试合格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负责对委培合格毕业学生的定向就业安置、跟踪管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乙方负责定对向委培学生(实习)就业期间一年的跟踪管理服务(从定向委培学生实习之日起计算)。乙方的跟踪管理服务,主要是维护服务期内定向委培学生(实习)就业时正当劳动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六条:联合办学期间,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不得在甲方所在地开展和甲方相同专业的联合办学合作业务。并不得在甲方所在地设立《定向人才委培基地》。

第十七条:联合办学合作期间,乙方法人代表发生变更,新继任法人代表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乙方不得擅自以法人代表的变更而终止履行本协议。乙方擅自终止履行本协议,应向甲方补偿有关经济损失。乙方负责安置在校委培学生的就业工作。

第十八条:联合办学期间,乙方因政策性调整和进行改制而变更名称的,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擅自终止本协议。

六、定向委培学生(实习)就业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乙方定向安置委培学生的工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定向就业协议》有关

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以就低不就高为原则),工资标准如下:

1、定向委培合作的各专业学生实习期(六个月)月薪为770元以上(含770元/月)。

2、定向委培学生正式就业期月薪为1000元以上(含1000元/月)。

3、定向委培学生在(实习)就业时的食宿、福利待遇,由实习、就业企业按规定负责办理。

七、定向委培费的收费标准及方式

第二十条:乙方收取三年委培学生的基础技能委培费1500元/人和定向就业安置费、跟踪管理费3500元/人,三项合计5000元/人。乙方按两个学年度向定向委培学生收取三项费用。

第二十一条:乙方三项费用分两学年收取,具体收费如下:

1、第一学年乙方收取学生基础技能培训费1500元/人的50%(即750元/人),定向就业安置费、跟踪管理费3500元/人的50%(即1750元/人),三项费用合计2500元/人。乙方与定向委培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当日一次性付清。乙方按规定开出发票给委培学生。

2、第二学年乙方在9月10日,向定向委培学生收取基础技能培训费1500元/人的50%(即1000元/人),定向就业安置费、跟踪管理费3500元/人的50%(即1750元/人),三项费用合计2500元/人。乙方按规定开出发票给委培学生。

3、定向委培学生提前(实习)就业者,第二学年的交费时间提前到定向委培学生(实习)就业时一次性交清。如有定向委培学生未交清上述三项费用者,乙方不安置定向委培学生(实习)就业工作,责任由定向委培学生自负。

八、联合定向委培学生实习目的:

第二十二条:定向委培学前教育、旅游服务专业(列车服务员)、机电一体化、物业管理专业等

各专业委培学生,乙方必须安置学生到相关学校进行专业培训一个月和相关单位实习六至八个月。实习期间,定向委培学生主要学习专业技能知识和粤语。通过学习,使定向委培学生更好的掌握专业技能知识,为今后顺利的定向就业奠定基础 。

第二十三条:定向委培学生经实习、考试合格者定向安置,不合格者继续(实习)学习,待下次定向就业时再参加面试、考核。委培学生不愿继续实习、续考者,乙方有义务将定向委培学生安置到其他专业就业,其工资、福利待遇与《定向就业协议》的规定相符。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定向委培学生完成学业或在学习期间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甲方按规定给定向委培学生颁发有效的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如定向委培学生未获得毕业证书,因此而不能定向(实习)就业安置和推迟就业的由甲方负责。

第二十五条:定向委培学生(实习)就业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劳动合同法》和《定向就业协议》的相关规定,如未能定向安置学生(实习)就业的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六条:定向委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被处以退学者以及自动退学者,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定向委培学生在(实习)就业工作中,擅自离职、辞职或违反企业有关规章制度被辞退和开除者,乙方不负责第二次定向就业安置。责任由定向委培学生本人自负。

第二十八条:联合办学期间,如遇国家就业形势特别困难和政策性调整或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导致定向委培学生不能按时实习、就业安置和被跟踪管理服务的,甲乙双方应本着对委培学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妥善将委培学生安排到其它企业就业,则不属甲乙双方违约。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签字地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二0 年 月 日 日期: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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