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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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第一篇】

尊敬的市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近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防火工作再落实再部署情况。3月24日,我县召开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到村组,深入具体地部署了防火各项工作,特别是“六清”、护林员网格化管理、野外火源管理等重点工作,责任到单位,任务到人,具体到岗位。印发了自治县《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锡箔冥钞纸钱等祭祀用品的通告》,印制万张,已在全县各商铺和人员集聚处张贴提醒,并由县民政局牵头,协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组建专门领导小组,抽派人员组成四个督导组,指导各乡镇检查人员,下到各村组(社区)集市商铺,集中治理销售和使用焚烧类祭祀用品行为,发现祭祀焚烧类行为,追源溯根,对批发和销售单位严惩重罚,目前已对5236个商户实施了告诫,尚未发现祭祀焚烧行为。全县防火会议后,县政府再次召开常务会议,强化部署防火工作,会上,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县防火办再次梳理当前防火重点工作,以便笺方式分别提醒县级领导及县直各部门包保人员,开展防火督导时,重点检查的16项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消除隐患,确保实现塞罕坝及周边地区零火情、防火指挥零失误无问责、零过夜火、零死亡火的“四零目标”。

二、“六清”工作进展情况。自我县“六清”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县防火办每天派4个督查组,在全县巡回督促检查,发现未清理到位或盲区死角,立即给相应乡镇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立行立改。3月30日,县林草局又召集直属七个林业工作站站长,召开专题部署会,每站安排两组人员,对区域内的各乡镇逐一抽查核实,查漏补缺。截止3月31日,共核查清理墓地万个,清理路边万米,清理地边万处,清理林边万处,清理矿边45处,我县无防火隔离带。全县“六清”工作已基本结束,与原定任务量相比较,墓地可燃物清理工作同台账数量一致,全部清理完毕;路边可燃物清理与原定任务尚有万米的差距,还需进一步清理,计划在一周内完成;地边、林边、矿边可燃物清理全部达到了原定任务量。为保证“六清”工作达到规定标准,在整个清理过程中,我县严格推行县级及乡镇级督导组跟踪督查机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县防火办、县督考办组建的“六清”工作专项检查组将建立长效机制,本着“高火险期不结束,巡查工作不停止”原则,长期巡查检查,发现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地块,现场督导整改,并以此为突破口,推动全县防火工作上台阶,上档次。

三、联防联控组织运行情况。与周边各县、旗加强沟通,共享信息,建起了长期联络机制,做到区域有界,防火无界。县内各乡镇间、各村组间、国民营间在防火工作上同步宣传、同步督导、共同监控火情,形成了责任链接、风险共担、协调联动、整体防控的一体化格局。3月25日15时10分,喀喇沁旗南台子乡雕虎沟村与我县毗邻处,村民燎地边引发火灾,喀喇沁旗通过已有联络平台第一时间向我县求援,我县及时出动扑火力量,快速扑灭了火灾,未出现越境火,未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四、深入推进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坚持护林员划区定岗上表进群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全县3302名护林员每人一格,村级建单元网,做到村域全覆盖,由全县312个行政村的村主任负责管理,37个乡镇分别建区域网,由乡镇长负责管理,县里建监管网,由县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对护林员实行“挂牌监管,现场处罚”制度,发现不在责任区巡护、工作时不穿防火马甲、不佩戴胸卡的,现场开据罚单,现场处罚。

五、防火微信矩阵群运行情况。按照市里要求,我县本着“分级建群,统筹监管”的原则,分层级组建了全县防火工作管理群、基层专业扑火队员工作群、县直属消防大队工作群和全县专职护林员管理群。目前,全县各级防火微信矩阵群总人数已达到3886人,实现了全天候沟通监控。同时,分别编制县级和乡镇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网络图,实现了责任明晰,任务明确,监管到人,管护到地块。

六、火源管理情况。通过视频监控及巡查巡护等各种方式,严密监控野外火源,严打重罚野外用火行为。本周,我县共发现野外用火行为7起,行政拘留5人,罚款处理2人。县领导对区域内存在防火隐患的6名乡镇一把手进行了约谈。

七、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严格各级防火值带班制度,将应急预案编制成微缩卡,注明预案中每名工作人员的职责岗位和联系方式,保证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快速联络,快速进入岗位。各级专业扑火队全员全天候备勤,保证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同时,不断加强培训演练,强化提升各级指战员的技能水平,做到快速反应,科学指挥,专业扑救,保证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3月25日,市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来我县暗访时,到达县扑火队,立即拉动了我县乡镇级多个专业扑火队到指定地点集结,各专业扑火队全部提前到达指定集结地点,且人员、装备齐全,经受住了考验,得到了市指挥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八、清明节期间及重点区域防火工作部署情况。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我县已全县动员,县级领导、县包保部门人员、各乡镇全体干部职工在清明节期间全部下到田间地头和林区,一线巡查监管,严格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加强防火检查站职能作用,管村口、看山头、守路口、堵沟口、瞭坟头,死看死守,确保不出问题。塞罕机械林场及周边乡镇是我县防火重点区域,为保证该区域防火安全,我们有针对性地强化督导检查,不间断询问沟通,督促机械林场增强防火意识,严格防控措施。同时,县消防大队将以中队为单位,成编制组织队员沿坝宣传巡护,一旦出现情况,就近增援,及时扑救,确保万无一失。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第二篇】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凉山州西昌市森林火灾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出的“四问”,根据国务院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导组要求和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工作,现将个人心得体会报告如下。

一、政治上要提高站位,增强“责任意识”

去年以来,凉山州连续发生2次森林火灾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出的“有没有预案?专业灭火力量够不够?有没有大飞机?有没有防火道、隔离带?”的 “四问”,可谓是一针见血、掷地有声、振聋发聩,指出了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

“国务院督导组对一个省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督导,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体现了对防控重大风险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高度重视。5月22日,督导组一行深入我州开展专项整治督导,更是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阿坝工作和全州广大干部群众的关心关怀。开展此次专项督导是对我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对于我们全方位整改问题、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是有力的监督和有效的促进,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树牢新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形势上要精准把握,保持“忧患意识”

从全省来看,今年以来全省火灾事故频发,尤其是凉山州“”木里森林火灾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教训深刻、代价惨痛。从全州来看,今年以来,我州红原、马尔康、金川相继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充分暴露了我们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存在认识不足、排查不细、防控不力、宣传不深等短板弱项。我州森林草原面积大,防控战线长、防灭火专业设备,技术人才缺乏、基础设施滞后、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深不宽、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排查不全面、应急准备不充分等问题突出,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风险多、压力大、任务重。加之我州位于青藏高原东南缘,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决定了自然灾害多发、易发、频发,森林草原防火、山洪泥石流防范、地灾防治等多项工作交叉叠加,任务艰巨繁重。从个人来看,由于没有分管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地灾防治、防汛度汛和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不深、主动研究不多,一定程度上存在消极思想和畏难情绪,未完全将管业务与管安全有效融合起来,在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上有差距。

三、措施上要落地落实,突出“见效见果”

中央省委有号召,我们就要有行动;州委有部署,我们就要有落实。对标州委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分管工作,紧扣个人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森林火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坚决清除各种盲目乐观思想、坚决消除视而不见的麻痹作风、坚决去除消极畏难情。二是责任担当再压实。坚决服从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属地属事责任,主动配合督导工作,积极履行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三是整改任务再明确。严格按照《阿坝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力协助陶剑锋副州长抓好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整治,会同发改、财政、应急、林草、消防等部门,督促各县(市)、各部门增加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配齐改善装备性能等工作为重点,着力解决应对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态度上要坚定坚决,做到“知行合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具体安排上来,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开展好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实际行动和效果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第三篇】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工作机制,加强火情预警监测,规范火灾处置程序,形成统一指挥、科学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

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护林员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别重大火灾。灾害分级标准如下: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草原火灾。

2 组织指挥体系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办)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镇辖区15个村委会等。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党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指导开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承担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安排,统一宣传口径,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它需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镇村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分队进行森林草原防火扑火技术训练,必要时组织民兵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协调组织驻沁部队增援扑救行动。

十八里堡林场:负责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分布在林区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做好重大危险火源识别、排查、管控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县内各煤矿企业及煤矿工人协助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合理调配扑救力量;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镇九年一贯制学校:负责指导我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

镇交警中队:负责牵头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指导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镇派出所:根据需要实施局部交通管制。

社会事务办公室: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抚恤。

镇财政所:负责筹集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安排本级经费预算,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根据需要,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提供应急资金保障。

镇公路管理所:负责做镇公路沿线管辖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野外农事用火的管理,协助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全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组织火灾发生地旅游团体及游客的安全撤离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做好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提供火场附近水源地信息,解决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的用水问题,监督指导修复受灾地水利设施,确保灾区人畜饮水安全。负责组织实施农田及农林交错区秸秆还田任务。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加强队伍自身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从严治队。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职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刻投入扑救作战。

镇派出所: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处理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做好全镇饲草种植、经营户防灭火教育管理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和报道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加强职工群众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抚恤。负责加强妇女儿童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负责加强青少年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

镇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的巡检维护工作,开展线下廊道可燃物清理工作,全面消除“线压树、树包线”的火险隐患,减少由此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根据扑火需要,做好“拉闸断电”工作。

扑火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

工作组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

主要职责:传达领导指示;下达扑火指令;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各组工作,督办重要事项;承办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火灾扑救组。由镇属各单位和所辖15个村,镇派出所、镇卫生院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对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重大决策和灾情评估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协调上级部门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由镇卫生院牵头,镇派出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和急需的医疗器械、药品,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

(四)应急保障组。由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镇财政所、镇农村公路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交管所、镇供电所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五)信息发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

主要职责: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六)社会稳定组。由镇派出所牵头,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协助群众转移和安置,加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

(七)案件调查组。由镇派出所负责。

主要职责: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野外用火行为、纵火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预警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发布

按照省确定的预警等级,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新媒体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提出工作要求。

预警响应

森林草原火险蓝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Ⅳ级,连续干旱,低度危险。

响应措施:

(1)镇、村两级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

(2)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公共媒体发布预警信号,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广告,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

(3)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火令;

(4)镇、村两级人民政府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森林草原火险黄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Ⅲ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较易发生。

响应措施:

(1)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树立防火旗帜,营造防火氛围;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3)严格落实定点看护、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护林员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乡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见烟就罚,见火就抓;

(4)强化对重点人群、高危人群的监管,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

(5)在重点火险区设卡布点,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责任制、表格式”巡查瞭望;

(6)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点地段设卡布点,加强入山人员管控;

(7)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进入应急状态,开展巡查、检查;

(8)镇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区域检查督促,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

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Ⅱ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响应措施:

(1)通过防火宣传车、标语横幅、大喇叭等方式,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融媒体要滚动播放防火知识,入户签订承诺书、告知书;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至少有一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

(3)强化对外出归乡人员、中小学生、入山流动人员、上地耕作人员、聋哑痴呆傻人员、有过激倾向人员、牛羊工、采集山货人员、野外施工人员、迁坟打葬人员、山庄等高危人群的监管,必须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严格落实定点看护、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点地段设卡布点,加强入山人员管控;

(4)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派出所全警动员、全员参与、警力下沉、力量下倾,发现野外用火,查明原因,依法严惩;

(5)市监部门对各种售卖香烛纸扎等易燃祭祀物品的流动、固定摊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切断上坟烧香、烧纸的源头;

(6)镇森防指挥长分别带队,对南中北三个片区各乡镇防火工作进行督查;镇森林草原防火包村单位派出专人驻村督查各村防火工作;各村所有干部全天候驻村到位进行督查。发现1个村3个野外作业人员带火,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书面作检查。

(7)镇专业防灭火队、镇灭火队开展巡查检查和应急演练,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Ⅰ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易燃烧,森林草原火险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响应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召集镇派出所、卫生院等有关单位定期召开调度会,分析森林草原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用火,加大野外用火案件的查处力度,上限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加强管控,只保留进出镇域的六个出口,其他路口一律暂时封闭;各村一般情况下只保留一个出口,村口检查站严格检查,不允许携带花圈、纸扎、香火、冥币等祭祀品,不允许携带其他火源火种;

(4)全镇不允许清明上坟,迁坟的要提前一天向本村本镇逐级报备。村干部提前一天对上坟祭祖活动开展入户调查和告知,倡导文明祭祀,上坟不烧香、不烧纸,不携带各种香烛纸扎去坟地。特别是要准确登记外地返乡祭祖人员进出县域情况;

(5)党员干部冲锋在前,结合坟头档案和四头四定(山头、地头、坟头、人头都要网格化定人、定岗、定责、定位),实行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每一片坟头有一名党员专门负责监管;

(6)镇村二级进入森林防火一级战备,镇灭火小组24小时待命,高密度开展带水车巡查检查,保证物资储备,保持联络畅通,随时进入作战状态;

火情监测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对于市、县监测反馈的热点信息,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派出专人调查核实。值班人员要加大地面巡逻,及时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发展态势及周围情况,实现森林草原火情信息传递高效、快捷,确保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系统运转正常,反应迅速。

气象服务

结合气象局提供的气象信息,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草原火灾创造条件。

信息管理

归口管理

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市、县监测反馈热点信息调查核实情况等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信息报告

镇辖区内如发现火情应按照“有火必报、立即逐级上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草原火灾信息,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同时报送有关部门:

(1)镇际交界处地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2)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3)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

(4)发生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草原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5)需要上级支持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

(6)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4 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其中Ⅳ级最低,Ⅰ级最高。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响应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镇政府和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扑救火灾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护林员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借用县森防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其他森林草原扑火力量进行支援。危机时,申请调用民兵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煤矿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信息

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起火原因、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烟、无火、无垃圾标准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镇内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地表火);

(2)相邻乡镇区域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可能蔓延到我镇境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响应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情扑救工作的督促指导。

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乡镇与乡镇交界处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镇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增援。

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乡镇与乡镇交界处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达到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达到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成员赶赴火场,成立森林草原扑火前线指挥部及其工作机构,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各种扑火力量,调拨扑火物资,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大增援力量。

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发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达到100公顷以上或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县政府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县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必要时,县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对措施:

(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靠前指挥,担任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进一步分析研判火险形势,研究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根据实际需要,报请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调派扑救力量跨区增援;

(3)协调上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4)决定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其他重大事项。

5 后期处置

火灾调查评估

镇派出所会同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向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交评估报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市、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

工作总结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6 综合保障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镇护林员的扑火力量为主,消防救援队伍、镇村民组织扑火队为辅,必要时可按程序调动民兵、企业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运输保障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用车辆执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镇内车辆前往火灾现场实施扑救。

通信保障

各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森林草原资源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物资保障

加强镇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

资金保障

镇政府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所需资金,按有关财力保障规定执行。

7 附则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预案制订与更新

预案制订后,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镇属成员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第四篇】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草原防火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结合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镇政府全权指挥扑救,各村、镇属各单位必须迅速反应,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灾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草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县森林草原扑火队伍及驻镇单位或去森林公安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延误。

2、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贺秉政担任,镇人大主席张宏、杜晓东任副组长,各包村领导、各村主任、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

2、协调各村、镇属各单位组织防火工作;

3、负责处理各项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4、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5、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6、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7、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

8、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

9、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目前各村已成立村防火领导小组及应急分队,但各村也应制定村防火应急预案。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政府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代办领导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指

镇政府机关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333、扑火力量的调动

3、由镇政府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派出所要维护好伙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或县政府。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第五篇】

各村、各单位:

为了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千方百计保护我乡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保持生态平衡,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省、市、县“扑救森林火灾灾预案”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

从我乡的气候条件等情况的规律来看,全乡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森林火灾,但主要集中在11月至次年6月。因此,我乡全年都是森林防火期。防火戒严期为每年的1月至6月。火灾发生的主要特点是:11月至次年2月,主要是上山采药,过路行人吸烟、烤火等引起;元旦、春节期间燃放鞭炮引起,3至6月主要是农村烧荒积肥及烧麦杆,学生春游、清明上坟烧纸放鞭炮,走夜路吸烟、野外违章用火引起,因此必须高度重视。

二、全乡森林防火责任的划分

(一)政府的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即乡长责任制,主要行政领导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村村主任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2.国家、集体、个人所属森林的防火、扑火工作,均按其行政区域管辖,由其所在地的村主任负责。实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落实。

3.林主的责任:负责所有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做到权属清楚,范围明确。如发生火灾要迅速扑救,并报告有关部门。

4.村委主任任期目标制的职责:负责本村所有森林资源的护林防火工作,对村有林地要落实专人看管。当发生森林火灾时,要迅速组织本村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

5、各村要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两次组织对各村进行督查,查会议、文件的传达落实,查防火宣传,查防火领导机构的建立,查扑火器械的准备,查防火队伍的组建,查防火值班,查已发生火灾的处置力度,并将督查结果其纳入各村年终考核内容。

(二)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责任

为提高扑救火灾的应急能力,成立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林业的领导任副组长,乡林业站长、综合办主任、派出所、乡人武部干事、乡安监站职工、乡民政办主任、乡广播站长、乡中心校长、乡卫生院长、乡财政所长、乡林业站职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管站站长燕双锁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林管站。

1.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乡及各成员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随时向乡政府领导汇报。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协助乡政府领导协调村、组及各成员单位参与扑救工作。

2、乡综合办: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主要负责组织扑火人员的集合,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的保管及供给,并储备足够的防火物资;负责防火扑救及日常宣传车辆的安排:负责扑火队伍人员及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

3、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道路交通管制,确保消防车辆和扑火物资运送车辆及扑火人员预期到达现场;负责火灾现场秩序的维持和人员疏导;负责灾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4.乡武装部:负责民兵森林扑火的模拟演练。当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时,迅速组织民兵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5.民政办:负责做好因森林火灾引起的伤亡抚恤、遗属和灾民的安置工作。

6.卫生院:负责做好因发生森林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救护工作。

7.广播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8.中小学校:负责加强对全乡中小学校学生,特别是林区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毎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森林防火专题课。

9.安监站:负责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负责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查处在林区违法、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火灾事故,打击破坏森林防火设施的犯罪分子。负责参与林区火灾安全事故的处理。

10.财政所:负责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投入,确保森林防火和扑火资金及时到位。

11.林管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务工作,为政府领导当好参谋。负责组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大队,作为一般火灾扑救先遣队,负责处理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扑救森林火灾的方针及原则

1、扑火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

2、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及要求:一是对森林火灾要求发现及时,要迅速就近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防火值班:

1、政府防火值班按照政府机关安排的日常值班为乡防火值班,值班电话:0326-4900002。

2、村级防火值班根据各村实际制定,必须由两委主干带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五、扑火力量准备

1.以乡护林员为主体组建30人的半专业扑火应急队,作为扑救森林火灾的先遣队,由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直接调度。以乡级单位和乡级机关职工为主体组建一支由50人组成的应急扑火队。

2.各村要以农村青年为主体组建一支义务扑火队,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确保一有火灾能够立即出动。

六、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村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各家各户,全民皆知的宣传,不留死角,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新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村组织干部经常性进山巡查,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罚。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要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的时期要增强巡山次数,认真做好儿童和病、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各包村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乡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七、领导小组指挥要领

1.基本思想:必须坚持统一领导,依靠群众,协同作战,强化纪律,有火即灭。

2.基本要求: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上报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做到有令即行,闻讯而动,指挥要强,行动要快,迅速扑灭,避免伤亡。

3.基本手段:以人力扑火为主,做到因地制宜,因火施用,使用一切扑火工具和手段,如铁铲、砍刀、树枝、沙、土、水等迅速扑灭火灾,指挥主要依靠电话、手机、对讲机等。

4.基本力量:一是半专业打火队,二是义务扑火队,三是林区群众等。

5.基本战术:1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2能打则打,能隔则隔,上不翻山,下不过沟;3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做到灭火不过夜;4灭火后要落实专人监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八、扑火实施步骤

扑救森林火灾,应本着先人后物,轻重缓急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村民、游客、巡山护林人员等人员,要见火即打,发现火情立即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0356-4900002、4900028,乡防火指挥部接警后立即启动本应急方案并同时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0356-4223681。

2、接到火情报告后,乡、村两级必须分别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救火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村级扑火人员必须15分钟内到达现场灭火,乡级扑火队要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扑救,并和村级扑火组组成临时现场扑火领导小组,随时向乡防火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3、现场扑火领导小组每隔10分钟及时向乡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直至县乡两级专业扑火队到达现场共同组织扑救。

4、后勤保障组要在乡扑火队出发后2小时内,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乡防火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九、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①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②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③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①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②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指挥。“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十、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火灾事故没有查清不放过、肇事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原则,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处置。

3、扑灭经费:应扑救火情所发生的人力物力等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无法认定肇事者或肇事者无法承担的用所在村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社区)予以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乡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分。

十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第六篇】

为确保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顺利开展,按照紫晟煤业实际情况,为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由机电矿长于德全、总工程师加麦生主持,进行了矿井井下一部皮带机头防灭火演练,现将演练总结汇报如下:

一、演练时间:

2021年5月31日15:00—16:00

二、演练地点:

紫晟煤业井下一部皮带机头

三、演练内容:

2021年3月24日15:00,采区皮带巷一部皮带机头主滚筒运转期间摩擦出现明火并伴随烟雾,如遇瓦斯易引起瓦斯爆炸,一氧化碳超限造成有害气体中毒。

四、演练目的:

1、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在矿井发生灾变事故时的应急能力及自救、互救能力,在矿井出现危及井下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将井下员工全部安全撤离至地面。

2、提高矿井矿各级管理人员在灾变发生时的协调、指挥、组织能力。提高全矿员工紧急避灾的应变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煤矿灾害事故对矿井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参演人员: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六、演练过程:

1、15时00分:调度员接到采区皮带巷一部皮带司机郭张保现场报告:“由于皮带长时间运转产生磨损老化,在运行过程中,摩擦出现明火及烟雾,现在火势较大,难以控制”。

2、15时00分:调度员张强接到事故汇报后,向一部皮带司机郭张保进行了询问,了解到机头主滚筒于14:58分发生火灾,目前机头10米范围全在火灾范围内,无人员伤亡。

3、15时01分:调度员迅速将事故情况汇报矿当日值班主任值班主任迅速请示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同意,立即决定启动《紫晟煤业防灭火应急预案》,并通知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处长、机电科长、调度主任、安全科长、通风科长、机运队队长在调度室集合,各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15时07分:调度主任通知地面变电所值班员立即断开井下一、二回路总开,井下停止送电地面。同时通知风机房值班员立即停风、准备反风。

5、15时10分:经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了解现场情况后,研究决定进行反风,调度值班主任通知风机房人员进行反风。

6、15时11分:调度员通知一部皮带司机、煤库下作业人员、215大巷作业人员、主井底作业人员、中央变电所人员佩戴自救器从充电硐室撤至副井底并出井。同时通知二部皮带司机(李建文)佩戴自救器从采区皮带巷延火灾避灾路线撤至副井底出井。

7、15时11分:调度员通知掘进队当班副队长(张秋生)一部皮带机头发生火灾,立即组织工作面所有人员佩戴自救器从215大巷至充电硐室撤至副井底并出井。跟班副队长、班组长、安全员负责人员清点及撤离秩序的维护,跟班电工负责将沿途设备开关依次切断电源。

8、15时12分:调度员通知东翼变电所值班员并佩戴自救器从变电所后门撤至东翼风桥延火灾避灾路线撤至副井底出井。

9、15时12分:调度员通知回采队当班队干(冯俊亮)一部皮带机头发生火灾,立即组织工作面所有人员佩戴自救器从工作面副巷撤至2-200泵站,延火灾避灾路线撤至副井底出井。跟班副队长、班组长、安全员负责人员清点及撤离秩序的维护,跟班电工负责将沿途设备开关依次切断电源。

10、15时13分:地面风机房值班员向调度室汇报,反风完成。11、15时17分:调度室值班主任向矿山救护大队及集团公司总调汇报矿井火灾情况,请求立即救援。

12、15时20分:一部皮带司机郭张保汇报一部皮带司机、215大巷作业人员、掘进作业人员已全部撤至副立井井底,准备出井。

13、15时24分:回采队冯俊亮汇报,回采队作业人员已全部撤至副立井井底,准备出井。

14、15时33分:二部皮带司机李建文汇报已撤至副立井井底,准备出井。

15、15时36分:井口检身员向调度室汇报经过核实井下人员已全部出井。16、15时36分:宣布演练结束。并安排风机房切换风机,地面变电所、中央变电所、东翼变电所依次送电。

七、演练总结:

成功之处:

1、所有人员在接到发生火灾事故通知后,能够有秩序的按照当班队干指挥,有条不紊的组织撤离。

2、一部皮带司机,在关键时刻保持镇定,胆大细心,能按章操作、准确停送电,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汇报调度室。

3、矿领导及科室领导值班能坚守岗位,得到消息后能及时赶到调度室坐镇指挥,保持救援抢险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4、调度室值班员能够熟练按照避灾路线指挥人员撤离工作。

5、井下工人及有关区队得到命令后能认真执行命令团结完成任务。

6、本次演习完成各项预定任务,达到演练要求。

不足之处:

1、个别地点没有设专人接电话,发生灾情后不能及时通知到作业人员,无法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2、接到电话后没有立即进行撤离,在撤离过程中个别职工行动缓慢。

3、个别职工对隔离式自救器使用不熟练。

4、有些职工对井下火灾避灾路线不了解。

八、采取措施:

1、加强各变电所配电工停送电业务学习,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发生事故时能够按程序进行停送电;

2、对班组长及广大职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组织纪律,在面对任何灾害时都能做到组织有力,撤离迅速;

3、矿调度室值班员要加强预案学习,接警后要迅速汇报灾害情况,并果断下达救灾命令。

4、加强职工对隔离式自救器使用培训,以及井下避灾路线的培训,在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按避灾路线进行撤离。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第七篇】

森林草原火灾是危害森林资源的大敌,它不但破坏生态环境建设,而且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增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到快速、有序、科学、安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早布置、早准备、早宣传、早发动,把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控制到最低限度。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工作

近年来,由于天保工程及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使我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逐步上升,但同时也增加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难度。鉴于此,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工作,刻不容缓。

(一)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镇级、村级义务扑火队伍组建,并成立领导组,落实值班制度。

(二)2021年1月底前落实好坟山坟主等监控措施,严格审批各种野外用火,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

(三)2021年1月底前完成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刷新和新增标语,发放护林防火户主责任状及进行各种数据统计。

(四)2021年1月底,落实“五种人”“住山经营户”及中小学校防灭火责任书的签订,并组织义务扑火队员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培训。

(五)整个防火戒严期,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认真落实各重点地段、路口和重要时段的入山登记,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进入防火期的火情监测、报告

(一)从12月1日至翌年6月15日,镇林草站及各村委会防灭火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

(二)地面火情监测任务主要由镇林业站和护林员承担,镇林草站和护林员必须按规定、按时上岗就位,严密监视火情。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报告,镇人民政府、镇林草站、各村委会防灭火机构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调动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并逐级上报。

(四)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接到火情报告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主动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详细了解火情发展动态。

2.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火情情况。

3.时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调度火场情况,认真做好火情动态记录,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的准备工作。

4.根据火场形势,需要县级专业扑火队支援的,应按顺序做好救灾准备工作,需调动森警部队的应立即通过县向州指挥部进行请示。

三、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与指挥

(一)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要注重战略战术,因地制宜,宜攻则攻,宜守则守,按不同地形、林分状况、火灾类型、风速、风向、火势等情况,制定扑救方案;在条件有利时,一鼓作气分别控制火势,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做到有火不成灾,杜绝大火灾。扑救火灾的过程中,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人员和安排专人负责后勤补给工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负责带领镇级专业队进行明火的扑灭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签订责任状上的职责内容各司其职;村委会负责带领扑火人员运水和清理余火及火场看守工作。

(二)森林草原火灾的指挥。森林草原火灾属抢险救灾,必须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人,明确扑火责任区,扑救人员听从指挥员统一指挥行动,小的森林草原火灾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所长进行指挥,所长不在场的情况下,由副所长进行指挥,大的森林草原火灾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部长进行指挥,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由上一级指挥员进行指挥。指挥时,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火场,凡不听指挥的,事后由现场指挥所报同级政府追究责任。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要认真清除余火,守护现场,防止死灰复燃。留守人员要对火场进行死看死守,确定无残火、无复燃条件后才能撤离。

四、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

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由镇林草站、各村委会协助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同负责,当地部门、群众要积极提供线索,提高破案率,对隐瞒不报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查处后,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第八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应对火灾事故,建立健全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事故带来的损失,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境内发生火灾事故交通系统处置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配合、快速反应,提高警惕、常备不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刘尚宁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决策、部署和措施,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参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和组织交通系统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县交通系统各项火灾事故应急行动,必要时可依法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以及社会交通运输设施和装备,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

(二)道路抢修指挥小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调用本单位及施工企业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翻斗车等机械设备,对事发现场道路进行抢修,确保道路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畅通;配合县林草局做好森林防灭火道路基础信息采集及规划建设工作。

(三)救援车辆指挥小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救援车辆的组织、调度等工作,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保证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四)应急保障指挥小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疏通交通,配合公安交警管制过往车辆,落实应急物资,做好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预警预防与信息报送

根据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预报,经批准,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向下属单位传达火灾事故预报,要求有关单位加强对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采取紧急防护措施,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837-7235559。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应急措施。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后,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预案,统一领导指挥交通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1.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灾害程度和规模,及时研究提出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对策、措施和建议。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协调物资调运和灾区内外交通保障等应急救援工作。牢固确立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的理念,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当灾情特别重大,超出我县自身能力,需要外援时,立即报请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道路抢修指挥小组立即组织本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灾害现场,如需要可向其他专业队伍支援,对公路、桥梁等重要部位的受损状况进行调查和进行动态监测,提出应急预防对策及措施,并及时报送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

3.救援车辆指挥小组立即制定交通运输保障计划,调集相关企业的专业运输车辆,到达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求的指定地点,保障防灭火应急物资有序运输,并会同公安部门,实行交通管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救灾物资与人员优先通过。

(二)应急结束。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灾区灾后应急期结束后,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可适时决定和宣布应急工作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在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二)调查总结。按照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事发原因、损失、经验教训、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灾后恢复和重建计划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表彰惩罚。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火灾事故处置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火灾事故中瞒报、漏报、迟报、不报信息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灾后救灾、安置、保险理赔、调查总结和交通恢复重建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经费保障。根据需要安排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应急人员保障。各单位要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职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通过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工作队伍应急和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建立科学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三)应急装备保障。各单位要建立火灾事故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

七、宣传、培训与演习

(一)宣传教育。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向社会和相关单位公布应急值班电话,组织和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和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知识以及预案的宣传、讲解等普及教育活动。

(二)培训与演习。应当做好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工作,要有计划的实施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参与,达到普及火灾事故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配合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专项应急队伍与各单位的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

八、附则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制定负责组织实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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