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老年协会管理制度样例(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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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老年协会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一条公司钓鱼俱乐部是公司热爱钓鱼运动的员工自发成立的松散型群众兴趣组织,不具法人资格,不承担民事责任。接受公司工会指导。
第二条俱乐部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响应全民健身活动号召,组织和团结本公司广大钓鱼爱好者、积极健康开展钓鱼活动。指导区域内员工开展技术经验交流及学习研究,不断提高钓鱼技术水平,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第三条开展各种形式的钓鱼活动,研究、交流技术,促进提高垂钓的水平。
第四条学习推广引进国内外先进的钓具,研究学习各流派钓技钓法,创建竞赛钓鱼基地,为会员提供良好的钓鱼比赛训练条件。
第五条申请加入本会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公司车友俱乐部会员应是公司员工;
2.拥护本俱乐部章程;
3.有加入本会的意原;
4.热爱钓鱼运动。
第六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审核通过;
3.由俱乐部发给会员证。
第七条会员权利:
1.享有俱乐部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俱乐部举办的各种钓鱼比赛活动。
3.享有技术研究、经验交流、技术辅导、分享科研成果的权利。
4.有对本俱乐部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会员义务:
1.遵守本俱乐部章程及会员守则,执行俱乐部决议;
2.不得做出有损俱乐部声誉的行为;
3.积极承担完成俱乐部委托的各项工作任务;
4.按规定交纳会费;
6.团结协作,崇尚钓德、钓风,文明钓鱼。
第九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俱乐部,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不交纳会费或连续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俱乐部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讨论修改章程;
2.审议俱乐部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讨论决定俱乐部相关活动。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本俱乐部设会长(名誉会长)1名,秘书长或副秘书长1-2名。负责俱乐部的管理工作和日常运作。主要包括:
1.策划、组织俱乐部一切活动;
3.俱乐部外部各项协调工作;
4.与会员保持沟通和联络,及时研究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吸纳新会员。
第十四条俱乐部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工会拨款;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俱乐部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会费,每次会费为100元/人。
第十六条俱乐部经费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活动开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七条会费使用本着节俭办事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由俱乐部秘书长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明细账,会费账目按季度公布。
第十八条使用会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同意。
第十九条俱乐部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条俱乐部活动时间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一般安排在工作之余进行(如有竞赛等特殊活动除外)。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公司工会审核通过后生效。本俱乐部对该章程享有最终解释权。
最热老年协会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确保我会财务的完整、协会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拟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成立后,办公室及财务部须对协会现有财务进行清点,并分类登记(表明物品类型、名称、数量、购买价格和时间),并拷贝2份资料:一份由办公室存档,另一份由财务部保留。
2、财务部须核对年度协会的固定财务列表,登记一年的消耗量。
3、协会一切财务的收入及纳出都要求记录在案,每个月月底财务部都必须对协会现有财务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并做好相关登记。另将帐单上交办公室清查,如有不清楚或作假则上报理事会开会决定其负责人应负的责任。
1、各部门日常用品经费申报,由各部门负责人以于月初根据本部门用品消耗计划估算经费,于月初递交财务申请列表。财务部审批,统一采购,否则不予报销。
2、活动经费的'申报。
活动开展前一周,活动策划者对所需用品进行清单罗列。各部门协助本次活动举办,如有经费申报须及时补充,交财务部汇总,会长审批。审批许可之物方可购买。
所有活动用品、日常工作用品的购买,须由财务部提供采购清单,由采购负责人办理,其他人不得擅自购,否则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须向财务部长申请批示,部长酌情考虑,控制价位与数量。采购发票须为正规税务发票。
负责采购人员一般采用自垫原则,事后履行财务审批手续(由实物验收人、分管副会长、会长),持发票向财务部长申报。财务部长审核签字后,交会计登记入账,再经出纳予以支付。
活动器材需指定专人保管,会员、会外人员租借均需做好登记,履行租借手续。
1、器材的租借。
1)会员借用器械由办公室及财务部做好登记存档,方可借用。借期在三个星期之内,借用人员须及时归还。延期则需交罚款:1元/天。如需续借,则需进行登记,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2)训练时间,队长借用器械训练,也需做好相关登记,并统一拿出,由队长监护才可使用。
3)协会以外人员只租不借,租出需有1名理事会人员担保,租金为物价的10%。
2、其他财物外借:
需有1名理事会人员担保,并做好相关登记。
非正常损耗的财物,如为可修复性损坏,应自行修复后归还,并注明损耗情况;如为不可修复性损坏,需原价赔偿。
(注:训练中消耗不计在内。外借损耗的,不论人员,一律一周内按原价赔偿,财务部接受。)。
1、财务部对活动中所有流动财产进行安全监督保管工作,并及时对固定财务损耗进行登记。
2、办公室人员需负责协会财务安全,做好登记监督工作。
财务部每半年末对协会的财务数量、损耗情况向理事会汇报,并由理事会对财务帐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协会财产安全保存,透明的流通。
xxx武术协会。
xxxx年xx月xx日。
最热老年协会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娄底市卫生学校心理健康协会”,名称“清馨心理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并批准,在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指导下,由全校有志于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自愿帮助全校师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青年志愿者组成的群众性的学生协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自助助人,发展兴趣,激发潜能,传递快乐。
第四条:本协会的工作目标: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各种心理活动,带动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面推进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的'学习气氛,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为培养素质全面、心身健康的社会主义优秀人才做出有益的贡献。
最热老年协会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履行协会的基本任务,围绕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开展老年协会工作。
二、配合村(居)两委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协助村(居)两委做好乡风文明、移风易俗、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排忧解难。
四、定期开展各项活动,协会班子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组织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安排工作,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老龄部门布臵的各项任务。
一、老年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各项活动都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
二、教师要为人师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按教学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准备教学提纲,按教学计划上课。
三、学员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积累基金范围,户口凡在本村的农业人口,非农业常住人口都负有积累老年福利基金的任务。
二、积累基金来源,每年从集体纯收入中提取1%,按积累基金范围每年每人积累10元(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规定)。
三、基金用途,老年基金的主要用途是:发展老年事业,增加娱乐健身设备和养老补贴。
四、基金管理制度,对基金实行建专账、专人管、专款专用。
五、基金使用制度,老龄委提出使用制度,两委集中审批,原则上多积少支,有增无减。
一、全体村民都要认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树立法制观念,发扬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党员干部要做敬老模范。
二、每个村民都要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无论在家庭或公共场所,都必须尊重和爱护老年人,树立敬老、助老光荣,谴责、虐待老人可耻的良好村风。
三、要认真履行赡养义务,要使老年人生活水平略高于其子女的生活水平,对老年人的特殊生活需求也应尽力满足。
四、子女要关心老人的精神需求,不阻碍老人参加文体娱乐和社会活动,不干涉老人的再婚和再婚后的家庭生活,对老年人的生日要及时祝贺和慰问。
五、村委会和村老龄委要认真按照“五个老有”的要求定期开展尊老、敬老好儿女、好儿媳、评比活动,表扬好的,批评差的并予以公告。
六、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一、要尽量参加劳动,多做家务;不要倚老卖老,伸手穿衣,张口吃饭。
二、要穿衣吃饭量家当;不要攀比讲排场。
三、处理家庭琐事,要多听青年人意见;不要主观武断,一人说了算。
四、有空多清扫;不要不讲卫生。
五、说话宜少不宜多;尽量不要瞎唠叨。
六、干活要掂量轻重;不要人老不服老。
七、关心子女生活,要有难同担,有福同享。
八、发展家庭事业要出谋划策,不要吃粮不管事,等着看笑话,事后当诸葛。
九、家庭和睦要保证;背后不说子女坏话。
十、有病要早治;不要等依靠。
一、凡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国家、爱集体,同志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用各种方式搞变相赌博。
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携带赃物如室,以保证室内整齐清洁。
四、爱护各种器材、设施等公物,活动室内的公物一律不准外借,如有损坏或丢失应酌情赔偿。
五、树立文明娱乐之风,不准借故在活动场所吵嘴、打架,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六、不携带幼童入室,特殊情况携带幼童入室者,大人要尽管教之责,注意公物和卫生。
七、在开室活动期间,首先保证老年人的活动,其他人员可在保证老年人活动的前期下,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娱乐。
八、为保证活动人员身心健康,凡患传染病者,望自觉回避活动。
村干部“五比”制度比谁更重视老龄工作比谁更了解老年人。
比谁更对老年人创业史记得最多比谁更对老年人赡养得最好比谁更对老年人帮助得最多。
一、逢年过节有慰问,每年的春节、“九九”重阳节,对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分层次、分标准进行慰问。
二、老年节日有庆祝,每年的“十一”国际老人节、“九九”重阳节召开庆祝会或表彰座谈会。
三、侵犯老人权益有人管,对虐待、欺侮、打骂等侵犯老人权益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举报和上诉及时进行查处。
四、孝敬老人要表彰,对孝敬老人的好人好事要及时进行表扬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刊反映报道。
五、老人生日有祝贺,每年对年龄在八十岁以上的老人,进行生日祝贺。
六、社会敬老有公约,对全村制定的敬老公约要人人遵守执行,并坚持开展争做两个文明建设的标兵,争做尊老敬老的模范,争做尊敬老人文明户的活动。
七、敬老新事有宣传,对于在开展尊老敬老活动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及时进行登记、表扬、宣传、奖励。
八、贫困特困户有人包,对全村的贫困特困户老人,实行党员干部包户,科技致富户包项目,群众搞帮助定期脱贫,实行共同富裕。
最热老年协会管理制度【第五篇】
1、负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双确认制度、维修资金制度、招投标制度、物业撤出双向选择制度、物业合同备案制度的落实。
3、负责推动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达标考核和创优项目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4、负责物业管理信访接待工作。处理信访投诉,受理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的投诉、人大政协提案,及时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处理。
6、负责辖区内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备案工作。
7、负责辖区内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指导和推动工作。
8、认真做好日常走访,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和信访投诉工作记录。
9、负责搞好物业管理项目档案、业主会档案的建立整理工作以及项目动态管理网的更新与维护工作。
10、负责本办公室各类数据资料收集、季度报表、年度报表、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11、负责搞好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及培训工作。
12、负责普通住宅规模5万建筑平方米以下的协议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备案工作。
13、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工作。
14、建立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档案和日常监管。
15、办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的发放工作。
16、对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预审。
最热老年协会管理制度【第六篇】
一、根据教育局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以“保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
三、各科室资产期初交接清点到各室,各室确定专人保管,期中抽查,期终验收,中途变动须经总务处同意。
四、各室保管资产凡有损坏,需查明原因,凡属自然正常损耗,那么报总务处核准后填报自然损耗注销单,经领导批准后注销,属其他原因损坏的.,视情节轻重赔偿。
五、各室保管的资产,不得随意出借,凡外单位来校出借物品,需经过总务处同意并报校长室批准后才能出借,由对方单位经办人出具借条。在规定时效内由外借人负责追回并报总务处验收注销借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凡需购置物品,由各部门向总务处提出购物申请,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统一购置,并入学校固定资产台帐。
七、各专职管理员保管的有关资产需遵守有关专项保管制度,平时做好资产的养护保管工作,每学期接受总务处检查核实,并列入专职管理员的年度考核。
最热老年协会管理制度【第七篇】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娄底市卫生学校心理健康协会”,名称“清馨心理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并批准,在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指导下,由全校有志于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自愿帮助全校师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青年志愿者组成的群众性的学生协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自助助人,发展兴趣,激发潜能,传递快乐。
第四条:本协会的工作目标: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各种心理活动,带动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面推进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的学习气氛,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为培养素质全面、心身健康的社会主义优秀人才做出有益的贡献。
最热老年协会管理制度【第八篇】
1、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协会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二条理事长主要协助主席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非各项工作,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工作。
第三条部门负责制:协会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
第四条档案制度:秘书处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协会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五条财务制度:协会经费原则上自行处理,由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老师协助监督,主要由主席和理事长领导,理事长组织同学们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资料保存一年。
最热老年协会管理制度【第九篇】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最热老年协会管理制度【第十篇】
第十二条本着为广大学生服务的原则。
第十三条为确保各项活动的正常有序展开。
第十四条为了营造校园书法气氛,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第十五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书法协会的管理制度,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六条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书法协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应当是具有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十八条凡正式取得我校学籍的各系(部)学生,承认书法协会章程,上交相关申请材料者,均可申请加入书法协会。
第十九条会员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陇南师专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假借我社团名义做出违反国家法律的事件。
第二十条会员是我社团各项工作的动力所在,调动会员积极有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我社团锻炼会员能力的主要目标。
第二十一条有参与书法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二条有对各项活动具有建议、批评、监督权。
第二十三条有参加书法协会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四条有代表书法协会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五条有享受学期(学年)评优权。
第二十六条有监督书法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遵守《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及遵守《陇南师专书法》。
第二十八条要为书法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
第二十九条要有集体意识及团体精神,努力争取和维护社团荣誉。
第三十条积极踊跃地参加社内活动,服从社团安排,认真完成社团安排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凡社团举办活动或召开会议,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社团请假,以免影响活动的正常举行。
第三十二条会员每学期开学必须到书法协会统一注册。
对书法协会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
第三十三条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第三十五条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2分。
第三十六条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八条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九条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但在第三次前连续三次按时出勤者,将抵消前一次缺勤,并且减分。
第四十条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2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第四十二条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四十三条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
第四十四条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3分。
第四十五条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六条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七条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八条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并且减2分。
第四十九条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3分。
第五十条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第五十一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以会员纳新收入为主,校团委的拨款、指导单位的拨款、社会赞助为辅,社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纳入财务部的管辖范围。
第五十二条本社团的财务工作由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部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款额、时间、事项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必须有专用章、水印)方可予以报销。
第五十三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财务开支状况,并随时接受理事会及会员的质询与监督。
第五十四条每周必须对会员进行培训。
第五十五条每学期必须对会员进行两次考察。
第五十六条每年3月中旬--下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杯”临帖大赛。(报名费3元/人)。
第五十七条每年11月上旬--中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汉风”临帖大赛。(报名费2元/人)。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经指导单位、书法协会理事会联合颁布。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暂试行两年,根据运行情况将作出适当修改,在试行期间,其效力与正式文件等同。
第六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书法协会理事会。
第六十一条书法协会下届理事会可以聘请上届理事会成员为本届常务理事会,聘期一年。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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