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山洪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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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山洪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第一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煤炭产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煤矿防洪是全县防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抢重于救、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效防御煤矿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制定本预案。

编制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矿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按照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杜绝群死群伤,减轻灾害损失。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湖南省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永兴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永兴县煤矿防洪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所辖煤矿矿区防洪应急工作。

2、基本情况

概况

永兴县位于郴州市北部,辖25个乡镇,土地总面积平方公里,总人口63万。全县有产煤乡镇15个,现有县辖各类煤矿106处,煤矿从业人员近万人。我县煤矿都位于山丘区,常年为山洪及地质灾害多发区域。

矿区地质情况

我县座落于罗霄山脉西麓,茶水盆地的南端。综观全县轮廓,大体是东山西丘,中间丘盆山相间,南北开口,势如马鞍,形桑蚕。全县按煤炭资源分布地域可分为马田、湘永、永耒、永红、高坡等五个煤矿区,马田矿区位于永兴县西部,煤系地层有二迭系上统龙潭组,侏罗系下统茅仙岭组,含煤面积144平方公里。湘永矿区位于永兴县西北,矿区煤层均属二迭系龙潭组煤系地层,含煤面积28平方公里。永耒矿区位于县城以北,属二迭系龙潭组,含煤面积200平方公里。永红矿区位于永兴县城西南30公里,均属二迭系龙潭组,含煤面积12平方公里。高坡矿区位于永兴县东部,含煤地层为三叠系上统出炭垅组,含煤面积平方公里。

矿区水文与气象

我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总的气候特点是: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冬春二季日照较少,夏秋之间水、热不调。年平均降雨量为毫米,最多值为毫米,最少值为毫米,且在时间上、空间上分布极为不均。

矿区山洪地质灾害特征

山洪暴发

降雨集中及发育的水系决定了山洪灾害的突发性。陡峻的山坡,集中的降水,造成汇流时间短,能迅速形成具有强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灾害的突发性。

泥石流

由于矿区矸石堆积,山势陡峭,地表植被附着较浅,山洪暴发的同时易引发泥石流。

山体滑坡

矿区独特的地质条件决定了山体滑坡的易发性。岩石大量裸露破碎、风化、植被稀疏,山坡陡峻,受力条件差,极易造成山体滑坡。

地表水倒灌井下

由于持续大强度降雨,加上煤矿主、副、风各井口排水不畅,导致地表水从井口倒灌井下,造成煤矿井下设备被淹被毁。

淹井

由于降雨集中,导致井下涌水持续增加,而由于井下排水设备达不到防洪要求,导致井下各水平、作业面被淹,严重时可发生井口漫水。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设立永兴县煤矿防洪指挥部,由县煤炭局局长任指挥长,县煤炭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煤炭局其他班子成员和各乡镇煤矿安全分管领导为成员。煤矿防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炭局安监股,办公室主任由县煤炭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兼任。

县煤矿防洪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煤矿防洪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制定全县煤矿防洪工作方案;部署、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对受灾矿区进行紧急援救;做好煤矿防洪工作;处理其它有关煤矿防洪的重要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及措施建议;贯彻县煤矿防洪指挥部的指示和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承担县煤矿防洪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煤矿防洪指挥部下设四个组:

综合组:负责对县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水、泥石流、滑坡、煤矿井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调度组: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质、车辆等。

抢险救援组:由县矿山救护队牵头,各乡镇煤管所及各煤矿参加,主要负责对煤矿洪灾的抢险救援,现场控制和保护。

后勤保障组:由各产煤乡镇煤管所牵头,各煤矿企业参与,主要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的物质准备,煤矿洪灾善后处理等。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由县气象局提供灾害天气信息和实时雨量监测资料,县政府办、县防汛办应急响应并报警,然后按照县防汛办统一指挥,随时联动参与。由县煤矿防洪指挥部通知各产煤乡镇应急响应,并由各乡镇负责通知各煤矿企业参与联动响应。

4、预警和预防机制

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由气象部门建立天气信息来源与分析,县防汛办进行重大洪水灾害风险分析与分级分等。县煤矿防洪指挥部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及时监测和报告。

预警预防行动

服从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按照县防指和县防汛办的要求,及时发布指示和预警行动。预警行动向下发布由县煤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电话通知各产煤乡镇煤管所,由各乡镇煤管所负责通知所属煤矿企业。

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重大洪水发生的严重性,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黄、橙、红。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Ⅳ级(蓝色)预警:

(1)24小时降雨超过80毫米,低于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预报将不超过保证水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Ⅲ级(黄色)警戒:

(1)24小时小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2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80毫米;

(2)主要是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3)县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县,并发出紧急警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Ⅱ级(橙色)警戒:

(1)24小时降雨量超过120毫米,低于1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

(3)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超过保证水位,并预报还有所上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Ⅰ级(红色)警戒:

(1)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2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控制站水位超过历史最高实测水位。

雨量信息由县气象部门与县防汛办确认与发布。

5、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程序

危险区与安全区的划分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的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紧急避灾的预警程序

如出现以下二种情况之一,按县→乡镇→煤矿→井下的次序,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发出紧急避灾信号。第一,气象指标达到警戒数据,由县气象部门向县防指发出暴雨信息,再由县防指向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传出。县煤矿防洪指挥部接县防指通知后立即通知各产煤乡镇煤管所(企业办),再由各乡镇通知各煤矿。第二,煤矿出现险情。即煤矿井下涌水增加,地表水倒灌井下,洪水即将漫井或矿区山体出现裂缝、滑坡,由县煤矿防洪指挥部向乡镇煤管所发出信号,具体由煤矿责任人及时现场监测报告。在特殊情况下,可由负责人直接发出紧急转移信号,同时向上一级报告。

Ⅳ级(蓝色)预警:各乡镇煤管所(企业办)和煤矿做好险情处理,煤矿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Ⅲ级(黄色)预警:县煤矿防洪指挥部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煤矿受险状况,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抗洪抢险及应采取的紧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险情抢护的物资器材的应急措施。各产煤乡镇煤管所(企业办)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区域的防汛救灾工作;县煤炭局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视汛情迅速增派人员分赴各自防汛责任区,指导、协助当地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Ⅱ级(橙色)预警:县煤矿防洪指挥部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洪水发展趋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实时调度。发布紧急通知,有关乡镇煤管所(企业办)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讨论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抗洪抢险的指示精神,及时向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县委、县政府通报情况。各煤矿除留下必要的值守人员外,其余全部撤离至安全区。

Ⅰ级(红色)预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县防指可宣布全县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全力抗洪救灾。县煤矿防洪指挥部立即派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及时召开专题会商会,处理解决当前抗洪救灾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县防指、县委、县政府通报相关情况,坚决贯彻上级各项指示和命令,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在紧急防汛期间,县煤矿防洪指挥部有权在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

信号发送手段和责任人

县煤矿防洪指挥部与各乡镇用电话联系,汛期县乡两级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乡镇与各煤矿用电话或专人专车联系。到紧急避险区的信号发送分为警报、鸣锣、喊话3种。乡镇、煤矿责任人在接到紧急避险转移命令或获得严重的监测信息后,必须紧急赶到责任区发布信息,按照责任分工履行职责。

人员转移路线

转移路线本着就近、迅速、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各煤矿都要确定适当的安全区用于紧急转移。

转移安置的原则

第一,信号发送责任人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警戒区;第二,按照先特级警戒区,再一级警戒区的原则;第三,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

转移安置纪律

第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二,坚守岗位,勤政务实。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及水雨量测报成员、转移安置责任人、信息发送人不得擅自离岗,玩忽职守者追究渎职责任。

第三,雨情报告必须及时,有险速报,会商必须及时,指挥必须果断。

第四,对瞒报、漏报者必须追究其责任,对离阵者查办,对怠误战机、酿成恶果者绳之以法。

第五,部门分工,各司其责,团结抗灾。

第六,安全救灾,临危不乱。

第七,防灾纪律铁容置疑,如有违抗,严惩不怠。

通讯

通讯原则上采用固定电话,移动通信为备用联系方式。

指挥与协调

现场指挥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以水利部门为主、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需配备救生衣进行现场转移被洪水转困人员。

应急结束

重大洪水消退后,被安全转移的群众回到各自住所,由县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重大洪水应急状态。

6、保障措施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现场救援保障

矿山排水设备发电机组由各煤矿准备,各乡镇煤管所(企业办)负责统筹安排,发生重大洪水灾害时,随时调用。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县矿山救护队,各乡镇应急救援队伍及各煤矿辅助救护队员。

道路交通保障

当矿区公路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中断时,由各煤矿组织矿用铲车抢修。

经费保障

各煤矿必须在安全费用中安排专门的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工作专项资金,在发生重大洪水灾害时,县煤矿防洪应急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部门争取专项防洪救灾资金用于煤矿抗灾救灾启动资金。

宣传、培训与演习

公众信息交流

本预案审定后,通过有关乡镇和煤矿大力宣传,倡导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

培训

县煤矿防洪指挥部、各乡镇煤管所、各煤矿企业,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进行必要的常规培训。

演习

每两至三年的主要产煤乡镇进行一次煤矿防洪紧急救援演习,由县煤矿防洪指挥部组织实施。

7、附则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煤炭产业发展情况的变化予以适时的更新,其主办机构为县煤炭局。

奖励与责任

奖励

县人民政府对在抗洪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予以奖励。对于在煤矿抗洪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由县煤矿防洪指挥部申报,经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查后由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在影响全县的洪水灾害应急处置及救灾工作完成后,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有功人员。

(1)对在防洪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防洪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3)对因参与抗洪救灾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责任追究

在洪水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部门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不按本预案规定和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要求实施洪水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

(2)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假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3)拒不执行命令指挥的,违抗指挥部命令拒不提供援助的。

(4)阻挠抢险人员调用物资和资金的。

(5)贪污、挪用抢险物资和资金的。

(6)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和玩忽职守的。

(7)对洪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其他危害的。

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煤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和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山洪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第二篇】

一、应急指挥系统:

领导小组人员

组长:郝江玉张莉

副组长:张雪、甄蕾

组员:刘莹郭振华王红梅张霞

张亚蕾樊庆云李秋琴

二、工作程序:

1.暴雨来临时段,幼儿园值班人员和领导小组人员应当在园内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园长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若房屋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幼儿及贵重设备。并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3.若有雷电,应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的重要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是遭到侵袭。关闭所有门窗,关闭电视电脑,拔掉电源线及网线,不接触金属器物,不使用电话,远离树木、潮湿墙壁,避免在空旷场地暴露身体。

4.若暴雨造成房屋进水,园内积水;

1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运行情况。

2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3离园时,应为幼儿搭设临时通道,减少因腿脚浸入污水中受到病菌感染。幼儿及家长在临时通道上行走时,应当有老师在旁边保护或引导。

4幼儿园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的转移,避免拥挤踩踏、堵塞通道。

5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5.积水退尽后,幼儿园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6.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受雷击伤害的人员,扑救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三、防暴雨雷击事故应急程序

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暴雨雷击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是应急对突发事件,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制定本预案的目的就是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即可启动应急处理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控制局面,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1.指挥系统

突发安全事件是由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处理。成立以园长为组长、各班教师为主的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职责

1通知、协调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事故,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尽量控制伤害情况发展蔓延,帮助控制、处理、调查事故。协助疏散无关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3各班班长按要求及时疏散、管理、安排好本班级的幼儿,稳定幼儿情绪,防止连带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山洪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第三篇】

为防范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防止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师生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强降雨防洪水领导小组

组长:xx

组员:xxx

二、准备工作

1、各中小学在暴雨来临之前,仔细检查校舍状况,看屋面是否漏水,墙体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沟渠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

2、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内事故。靠近山坡的学校,要密切关注山体情况,防止滑坡塌方等灾害;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水引发事故;

5、有举水河防汛任务的单位成立防洪抢险突击队,落实人员和职责,准备足够的沙袋、沙子、铁锹、雨衣、电筒等防洪用具;

6、检查我中心学校负责防洪的举水河堤两个闸口和地段,制订防汛安排,作好人员和器材准备;

7、各学校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练。

三、应急措施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各学校必须安排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调配;

2、暴雨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有住宿学生的学校,要重点巡查学生寝室,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及电气化、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教师要首先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手机等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传递信息、通报情况、获取各方面支持;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况,如果道路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不能回家,学校应妥善安置学生,并及时联系家长;

7、按照镇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做好举水河堤的堵闸防汛任务。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物资储备到位;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幼儿园山洪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第四篇】

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大,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学校处置学生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将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因突发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重、特大事件,主要包括:防台风、防雷电、防水灾(暴雨、洪水)、防战时的人身攻击等气象灾害。

三、基本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事件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立即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3、生命第一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

4、保护财产及设施安全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自然灾害现场指挥部,下设6个小组

总指挥:法人代表

副总指挥:园长、副园长、园长助理、安全主任

成员:后勤主任、教研主任、园医、厨房班长、年级组长

抢险行动组

安全主任——负责发生自然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疏散引导组:

园长——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通讯联络组

副园长——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人员救护组

园医——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莲塘医院;

物品管理组

园长助理——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后勤保障组

后勤主任——负责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服务工作。

五、抗自然灾害重点地区

综合楼、学校操场

人员分工:

法人代表——负责抗自然灾害全面工作,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落实救灾措施。

安全主任——负责幼儿园内的一切设施安全。

园长——负责对全园师生的自然灾害安全预防教育。

园长助理——负责学校操场、树木、校内可移动物品的安全。

后勤主任——负责抗台物资、生活用品的保障。

副园长——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络,通报信息,抗自然灾害值班人员名单安排,自然灾害后的总结汇报工作。

六、抗自然灾害前期准备工作

学校接到上级发布做好紧急抗自然灾害准备后,学校领导小组发布紧急抗自然灾害令,启动学校系统,布置抗自然灾害工作,学校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事前做好学校校舍门窗、水电的安全调查工作,学校树木的加固工作,自然灾害后的损失调查。

七、预警预防措施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园长为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常识教育,懂得火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2、建立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系统,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关注气象预报,台风暴雨来临时,尽快落实迅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坚决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伍,医务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5、加强安全检查。每年学校对本单位的建筑物、高大树木,排水设施,供电、供气、电话线路等组织自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预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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