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管理制度范例【热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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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第一篇】
党员积分实行百分制管理,基础分占50分,采取扣分的办法进行赋分;任务分占40分,按照岗位目标完成情况赋分;评议分占10分,依据民主评议结果赋分,并计入党员全年积分;奖励分10分,依据受奖励情况单独赋分。
一、积分构成
(一)基础分(50分)
1、政治素质(5分)
(1)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强化党性修养,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
扣分标准: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2、遵纪守法(5分)
(4)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5)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廉洁勤政。
(6)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保持良好作风。
扣分标准: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扣2分;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经查存在问题的扣2分;有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3、现实表现(5分)
(7)积极参加机关和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征集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
(8)坚持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积极参与党建、扶贫、助困、捐赠等活动,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9)坚持参加结对帮扶和志愿服务活动,按时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任务。
扣分标准:多次未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的扣1分;承诺未落实兑现的扣1分;不按时到社区认领服务任务的扣1分;未参加志愿服务的扣1分;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4、道德示范(5分)
(10)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11)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文明规则,杜绝不良行为。
(12)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公道正派,群众口碑好。
扣分标准:有违反核心价值观言论的扣2分;违反文明行为规范的扣2分;文明创建活动不参加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5、组织生活(30分)
(13)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的各项组织活动。
(14)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15)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扣分标准: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和组织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不按时、不主动按标准缴纳党费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任务分(40分)
(1)围绕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2)较好的完成本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3)好人好事,一次酌情加1-3分,事迹突出的加5分,总分10分;
(4)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三)奖励分(10分)
奖励分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获得单位通报表彰的得2分;
(2)获得县级表彰奖励的得3分;
(3)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得4分;
(4)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得5分;
(5)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得10分;
(四)民主评议分(10分)
年终,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党员进行个人述职,党组织负责人点评,党员和群众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得10分;“合格”等次的,得8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6分;“不合格”等次的,得0分
(五)一票否决内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政治立场不够坚定,政治担当不够强,“四个意识”弱化,不能在大政方针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的政治理论存在模糊认识,理想信念动摇,“四个自信”缺失,经常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信仰宗教行为。
(3)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有抵触情绪,传播、散布、发表同上级决定精神相悖言论。
(4)出现严重违纪违法以及“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其他严重背离党员标准情况的。
二、积分计算
在考核赋分中,任务分以每月纪实为基础,结合年终考核赋分;扣分内容发现一次扣一次分;获得奖励表彰的另行加分,按照党员申请、支部申报、机关党委审定的程序进行。
三、积分管理程序
1、党员积分每月公布一次。每月15日党员集中学习日时,党员申报本人应加分表现,支部会议审核确定是否应加分和应加分值。每季度末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2、年底开展综合评定。
每月(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违规扣分)÷12+年终民主评议分=年度综合得分
90以上(含90分)为“优秀党员”
80-90(含80分)为“合格党员”
60-80(含60分)为“基本合格党员”
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是党组织书记早抓。
首先要按“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求,把党建作为今年首项责任,承担好、布置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中心工作一起谋划,组织调动广大党员,把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四个有利于”认识好,自觉参与积分制管理。
二是党员个人早做。
认真参加好党员积分制管理,显示党员的政治生活心态。公示栏里填了名的党员即为考核对象,你做了吗?做多少?怎么做?积分记录着痕迹,当干部的抓紧为民多办“西瓜”大的事,无职党员有更多群众的“芝麻”事可做,群众利益无小事嘛!要从多方面走出党员一年的坚实足迹:党性意识、宗旨观念、先进性本色、生活情趣、工作斗志、辨别是非、忧党之心、兴党之责、干事创业、服务为民、创先争优。
三是群众勤监督。
要敞开大门,多让群众在公示栏前站一站、看一看,会上听一听、说一说,纳得点赞或批评,建议和意见,这个积分制管理就会成为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纽带,拉近党员与群众的距离,树起党员的新形象,激发党员队伍活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是从严科学应用。
积分是一个从实记录、评定和监督的过程,务必科学、规范、严格。积分过程不要短斤少两,严字当头。从严从实,制度就管用;避实就虚、凌乱应付,制度无用。那种何必当真、没啥意思的观念,小处说是对积分制管理的不重视,大处说是党建责任感不强。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员意识,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市教育工委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通过对党员规范化管理与有效激励,全面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金仓湖小学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考核内容
党员“积分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积分和贡献积分两大类,基础积分80分,贡献积分20分。基础积分旨在划出党员义务的明晰底线,体现对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要求;贡献积分重在树立党员先锋指数的标准高线,激励党员争当先锋、争作表率、树立良好形象。
(一)基础积分(80分)。主要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弘扬正气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实行扣分制,未完成项目扣去相应分数。
1.政治思想坚定。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党性原则,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对服从组织安排、拥护执行组织决议,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的方针政策,不妄加议论。在党内生活中,不拉帮派和团团伙伙,始终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2.工作作风扎实。坚持依法秉公办事,始终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时时处处树正气、讲真话、办实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助人为乐、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勇于负责,高标准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遵纪守法严格。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自觉执行“八项规定”、坚决抵制不良倾向;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定期如实向组织汇报思想,按时缴纳党费。
4.联系群众密切。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呼声、意见和要求,急群众所急,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与群众心心相印。
5.弘扬正气新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平正义,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爱护珍惜党和集体荣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绝不做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事,大力弘扬新人新事新风气,带头传递正能量。
(二)贡献积分(20分)。重点在依岗履职、为民办事、服务学生家长、奉献社会等四个方面树立先锋标准,激励党员创先争优、创新作为,争当先锋表率。实行加分制,履行一项加上相应分数,总加分不超过上限20分。
1.立足岗位争先进。勇于创新创优,依托岗位和自身实际,积极争先进、创一流,受到各级表彰肯定或者赛课辅导学生获奖。或是在各类杂志报刊宣传学校经验做法,弘扬正能量。
2.为民办事强作风。强化为民服务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率;积极参加党组织“两学一做”“为民服务日”等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访活动和社会上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
3.奉献社会树形象。结合自身特长、兴趣和意愿,工作之余敢于亮出党员身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认领公益岗位和服务项目,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当群众的生命财产遇到侵害时,见义勇为,树立党员先锋形象。
三、组织实施
“积分管理”在支部书记领导下,支部成立考评小组,由组长具体负责党员积分纪实管理等相关工作。
组长:王建忠
成员:顾丽芬、王惠强、丁燕芳、徐敏芳
四、考评方法
1.党员个人“自评”。党员对照积分内容和评分细则,党员对照标准、参加活动情况和积分考核细则,开展自查自评,向党支部汇报本人积分情况。
2.考评小组“考评”。考评小组对照党员个人自查自评情况,根据记录、资料和群众的反映,每年度逐条逐项进行考评打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接受群众监督。党员对打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
五、党员积分应用
综合考量应用积分、放大积分管理效应,体现奖惩结合,使优秀党员添动力、后进党员有压力。
1.作为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年底,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照党员标准,根据党员年度积分情况,逐一对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依据评议结果确定党员的年度考核等次。
2.作为支部推荐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当年积分在支部考前党员,优先考虑作为本年度本支部推荐评先评优的人选。
3.作为党组织实施“黄色预警”的基本参考。对当年积分在本支部最后一名的,由支部进行结对帮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连续两年积分在支部最后一名的,进行诫勉谈话。对支部本年度积分最低的党员,启动黄色预警,由书记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提高。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二、考核对象
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按自然年度进行考核。
三、积分细则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对象主要由分为在家党员和在外流动党员两种。在家党员考核由组织生活会(30分)、履行职责(30分)、遵纪守法(30分)及加分(10分)四部分构成;在外流动党员考核由组织生活(30分)、遵纪守法(30分)、加分(40分)三部分构成,共设置基础分值100分。积分评定采取在基础分值基础上进行加减分进行确定。
(一)在家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
(2)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农民夜校及其它学习培训活动。(20分)
2.履行职责(30分)
(1)主动配合,带头参与村里的事务。(5分)
(2)主动认领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5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10分)
(4)带头宣传党的政策,组织或参与义务劳动等。(10分)
3.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主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4.其他(10分)
(1)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认真践行党员承诺事项。(2分)
(2)带头示范,积极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2分)
(3)在脱贫攻坚及其他工作中表现突出,年度评议为优秀或群众满意度高。(3分)
(4)获得乡镇及以上通报表扬表彰。(3分)
(二)在外流动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缴纳党费。(10分)
(2)每月主动向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动向。(20分)
2.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在外主动做好外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工作,发生纠纷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3.其他(40分)
(1)主动参加当地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学习本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内容。(10分)
(2)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分)
(3)积极参加帮扶活动,积极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家乡建设。(20分)
(三)“一票否决”事项
1.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发现有吸毒、嫖娼、赌博等行为。
3.从事、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为非法组织等提供信息、资金、场所;参与群体性事件;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5.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6.组织、参与封建迷信、分裂祖国活动。
7.其他严重违反《党章》规定情形。
四、考核要求及结果运用
1.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分在家党员及在外流动党员两类按季度进行考核评分,12月底汇总,取平均积分作为党员年度考核依据。
2.每名党员全年平均积分合计最高不超过100分。
3.在年终按照全年平均积分60—70分为“一星”,70分以上—80分为“二星”,80分以上—90分为“三星”,90分以上—95分“四星”,95分以上—100分为“五星”标准评定。
4.此评定平均分值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体验)重要参考标准,评定党员等次。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中共仪陇县复兴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引导党员践行“两学一做”,不断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党员积分管理先行在村、社区党员中开展,提倡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员中普遍开展。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总)支部研究,报基层党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二、积分内容
积分内容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教家风,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邻里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农村党员还要重点考核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还要重点考核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情况。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分类明确具体积分内容。
三、考核方法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总)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照以下环节进行:
年初制定标准。每年初,党(总)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和流动党员适当简化。分值设定和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可设置相应的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如实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总)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账。记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总)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
季末公开公示。每季度末,支委会或党小组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党(总)支部应将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总)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与星级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排名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总)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务求实效。各级党(工)委要制定开展党员积分管理的工作方案,注重分类指导,搞好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工作,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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