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集聚(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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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第一篇】
1.指定相关工作机构统筹设置本区集中隔离观察点,按照隔离观察点规模和流程设置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一)区防控领导小组
一、各方职责
2.建立区级层面人员、物资等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
3.组织文旅、消防、卫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对集中隔离观察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垃圾处理等基本条件进行评估验收。
4.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建立隔离点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
(二)街乡
1.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生活用品保障和后勤、安保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等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人员登记排查工作,确保集中隔离观察点安全稳定。
3.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设置洗消站,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4.所在街乡派出所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治安工作,依法处置突出问题,负责工作人员和留观人员的犯罪、吸毒、精神障碍等背景审查工作。
(三)区卫生健康委
1.选派医务人员参加隔离观察点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2.指导工作人员开展隔离观察,做好个人防护。
3.精神障碍患者和较重基础性疾病人员的筛查工作。
(四)其它行业主管部门
文旅、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宾馆酒店管理、消防和公共安全、(医疗)垃圾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的监督和实施、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机构负责隔离观察点防护物资供应保障。
(五)区疾控中心
1.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达接收密切接触者指令,提供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
2.指导集中工作人员和医学观察对象做好个人防护。
3.负责密切接触者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
(六)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1.对集中隔离观察点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废弃物存储、登记、消毒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对集中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开展监督检查。
(七)经营单位
1.保障集中隔离观察点各种生活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2.配合街乡政府在隔离区设置废弃物集中收储点,配备废弃物所需处置设施。
3.保障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隔离点气流组织要求。
4.物业部门负责垃圾收储分类管理工作。
二、组织架构
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抽调街乡政府、公安、安保、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准备后备梯队轮替。以上各组可根据隔离观察人员数量据实设立,组间视情合并职能。各组职责如下:
(一)防控消毒组
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日常消毒和隔离解除后的终末消毒。加强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做好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对地面、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人员触碰较多部位、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毒,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二)健康观察组
每日逐个房间收集体温记录或了解电子测温情况,询问并记录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指导留观人员个人防护,开展健康宣传并定期巡查,提示隔离观察对象未经同意,不得擅离隔离房间,要求对不遵守隔离观察要求的应及时劝阻。督促观察对象做好开窗通风、室内清洁和消毒。
(三)信息联络组
负责建立留观人员数据库,每日收集报送信息,与相关单位做好观察对象信息对接,每日例会会务保障,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信息收集报告。
(四)安全保卫组
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做好出入人员排查、测温核码等工作。每日巡视消防、门窗、监控设施等安防设备运转状况,依法处置突出问题。
(五)后勤保障组
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生活、防护物资等保障,巡视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运转状况,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六)病例转运组
负责观察对象的接收、转移,观察对象出现异常时,及时协调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
(七)人文关怀组
加强对隔离对象的人文关怀和温馨服务,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
三、卫生学要求
(一)选址
1.交通方便,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
2.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以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
3.远离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选择本区域当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二)平面布局
1.合理功能分区
(1)清洁区:工作人员一般活动区域;
(2)半污染区:隔离观察工作辅助区域,位于清洁区和污染区之间;
(3)污染区:隔离观察者起居及活动区域,还包括卫生间、污物间、洗消间等;
2.出入口
不应少于两处,附近应设救护车洗消场地。
3.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
保证正常运转,符合隔离点的气流组织要求。
(三)通风系统
1.隔离点通风应保证气流沿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室外的顺向流动。
2.采用自然通风时,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时,新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点,低于排风口,且不能发生短路。
采用全新风运行,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应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应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托盘等设备和部件,应每周清洗、消毒或更换。
(四)隔离点废弃物处置
1.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要求隔离对象在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每次清理垃圾时要求将医疗废物包装袋袋口扎紧封口,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
2.工作人员清理废弃物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穿一次性隔离衣、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发现医疗废物包装袋封闭不严或有破损的,用预先配制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喷洒于封口处或破损处,再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套装封口。
3.一次性防护用品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置于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清洁,并用含酒精速干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所有垃圾按照《北京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及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方案》(京环发[2020]1号)进行处置。
(五)厕所
单人隔离使用的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24份水)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部位(门把手、水龙头等)为主,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六)日用物品
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以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存放。
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唾液、痰液等污染随时消毒。消毒时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七)食饮具
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八)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
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九)污水处理
最好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如无独立化粪池,则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再排放,消毒方式参照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中粪便与污水消毒方法。
四、工作流程
(一)接收工作程序
1.联系:信息联络组与隔离点设置部门联系,确认拟接收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接收准备。
2.接洽:健康观察组与转运工作人员接洽,核对接收人员基本信息。
3.核实:健康观察组和安全保卫组共同核实集中观察人员基本信息,填写《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
4.录入:信息联络组将《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录入电脑,按规定上报。
5.确认:信息联络组与疾控中心沟通,确定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观察时间。
6.建卡:健康观察组给观察对象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7.汇总:信息联络组及时汇总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存档备查。
(二)健康观察程序
1.健康观察组应指导并督促观察对象按时按量服用中药预防饮,将服用记录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2.健康观察组每日至少2次询问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测量体温或获取电子测温记录,询问有无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肌痛、腹泻等相关症状,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3.健康观察组一旦发现观察对象健康异常,立即进入转诊程序。
4.信息联络组汇总当日观察对象健康动态,填报《每日汇总表》。
(三)解除观察程序
建立隔离点与移交被隔离人员属地的对接机制,保证被隔离人员和信息的完整对接。观察期满当日,经健康观察组确认无相关症状且符合相应人群解除隔离条件的观察对象,经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为其出具《集中观察证明》或《解除集中观察通知书》或《温馨健康提示卡》,解除集中观察,同时通知安全保卫组做好解除人员身份核查,做好交通疏导,保障解除人员迅速离开集中观察点。
五、个人防护要求
集中观察点管理人员应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N95口罩。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其他工作防护标准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保洁或消毒人员在配制消毒液时,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服等。所有人员工作后应注意洗手和消毒。
六、管理要求
1.适用人群为密切接触者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施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
2.集中隔离观察对象一般应单独房间居住,房间内应张贴或摆放“七步洗手法”等健康指引的宣传资料。
3.所有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观察对象在房间内单独就餐。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单独居住的,由集中观察点工作人员评估确认后,根据观察点情况安排居住。居住期间,应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5.所有集中医学观察点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6.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由专人陪同,敦促其及时返回,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
7.观察对象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内活动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8.观察对象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第二篇】
自集中隔离点成立以来,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市、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命令,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合理安排隔离人员食宿和生活需求,实时关心隔离人员的思想情况,认真履行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核酸采样及健康监测工作。截止目前,共接收隔离人员150人,已解除隔离141人。具体工作如下:
一、完善组织架构
成立集中隔离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按要求配置工作人员如下:环境消毒员4人,两人一组实行AB岗;肿瘤医院医务人员4人;信息联络员1人;后勤保障员4人;心理辅导员1人;安全保障员6人,其中燕头派出所2人、保安公司3人、隔离酒店1人。同时明确各岗位职责,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外出,并按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
二、做好生活保障
1、餐饮。实行分餐制,由酒店统一采购、提供,一日三餐定时、分区安排专人为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配送,并搭配水果,所有食品按要求放在每个房间门口的置物架上。同时建立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做好送餐的台账记录。
2、住宿。酒店分污染区、缓冲区、清洁区,设置双通道,区分隔离人员通道和工作人员通道。隔离点所有人员按要求实行单人单间,且每个隔离房间配备一套消毒设施、一套消防安全装备、一份消毒指导、一份心理咨询单,并建立隔离人员微信群,及时掌握隔离人员生活需求,指导隔离人员自我消毒、自我保护。
3、环境卫生和医废处置工作。酒店每日安排专人,对污染区、缓冲区、清洁区及相关公共区域进行分类消毒清洁,及时做好消毒记录;按规定时间、流程做好医疗废弃物(包括污染区生活垃圾)的密封消毒、集中清理,运至指定地点暂存,并联系及时清运,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的台账记录。
三、留意隔离人员心理状态、身体状况
1、酒店保障隔离房间有电视、网络、电话等日常生活用品,隔离人员可24小时随时拨打值班电话,反映其生活和思想问题,前期曾有3名隔离人员出现压抑烦躁、不理解隔离政策等现象,经工作人员电话疏导,情绪均稳定缓和、配合工作。
2、医护人员询问了每位隔离人员的既往病史,以及有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完善了健康档案,确保每一位隔离人员信息及时登记、核验,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询问并记录,并对每位隔离人员进行了健康知识宣传,督促隔离人员每日开窗通风,正确佩戴口罩。
3、现有的隔离人员9人体温均在正常范围,已解除的隔离人员141人解除时体温正常,无不适症状。
四、确保安全稳定
为确保隔离点各项工作稳定开展,保障工作人员及隔离人员自身安全健康,期间共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4次、消防演练1次、集中隔离点感染控制知识测试1次,并明确、细化了各岗位职责如下:
医务人员: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关于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感染控制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消毒工作的通知》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人员七步洗手法、防护服穿脱流程、消毒液的配比、区域消毒频次等相关注意事项的培训指导;明确隔离人员、工作人员核酸采样和体温测量的频次;联系防疫物资供应,确保及时安排到位。
信息联络员:联系上级部门做好数据信息报送,核实被隔离人员身份、行动轨迹等信息;安排落实好隔离人员的入住和解除隔离。
清洁消毒员:对污染区、缓冲区、清洁区及相关公共区域进行分类消毒清洁;熟练掌握七步洗手法、防护服穿脱、消毒液配比及消毒频次,并做好消毒台账记录;严格履行进出污染区程序。
安全保卫员:驻点民警:负责对隐瞒行程、拒不配合的被隔离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加强隔离点消防安全巡查,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演练;如遇突发情况,引导隔离点所有人员有序疏散。
驻点保安:负责隔离人员接送车辆的引导和外来人员的劝阻;确保监控室24小时不离人,发现污染区房间通道有隔离人员乱穿、闲逛现象的第一时间汇报;紧盯隔离点消防安全,如遇突发情况,配合引导隔离点所有人员有序疏散。
后勤保障员:负责隔离点所有人员的吃饭、生活用品供应、环境卫生等;落实好隔离人员房间的安排和清洁消毒,做好防疫物资的保管,及时安排损坏设施的维修;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
心理辅导员:负责隔离人员的情绪安抚;配合安排落实好隔离人员的入住和解除隔离。
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第三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做好密切接触者和可疑暴露者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在我市的流行。按《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和可疑暴露者医学观察工作指南(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有效落实医学观察措施,确保医学观察规范运行,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成立领导小组
负责人:王某某
医生组:韩某某(副主任医师)
吴扬(主治医师)
薛某某(主治医师)
王林(公卫主治医师)
护理组:金文洁(主管护师)
陈某某(护师)
赵楠(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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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组:陶某某(主管护师)
后勤组:陈某某闫梅娇
三、工作内容
1.医学观察对象
(一)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二)可疑暴露者。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加工、售卖、搬运、配送或管理等
人员。
(三)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的其他医学观察对象。
(四)医学观察可选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
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是指观察对象在指定场所集中居住直至观察期满,由医护人员每日定时观察健康状况,判断有否染病可能,以便使其在疾病的潜伏期和进展期内获得及早诊断治疗与救护,可有效减少和避免将病原体传染给健康人群。
(一)场所选定
各辖市、区人***隔离医学观察点,并提供物资、经费及人员保障。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宜选择远离人群密集区、远离水源取水点、相对独立并与周围建筑有一定的隔离区域、处于周围建筑常年风向的下风向。观察场所的房间数量足够,满足观察人员每人一间单独隔离及工作人员的
居住和工作需要。厨房、办公等辅助场所与观察人员观察场所相对分离。观察房间有独立的生活及卫生设施等。
(二)物资配备
应配备常用药品、测温设备、血压计等器械;个人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同时需安排密切接触者转运车和工作用车。
(三)人员配备
各辖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医学观察,辖区疾控机构提供技术指导。配备工作人员职责如下:
1.场所负责人全面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管理工作。
2.医护人员:3人/班,其中至少1名医生,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对象健康状况的访视,每天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按要求做好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3.安全保卫人员:1-2人/班,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等工作。
4.后勤供应人员:1-2人/班,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所有人员的生活用品供应及消毒等工作。
5.外事协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备,1人/班,负责协调可能出现的外籍密切接触者相关管理工作。
(四)工作流程
1.对象接收
发现符合条件的观察对象→医护人员使用转运车接转观察对象→安排观察室并开展房间预防性消毒→观察对象进入观察室→发放“集中医学观察告知书”→进行必要体检和观察对象信息登记、发放日常生活用品。
2.健康访视
每日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对出现不适症状的医学观察对象要随时随诊。
3.消毒规程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消毒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在辖区疾控机构指导下,在医学观察对象入住前进行预防性消毒,医学观察对象入住后,进行随时消毒。医学观察对象解除医学观察后对其住所和使用过的物品进行彻底终末消毒。
4.及时报告
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医学观察对象立即报场所负责人,由场所责任人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由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由辖区疾控机构开展新一轮采样流调排查。
5.解除观察
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上述症状,解除医学观察。由驻地医务人员为观察对象开具“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
6.隔离场所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要求处理。
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第四篇】
一、门诊候诊室必须保持清洁,地面、门窗、内壁每日进行湿式清擦一次,走廊痰盂内存放1:200的84消毒溶液。每日更换一次。
二、门诊每天进行空气消毒两次。
三、门诊观察室要保持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室内要
经常进行消毒,如有污染,随即清除和消毒,对不明高热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在病人离开后要进行沏底消毒。
四、厕所必须保持洁净。每天由卫生员进行两次消毒,厕所地面及便池内外,不准带有污染痕迹,如有病人排泄物等,应即消除和消毒。
五、门诊各科室的污染废料、纱布、棉球等,必须集中放在一起,每日由本科人员,送烧脏炉进行焚化处理,绝不准乱扔、乱放,更不能混为一般垃圾处理。
六、肝炎诊室和夏季肠道门诊诊室,每日进行两次消毒,随时污染随时消毒。室内陈设物及门窗、四壁,应经常用1:200的84消毒液喷雾或浸泡拭布进行清擦。室内不准陈放食品和就餐。
诊所消毒隔离管理制度篇2
1、保持诊室清洁整洁,诊室每日用500ml/l二氧化*消毒液擦拭台面,地面湿拖二次;空气用紫外线消毒30分钟,每日二次并登记,灯管用95%酒精每周擦拭一次。
2、*作前应戴口罩、帽子并严格洗手或手消毒,可能出现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护目镜。
3、严格遵守无菌技术*作原则,公用持物钳、容器每日灭菌;棉球缸、酒精、*酒、地卡因瓶等每周更换灭菌二次;口腔诊疗器械均要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无菌物品率达100%。
4、各类器械按照去污--清洗--消毒或灭菌程序处理,各类物品必须按无菌、清洁、污染分别放置,无菌物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定期检查,有污染或过期必须重新灭菌。
5、使用手机时,在每次治疗开始前及结束后么踩脚闸冲洗管腔30秒,减少回吸污染。
6、消毒液定期更换、监测并做好记录,含*消毒剂每日监测尝试;2%戊二醛每周监测浓度。
7、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医疗废弃物及一次*医疗物品均要毁型消毒无害化处理,医疗垃圾双层黄*袋焚烧并有交接登记手续。
8、预真空快速蒸汽锅每月用生物指示剂监测够菌效果一次,每月进行诊区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生物学监测一次,紫外线每季度监测一次。
诊所消毒隔离管理制度篇3
1、医务人员工作时,应着装整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等。
2、诊室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3、医务人员每次诊疗*作前后均应认真洗手。
4、诊室应定时通风,诊桌、诊椅、诊床等应每日工作结束后使用500mg/l含*消毒剂擦拭,有污染随时消毒。
5、每周更换床单、枕套等,有污染随时更换,每日紫外线照*消毒,并做登记。
6、诊室物品专室专用,血压计,听诊器,叩诊锤表面用75%酒精擦拭消毒后放回原处。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医疗废物应用双层黄*塑料袋封扎集中处理,并与医疗废物暂存处做好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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