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先进事迹【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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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先进事迹【第一篇】

李自平,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卫东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庭、东高皇法庭、办公室、司法行政科、机关服务中心工作。在多年的法院工作中,李自平同志积累了娴熟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工作技巧,已成为一名倍受领导肯定、同事敬仰、当事人认可和社会各界称赞的优秀人民法官。在他的带领下,XX年东高皇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刑事审判庭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国核查纠正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先进集体”;他本人也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扬,于XX年、XX年分别被市委、市政府和卫东区委、区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授予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力做好刑事审判工作

(一)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推进平安建设

自去年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李自平同志扑下身子,与刑事审判人员一起,针对专项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采取新的举措,出色完成了打击“两抢一盗”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去年以来,卫东区法院共受理“两抢一盗”114起195人,全部审结,结案率为100%。共报送专题工作信息31条,其中上级机关采用12条;向新闻媒体投递稿件30,其中市级新闻媒体采用11条,省级新闻媒体采用9条。

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具体过程中,李自平同志身体力行,以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投入到专项斗争中,推进打击、教育、防范、管理、建设、改造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有效遏制“两抢一盗”犯罪多发势头,促进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努力保持平安建设工作在全市的先进位次。2011年8月29日上午,在李自平同志的亲自组织和周密部署下,该院刑事审判庭在平煤集团十二矿圆满召开宣判大会,对马金平等14名被告人团伙盗窃原煤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平顶山市电视台、平顶山市日报社对宣判大会进行了报道。此案发生在我市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期间,犯罪分子迎风作案,且系团伙作案,人数众多,影响较坏。为了扩大打击力度,李自平同志经过认真思考和分析,决定针对犯罪分子多次盗窃十二矿原煤的特点,在该矿家属区对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当日,该矿约1000多名职工、家属及附近群众到宣判会现场接受了教育,起到了“宣判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二)认真搞好“打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

自“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卫东区法院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特别是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自平同志带领广大干警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使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辖区人民群众的认可,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在他的带领下,刑事审判庭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国核查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由李自平副院长主抓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法院“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省、市、区政法委的工作部署;指导我院“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工作;同时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等政法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收集、研究、报送我院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信息;做好专项斗争开展的宣传报送等。同时,李自平同志与刑事审判人员一道密切同公安、检察机关的联系,对涉黑恶势力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暴力犯罪、侵财犯罪案件,坚持快立、快送、快审、快判,所有案件都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对重大案件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提前介入,提前掌握案情;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当即合议,审判委员会及时讨论研究;定案后及时宣判。2011年11月26日,卫东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毛文东等20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枪支等九项罪名一案。由于该案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且属重点打击的涉黑案件,社会各界又比较关注,引起了卫东区法院领导班子和干警的高度重视,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李自平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由于涉案人员众多,复杂性强,难度大。他们针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周密部署和应急方案。由于案情错综复杂,仅公诉机关移送的卷宗就有近两尺厚,李自平带领合议庭成员加班加点阅卷,细抠证据材料,梳理其间的关系,制订出了缜密的庭审方案,成立了三个具体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庭审、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工作。庭审当日共抽调了60名警力、6台囚车,全力保障值庭、押解、安检等安全保卫工作。庭审达14个小时,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

法官先进事迹【第二篇】

罗江益同志在基层坚守了近40年,这种精神真的是值得敬佩!在这几十年的时间里,他有着很多的晋升和调动机会,但是他仍然坚持在这里,虽然工作区域的环境十分恶劣,但是他知道这里的人民需要他,他更离不开这里。

在过去,对于这片藏区,法治还只是一个概念,很多的案件处理还停留在依靠宗教和活佛的调停。为了让法治的观念深入人心,扭转大家的传统观点,这位法官不仅仅学习了藏语,为了更好更快地开展各项工作,还经常走村入户,向大家宣传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在这些年的努力下,接受他法治宣传普及的群众多大30多万,大家的法律观念提高了很多,有事相信法律、找法院来解决也成为了大家的选择。

在他工作的过程中,对待每一件案件都是公正公平的,他始终坚持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原则,在他的手上,成功调解了上千件民事纠纷,并且都取得了成功的调解。群众对于结果满意,也更加加强了大家对于法治的信任。

这样的一位人民的好法官,怀着家国情怀,始终心中记挂这人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断无私奉献、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作为一名基层法官,要练就过硬的本领,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宣传法律的精神,更好促进我国的法治社会的建设。

法官先进事迹【第三篇】

周斌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有一位法官,将自己毕生的精力,放在法治的不懈追求中,他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职责,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他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四川省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他就是恩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周斌。

精业 源自坚定的法治信仰

“个头不高但庭审中气场足。”这是周斌20余年一线审判生涯中留给老百姓最直观的印象。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周斌同志就像一块海绵,在法律的海洋中尽情吸取着法律知识的养分。气场足来自于内心的强大,来自于对自身业务的自信,办理案件2400余件,无一件引发信访,庭前的调解疏导、庭中的明辨是非、庭后的释法析理,无处不彰显出他对法律的精通。曹某诉某卫生院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因对是否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及人身损害赔偿双方争议较大,且当时没有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周斌多次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多次到实地走访调查,多次组织人员分析案情,在当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从法律基本原则的角度出发,推定工伤保险赔偿与因第三人侵权赔偿在法律上并行不悖的,并据此作出判决,最终让双方对判决胜败皆服。

李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用人单位对仲裁不服提起诉讼,劳动者却未提起诉讼,按仲裁裁决所认定的巴中市2013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825元计算标准,还是按实际查明的工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由于李某未提起诉讼,根据“不告不理”原则,应按仲裁裁决所认定的年平均工资标准36825元计算。第二种意见认为,由于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失效,应按实际查明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对数额计算不当,可以予以变更,包括减少,同时也包括增加。周斌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保护弱势群体,坚持按第二种意见处理此案,该案的判决对于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作出了引领示范作用。同时,用人单位起诉反而得到比履行仲裁裁决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是司法追求实质公平的典型案例。该案例入例《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

“他很谦虚也很好学,善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这是法院同事对周斌的评价,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到法院参加工作,周斌勤钻书记员业务,在短时间内成为院内书记员中的佼佼者;担任审判员后,他经常思考法律适用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空白和障碍,先后撰写了《新婚姻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困惑》、《车辆受损后是否应当计算贬值费》等多篇实务类的调研文章,所撰写的《恩阳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司法对策及建议》一文获得四川省“治蜀兴川”杯论文大赛优秀奖、市科协第七届学术论坛二等奖。拟定的《关于“三区同建”的法律思考》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他喜欢钻研新类型案例和疑难案件,无论是承办法官向他咨询,还是审委会、合议庭讨论案件,他总是毫无保留地贡献自己所理解的、所掌握的知识,并在案件审理后归纳总结,形成指导性意见。2018年,其办理的一件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案件办结后,周斌担心涉案食品过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确保食品管理,让人民吃得放心》的司法建议,该司法建议被《人民法院报》采编。

“有的老百姓可能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如果没有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不仅仅是对我个人的失望,更可怕是可能会对法治失望。”这既是周斌的座佑铭,也是他多年来精业求真的源泉动力。

敬业 源自良好的法官素养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拿,是自己的事一定做好。”这是最近一部电影中的一句话,也是周斌20余年法官生涯的真实写照。将本职工作干好决不是单纯的就案办案,在工作中,秉承这样理念的周斌,将自己审判工作干好的同时,主动与党委中心工作有效对接,不断创新理念,不断总结审判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担任回风社区巡回法庭负责人期间,他创造性地推行社区巡回法庭工作模式,在社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协助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到社区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将司法的职能和触角真正下沉到一线。这样的做法得到时任省委书记王东明和时任省高院院长王海萍的肯定。王东明书记指出:把法律服务延伸到社区,这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方式,是社会管理的一个创新,是转变干部作风的具体体现,能有效的帮助和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各种合理诉求。

针对恩阳辖区民事案件中家事纠纷居多的情形,他又总结出家事调查、家事调解、财产申报、判后回访等举措,探索家事审判改革,“以小家安保大家安”。蒋某与董某均系再婚,时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董某为此向法院两次提出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董某遂离家出走。后蒋某患冠心病、高血压、肺结核等多种疾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向法院提起扶养纠纷,要求董某支付生活费、医药费数十万元。周斌办理此案后,采取委托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明了双方感情分歧,并有针对性地邀请双方亲属、村社干部参与调解,从感情基础、夫妻扶养义务等角度进行调解,往来奔波数十次,最终在尊重双方感情已破裂的基础事实上,蒋某愿意放手,而董某也自愿承担数万元的扶养费,双方均从情感上得以解脱,该案后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以《离婚拉锯战》播出。

为民 源自深沉的基层情结

恩阳地处山区,这里无论是交通还是辖区群众的法制意识,与大城市相比均有较大差异,尽管法官所处理的案件很大一部分都是群众家长里短的小纠纷,但法官在办理每一个案件中所花费的时间、精力都更大,送达,车子去不了,走路一去便是两、三个小时;调解,受农村家族观念影响,往往当事人亲属便达几十人;判决,受经济因素影响,胜诉后经常无财产可供执行。很多人不愿意在基层久呆,而周斌从1996年开始,辗转曾口法庭、渔溪法庭、恩阳法庭、雪山法庭,一干就是12年,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烙印上了深沉的基层情结和民生情结。“很接地气”,经常有老百姓这样评价周斌,但凡周斌办理的案件,他总要深入一线,深入农家院户,到一线调查走访,到一线开庭审理,最大化地减少老百姓诉累;他十分注重运用调解来化解矛盾,从最初的个案调解逐步总结出“五阶十法”调解技巧,再逐步升华到“全程、全员、全域”的调解模式,他的调解率达到77%;原告魏某、杨某与巴中市恩阳区民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陈某、冯某、杨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告之子魏某某和被告陈某、冯某、杨某四人相约到提河水库钓鱼,过程中,魏某某下水库游泳,不幸死亡。后魏某某的父母认为是学校、事故发生地提河水库管理方存在管理不善,陈某等人应当承担推定过错责任,魏某某的亲属起诉至法院要求五被告连带赔偿。虽然从法律的角度,因魏某某已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被告与魏某某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原告家庭困难,周斌同志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在庭前庭中参与调解,主动协调学校、相关部门给付原告魏某、杨某4万元经济帮助费,解决了原告家庭的具体困难。

周斌的父亲也是一名法官,也曾在基层工作过多年,他经常告诫周斌:“我们是农村出来的,也是农民的儿子,办案一定不要有私心,要理解群众的困难,做实事、做好事。”良好的家风让周斌用朴实无华的行动赢得了老百姓的口碑。

求索之路不悔,向道之心不移。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尊崇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忠诚,周斌的求索之路永远在路上。

法官先进事迹【第四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院干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打响疫情防控狙击战。在这场战“疫”中,不仅党员干部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指示精神,非党员干警们在各党支部的的带领下,也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奋勇争先,冲锋在前,认真履职,担当作为。沈洋同志是我院民二庭的一名法官助理,他主动对民事审判庭党支部书记赵泽生同志说:“虽然我还不是一名党员,但是我会和党员做得一样好,请让我加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

沈洋同志是2019年刚刚加入法院队伍的新生力量。家在外省的他,本就很少有机会回家探望双亲。这个春节,他本可以回到安徽老家和父母团聚,但是在疫情狙击战面前,他主动选择留在法院坚守防疫执勤岗位,服从组织命令,听从指挥,随叫随到。在小区防疫工作中,沈洋同志总是主动请缨,冲在最前面,目前他已经参与旭苑小区两次全面摸排工作。不仅如此,他还细心得体谅其他不方便的同事,主动替换他们防疫执勤。在“与家人团圆”和“坚守防疫岗位”两者中,他选择了坚守岗位,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大年三十至大年初二这几天,本是节日气氛最浓厚的时候,但是面对突如起来的疫情,沈洋同志连续坚守值班岗位,用自己和党员同志一样的初心和使命,毫不犹豫加入到疫情防控的战斗中去,不是党员,却胜似党员!

优秀是一种习惯。不仅在防疫工作中沈洋同志积极主动,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他也一直要求上进。沈洋同志由于家在外地,自工作以来一直住在单位。沈洋同志抓住这个便利条件,经常在下班后还钻到办公室整理卷宗、研究案情,主动利用业余时间来提升自己。赵泽生同志说:“我晚上值夜班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民二庭的灯亮着,我知道那是沈洋同志还在办公室学习”。

沈洋同志这种时刻保持学习、努力提升自我的状态,扎实工作的决心和意志,闻令而动、不怕牺牲的战斗精神,值得全院年轻干警学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仅在平日做得好,在疫情面前更能反应果断迅速、运转高效有序、执行坚决有力!现在疫情防控正处在胶着对垒状态,希望全院干警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同心同德,共克时艰!

法官先进事迹【第五篇】

山丹县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

杨斐同志先进事迹

杨斐,女,出生于1992年9月,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现为山丹县人们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自2016年11月进入山丹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审管办、行政审判庭、执行局、财务室、立案庭等科室进行多岗锻炼,虽岗位不同,但她始终能忠于职守,敬业勤业,圆满完成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杨斐同志为人正派,团结同事,作风务实,工作能力强。在审管办、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工作期间,虽事务复杂,业务繁多,但这些工作都与所学主业对口,凭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务实的态度,她都能熟练地、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

2018年8月,由于单位原会计调离,杨斐被临时调到财务室工作,面对自己完全不熟悉的新工作,她没有胆怯、推托,她坚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她愿意做一个干好每一项新工作的有心人,为了迅速由外行成长为内行,正常工作日,节假日加班就成了家常便饭,连门卫都说晚上下班最迟的是杨斐。有一次感冒发高烧,眼睛都充血了,同事们都劝她回家休息,她不肯,硬是坚持做完了当天的工作,同事们为她竖起了大拇指。正是这种对工作执着,磨炼了她坚韧的性格,也正是这种性格,使她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20年3月杨斐从财务室调至立案庭担任法官助理,回到老专业,正是立功时,一到立案庭她就积极投身于“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中,协助庭长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司法确认案件,她奋斗的身影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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