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问题的意见【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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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问题的意见【第一篇】

根据麻城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麻城市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照麻城市问题整改台账,城市反馈的7类22项37个问题,我处主动认领、需要举一反三整改的有28个。我处及时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并按照整改方案大力开展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确保在规定时限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则制定整改方案与规章,坚持做到常态化。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安排部署

(一)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整改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二)成立鼓楼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国家、省级、市级考核反馈问题,负责研究全处落实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三)制定《鼓楼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主动认领28个问题,规定整改期限,逐一明确责任到人到事。

(四)处直相关单位、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对照办事处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限时清零。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8个问题分成三类,一是7月10日前完成整改的问题有10个,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7月1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有13个,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并计划长期坚持,三是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有5个,目前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整改。具体整改明细如下。

(一)关于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实地抽查发现,某市主要领导

2017年至2018年仅参加1次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省际交叉考核发现,个别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形同虚设,未按要求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某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没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以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代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牵头单位:处党委;责任单位: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按照三年行动意见要求,全面压实处党委、办事处主体责任,处党委要定期召开扶贫工作大会和党委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2规范和完善会议相关要件,做到有方案、有主题、有记录、有纪要、有反馈、有效果。党委会会议记录指定了专人记录,处扶贫工作会议由处扶贫办负责记录整理存档。

3督办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认真压实扶贫责任,把脱贫攻坚放在首位,积极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市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对各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开展常态化督导。

2.交叉考核发现,个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长期空缺,村党支部、村委会脱贫攻坚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影响了全村脱贫攻坚进程。(牵头单位:处组织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5月10日-5月12日,鼓楼办事处利用三天时间,举办了综合培训班,对全处所有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进行培训,并邀请市扶贫办相关领导为培训对象进行扶贫政策讲解。通过培训,提高了村“两委”干部和扶贫干部抓脱贫攻坚能力。

2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确保每个村储备2名后备干部,建立乡土人才库和村“两委”后备干部库。

3抓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加强贫困村党支部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3.交叉考核发现,有的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责任不清、政策不清、情况不清、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抽查172户贫困户中,驻村工作队未提供实质帮扶的有94户,结对帮扶干部未提供实质帮助的有105户,占比偏大。(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处组织办、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身体健康、熟悉农村、热爱“三农”的人员参加驻村工作,选优配强扶贫工作队;今年2月份,我处调整了8支扶贫工作队,涉及人员24名,进一步选优配强了扶贫工作队伍。

2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加大驻村工作培训力度,完善驻村考勤制度,严格执行驻村纪律,坚决杜绝“挂名"现象发生。今年2月份以来,我处要求所有扶贫工作队每月按时上报考情,并根据考勤发放扶贫工作队生活、交通补助。

3加大督查力度,处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开展督查,着力解决驻村帮扶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

(二)关于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

4.审计发现,2016年以来,有的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某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户15人识别不精准,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30户107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78户79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有的县建档立卡数据活动态调整不到位,未将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死亡的12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变更处理。第三方评估发现的少量错评户中,存在将患大病、受灾未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户识别为贫困户的现象。(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充分利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大数据对比成果,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数据动态调整和疑点数据修改工作;目前除少数贫困人口身份证号无法修改外,市扶贫办所有下发的疑点数据,我处已全部清零。

2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对2018年以前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措施进行采集,充实完善,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和共享。

3进一步推进扶贫信息部门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户籍、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低保、五保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

4对反馈的问题,迅速组建专班开展摸底排查,对问题核实清楚。全面开展硬伤户清退、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人口漏评工作,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2019年上半年,我处完成了动态管理工作,其中整户新增5户15人,家庭成员新增46人,家庭成员减少53人。进一步提高了精准识别准确率。

5. 贫困地区财力孱弱,部分“好政策”加剧财政负担,恐难以为继。媒体暗访调研了解,湖北在全省明确要求,确保贫困患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大病慢性病报销达到80%,住院报销达到90%,年度自付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这种医疗兜底保障政策受到贫困群众普遍欢迎,切实减轻了贫困户医疗支出,但贫困户集中就医治疗现象出现“井喷”,其对基层财政造成的负担开始逐步显现。(牵头单位:鼓楼卫生院、南正街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引导贫困人口理性就医。各社区(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帮扶干部走访入户宣传政策,引导贫困户合理看待健康扶贫工作,杜绝过度治疗。

2加强贫困人口就医行为和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管理,严格控制贫困人口无序就医、过度就医等行为,严格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支出。已要求辖区所有卫生机构均应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加强管理力度。

3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研究,及时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关于“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

6.审计发现,某县1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应享受未享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2017年度“雨露计划”补助万元。2017年、2018年某县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9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万元;17名(29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雨露计划资助万元。(牵头单位:处扶贫办、鼓楼中心学校;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享受教育扶贫政策情况“回头看”;经过核查,在本地就读的学生,2019年均已按照政策要求享受了教育补助。

2加强教育部门与扶贫部门沟通配合,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享受教育资助一个不漏。处扶贫办与鼓楼中心学校一直保持着沟通联系。

3完善异地就读学生资助政策,特别是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应由学籍所在地学校给予资助。经过调查摸底,我处一共有7名贫困学生属于异地就读,目前均已给当地学校发函,请当地学校给予资助,剩余4名学生不符合当地政策,将由市财政统一发放教育补助。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发放资助政策告知书。

5定期开展督查暗访,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资助情况。

7.交叉考核发现,D级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中有121户面积超标,占比43%。某镇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38户中有33户面积超标,占比86%。(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情况“回头看,严守D级危房改造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经核查,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贫困户均验收达标。

2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 3签订建房协议。完善农户对建房面积承诺约定。

4严格标准验收。对于没有落实约定、超面积建房的农户,不纳入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范围。对2019年危房改造的16户贫困户,将统一邀请专业人员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8.交叉考核发现,危房改造自筹过重。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贫困户自筹万元,户均自筹3万元。有的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4100元,危房改造自筹万元,自筹额是家庭年纯收入的倍。所走访的贫困户中,自筹额度与家庭年纯收入比最高的达到倍。(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

2进行分类补助。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标准,针对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按1人户、2人户、3人及3人以上户分别给予补助万元、万元和万元,针对4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给予每户补助万元至万元。针对非4类对象经鉴定为D级、C级的土坯房,分别给予每户补助1万元、万元。重点支持极度困难群体。

3对于住房保障有困难的极度贫困群体,采用集中供养、危房改造、财政预算等多种渠道解决住房问题。

9.交叉考核发现,危房鉴定不规范。有的县危房鉴定未按要求经县住建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而是由乡村干部鉴定。(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对于危房改造鉴定工作进行明确要求,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简明图文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函〔2018〕1377号),运用简明易行危房鉴定办法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做到全覆盖,坚决杜绝虚假鉴定、鉴定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未经危房鉴定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2加强工作沟通。积极与住建局沟通,安排专业人员对各社区(村)开展)危房鉴定工作落实。

3完善档案资料。对于已经鉴定的房屋,做好档案记录,规范存档。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

10.扶贫资金存在“垒大户”现象。交叉考核发现,某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鼓励贫困户发展生猪养殖,对每户按照栏舍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某村一户2014年脱贫户有栏舍2000平方米,2018年出栏2000余头,净收入30余万元,获得栏舍补贴14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投入产业到户资金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规范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扶贫工厂(车间)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租金、薪金、股金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创设保洁员、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近就便就业。

2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扶贫开发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和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机制,合理使用扶贫资金。

3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公告公示实效,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4坚持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创新,大胆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模式,杜绝资产收益扶贫“大水漫灌、人人有份”现象。

11.产业扶贫补贴对象不精准。交叉考核发现,某县有3户生猪养殖扶持对象旧栏舍拆除新栏舍未建,也没有实施养殖,却分别获得栏舍补贴6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严格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把牢扶贫补贴对象识别、退出“关口”,坚持产业扶贫资金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经各社区(村)核查,未发现有补贴对象不精准问题。

2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坚持产业扶贫补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安排、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

3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拨付程序,加快报账进度。

4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和定向督查,切实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12.项目带贫能力弱,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交叉考核发现,某村有7户贫困户,2018年每户获贷5万元扶贫小额贷款,以现金方式投入到合作社,合作社每年按贷款金额的6%给贫困户分红,贫困户不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方评估发现,产业扶贫仍存在方式单一、技能培训广度深度不足、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调查显示,在347户已获得产业帮扶措施的建档立卡户中,%为简单发钱发物,仅%的建档立卡户得到了技能培训,且存在针对性不强、培训深度不足等现象;%的建档立卡户表示,现有产业帮扶措施效果一般或没有效果。贫困户与市场主体的利益联结主要体现为土地流转、财政资金、扶贫小额信贷入股等初级形式,利益联结不紧密、难以持续。调查显示,在142户有企业(合作社、大户)带动发展产业的抽样建档立卡户中,仅有%实质参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抽样建档立卡户对产业帮扶和企业带动的满意度均低于70%(分别为%、%)。

媒体暗访调研发现,部分贫困地区产业体系薄弱,品牌价值尚待挖掘,产业链条还需延伸,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作用仍较为有限。某县近年来加大柑橘、茶叶、核桃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力度,但扶贫产业仍较单一,特色产业存在简单初加工、附加值较低等问题,一些贫困户扶贫项目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效益差。调研还发现,贫困地区基层镇村干部年龄老化,懂市场、善经营的干部少,发展扶贫产业的本领不足、办法不多,一定程度影响了村民发展扶贫产业的信心。

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问题的意见【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省、市、嫩江市对市际交叉互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反馈的黑龙江省2019年扶贫成效交叉考核报告、黑龙江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第三方评估报告、黑龙江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暗访考核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对照自查对照表的15个反馈问题,逐一对照自查,经排查我乡未发现对照自查存在问题,但需在今后工作中需密切关注,避免类似现象发生。我乡对以上工作进行排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全乡上下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自查整改工作。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问题清单,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分析。二是严格对照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清单,研究具体整改方案,拟定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盘点销号。三是召开由全体乡村干部参加的视频会议,通报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专题学习市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促使全体干部进一步深刻剖析,落实责任,狠抓整改,注重实效。

二、认真排查,落实整改

根据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XX乡夯实主体责任,压实责任担当,强化作风建设,全面开展对照自查整改工作。

(一)点对点反馈问题。

1、“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扶贫政策、贫困户情况说不清。乡镇党委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对危房改造、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政策掌握不全,个别村党支部书记对本村2019年脱贫户基本情况说不清楚。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2、“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村级遍访工作开展不扎实。个别村2019年调换村党支部书记,考核时,该村无法提供前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遍访工作记录。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3、“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帮扶成效不明显。个别村贫困户缺少针对性帮扶措施或增收措施。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4、“三落实”就业扶贫方面,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个别村贫困户签订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管护人员聘用协议》中,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未明确。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5、“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产业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个别村户贫困户签订的带资入社协议内容缺失,权利义务未明确。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二)对照排查举一反三问题。

1、“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问题排查不到位。某县某村无致富带头人档案、房屋鉴定报告不规范,危房改造质量不高,未启用“一站式”医保结算系统、贫困户慢病鉴定不到位等问题未纳入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台账或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台账进行整改,排查问题有遗漏。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2、“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不扎实。某县某村村级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销号验收需行业部门和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查阅资料发现,该村已销号问题相关责任人均未签字确认,履行验收销号程序有缺失。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3、“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村级问题清单不规范。某县某村“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百日攻坚战工作排查问题清单中,问题描述照搬照抄县级和乡镇描述内容,无法体现本村排查问题具体内容。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4、“三落实”就业扶贫方面,个别公益性岗位“挂名顶岗”。某县某村1名70岁贫困老人2019年被聘为保洁员,该户表示“自己干不动了,是亲属帮着干活,发的钱自己也给亲属了",经核查,该户2020年又签订了保洁员合同。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5、“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扶贫产业项目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某县某村某某种植合作联社扶贫项目未与贫困户签订带贫益贫相关协议,仅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分配收益。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6、“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个别扶贫产业项目收益率低。某县某村利扶贫产业项目投资141万元,2019年整体出租收取租金仅为1万元,投资收益率为%。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7、“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个别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不精准。某县某村将扶贫资产收益平均分配给贫困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享受同等收益,2018年人均收益240元,2019年人均收益236元。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8、“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贫困户住房维修改造质量不高。某县某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后仍然存在墙体有裂痕、冬季透风不保暖、两次维修未达标准等质量问题。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9、“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个别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某县某村户贫困户2019年危房改造维修花费8900元,相关票据已提交村两委,补助款至考核时仍未发放。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10、“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不规范。某县某村户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前和改造后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日期为同一天;危房改造前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为C级,改造后进行了两次房屋安全鉴定,第一次鉴定仍为C级,第二次鉴定为B级,房屋安全鉴定混乱。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夯实整改工作成果。我乡将进一步继续巩固“稳”的基础,坚持现行标准和2020年时限,保证脱贫质量,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狠下一番“绣花”功夫,防止浅尝辄止。不断加大“进”的力度,防止返贫。

(二)多种扶贫措施并举,打好脱贫攻坚战。针对贫困户不同的致贫原因,为其“量身打造”针对性的扶贫措施,以基础设施建设、安居扶贫奠基,以产业、就业扶贫实现“造血”,以教育扶贫力求“扶志也扶智”,多种扶贫政策并举,创新机制,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督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干部与贫困户之间的沟通联系,落实乡镇和市直单位帮扶责任制,为下一步精准脱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问题的意见【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省、市、嫩江市对市际交叉互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反馈的黑龙江省2019年扶贫成效交叉考核报告、黑龙江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第三方评估报告、黑龙江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暗访考核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对照自查对照表的15个反馈问题,逐一对照自查,经排查我乡未发现对照自查存在问题,但需在今后工作中需密切关注,避免类似现象发生。我乡对以上工作进行排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全乡上下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自查整改工作。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问题清单,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分析。二是严格对照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清单,研究具体整改方案,拟定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盘点销号。三是召开由全体乡村干部参加的视频会议,通报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专题学习市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促使全体干部进一步深刻剖析,落实责任,狠抓整改,注重实效。

二、认真排查,落实整改

根据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XX乡夯实主体责任,压实责任担当,强化作风建设,全面开展对照自查整改工作。

(一)点对点反馈问题。

1、“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扶贫政策、贫困户情况说不清。乡镇党委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对危房改造、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政策掌握不全,个别村党支部书记对本村2019年脱贫户基本情况说不清楚。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2、“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村级遍访工作开展不扎实。个别村2019年调换村党支部书记,考核时,该村无法提供前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遍访工作记录。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3、“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帮扶成效不明显。个别村贫困户缺少针对性帮扶措施或增收措施。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4、“三落实”就业扶贫方面,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个别村贫困户签订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管护人员聘用协议》中,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未明确。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5、“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产业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个别村户贫困户签订的带资入社协议内容缺失,权利义务未明确。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二)对照排查举一反三问题。

1、“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问题排查不到位。某县某村无致富带头人档案、房屋鉴定报告不规范,危房改造质量不高,未启用“一站式”医保结算系统、贫困户慢病鉴定不到位等问题未纳入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台账或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台账进行整改,排查问题有遗漏。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2、“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不扎实。某县某村村级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销号验收需行业部门和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查阅资料发现,该村已销号问题相关责任人均未签字确认,履行验收销号程序有缺失。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3、“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村级问题清单不规范。某县某村“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百日攻坚战工作排查问题清单中,问题描述照搬照抄县级和乡镇描述内容,无法体现本村排查问题具体内容。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4、“三落实”就业扶贫方面,个别公益性岗位“挂名顶岗”。某县某村1名70岁贫困老人2019年被聘为保洁员,该户表示“自己干不动了,是亲属帮着干活,发的钱自己也给亲属了",经核查,该户2020年又签订了保洁员合同。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5、“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扶贫产业项目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某县某村某某种植合作联社扶贫项目未与贫困户签订带贫益贫相关协议,仅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分配收益。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6、“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个别扶贫产业项目收益率低。某县某村利扶贫产业项目投资141万元,2019年整体出租收取租金仅为1万元,投资收益率为%。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7、“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个别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不精准。某县某村将扶贫资产收益平均分配给贫困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享受同等收益,2018年人均收益240元,2019年人均收益236元。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8、“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贫困户住房维修改造质量不高。某县某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后仍然存在墙体有裂痕、冬季透风不保暖、两次维修未达标准等质量问题。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9、“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个别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某县某村户贫困户2019年危房改造维修花费8900元,相关票据已提交村两委,补助款至考核时仍未发放。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10、“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不规范。某县某村户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前和改造后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日期为同一天;危房改造前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为C级,改造后进行了两次房屋安全鉴定,第一次鉴定仍为C级,第二次鉴定为B级,房屋安全鉴定混乱。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夯实整改工作成果。我乡将进一步继续巩固“稳”的基础,坚持现行标准和2020年时限,保证脱贫质量,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狠下一番“绣花”功夫,防止浅尝辄止。不断加大“进”的力度,防止返贫。

(二)多种扶贫措施并举,打好脱贫攻坚战。针对贫困户不同的致贫原因,为其“量身打造”针对性的扶贫措施,以基础设施建设、安居扶贫奠基,以产业、就业扶贫实现“造血”,以教育扶贫力求“扶志也扶智”,多种扶贫政策并举,创新机制,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督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干部与贫困户之间的沟通联系,落实乡镇和市直单位帮扶责任制,为下一步精准脱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问题的意见【第四篇】

根据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反馈问题,我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入剖析,按照逐条自查整改,举一反三,巩固长效的工作原则,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并对照方案的有关计划和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自查整改工作,现就具体自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部署,完善自查整改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自收到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反馈问题后,我县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会上结合我县实际,对照具体问题和目标任务,对存在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并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归集、认领自查整改工作任务。县级主要领导同时要求涉及部门,会后迅速开展存在问题的再自查和深入剖析,认真研究和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工作举措。

(二)认真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局长为副组长,涉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分管领导及涉及问题单位的剖析自查和整改工作措施,制定整改专项工作方案,对具体的措施、目标和考核评估要求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力求找到根源、渗透细节,直达患处,杜绝隔靴搔痒,过场式整改。针对中央考核通报反馈指出的问题,经自查发现问题2个。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自查整改工作落实

按照“全面自查、立行立改”的原则,全面落实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发挥“一次整改、长效发力”的系统性作用,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我局涉及中央通报反馈问题5个,经自查发现问题2个(已整改)。

(一)逐条对照自查,不涉及问题类。一是援助资金管理方面,针对州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办公室指出的财政援助资金使用不精准问题,经自查我县暂不存在此类问题。2019年我县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并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重点项目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一月一跟踪、一月一督查”,加强支援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帮扶项目精准覆盖贫困人口、帮扶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产业合作方面,针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办公室指出的存在简单分红、发钱发物和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办公室指出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项目带贫效果差的问题,经自查我县暂不存在这两类问题。2019年我县以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精准把握“扶贫不是养懒汉”要求,将贫困人口参与劳动获得收益作为谋划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产业项目各项优惠支持政策,建立产业发展与贫困人口受益的长效机制,确保所有贫困人口从中受益。

(二)逐条对照自查,不涉及问题整改落实类。

存在的问题:一是致富带头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且部分带头人带领群众致富意识不强。二是致富带头人培养经费不足。三是致富带头人发展路子不多,结构不合理、带动力不强,致使造成了我县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创业成功率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制定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强化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摸底调研,根据贫困地区资源察赋、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愿意和需求,重点选择带贫能力强、有创业经验或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创业致富带头人,依托农民夜校、扶贫专班、送培训下乡等活动,针对性组织开展农村电商、种养殖技术、家政服务、厨师等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指导,帮助提供创业信息,提高创业成功率。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致富能手培育工作,切实解决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创业成功率低的问题,我县总结经验并认真制定了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一是强化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筛选,从全县16个乡镇,坚持政治标准和带贫能力并举的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牧民党员、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及能人大户中筛选,发挥创业经验、基础条件较好等优势,落实示范精准项目88个,辐射贫困人口130余人,年人均增收预计3000余元。二是结合“党支部+合作社+集体经济+贫困农户”的4+“飞地”产业扶贫模式,解决本地就业170余人,培育技术能手80人,实现劳务收入300万元。三是结合全县人力资源技能专项培训,深挖贫困群体人力资源,引导和支持有想法、有思路、有专长的贫困户创业、激发内生动力,凸显创业潜力。目前各类技能培训已覆盖全县16个乡镇,预计创业成功16人,年人均增收预计5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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