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总结范文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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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总结1

我村认真按照关于切实推进寺院社会管理工作要求,突出抓寺院社会化管理工作,全村宗教工作秩序井然、宗教寺院依法活动、教职人员团结开寺。现将我村宗教寺院社会化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开展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把推进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

(二)强化法制宣教工作,营造了各宗教寺院“创平安、护平安”的良好氛围。通过采取召开培训会、宣讲会等多种形式,结合法律进寺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平安寺院”建设活动,及时组织寺院民管会成员和广大宗教人员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务院扶持藏区发展有关政策以及宗教爱国主义传统、教规戒律和《宗教寺院法制宣传资料汇编》等法规政策。

(三)对寺院社会管理抓落实,形成了寺院自我管理与群众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寺院管理机制。及时完善了村干部联系寺院和宗教职人员制度,强化了宗教专兼职干部和宗教联络员队伍建设。村与乡签订了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我村内寺院规模和发展现状,规定寺院只聘请1名宗教教职人员,保证在寺宗教人员“四证”齐全,严禁未成年人入寺学经,不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流散宗教人员的管理,强化了对宗教活动、寺务公开、安全防范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依法保障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确保了宗教寺院的和睦团结。同时,高度重视对寺院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依托上级部门及乡政府对我村道路硬化、人畜饮水等项目支持,将宗教寺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中,逐步改善寺院基础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寺院民管会成员的年龄较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于政策、法律法规的自我学习意识和宣传能力较差。

(二)对宗教教职人员培训教育次数、质量还有差距,大多数教职人员政策法制观念淡薄,思想政治素质有待提高。

2021年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总结2

本人XXX,从4月负责XXXXXX清真寺工作。在镇统战部、民宗局的领导下,在第四片区管委会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了2017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常态化推进“双五好”清真寺工作上取得了突出成绩。为了加强XXXXXX清真寺的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对寺理事长和阿訇的帮扶管理,不断加强清真寺的建设。有效的加强了189名回族、49名维吾尔族坊民引导教育,使党的政策法规深入人心。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制度约束

进驻XXXX村清真寺后,加强与民管会的交流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学习和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民管会每周例会,每月学习制度落实。能够每日落实参加XXXX村委会研判工作,落实重点部位每月专题研判,重大节日及时研判等相关规定。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加强维稳值班和登统计落实

能够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落实住寺要求,加强对值班的检查力度,每天检查值班情况和登记落实情况,每周不定时组织两次维稳演练。做到总目标深入人心,演练常态化进行。每周联合村综治站、工作队、寺管会、民管会人员对清真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节日及时检查的制度要求,及时发现漏洞并进行整改。肉孜节和古尔邦节两节前结合实际和各部门联动专门制定了活动应急处突预案,并进行演练。十九大前夕针对专题研判检查发现的问题,联络村委会做好了停车场周边围墙的防刺网建设、停车场大门阻车器材设立工作。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聚焦总目标、大干五十天、实现三不出、喜迎十九大”要求,加强维稳值班检查,加强进行防冲撞、防碾压、防火、防袭击演练。全年维稳值班工作有序,演练规范,完成了“三不出”的要求。

三、规范了四项活动和礼拜活动

本村村民户籍686人,大量人员外出打工和不在本村居住,全年四项活动3个,分别为起名1个、葬礼1个、割礼1个;念索7个。各项礼拜活动严格按照民宗委和维稳指挥部要求,由村民申请,村委会、寺管会、民管会进行备档,在每日研判上进行研判并做好维稳值班登记和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主麻日和各项活动现场全程录音。各项活动有序进行。

四、加强教育宣传和规范宗教工作

全年开展“去极端化”、坚决同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新疆“三史”、“三个离不开”、马克思“五观”和“四个认同”、民族团结先进模范事迹等内容进行宣讲,总计开展宣讲活动17场次、800余人。

五、加强党的十九大宣讲活动

大力开展党的十九大宣讲活动,组织民管会人员收看十九大开幕式,在主麻日活动开始前开展党的十九大宣讲,在入户走访时讲解十九大精神,每天和阿訇、理事长交流十九大心得。自己也能够积极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认真记录笔记、书写心得体会。

六、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工作

大力加强民族团结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走访入户要求进地头、入户,和包户村民同吃同劳动,了解村民思想动态。加强和宗教人士联系,关心生活、关心思想动态,掌握人员在哪里、干什么、想什么,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通过民族团结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拉近了和民管会和坊民关心,有效促进了宗教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

七、推动“七进两有”、“九配套”工作落实

在古牧地镇统战办领导下,第四片区寺管会的指导下、村委会“两委”关心和配合下、清真寺民管会努力下,XXXX清真寺“七进两有”、“九配套”设施齐全、清真寺各项硬件条件有了极大提高,让坊民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和关怀。

存在不足:

(一)宗教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还有差距。要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加强宗教事务和理论的学习掌握,才能更好的规范和讲解宗教知识和规范宗教工作。

(二)更进一步的加强和村委会和工作队的联系,加强工作的配合和组织协调配合。在以后的工作中更进一步的加强和村“两委”和工作的配合,加强研判工作和信息共享推动工作落实。

2021年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总结3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巩固我镇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果,建立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和宗教领域持续维稳的长期性结合我镇实际,寺院法制教育开展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全面贯彻落实中办36号和青办19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海南州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任务分工意见》以及县关于在藏传佛教寺院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文件精神。

二、开展情况

1、广泛宣传深入了解

我镇不定期的深入各寺院。对广大僧人大力宣传了开展寺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按照“划清两个界限,尽到一个责任”的原则和要求,深入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揭批活动,牢牢把握“两条底线”。切断寺院与集团在寺院的组织体系,消除不法僧尼、纯洁僧尼队伍,通过教育使僧尼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普遍提高,真正做到知法守法。通过教育整顿,使寺院一切活动规范有序,秩序良好,并加强寺管会班子建设,成为政府放心、社会认可、僧尼认可、管理有力的管理组织。通过教育,绝大部分僧人对法律的意识较高,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相信寺院在法制教育的统筹下,会延续正常的宗教秩序,为我镇的稳定工作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意识,使他们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品德上能服从、关键时刻能与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说得上话、压得住阵的宗教界爱国人士,加大寺院管理力度是当前不可忽略的重要任务。

三、强化寺院工作领导机制

寺教工作是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方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服从工作安排,将寺院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全年的日常会议议事之中去。全镇上下团结一致、紧密结合。为确保此次寺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成立相关领导小组严格履行好应尽的职责。及时掌握僧尼的一切思想动态,高度关注境外回流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非法认定的活佛、开除寺籍人员、遣返人员等高危人群,对重点人员实行有效监控。对可能发生事件的苗头和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将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镇相关寺院包片领导干部按照分工负责原则,切实发挥好领导、组织实施寺教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寺院,了解僧尼生活、学习、思想动态等情况。坚持为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做出指导和决策。同时坚持深入各寺院及僧尼中大力宣传法制知识、对僧尼进行“四观、两论”等思想教育、国家的大好政策等,让僧尼深刻体会党和国家的温暖与关怀。

四、深入揭批反对分裂斗争机制

在深入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中将揭批集团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宣传教育的全过程,要深刻揭批的卑劣手段及丑恶本质,将他在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法上的欺骗性,增强广大僧尼的信教群众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的自觉性。

完善从源头上管理的措施,禁止非法出入境,对非法出入境的`僧尼,加强教育监管,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寺所在村(组)严密进行监督管理。五、建章立制,强化寺院属地管理机制继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建章立制,规范有序”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寺院属地管理制度、寺管会职责、政治学习督查制度及寺院财务、文物、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请消假制度等方面。对寺院搬迁、维修、重建等宗教佛事活动,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上报宗教部门,待审批通过后方可,如发现先斩后奏现象,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追究寺院、寺管会班子相关成员责任。镇主要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进一步规范僧尼请销假制度,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来办理。对外出的僧尼情况进行严格监控。同时要密切关注拉萨遣返人员及寺院清退僧人的回流、吸收、顶替等情况。

六、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机制

1、始终坚持宗教不得干涉行政、司法、教育的原则,不允许宗教干扰和影响政权的工作,国家教育工作和司法行政的工作。

2、始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合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宗教工作要旨落实“划清两个界限,尽到一个责任”的政策原则和工作要求。

3、继续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列》及《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列〉办法(试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染宪法和法律进寺院,进僧尼的头脑中。

4、加强对正常宗教活动和各教派传统宗教活动的规范和管理,坚持严格把关。对需要跨县、地区的正常宗教活动要经过地区民宗局审核批复后才能进行,对非法和非传统的宗教活动要严厉打击。

七、寺院编制管理机制

有效的增强行政管理力度,规范寺院僧尼管理。寺院不得以寺院编制未满为由,擅自滥收新僧人入寺。镇党委、政府要对全镇寺院空编数做到情况明、底数轻的原则。如寺院编制未满需要吸收新僧人的,寺院要及时将新僧人情况说明上报镇党委、政府。再由镇党委、政府按照是否具备僧人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上报县民宗部门待相关部门研究审核。对已登记发证的编内僧人,因违反寺规、还俗、去世等情况,需要清退或注销其僧尼职业证书的,寺院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相关情况。

八、和谐寺院建设机制

社会的和谐其主要的一部分是创建和谐的寺院,深入寺院大力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扎实推进我镇寺院的和谐创建工作。着力做好解决寺院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话等工作,加强寺院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寺院提高自给自养的能力。时刻关心寺院老僧人的生活状况,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的生活困难。并认真落实对民管会成员适当给予生活补贴的政策,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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