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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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自治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审议议题66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2项,作出决议决定8项,开展调研视察11项、执法检查5项,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建设各民族共同富裕先行区作出积极贡献,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强化政治引领,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常委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站位、把准方位、精准定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人大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着力构建常委会党组带头全面及时学、常委会结合议题会前学、人大代表聚焦履职经常学、机关干部融入日常持续学的理论学习格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狠下功夫,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有效地抓好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二)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坚持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委报告人大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立法、监督、决定、代表以及人事任免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使县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意志,推动县委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带头严明政治纪律规矩,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围绕县委工作全局,积极谋划推动人大工作,确保人大工作与县委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三)全面贯彻县委决策部署。紧盯县委工作重心,对照县委要求明确人大工作思路,对标县委部署落实人大工作举措,切实担负起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光荣使命。针对疫情防控新形势,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深入疫情一线蹲点督导,机关干部全员下沉社区值守尽责,努力体现人大担当。扎实开展“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村、社区楼院和联系企业,全面掌握民情民意民声,细致排查矛盾纠纷隐患,现场答复群众各类疑问,协调解决群众困难问题。认真完成县委安排的重点工作督查、项目建设、河长制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方面的10余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推动县委部署落实到位。

二、聚焦依法治县,坚决扛起法治肃南建设的职责使命

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不断强化宪法法律意识。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全年开展宪法宣誓仪式4次,组织常委会任命的人大、政府31名工作人员进行宣誓,用“仪式感”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的使命感。围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作出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持续推动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县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稳步推进民族地方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对新一届人大立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启动3个单行条例的起草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已完成起草、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论证,报请县委同意,提请本次大会审议;自治县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按时间节点正在加快起草。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审查清理,严格按程序完成肃南县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的废止,对不宜继续执行的自治县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研究拟订废止议案,报请县委同意,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继续做好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完成12件省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配合省人大完成肃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立法和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废止情况立法调研,积极向上级立法机关反映基层群众愿望呼声和合理建议。

(三)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修订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备案审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听取审议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4个方面意见建议,支持县监察委员会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察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听取审议县法院关于巡回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6个方面意见建议,推动县法院不断丰富充实和探索创新巡回审判新模式,进一步彰显司法为民宗旨;促进县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好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

(四)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修订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会议表决、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任命程序,依法决定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及法检两院工作人员64人次,确保县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

三、突出监督重点,不断彰显服务发展大局的人大担当

常委会围绕各民族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确定年度重点监督议题20余项,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注重目标问题导向,开展满意度票决17次,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80余条,交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有效促进工作落实。

(一)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听取审议县政府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全面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支持政府把握政策机遇、突出项目建设、破解发展瓶颈,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明花柳古墩滩兆瓦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专题调研,配合省、市人大完成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调研和持续提升旅游服务供给工作视察,从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基础设施、规范生产运营等方面建言献策,助推产业发展。听取审议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民族自治地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调研、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情况视察,围绕强化政策扶持、做强特色产业、培育集体经济等方面出谋划策,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积极关注省市涉粮问题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审议县政府粮食安全工作专项报告,与市人大联动开展粮食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切实加强粮食生产、流通、存储等工作,确保全县粮食安全稳定。

(二)深化财政经济审查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县级财政预决算和审计等方面工作报告6项,审查批准2021年县级财政决算、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和预算调整方案,跟踪监督财政预算执行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支持和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拓宽财政增收渠道,保障重点领域财政支出,查处解决执行进度缓慢、执行不规范等问题,保障财税政策落实见效。听取审议县政府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督促政府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发挥债券资金最大效益,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听取审议上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全覆盖监督县属国有企业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推动国资企业深化改革,提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水平,防止国有自然资源遭受损害、国有资产遭到流失。

(三)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高度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听取审议县政府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连续抓、反复抓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实现了全县河道水质全达标,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全市第一,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开展环境保护法和《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增强执法威慑力,推动生态立县战略有效实施,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守好蓝天碧水净土。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责任,持续巩固责任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市人大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调研,建议有关方面强化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发挥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 持续助推社会事业发展。着眼社会建设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对县民政局工作开展会前调研、工作评议,听取审议2019年以来全县民政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民政部门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上持续用心用情用力,不断提升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回应教育领域热点,开展《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着力构建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切实把中小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配合市人大完成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情况视察和《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残疾人和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不断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认真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受理、转办、督办和反馈,多措并举推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优化服务保障,持续拓展代表作用发挥的方法路径

常委会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健全汇集民意民智的载体和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和生机活力。

(一)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和履职学习活动,年内举办县十九届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履职培训班1期,赴各乡镇举办乡镇人大代表培训8场(次),积极组织市县乡人大代表参加人大网络培训,累计培训代表700多人次,切实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修订县级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办法,细化代表履职标准,根据履职情况为无固定收入代表发放履职补贴,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按区域组建30个新一届人大代表小组,制定代表小组活动方案,定期开展学习培训、联系选民、履职交流等活动,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组织代表在疫情防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联系4-5名基层一线县人大代表,每年联系两次以上,指导代表开展履职监督、反映社情民意、带头执行县委部署。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邀请2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0余名代表参加常委会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赠订报刊杂志、提供资料信息,积极推荐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和各部门单位相关会议活动,年中召开政情通报会,及时向代表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足额落实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履职经费,完善硬件设备,为闭会期间代表依法履职提供重要平台,持续激发代表履职活力与热情。

(三)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加强代表意见建议提出、办理、反馈各环节工作,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既重视办理结果,也重视办理过程,在代工委全程督办的基础上,常委会班子成员领衔督办8件重点代表意见建议,组织部分代表和承办单位对相关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查看、询问、答复、满意度测评和点评,听取审议县政府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票决,着力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成率,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81件代表意见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限办理答复完毕,其中已落实65件,占%,解决了一批农牧水务、交通通讯、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等方面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

(四)指导乡镇人大发挥职能。常委会班子成员包抓联系乡镇人大工作,指导乡镇人大正确处理好同党委、政府之间的关系,依法开好乡镇人代会,支持乡镇人大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加强代表能力和活动阵地建设,不断提升工作实效。组成督导组对换届以来乡镇人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认真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乡镇人大在服务全局工作、促进区域发展、推进民生改善、促进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

五、坚持从严从实,着力夯实人大依法履职的工作基础

常委会聚焦“四个机关”建设,坚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从思想政治建设抓起、从素质能力强起、从纪律作风严起,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强化政治机关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巩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成果,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年内召开党组会议1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12次,开展专题党课7次、交流研讨6场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人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把住关口、守好阵地。

(二)树立风清气正形象。不断强化廉政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观念,树牢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逐项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开展工作约谈18人次,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锤炼务实担当作风。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文件材料,优化会风会纪,改进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方式,把更多精力放在推动落实上,人大常委会机关作风更加务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存在的问题,强化整改措施,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提高站位、端正思想,更加主动担当尽责。

(四)增强整体工作实效。强化干部学习培训,按时完成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一屏四城五区”等专题学习培训任务,开展党员集中学习37次、集体学法11次,全面提升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深化制度机制建设,梳理修订完善人大工作制度20多项,切实提高常委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上线运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预算执行监督更加精准。强化跟踪监督问效,专题听取审议2022年以来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并进行满意度票决,推动常委会监督效能有效转化为“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效能。自觉接受省、市人大指导,协同联动开展履职活动,人大工作整体合力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县委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成员、乡镇人大、人大工作者勤勉尽责,“一府一委两院”通力配合,全县人民大力支持,人大各项工作都取得新成效。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全县高质量发展的使命要求和人民群众的美好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监督的针对性和成果转化还需增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机制途径还需探索创新;代表履职能力和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服务代表的水平还有待提升。常委会将正视差距和不足,认真加以改进,更好履行职责。

2023年主要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各民族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目标,围绕县委十六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中心大局、聚力民生关切,发挥制度优势,主动履职尽责,为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把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立足人大实际找准贯彻落实的聚焦点和着力点,主动在服务大局、助推发展中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作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创造性地开展监督、立法、代表等工作,确保党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二、持续加快法治建设进程

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突出民族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效率,统筹有序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报批、自治县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废止以及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起草审议工作。探索完善对县监察委员会监督和支持的方法途径,贯通融合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更好促进监察工作高效开展。强化司法监督,听取审议县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坚持主动审查、被动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引导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树牢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三、持续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紧盯突出问题,强化跟踪问效,提高监督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各民族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县文旅局工作情况报告,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专题调研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加强财政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关于财政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政府债务和国资管理等情况报告,并就预算调整等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聚焦生态文明建设,跟踪监督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听取审议县水务局工作情况报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积极配合完成省、市人大在我县的监督联动。

四、持续加强代表履职保障

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紧扣代表履职需求,通过集中培训、线上培训、实践培训、赴外培训等方式做好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水平。深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健全代表常态化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机制,深化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履职平台建设,使之成为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丰富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方式和内容,支持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健全代表意见建议重点督办机制,做好代表意见建议交办、办理、答复、测评等工作,督促承办单位尊重代表权力和意愿,采取现场办理、开门办理、面商等形式,提高办理实效。组织县人大代表在各自选区自觉进行述职,接受选区选民监督评议。完善代表履职评价和激励机制,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

五、持续提升自身建设效能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不断改进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方式方法,注重监督成果转化,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人大干部学习培训,坚持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学习制度,教育引导人大干部队伍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坚持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人大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营造奋勇争先、团结奋斗的干事创业氛围。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担当。在新的“赶考路”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勇担职责使命,心存为民情怀,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开拓创新,在推进自治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各民族共同富裕先行区的宏伟征程中,奋力谱写人大工作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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