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换届选举流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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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换届选举流程1
一、换届的基本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精神和机关的实际,为搞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党组织要在到届前1-2月(经请示可延长1年)时间内向上级党组织作出请示报告。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并作出召开党员(代表500人以上)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
注意事项
党委每届任期3年,党总支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每届任期2-3年。
请示报告应包含的内容开会的依据、会议的大体时间、上级党委批复。
二、党员(代表)选举大会的有关准备工作
(一)准备工作
1、成立换届领导小组(原则上由上届委员会组成)。
2、党组织写好工作报告。报告要对本届任期内的工作进行总结,既要讲成绩,也要讲不足,同时对下届委员会班子提出建议等。
3、党组织酝酿讨论提出下届委员会候选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4、党组织向上级党委呈报第二次请示报告。
5、上级党委批复。
6、制作选票(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并留出另选他人的空格)。
(二)注意事项
请示报告应包含的内容
下届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以上。
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
三、召开党员(代表)选举大会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由上届党组织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要组织推选代表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资格的审查。提出大会**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要经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一)党员(代表)选举大会的程序
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奏(唱)国歌
致开幕词
上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后要组织党员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批评和建议。工作报告经大会通过后,应将工作报告一式两份,一份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归委员会文书档案。
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正式选举具体程序如下2017年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1)大会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说明应到、实到会多少名党员,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名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即可宣布进行选举。若到会人数未达到五分之四,会议将是无效的,大会须改期进行。2017年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2)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3)推选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名单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本届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委员会候选人,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的工作。
4)宣布下一届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换届选举的批复)和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的简历、工作成绩和主要优缺点等实事求是的向选举人介绍,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党员对某一候选人提出询问,大会应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5)计票人清点人数并向主持人报告清点情况。
6)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封箱。
7)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大会主持人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并说明填写选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8)填写选票。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
9)进行投票。按选举工作人员、大会执行**、到会党员的顺序依次投票.因故未出席的党员和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不能预先投票。
10)计票。计票采用当众唱票方式进行。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开票箱、开箱取出的票少于或等于分发的票数,本次选举有效,即可计票。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1)大会主持人公布选举结果,报告每个被选举人的得票数,并宣布当选的委员名单。宣布名单时请新当选的同志同到会党员见面;并说明当选名单须报请上一级党委批准后生效。
12)选举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总)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
上级领导讲话
闭幕,凑唱国际歌
(二)选举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才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的;
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
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时,选举才有效;多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选票中赞成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应先予以清理。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等于或少于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半数人数,则不能当选。
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得赞成票超过实到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重新选举产生;如果接近应选名额,征得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后,其缺额也可不再进行选举。
四、党员(代表)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委员会委员进行分工。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委员会后,应及时召第一次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协商确定其它委员的分工。
报告上级党组织。
选举结束后,新选出的委员会应及时将选举情况书面报告
教代会换届选举流程2
1.召开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
2.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并经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
3.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基层党组织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填写《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
4.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名额、建议人选名单和选举方式等,附《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
5.待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情况介绍材料、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等。
6.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主持。主要程序是:
(1)清点并宣布到会人数,确认会议有效;
(2)宣布开会;
(3)唱(奏)国际歌;
(4)宣布会议议程;
(5)书记向大会作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审议可放在会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
(6)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委员会候选人的批复;
(7)宣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8)通过选举办法、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名单。
(9)选举:
a.监票人确认有选举权党员人数,检查票箱,发放选票,登记发出票数;
b.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c.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d.计票;
e.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
(10)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委员名单。
(11)当选委员(或委员代表)发言。
(12)到会上级领导发言。
(13)宣布会议结束。
7.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8.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主要内容包括召开选举大会的简要情况、进行选举的情况和选举结果等;第一次委员会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以及委员分工情况等。附委员会工作报告。
9.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公布。
教代会换届选举流程3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其主要程序是
(一)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四)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五)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七)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
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从落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冉进行选举。
七、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党支部(总支)书记一般应通过选举,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
八、将选举结果和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工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九、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参照上述程序执行,是召开党员大会还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报机关工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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