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风廉建设工作报告汇报范例【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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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党风廉建设工作报告【第一篇】

(一)成立中心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责任人为成员,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管理,落实领导班子和其它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组织委员组织全体党员结合党建月会贯彻落实每月学习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四川省委十一届六次会议精神等相关内容,每次学习不少于1个小时,学习有记录,有发言稿,包村干部每月不少于3次到各村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工作,落实党委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二)强化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做好从严治党,“两学一做”、“三大一严”、“三会一课”,“四乱、四风”整治等邢丹,贯彻落实反腐败系列工作。压实和明确各支部责任,形成团结、批评、团结的氛围。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化,坚决查办查处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立马查办一起,同时协调中心乡党委给予中心乡纪委解决适当办案交通经费。

(三)制定纪律监督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工作制度,严格请销假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按照2020年中心乡党委研究指定制度,中心乡班子成员向乡党委书记请假,工作人员向中心乡纪委请假,中心乡纪委同时监督党委班子成员和中心乡机关各支部以及各村支部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一步务实乡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系和责任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在四乱整治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让监督落地、执纪生威。

(四)中心乡纪委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督措施,对党委制定的各支部党员学习计划,工作安排,跟踪督查,对上级安排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对各村和机关支部的工作考核的主体内容细化到人,动员各支部发展年轻党员,督促各支部按时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和执行学习制度。

(五)乡纪委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组,每月25日对各村支部和中心乡机关各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从严治党,两学一做,三大一严,四乱整治,四风问题,三会一课等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好的支部通报表扬,对差的支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诫勉谈话或暂停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实抓严,一抓到底,保证党员干部抬头挺腰走路,两袖清风干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突出抓好整治侵害群众身边发生的不正之风,不断加强强化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落实,以新面貌新气像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2023年党风廉建设工作报告【第二篇】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组按照县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十九大、省、州、县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抓制度、抓教育、抓监督为重点,以创建廉洁社会单元为载体,坚持不懈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引领全局干部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积极投身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单位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工作例会等学习安排、专题研究,精心布置、认真检查、抓好落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同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认真梳理并及时公示了《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清单任务内容和时限逐一完成。

二、开展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会议等方式,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章》的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定期开展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党组书记上党课2次;组织观看各类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影片,引以为戒、廉洁自律;积极利用新媒体手段,通过微博微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和实效性;针对典型腐败案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反思、深刻剖析、深入讨论,坚决筑牢防范“蝇贪”和“微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开展廉洁家庭建设,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

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坚持从源头上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逐级排查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漏洞和风险点,逐项摸排资金使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着力抓好各项目建设等项目资金管理及监控,完善财务审批程序,铲除腐败滋生的条件和土壤。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量身定制责任书,落实责任到具体人头。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管控、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和机关事业人员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四、深化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

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深入查摆、分析问题、增添举措、抓好整改。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年轻干部定期廉政谈话,以谈话强化督促和教育。设置民情民意收集箱和“微腐败”问题举报箱,在干部群众身边建立“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廉洁宣传阵地和廉政举报站即“廉洁微站点”,多渠道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开设专栏,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务必使发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促进重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为加快建设“四地三县两个”贡献力量。特此报告。

2023年党风廉建设工作报告【第三篇】

2020年,县**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落实

一是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实行“一把手”带头、负总责,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引导干部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全办上下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听取相关责任人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及下一阶段的目标打算,使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了班子,细化到了科室,量化到了个人,基本做到了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

(二)兴宣重教,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去年以来,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开展,我办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未然,以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筑牢党员干部职工廉政的思想防线。一是丰富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了党章和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组织观看了《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等专题教育片。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局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深化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优良传统和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党性,自觉拒腐防变。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学习廉政知识,组织廉政常识考试,促进了党员干部对廉政知识的掌握。

(三)完善制度,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在继续坚持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申报、谈心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和规范了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起以制度建设统领全办工作的长效机制,从而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把每个党员干部的行为纳入制度管理的范畴。先后健全完善了《**县**办财务管理制度》、《**县**办“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县**办行政审批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转变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要求,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深入开展“慵懒散”治理活动,党员干部定期查摆问题、汇报心得体会、提出整改措施,有效促进广大干部的作风转变和素质提高。二是积极参加省、市**办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多次参加省、市**办组织的**等方面的培训,业务和知识得到及时更新。

二、存在的问题

(一)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同志缺少居安思危的意识;少数同志缺少廉政无小事的意识,认为廉政工作能守得住底线就行,小节无所谓。

(二)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监督不力。在民主生活会上讲成绩多、谈问题少,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等现象依然存在。在一些重要工作中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和指导不够主动。

(三)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个别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讲话、检查工作时,存在业务工作谈得多、廉政建设讲得少等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学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倾情为民服务。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制度,积极探索预防新机制。

(三)以“两学一做”活动为载体,加强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四)加大督导力度把有关党风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与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2023年党风廉建设工作报告【第四篇】

近日,四川省发布实施《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全省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将受到改组等责任追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将受到纪律处分等六种方式的责任追究。

《办法》明确了应当追究责任的多种情形,包括维护党的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等。同时,还包括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不力,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甚至软拖硬扛、拒不整改的以及不支持甚至干扰、阻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等。

《办法》要求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重在追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方式包括检查、通报和改组三种方式;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六种方式。《办法》明确,实行主体责任追究终身制。责任追究情况作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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