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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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第一篇】
我局一贯以来高度重视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和配合,较好地办理化解了多起信访矛盾。2011年度,我局尚未收到任何信访件,基本上不存在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只存在一起由于多种原因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即把基层财政人员纳入归口管理,为基层财政所退休人员界定身份落实待遇问题。
一、信访办理的基本情况
2010年7月5日,县委书记大接访,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张足意接待冯世孝等人《强烈要求把财政人员纳入归口管理》,张书记批示“请财政局吗局长妥处,涉及有关的镇场协助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稳定。”
2010年10月19日,县委刘书记交办第[2010]079号信访件《迫切恳求为基层财政所退休人员界定身份落实待遇的报告》,签署请孔县长、朱县长研究处理。2011年3月22日,县委督察室以[2011]第11号领导批示件办理结果回告,县委刘书记批示:“请宏伟同志组织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单位借鉴外地经验,结合阳新实际,研究具体方案报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由于我县人事调整及其他客观原因,一直没有进行落实。
二、信访问题的由来
2005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阳发[2005]14号)和《关于印发阳新县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阳政发[2005]48号)两个文件,其中:一个文件界定乡镇财政所为事业单位,一个要求乡镇事业单位必须进入养老保险。为此,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县财政局将各乡镇财政所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由原财政拨发工资改为县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发放养老金。
事实上,自2002年乡镇财政所人、财、物划归各乡镇政府管理以来,基层财政所干部职工就多次反映该改革存在相关问题,要求上划县财政局垂直管理。在乡镇财政所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畴之后,因感觉身份改变而带来相关待遇不公,44名从基层财政所退休的干部遂联名要求县委、县政府按“中编办[1995]3号”和“中办发[2000]30号”文件精神,借鉴大冶、麻城等7个县(市)的做法,将乡镇财政所人员收归财政局管理,重新界定基层财政所在职和退休人员身份,并落实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津补贴待遇。
三、我县基层财政所的基本现状
根据省有关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文件的规定,2005年,乡镇经管站与财政所合并,财政所加挂经管站的牌子,其人、财、物归所在乡镇政府管理,后更名为财经所,业务上接受县财政局指导,属乡镇事业单位。所有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畴,退休人员全部进入养老保险发工资。
乡镇财政所由垂直管理转变为乡镇地方管理后,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该管理模式已呈现出“五难”弊端,具体表现为:
1、财政资金上监管到位难。因人、财、物归乡镇政府管理,受地方干预较大,以致财政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执行政策难以到位,特别是中央、省各项惠农政策执行起来难度较大。为要求财政部门提供财力保障,地方政府往往忽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甚至不惜在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上打折扣,出现违纪违规和侵害农民利益行为。
2、队伍管理上积极调动难。乡镇财政所下放地方政府管理后,财政所干部不能统筹调配,上下不能流动,左右不能交流。无论财政所长还是一般干部,在一个乡镇财政做一干就是十几年甚至一辈子,以致不能优化配置。同时,因提拔任用机会渺茫,严重挫伤了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难以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3、工作运转上经费保障难。乡镇财政所的基础设施由各地方政府负责。因全县各乡镇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难以维持本级政府运转,以致无力承担财政所各项经费需要。而县级财政预算对财政所只安排人头经费,相关工作经费仅靠县财政局统筹安排部分业务费,至于基础设施经费更是无从着落。
4、基层工作上协调开展难。财政所人、材、物归乡镇政府管理,业务接受县财政局和农经局指导。而实际工作中的许多问题,县财政局想管但管不到,地方政府能管却管不了,从而导致基层财政所管理出现“真空”状态。业务处理上,因县财政局只负责业务指导,各镇有各镇的作法,全县难以确定统一的模式,以致工作参差不齐,效率难以提高。同时,因基层财政所工作职能多,工作内容繁杂,多头管理而要求不一,从而导致多种信访及纠纷。
5、养老保险上保费续缴难。尽管2005年,当时通过硬性工作,将财政所人员全部纳入了养老保险,但大部分乡镇财政所人员除缴纳第一期保费外,单位和个人续保部分基本上均未交纳。同时,因应缴保费未如期缴纳,新的退休人员就无法领取养老金,以致乡镇财政所部分人员到了年龄而不能按正常渠道退休,只能继续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否则财政不拨工资,保险又不发养老金,
四、解决该信访诉求的困难及建议
据了解,全省乃至全国各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并没有统一的模式,有的地方是实行归县(市)财政局垂直管理,有的地方是乡(镇)政府管理。针对我县44名基层财政所退休干部的信访诉求,如若对基层财政所的在职和退休人员重新界定身份,落实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津补贴待遇,并实行县财政局垂直管理,该信访问题虽能得到妥善解决,但与省、县综合配套改革精神相悖,同时势必引发连锁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将乡镇财政所退休人员退出养老保险后,其他已进入养老保险范畴的乡镇站、所、中心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势必同样要求退出养老保险。
鉴于我县当前乡镇财政管理的现状以及长期潜伏着的不稳定因素,为从稳定大局出发、促进我县财政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建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前头,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赴外地考察,借鉴外地成功经验,迅速出台我县关于基层财政所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既稳定基层财政干部情绪,也为财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益的尝试。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第二篇】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在奋力推动改革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维稳工作,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揽,以矛盾纠纷化解为核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保障,全力攻坚信访积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矛盾纠纷转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十九大”期间,我市未发生进京非访、集访、个人极端行为及舆论炒作事件,成为全省进京非访零登记的市,也是全省连续两年进京非访零登记的市。
一、落实“五包”责任,在“实”字上创机制
一是落实接访时间。要求市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接待群众来访。二是落实接访范围。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三是落实接访责任。各级党委、政府都把信访工作责任挺在前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问责的责任体系。突出“五包”(包掌握情况,包研究处理,包思想疏导,包解决问题,包息诉罢访)责任全面落实,推动各级党政“一把手”落实好维稳第一责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多做矛盾“终点站”,不做问题“中转站”,亲历亲为解问题,响鼓重锤保稳定。近两年市领导到市信访接待中心参加信访接待146人次,接待信访群众298批590人次,加大了积案化解力度。
二、实施重案专治,在“难”字上求突破
一是聚焦重案化解。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接访下访“百县千案”全部是层面信访问题或重要信访事项,特别是聚焦一些长期未解决的信访积案。对其他重大信访案件全部按照“一个案件由一名县处级领导牵头包案、一个案件成立一个工作专班、一个案件一套化解方案”的“三个一”要求,推动案件及时就地解决。二是明晰重案化解责任。包案领导要做到“三亲四包”,即亲自实地调研、亲自接待信访人、亲自组织会办,并形成会办纪要,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办理化解、包吸附稳控,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息诉罢访,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重新界定和明晰责任主体,切实负起责任。对有责任交叉的,建立协商会办制度,实行相关地区和部门联合现场接访,逐步解决历史积案,实现大头落地。三是实行“重案周周调”。建立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以市信访联席办名义每周会办一次信访积案工作制度。按照有理解决、无理终结、违法处置的要求,着力解决重点信访积案,切实发挥好信访联席办在调处化解信访积案方面的职能作用。
先后组织信访积案“百案攻坚”、“信访案件化解突击月”、专项治理行动和“百日千案专项化解行动”,对上级交办和自排的信访积案及突出问题2400多件,集中时间、包案化解,规范处置率90%以上、息访率85%以上。
三、强化联动协调,在“控”字上抓规范
一是健全应急处置舆情研判。在市、县、镇三级强调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高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和指挥协调能力。完善舆情分析研判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特别是对网络舆情焦点,高度关注、密切跟踪、积极应对,及时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二是做好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做好重要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实施前后方联动控访,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统筹部署、靠前指挥。后方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启动涉稳信息日报告制度及每日综合研判机制,对重点人逐一明确稳控责任、落实稳控措施,立足就地解决群众诉求、理顺群众情绪,防止矛盾上交、信访上行。前方由市委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实时查找失控重点人,加强重点部位值守,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接待劝返工作,守住最后一道防线。前后方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前方一旦发现情况,第一时间开展工作,防止滞留滋事;后方严格落实教育稳控措施,以防发生倒流。三是加大管控打击力度。加强重点群体、重点人头管控工作,扎实过细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坚决防止到省规模集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对恶意进京非访、到省集访滋事的信访人,协同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处置一个、震慑一片、稳定一方。今年“十九大”期间,对排查出的168名信访重点对象,逐一明确稳控责任、制定稳控方案、落实稳控措施,确保吸附在当地。
四、夯实基层基础,在“常”字上做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工作很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把基层基础工作做扎实了,利益关系得到协调,思想情绪得以理顺,社会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就能得到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冲突就能得到有效疏导。一是层层传递责任。基层信访工作关键症结在问题不解决,根子在解决问题的责任不落实。我市形成了基层接访处访常态化工作机制,既要求市、县领导干部主动担起责任,又把责任传递到基层各个环节,推动从上到下、层层级级都把责任扛起来,确保做到“五个100%”:中央和省市交办的信访积案党政领导必须100%包保稳控到位,对诉求合理部分必须100%兑现解决到位,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必须100%合理救助到位,对无理信访事项必须100%终结认定到位,对违法上访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必须100%依法处理到位。二是组织干部下访。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和艰巨繁重任务,我们将组织干部下访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安排,把干部下访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培养使用干部的必备条件,推动机关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培养群众感情,增强群众观念,学做群众工作。凡是机关、部门、单位拟提拔使用的各级别干部,原则上都应有下基层工作的经历,以此强化干部从基层培养、人才在一线成长的鲜明用人导向。去年,我们组织市、县两级机关年轻干部开展驻村下访活动,选派11个工作组、50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全市502个重点村(社区)驻点下访,要求做到“五带”:带着责任为党工作,带着感情走进群众,带着真情化解难题,带着热心服务群众,带着觉悟树好形象。截止今年2月底,全市下访干部走访群众26万余户,组织宣传2700余场次,化解矛盾4100余件,帮助筹集各类帮扶资金1100余万元。去年以来,全市40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接待群众8000余人次,处理信访问题5600余件,从源头上杜绝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缠访等问题发生。三是加大基层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信访零距离”信息化综合服务系统建设,集信访投诉、查询、服务、跟踪、监督、评价、考核于一体,实现市县镇三级互联互通。推行有访必接、接后必办、办后必复、复后必查、异议必应的“五必工作法”,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反映问题,全市初信初访调处率达72%,控减越级上访成效显著。同时加强源头防控,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推广立、听、审、测、评、化、跟“七字稳评法”,提升稳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实效化水平。
五、强化跟踪督办,在“立”字上树权威
一是完善督办制度。坚持把督查督办作为推进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手段,为确保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有效运行,我们按照《江苏省督办信访事项办理规范》要求,从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入手,形成了从立案、交办、处理、反馈、审查、督查、上报等一整套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市信访局督查工作规范》、《**市信访局办案工作规范》等制度。采取滚动排查、定期交办、持续督办、每期通报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压实责任。对“钉子案”、“骨头案”进行约谈督查,约请包案单位主要领导和包案责任人,当面交换工作意见,告知中央、省、市对积案化解工作的要求,促其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更加扎实,尽早化解积案。二是实行“一函两书”跟踪督办模式,对需要交办督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及时发交办函;对合理诉求解决不到位、困难帮扶不到位的发放整改建议书,提出具体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期限;承办单位要及时上报整改报告书,并通过明查暗访,实行跟踪督导,做到没有回应不放过、措施不实不放过、责任不清不放过。同时,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化解处置不规范、不到位而引发群众重复信访并造成影响的,联合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等部门立即启动调查问责。对各地督查办案工作实行定期不定期通报制度,按照省、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通过逐级自查、集中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互相评查相结合,进行对标找差,合理运用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对各地县处级领导包案化解情况实行列表式通报,即将各地县处级包案领导列成名册,对包案数、化解数实行滚动式通报,通报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送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位推动积案化解工作。
我们通过建立健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机制,不仅成功化解一批信访积案,还强化了各层各级维稳责任,锻炼了干部作风,夯实了基层基础,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我市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取得的成果还是初步的,当前信访矛盾依然易发多发,我们将牢固确立底线思维,强化法治观念,创新思路举措,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方式方法,着力构建信访积案化解长效机制,努力为全市社会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第三篇】
今年来,信访局按照市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区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实行督查职责制,完善长效机制而开展工作,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供给了重要保障。
一、基本情景
截止到4月30日,我区共接待来访群众147批1602人次,其中进京2批2人次,到市31批577人次,到区114批1023人次。办理国家信访局交办件1件,省信访局交办件1件,市联席会议交办件8件。各级各部门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和群众依法信访反映问题意识明显增强,信访渠道进一步拓宽,依法信访工作进展明显。信访问题的受理和办理程序更加规范,与去年同期相比,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目前,群众来访呈现“一增两减”的特点,即个访数量增多,集访、来信减少。情景证明,很多的不稳定因素被化解于萌芽,制止于初动状态。这一趋势是我区努力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必然结果。
近4个月多月来,群众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1三农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村级财务管理、村组干部经济问题、农村低保、困难救助、回村民工要土地耕种等方面。2涉法涉诉问题。主要反映法院判决不公、执行不力等问题。3干部作风问题。主要反映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违规建房、财务不公开等问题。4城建拆迁问题。主要反映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等问题。5其他问题。如原民办教师、退伍军人安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市场管理等。
三、工作开展情景
(一)加强领导,为信访工作创新发展供给坚强的组织保障
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基本担负起了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人的职责,对信访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亲自过问、亲自处理、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直接领导,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解决信访工作难题和突出问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坚持“一岗双责”地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构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职责体系。
(二)认真排查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不和谐因素
我们坚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截止目前,共集中组织排查4次,重点排查9次,排查出各类
矛盾纠纷79起,异常是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越战三十年等敏感时期的排查化解工作,我们进取采取法制宣传教育、有理解决、及时交办、依法处置等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真正做到了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严格落实职责,明确负责领导、职责单位和职责人员,限期妥善解决,工作开展有力、有序、有效。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区,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提高信访事项办结效率
我们坚持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等制度,目前,主要领导阅批件有14件,领导接访7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大力推行职责督办、带案下访、按时回访等制度,我们已经对信访案件督办5次、下访19次,回访4次。对所有重点信访案件,以案件性质、信访人所在地等为主要依据,明确职责领导、职责部门和职责人,规定办结时限,确保信访案件按质、按时办结;坚持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制,对所有排查出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分管领导包案督办,各职责领导主动深入实地接待群众或现场办公;认真开展联合接访、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等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开展联合接访11次,集中整治2次,专项督查1次,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拆迁还建、计生并发症、农村财务等信访突出问题,真正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并且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求列出办理时间表。尤其对群体性事件,我们本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疏导不误导、淡化不激化”的原则,努力做到方法可是头、人员不滞留、矛盾不激化、事态不失控,进取督促职责单位解决问题。
(四)落实信访工作职责,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妥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信访工作最重的任务和的难题。近年来的实践经验证明,职责落实不落实、工作到位不到位是能否有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关键。我们按照“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建和谐”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落实领导五包职责制(包掌握情景、包稳控管理、包教育转化、包依法处理、包解决困难),有18件领导包案件正在进取办理中。今年,我们正在进取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专项治理工作,巩固信访工作成果,把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地区本部门、解决在基层,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展顺利,已解决了康王乡羊角山村周百川要求落实征地补偿等3个积案,目前正在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库移民、干部作风、劳动保障、涉法涉诉、村级财务、土地征用和承包、城市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紧办理职责落实,争取有效的杜绝大规模集访、串防以及赴省进京非正常访问题。(五)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提高信访工作整体合力
我们正在着眼于推动大信访工作格局的构成,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分析机制。健全和完善区、乡、村三级信息报送网络,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报送信访信息,异常是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团体上访和群众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超前做好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充分
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构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综合开发利用信访信息资源,进一步提高分析研判水平,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四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把督查督办工作贯穿于转办交办、职责落实、问题解决、结案反馈的全过程。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本事
我们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的业务本事,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信访队伍,按照干部素质由“专门型”向复合型转变的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使广大信访干部熟悉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掌握办理信访事项、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措施。从政治、工作、生活上关心信访干部,充分调动广大信访干部的进取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决信访干部的实际问题,努力建设信访战线上一流的班子、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作风、一流的工作、一流的业绩,成就一番事业。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个别部门单位的领导对信访工作的认识仍不到位,不重视信访工作,缺乏进取性,导致信访工作敷衍应付,信访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导致矛盾激化,构成越级访和异常访。有的单位对快速处理机制工作不重视,推诿扯皮,导致群众多次来电来访,影响政府形象。
二是个别部门单位不重视初信初访,对区以上交办件落实不力,只重视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并且只注重劝返工作,不想办法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致使重复越级访发生,给我区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三是个别单位对群众提出的信访问题,不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办理,不及时答复上访群众,造成群众重复上访。
四是部分上访群众违反《信访条例》规定,不到指定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有的甚至采取围堵党政机关、拦堵道路等非法手段上访,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五是上级信访部门对一些人在我区但不属我区管理单位发生的信访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区里做稳定工作,工作难度十分大,并且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源解决问题。
七是区信访局现有机构和编制设置对完成信访工作有较大难度。上级信访机关要求信访局内设办公室、接待室、办信室、督查督办室等科室,班子要求健全,信访局现有构成不适应目前信访工作形势,很难理顺群众来访接待、来信受理、市联席办交办件的处理、人民提议征集、信息和调研征集等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全市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资料有有了较大变化,考核标准较以往更加细化。提出了“两规范”,即依法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处理信访问题和群众反映问题的行为、“两畅通”,即畅通解决问题和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三就地”即就地排查、就地解决、就地稳定的工作原则。按照市信访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景,今后一段时期的信访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继续宣传《信访条例》,加强培训工作,强化依法信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经过对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本事。加强各部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识,为民服务的意识,增强信访干部处理突发问题和疑难信访问题的本事,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本事。二是经过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的反映信访问题,维护信访秩序。将信访工作进一步引入规范化、法制化。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制度。一是对新《信访条例》实施后,对不适应新规定的制度逐步进行调整,完善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程序,及时调整和改善工作方式和方法,构成与新《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运行机制,使之更好的服务于信访工作。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第四篇】
我县信访局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信访积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县信访局从六个方面精心组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
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在上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信访局具体负责,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
入实施。并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作为今年领导干部大走访活动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活动情况汇报,及时进行指导,推动化解。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针对全乡信访积案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确立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确定了信访积案化解范围,明确了工作方法步骤,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明确责任,领导包案。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落实责任单位及承办人员,提出化解措施和办结时限。包案领导严格落实掌握情况、包解决化解、包思想转化、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直接推动问题彻底化解。
四是讲求方法,因案施策。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结症,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将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要求过高的,将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耐心教育疏导,努力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确实存在生产生活困难的,由县政府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经多次处理作出信访终结的问题而信访人长期缠访闹访甚至采取非正常上访、危害社会公共秩序涉嫌违法犯罪的,将按照“先处置行为,后解决问题”的原则,坚决依法处理到位。
五是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县党委政府将及时总结、推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将精心选取对信访积案办理不负责任、敷衍推诿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以及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诉求,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是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对信访积案逐案明确主体和责任人,具体承办的责任单位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县党委、县政府将对化解信访积案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将给予表扬;对化解信访积案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推诿扯皮、进展缓慢、“挂账空转”,甚至弄虚作假的单位和部门,将视情况予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信访积案得不到有效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第五篇】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控申为民办实事”百件积案化解攻坚行动10件典型案例。其中,有的案件为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重点督办案件,包括江苏黄某信访案、湖南雷某英、刘某雄、孙某庆、孙某楠信访案等;有的案件为院领导包案办理,包括重庆全某信访案等。
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可谓是“老大难”问题,该项工作开展的意义何在?检察机关是如何攻坚克难的?下一步又有哪些持续推动举措?
因难而积,高位推动促化解
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也是新时代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和谐稳定的一项重点工作。
最高检领导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要做好随即的督办,用好典型示范、引领,促进落实”“结合确定的‘包案’具体情况,认真负责组织好确为十分不易的个案化解工作”。
2020年9月,最高检部署了为期3年的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对2015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级检察机关登记受理、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重复信访的控告、申诉案件进行集中治理。
“积案,因难而积,既然是积案,肯定是难以化解的,这也是老百姓反复到检察机关信访的主要原因,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件事情难办就不办了,遇到困难绕道走,这就违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据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最高检在工作初期印发《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又在广州召开了专项工作推进会,明确了落实检察长包案、公开听证等治理重复信访的“十大措施”。针对治理过程中办结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研究制定了信访积案办结“九条标准”,推动了专项工作的开展。
各地检察机关针对案件实际情况,分别采取释法说理、司法救助、检察听证、内外合力、依法纠错等方式,多措并举开展清理工作。江西省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信访案中,与法院共同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最终促使信访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撤回对该案的全部异议和申诉;吉林省检察机关在办理刘某某信访案时,积极联系协调当地有关部门为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信访人表示坚决不上访,要依靠检察机关实现自己的诉求。
记者了解到,在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原处理决定明显错误的,检察机关勇于担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在办理葛某某信访案中,对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依法提出抗诉,促使案件发回重审;江苏、广西检察机关分别对一起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信访案进行自我纠正,撤销不起诉决定,重新作出提起公诉决定;山东省检察机关针对一起民事判决案件提出抗诉,山东省高级法院再审采纳抗诉意见,为信访人挽回200余万元经济损失。
攻坚克难,做好“后半篇文章”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检察机关针对案件实际情况多措并举,成效初显。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16656件重复信访案件已办结16050件,办结率达%;绝大部分省份的办结率在90%以上。其中,河北、山西、江西、广东、重庆、云南、兵团已全部办结,提前完成工作任务。已办结的案件中,息诉罢访的有5000余件,导入其他程序的有6000余件,依法终结的有4000余件,一大批老百姓“急难愁盼”的诉求和问题得到了解决,重复信访率持续下降。
“虽然专项工作实现了%的结案率,但我们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案件虽然信访终结,但信访矛盾依然没有化解;个别案件出现‘回流’现象,信访人仍然不服,继续申诉;治理后期都是‘骨头案’‘钉子案’,化解难度更大。”徐向春表示。
那么,接下来,全国检察机关将如何持续发力、攻坚克难,全力做好专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在徐向春看来,首先,面对治理难度大的“骨头案”“钉子案”,需要各级检察院领导进一步加大包案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做好释法说理、帮扶救助、公开听证、沟通协调等工作。其次,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将对相对落后的单位开展针对性地专人专案督导检查,对未办结的案件要逐案听取汇报、逐案研究治理措施。第三,要按照“需听证、尽听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检察听证、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第四,要总结专项工作治理中发现的检察履职工作不到位或者法律监督职能不充分导致信访人长期信访的原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积案的发生。
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过程中举行检察听证,意义何在?“主要是把办案、释放说理工作晒在听证员、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的‘聚光灯’下,既要对案件作出依法处理,更要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还要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据介绍,最高检率先垂范,院领导亲自包案,共举办了5场检察听证,听证的案件均是在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上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申诉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常态化
将心比心,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以心换心,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
“我们常说,信访积案是‘老大难’问题,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积案,可以调动各方资源,合力解决问题。为此,我们在专项工作中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常态化,也就是说,首次到基层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徐向春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对于检察长、副检察长、专委等领导干部的接访包案是有明确要求的。
根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要求,人民检察院实行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制度,接待的时间、地点要向社会公布。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和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接待时间每年应当不少于12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省级检察院检察长根据需要和具体情况也要不定期安排接访、包案。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重庆全某申诉案由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包案办理;海南栾某城信访案由海南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常世界,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成、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刚联合包案。
“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积案,可以调动各方资源,合力解决问题。为此,我们在专项工作中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常态化。”徐向春进一步解释,也就是说,首次到基层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
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全面推开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建立了各级院领导带头办理信访案件、领办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机制。对首次信访的案件,责任单位院领导全部包案办理;对最高检交办的重复信访案件,省级院院领导全部包案办理。
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共包案办理信访案件23178件,已办结16263件,办结率为%,办结后%的信访人未再向上级检察机关信访。最高检领导以上率下,包案办理22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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