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文整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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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1
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中国经济面临来自国内外重重压力,作为一个刚刚摘掉30多年贫困帽子的太湖县,抓工业经济是壮大县域经经济的重要引擎,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
要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着眼国家发展大局,立足实现东北全面振兴,明确提出了要抓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第一个就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充分说明了营商环境的重要性。
而目前营商环境中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完善,法治化程度层次低,社会主义商业文明建设跟不上等现实问题,必须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才能更好地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真正依靠市场调节要素分配,使要素在参与社会生产中发挥更好的效能,保证经济平稳,健康,持续向好。
但是今天我所要讲的问题是,当每一个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无法解决外部大环境问题的时候,怎样来做好企业服务,怎样来提升及优化营商环境。
首先应该是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思想就是意识问题,就是决定一个人愿不愿意、甘不甘心、能不能够当好“店小二”的关键。众所周知,任何一个地方的的发展都离不开资本和人力资源,而决定这两大要素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营商环境。哪里营商环境好,哪里就会形成强大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哪里营商环境差,投资者就会望而却步,经济发展就会受到影响。深圳的资源应该比海口要多、密度大,就连这样的一线城市在已经拥有良好外部资源的时候,还能给予企业最大力度的服务,实在是让人佩服,正如袁慧鹰委员所说的,“在深圳我是爷”。只有思想开放了,服务意识提升了,才能够真正的做到把客商当作上帝。
二是要真正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涉及到对企业的基础设施补助问题,让我对服务企业又有全新的认识。企业是今年的疫情期间正式签订合同,并且立马组织施工装修,投入设备生产的。大环境不太好的情况下,企业冒着巨大的风险来你这投资,砸下去的都是千万甚至上亿,能不能给他最好的政策,最优的服务,我想一开始企业是没有底的。我们作为政府的公职人员,疫情再严重每个月都还有养家糊口的钱到账,但是企业没有。一个开户费可能要收企业几万块,虽然是有收费的依据,但是这是不是有下浮的可能,职能部门有没有站在企业来有所思考?
三是要有担当精神。招商引资不仅仅是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事,应该是每一个公职人员的事情。有的服务人员缺乏主动介入意识,缺乏内生发展动力;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现象增多了;还有可能为民服务“不按规矩按心情”,全凭个人意愿办事,心情好快点办,心情不好拖着办,领导交代了可能办快点,没打招呼往后排。要知道招商招商,没有出去招哪来的商,招商就是谈恋爱,想要最终牵手成功不易啊!好不容易那些招商人员殚精竭虑招来的商,因为某一个部门、某一个人的服务意识差,跟踪帮扶不到位,怠慢客商、不务实、不担当,可能就让客商寒了心,失去了扩大投资的积极性,招商引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四是要想为的时候能够为。思想改变了,责任担当了,想为企业办点实事,为营商环境贡献力量的时候,发现自己很多东西都不会,优惠政策一窍不通,办事流程掐了脖子,想为不能为也是破坏营商环境的表现。政策导读你不看,行业规范你不学,企业一问三不知。学习是解决这些问题的突破口和总开关,不要你面面俱到,最基本的情况你要知道吧。工业用地多少钱一亩,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那些材料,引进的企业环保问题能不能解决,内饰装修怎样达到消防需求,甚至是最基本的厂房每层楼每平米的承重是多少你都需要知道。
其实深入了解,营商环境看起来是效能不高的外在表现,但是说到底是“服务思想不到位”“办事效率待提高”“责任担当需强化”“服务能力再充电”的问题,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树立得牢不牢的问题。
把最好的状态、最饱满的精神、最热情的问候、最宽广的知识面都展现在客商面前,见面说一声您好,装修设计提出你最忠实的建议,第一时间把优惠的政策奖补兑现了,营商环境还会差吗?
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2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力、竞争力,更是创造力、驱动力。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大有可为。
思想认识做到“三个转变”:
转变思维模式。优化营商环境不是放松监管执法,而是要求我们依法行政,综合监管、高效监管,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转变监管理念。对轻微违法行为“轻违不罚”“首违不罚”,对共享经济、网络经济等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转变执法方式。与教育相结合,与服务相结合。
监管执法做到“五减五增”:
减频次,增质效。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上级部署、投诉举报、突发事件等需要依法立即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以外,其他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检查质效,做到“进一次门,查清多项事”。
减范围,增力度。对除重点监管之外的市场主体按照“不诉不查”“不举不查”原则进行监管,减少执法检查范围。对危害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四大安全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处罚到位。
减罚款,增综合。落实《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免罚清单》,严格执行涉企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违不罚”制度,对非主观故意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罚款处罚,重点推广说服教育、责令改正、行政指导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手段。
减瑕疵,增环节。严格落实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更加注重程序合法、更加注重事实清楚,更加注重证据充分,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瑕疵。
减陋习,增监督。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使用规范执法用语,自觉抵制各类诱惑,杜绝“人情案”“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将把优化营商环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量化于果,主动适应监管执法新态势,奋力打造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3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部署,我本人对照上级文件要求,深入查摆整改问题,着力解决学习不够、思想守旧、效率不高、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力促思想进一步解放,作风进一步转变。进一步提升个人素质能力。切实把作风整顿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力推进公司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今年以来,虽然在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但与盟委、行署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和部署相比,个人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还有很大的差距。现就如何聚焦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谈谈自己的看法。
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意义发展是硬道理,作风是硬条件。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以永远在路上的坚持和定力抓好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优良的发展环境。深化作风整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要深入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作风整顿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再次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増强“四种意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作风是外在表现,根子在思想。作风和环境上的问题,根本上还是思想观念的问题。
能力本领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也是改进作风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抓住苦练内功这个关键,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强化学习素质,提升能力素质。
一要提升专业能力,专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端正学习态度;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打造“工匠精神”,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把“工匠精神”融入到每一项工作之中,真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细到位、严到底。要认真研究上级要求,摸准基本情况,找出内在规律,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推动措施落实和问题解决,坚决杜绝“跑粗”。
二要提升担当干事能力。只有心中有责,才能尽职尽责。因此要把担当作为一种精神状态、一种党性观念,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主动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把公司的党建工作部署落实到实处。
三要提升创新能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抓住了牵动全局发展的“牛鼻子”。当前,我们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通过创新解决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找准发展的着力点,找准实现既定目标的结合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创新氛围,营造企业健康成长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4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和心声,充分凝聚了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是一项史无前例、开创性的工作。
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市场主体需求,以深化“放管服”为主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出了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打出一整套有力有效的组合拳,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但是,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很多突出的短板和问题,必须坚持不懈地再发力、再加力。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强化法治保障,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当前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有了不少政策文件、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但从根本上还缺少一部专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制定《条例》这样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一方面可以把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经验做法,变成全社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范,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另一方面,《条例》的出台也向外界展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以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活力,有利于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对于稳增长、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条例》针对我国营商环境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有利于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用实践夯实良法基础
作为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的首部法规,《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既有原则规定又有具体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留出了空间。
《条例》涵盖了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营商环境建设的方方面面,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同时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推广国内最佳实践,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
《条例》围绕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行了制度设计,“比如,明确国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同时,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便于操作,有助于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条例》起草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部广泛征求了60个中央有关部门、37个地方政府、11个研究机构、37家行业协会商会和5个民主党派中央共计150个单位的意见,还召开了17场专题会,听取了150家内外资企业、50个城市分管市领导、50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美国驻华商会、欧盟驻华商会等机构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7063条,为良法善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补短板更要抓落实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重点要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条例》以立法形式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作出的庄严承诺,要以《条例》出台为新起点,努力实现5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再推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是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做到简政便民。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精简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加快整合政务信息系统,构建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力争到2022年前,全国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落实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证照分离”、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措施,今年底前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至45个工作日以内。同时,抓好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降低融资成本。
五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条例》涉及面广,与现行的上千部法规文件密切相关,有必要加快配套制度“立改废”,对符合改革方向的创新性做法和具体程序、条件仅作原则性规定的,需要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法规文件要进行必要修改完善,确保相关法规文件与《条例》保持一致。
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找短板、补弱项、抓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