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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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一篇】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主线,以抓基层打基础、以抓创新创特色为抓手,重点围绕“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基层党建思路措施、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力度、彻底扭转和纠正过去抓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用力不平衡的问题”等七个方面,落实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作表率,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为富民强市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责任清单

(一)机关工委

市直机关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是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推进主体。

第一责任人。工委书记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分管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建日常工作,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工作。

主体责任:

1、加强总体谋划。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定期部署推动。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其下属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建立换届台账,及时督促落实。

3、规范组织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体领导。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每年安排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5年组织1次党员党性分析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4、加强思想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为民、务实、清廉作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策理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水平。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5、强化分类指导。健全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机制,加强科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

6、丰富党建载体。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提升服务效能。组织实施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每年与城、矿、开发区对接一次,了解进驻情况,共推工作开展。积极发挥市直机关流动党校的作用,确保直属基层党组织每年接受2次流动党校党课教育。

7、严格党员管理。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发展党员标准,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增强发展党员透明度,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根据机关实际,制定年度发展发展党员计划报,发展党员向基层一线倾斜。

8、分解落实责任。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部署、推动、落实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具体分解和量化考评。

9、做好专项述职。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活动,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述职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倒数后三名者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10、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形成1有针对性的党建工作调研报告。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以及需要市委解决的重要事项,每年向市委报告1次工作。

11、完善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抓好“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考核,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作风建设、软弱涣散党组织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执行力和效率。

12、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建带群团、群团促党建的长效机制,形成整合、协调、联动、共进的大党建工作格局,使党的建设与群团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深入推进党组织整建制进社区活动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组织机关党员深入结对村(户)联系、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带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13、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市直机关特点,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及各种信息化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建工作宣传,及时宣传推广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二)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

责任主体:部门党组、党委。

第一责任人:党组(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

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是直接责任人。

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二篇】

1、认真履行抓党建“一岗双责”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大党建”意识,努力做到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同步调研、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带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一次党课,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到联系单位开展党建工作与立德育人工作专题调研指导,帮助谋划工作,把党建工作作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助推器。

3、抓好分管工作和联系学校的党建工作。加大对各校信息技术、食品安全管理、体育艺术等工作的督导力度,指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对分管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和监督检查,狠抓作风纪律,带好干部队伍。经常检查分析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研究推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每年至少在分管范围内开展一次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掌握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洁情况,提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要求。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并有适当记录。

4、加强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从严抓好分管范围的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对分管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和监督检查,狠抓作风纪律,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带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分管的电教工作、食品安全管理、体育艺术等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落实。每年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及时向学区主要负责人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报告婚丧喜庆等有关事项。每年年底向党总支书面报告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

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三篇】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对机关单位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履行政治、管理、教育、服务和监督五项责任,确保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贯彻落实。

(一)政治责任

1、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带领党员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确保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管理责任

1、按照区委工作部署,把单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计划、同安排、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把单位党建各项工作任务最终落到党支部,落到每个党员干部。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报党委备案。

2、严格遵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思想汇报、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纪律。

23、按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督促党员按时缴纳党费、履行好党员义务,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

4、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年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结合每年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优秀党员报请上级党组织给予表彰,对后进党员加强帮助教育,对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区别情况,妥善处理。

6、加强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增强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使党支部工作走上规范化、系统化、经常化的轨道,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完成党支部的各项任务。

7、认真做好党支部会议(活动)的记录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

(三)教育责任

1、组织党员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

2、结合“解放思想、实干兴X”教育实践活动和本单位业务工作,在党员中大力开展“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3、加强党员的经常性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修养,每半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四)服务责任

1、坚持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单位党建工作,使服务成为单位党建的鲜明主题,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改进服务效果。

2、建立对困难党员、困难职工的关爱帮扶机制。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探索创新,开展主题鲜明、富有成效的党日活动。

(五)监督责任

1、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严格党内生活等情况进行监督,严肃处理党支部党员干部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2、发挥党支部书记、支委会、纪检委员的作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监督检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四篇】

一、党组(党委)主体责任

(一)保证和监督本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XX公司党组、XX省委省政府和公司党组决策部署的实施,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坚持依法治企,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企业的科学发展,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稳定。

(二)通过法定程序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行政领导班子依法行使职权。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此来武装广大党员和全体职工的头脑,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企业。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做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研究决定对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和对党员的奖惩;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领导企业人才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管理制度。

(五)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

(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七)领导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法按章开展工作,抓好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工作,并积极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机构设置、换届选举及成员职务的任免。

(九)研究确定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计划,将目标任务进行系统分解落实,年底进行总结和考核,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考核。

(十)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会议制度,按工作需要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十一)制定党员教育和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合理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十二)领导党建工作,推进本单位党建工作创新。每年确立一个党建研究课题,开展党建研究,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二、党组(党委)书记责任

(一)主持党组(党委)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党组(党委)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

(二)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自身理想信念教育,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

(三)负责研究提交党组(党委)会议决定的党建工作重大问题:党建工作方针和目标、规划和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活动计划等。

(四)带头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协调党建工作事务。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六)贯彻公司党建工作方针和目标,负责审核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教育培训,舆论宣传,稳定工作,领导和支持群众组织等方面的工作计划,报本单位党组(党委)和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总经理、党组(党委)副书记责任

总经理、党组(党委)副书记协助党组(党委)书记负责党建全面工作,履行党建职责。书记外出时,主持党组(党委)的日常工作。

四、其它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结合各自分工,完成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二)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协助党组(党委)书记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党建日常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结合分管业务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定期开展党建活动、加强廉洁从业教育,促进各项中心工作高质量完成。

(四)积极参加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自身理想信念教育,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

五、基层党(总)支部责任

(一)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搞好本支部日常管理工作。

(三)参与研究重大问题。具体包括:

1.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后勤保障年度目标、计划的制定。

2.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和群众工作等方面年度目标、计划的制定。

3.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干部与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和群众工作等方面制度的制定、修改。

4.本单位班组长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科级干部、后备干部和技术骨干的推荐。

5.本单位大额资金的使用。

6.本单位上报公司的内部机构、劳动组织的设置调整方案。

7.工资奖金分配、技术职称的晋升、各种先进的评选等涉及广大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

(五)组织和引导职工学理论、学业务、学技术;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有关措施,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课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七)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加强纪律教育,维护党的纪律。

六、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责任

(一)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党(总)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员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做好本单位政治安全工作。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经常同行政领导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搞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党(总)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总)支部书记处理党(总)支部的日常工作,做好支部分工的专项工作任务。支部书记外出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的全面工作。

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五篇】

一、党总支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

1.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组织开展“尊党章、学党章、讲党章”活动。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省委对攀枝花“3+2”新定位新要求和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3.每年对各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评议考核,对抓党建工作失职失责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严肃问责。

4.党总支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全年向委党委汇报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5.落实党员学习日制度,每个月应当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会制度,抓常抓实党建十项基础工作,每月督促各支部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按期完成机关党员思想状况分析报告。

7.抓好2019年机关总支及两个支部按期换届工作。

8.按照委党委、市直机关工委《每月党建任务清单》要求,结合委机关实际,及时布置当月各支部党建工作任务,并督促各支部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党支部工作纪实本》《党小组工作纪实本》记录规范。

9.继续深化争创“五好党支部”“三分类三升级”等创先争优活动,持续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整治和“共产党员示范行动”,使党员身份亮起了、组织生活严起来、党建工作硬起来。

10.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教育和监督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不良倾向,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加强自身廉政建设。

11.完成中央和省委、市委、委党委、市直机关工委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12.督促机关两个支部做好支部党务工作,每季度定期检查支部(党小组)党建工作落实情况。

二、党总支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任务清单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带头自觉学习党章、模范贯彻党章、严格遵循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牵头研究谋划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要点,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3.主持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与总支成员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

4.每月主持召开1次党总支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每年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

5.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度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按时缴纳党费。

6.主持完成2019年机关总支及两个支部按期换届工作。

7.带头开展联系基层和群众工作,带头落实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定期到定点帮扶贫困村实地调研指导帮扶工作,全年不少于6次。

8.完成委党委、市直机关工委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三、总支成员履行党建责任工作任务清单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带头自觉学习党章、模范贯彻党章、严格遵循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按要求落实党委、党总支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党支部书记是本党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委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支部切实履行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

3.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帮扶慰问等活动;按时缴纳党费。

4.按时参加党支部党员学习日学习。

5.在委党委、机关党总支的指导下,按期完成2019年机关总支及两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6.积极参加委党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项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

7.完成委党委、党总支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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