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乙管应急演练方案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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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乙管应急演练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有关应对准备和防控措施调整工作,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为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对疫苗接种、药物储备、医疗资源准备、分级分类诊疗、疫情监测、检测、宣传引导等工作开展培训和政策解读。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应训尽训、全员覆盖,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到人,加深对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的认识,全方位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对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方案的理解和把握;推动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加快做好应对准备,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二、培训对象
包括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及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卫生健康、海关、医保、中医药、药监、疾控等疫情防控相关行政管理人员,从事疫苗接种、药物储备、医疗资源准备、分级分类诊疗、疫情监测、宣传引导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社区工作一线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乙类乙管”实施背景。
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背景情况,特别是对三年来疫情防控重要成果经验、当前病毒特点、疫情形势、疫苗接种、医疗资源准备等进行详细解读,充分说明实施“乙类乙管”的科学性和必要性。
(二)应对准备措施。
重点培训疫苗接种、药物储备、医疗资源准备、分级分类诊疗等措施内容,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地方、行业的实际情况突出培训重点。
(三)防控措施。
重点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防控措施调整情况,包括检测策略、疫情监测、宣传引导及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防控等措施调整依据。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有关措施培训工作。根据本方案要求,加强组织动员,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培训为抓手,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二)制定培训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当地防控工作实际和特点,组织系列培训和分层培训,根据不同培训对象,提高针对性,尤其要加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培训效果,服务于实际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确保相关培训对象在2023年1月5日前全部完成一轮培训,后续根据防控需要开展相关培训。
(三)加强督查评估。
各地各部门要将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本行业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本地、本行业落实本方案相关情况进行督查,对未认真落实本方案要求开展培训,或培训走过场、不讲实效等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乙类乙管应急演练方案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统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妥有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有力有序有效应对调整后可能出现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背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全面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了疫情防控的体制机制、策略原则、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我国的疫情防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各地区各部门密切协作、履职尽责,因时因势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14亿人民同心抗疫、坚韧奉献,有效应对全球先后五波疫情流行冲击,成功避免了致病力相对较强的原始株、德尔塔变异株的广泛流行,极大减少了重症和死亡,也为疫苗、药物的研发应用以及医疗等资源的准备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我国疫情流行和病亡数保持在全球最低水平,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取得世界上最好的成果,有力彰显负责任大国担当,创造了人类同疾病斗争史上的防控奇迹。
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从病毒变异情况看,国内外专家普遍认为病毒变异大方向是更低致病性、更趋向于上呼吸道感染和更短潜伏期,新冠病毒将在自然界长期存在,其致病力较早期明显下降,所致疾病将逐步演化为一种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从疫情形势看,奥密克戎变异株已成为全球流行优势毒株,虽然感染人数多,但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占比超过90%,重症率和病亡率极低。从我国防控基础看,我国目前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34亿剂次,3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超过90%;国内外特异性抗病毒药物研发取得进展,我国筛选出“三药三方”等临床有效方药;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积累了丰富的疫情防控和处置经验,防治能力显著提升。
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基础等因素,我国已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原则。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完善应对准备,调整防控措施,统一规则、分类指导、防范风险,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
(二)工作目标。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进度安排。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我国大规模的疫苗接种实践证明,我国的新冠病毒疫苗是安全、有效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动员力度,科学评估接种禁忌,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覆盖率,优先采取序贯加强免疫,努力做到“应接尽接”。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推动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二)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做好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抗原检测试剂的准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三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药品零售企业不再开展解热、止咳、抗生素和抗病毒4类药物销售监测。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切实担负起药品试剂准备的领导责任。
(三)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重点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配足配齐高流量呼吸治疗仪、呼吸机、ECMO等重症救治设备,改善氧气供应条件。各地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的原则,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置发热门诊,配备充足的医疗力量;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发热门诊或者诊室。定点医院重症床位和可转换重症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20%。二级综合医院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应当设置重症监护病房。三级医院要强化重症医疗资源准备,合理配备重症医护力量,确保综合ICU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通过建设可转换重症监护单元,确保需要时24小时内重症监护资源增加一倍。根据人口规模,将符合条件的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其他方舱医院仍然保留。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配备和升级改造,尽快实现发热诊室(门诊)“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各地要加大投入,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确保完成建设改造。
(四)调整人群检测策略。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具有重症高风险的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疫情流行期间,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对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及时指导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外来人员进入脆弱人群聚集场所等,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在社区保留足够的便民核酸检测点,保证居民“愿检尽检”需求。保障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抗原检测试剂充足供应。
(五)分级分类救治患者。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护;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在亚定点医院治疗;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在三级医院治疗。
全面实行发热等患者基层首诊负责制,依托医联体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分级诊疗,加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健康监测,对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高龄合并基础疾病等特殊人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指导协助有重症风险的感染者转诊或直接到相应医院接受诊治。
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及时发现、及时救治。统筹应急状态医疗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资源区域协同机制。动态监测定点医院、二级以上医院、亚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资源使用情况,以地市为单位,当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综合医院可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救治床位使用率达到80%时,医疗机构发出预警信息。对于医疗力量出现较大缺口、医疗服务体系受到较大冲击的地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视情通过省内协同方式调集医疗力量增援,必要时向国家申请采取跨地区统筹方式调派医疗力量增援,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
(六)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根据患者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进行分级,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社区(村)协助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居(村)民委员会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工作。
(七)强化重点机构防控。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人群集中场所结合设施条件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疫情严重时,由当地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建立完善感染者转运机制、与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对机构内感染人员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控制场所内聚集性疫情。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个人防护指导,强化场所内日常消毒和通风,降低场所内病毒传播风险。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应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延缓疫情发展速度。疫情严重时,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应原则上要求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建立人员轮转机制。
(八)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做好农村居民宣教引导。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作用,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加强医疗资源配置,配足呼吸道疾病治疗药物和制氧机等辅助治疗设备。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保障能力,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村-乡-县重症患者就医转介便捷渠道,统筹城乡医疗资源,按照分区包片的原则,建立健全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与县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提升农村地区重症救治能力,为农村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提供就医保障。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意愿,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
(九)强化疫情监测与应对。动态追踪国内外病毒变异情况,评估病毒传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等特点变化,及时跟踪研判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监测社区人群感染水平,监控重点机构暴发疫情情况,动态掌握疫情流行强度,研判疫情发展态势。综合评估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行情况等,依法动态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压制疫情高峰。
(十)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保持人际距离,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疫情严重时,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十一)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制定疫情信息报告和公布方案,逐步调整疫情发布频次和内容。全面客观宣传解读将“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目的和科学依据,充分宣传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分级分类诊疗等措施对于应对疫情的关键作用,筑牢群防群控的基础。
(十二)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无需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将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如呈阳性,相关人员应在转阴后再来华。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取消“五个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各航司继续做好机上防疫,乘客乘机时须佩戴口罩。进一步优化复工复产、商务、留学、探亲、团聚等外籍人士来华安排,提供相应签证便利。逐步恢复水路、陆路口岸客运出入境。根据国际疫情形势和各方面服务保障能力,有序恢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优化调整各工作组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工作专班,积极稳妥推进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结合实际细化本地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力量统筹,周密组织实施,按照国家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向地方派出督查组,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应对准备和措施调整工作。
(三)强化培训指导。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协调相关工作组或专班,通过全国疫情防控视频会商会、调度会等方式,对疫苗接种、药物储备、医疗资源准备、分级分类诊疗、疫情监测、宣传引导等工作开展部署培训和政策解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乙类乙管应急演练方案3
根据国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及省民政厅、省卫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优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民养老〔2023〕1号)等文件要求,为平稳度过疫情流行期,确保养老机构不发生短期内大面积感染,确保住养对象不发生大量重症、病亡,切实保障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标任务:为科学有效、规范有序实施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优化预防控制工作。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民政系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民政服务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暴发和蔓延,切实做到养老机构住养人员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
2.基本原则:在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防控。重点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突出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应急处置的原则,有序实施优化管控。。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民政系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指挥机制
在市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建立以民政局局长丁山燕为组长、张叶庆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指挥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科,彭卫兵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扎口各养老机构及局属有关单位的信息收集上报、适时组织各类救助、检查督查等协调工作。下设防控指导组、物资保障组、督查检查组、信息报送组。
2.防控指导组
由副局长张叶庆负责,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科牵头,社会救济科配合,督促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局属各单位及养老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全市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的组织指挥,协调有关单位,确保养老机构就诊、运转等绿色通道畅通,确保物资保障到位。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等工作。督促做好疫情信息收集、上报、助困等工作。指导相关单位提升疫情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能力。
3.物资保障组
由副局长吉俊国负责,财务科牵头,根据全市养老机构入住人员各工作人员的保障需求,及时采购符合要求的抗疫物资,确保有生力量更好的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时,要加大市级物资储备能力,按单位人员性质储备好各类防控物资(防护服、手套、N95口罩、消毒物资及有关要求、医疗器材等),必要时为局属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养老机构和社会困难家庭老年人等进行配送。
4.工作督察组
由副局长张昌明负责,安监科牵头,基层政权科配合,加强对全市养老机构及局属有关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督查,加强宣传教育,督促镇(街道)、养老机构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及机构老年人、老年人家属、工作人员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人员发布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措施和服务通知等。严明疫情防控纪律,时刻保持防疫警惕性。对工作不力、影响疫情防控的有关人员进行通报,并对造成影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程序上报给予纪律处理。
5.信息报送组
由副局长颜海群负责,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科牵头,局办公室配合。督促养老机构及局属有关单位及时上报有关数据,并不得私自对外发布,加大对辖区内养老机构防疫情况的适时数据检查、调度,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及时协助解决机构防疫中存在的困难。要求养老机构根据上级规定如实每日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没有情况也要实现“零报告”。
三、应急响应措施
1.各养老机构及局属单位发生疫情后,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所有小组及成员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全系统做好疫情应对工作,按照要求落实部门责任,及时对接有关单位和人员,第一时间介入,选配有生保障力量,做好服务工作。
3.对发生重大疫情的养老机构和局属单位等,要迅速指导维护现场秩序,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镇(街道)及卫健委、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护送等工作。
4.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疫情情况,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做好疫情发生单位的相关善后、处置等工作。
5.加大对全市养老机构的调查摸排。重点做好重症病人、基础疾病老年人等受感染的情况排查。对基础疾病较重及疑似感染的老年人及时建立建档和转运就诊的准备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扎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6.加强检查督查,全体工作小组成员按照领导挂钩分片包保要求,携机关各科室人员不间断的加大对局属单位和全市养老机构的疫情和安全管理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抓好整改。
7.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决抓好辖区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8.加强宣传发动。局属各单位和各镇(街道)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加强心里疏导,让工作人员和老年人了解疫情传播的特点及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
四、应急报告机制
1.突发疫情报告。全市养老机构和局属单位一旦发生大面积疫情感染或重大案件,按照管理级别逐级报告。各养老机构第一时间上报各自镇(街道)人民政府后再报局指挥组;局属单位第一时间报局疫情防控指挥组(__,联系人__,电话__)。
2.应急处理情况报告。民政系统所有养老机构对疫情排查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没有病毒感染的也要每日要采取零报告制,各局属单位和养老机构可直接报民政局疫情防控指挥组办公室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科邮箱__。
五、应急响应保障
1.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工作小组及各养老机构、局属单位人员手机一律保证24小时畅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各养老机构的检查督查、监管和宣传。
2.值班值守工作。预案启动后,有关机构及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建立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可以抽调局属各科室其他人员,保证半小时内集结。相关养老机构要实行分区域管理,合理调配保障队伍,原则闭环管理区上工作人员不得离院,要与院民同住、同吃,减少院务会仪。其他人员实行“两点一线”的管控制度。
3.强化物资保障。各养老机构和局属单位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帽子或头套、胶靴、防护镜、人用消毒药等。根据指挥部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养老机构物资由各镇(街道)向市指挥部申请扎口领取或采购发送。局属单位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申报调配防控物资,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六、问责追责
1.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各镇(街道)及局属所有工作人员要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加大机构日常管理和检查、问题整改的力度。严格遵守疫情信息发布的工作纪律,各机构未经各级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有关疫情的信息。
2.认真落实信息上报。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严肃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对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单位,造成影响的将按照程序上报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追责。
3.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和民政局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将按组织程序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