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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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更加及时、有效地防控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校内各类流行性传染疾病,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特修订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有效防控和应对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类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防控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在校内扩散,严格控制传染源。
四、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
1、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宣传部、后勤产业处、计财处、各二级学院及事发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2、职责分工:
疫情报告责任人为学校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做好传染病防控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动态信息;根据实际协调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负责应急情况下车辆保障;负责应急工作进展和处理情况的汇总,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学生处:负责协调督促各二级学院对学生中的疑似传染病患者或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要求和指导学生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及时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实行跟踪观察;对确诊传染病病例严格按照传染病处理原则执行;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
教务处:负责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保障,做好上课教室等教学场所消毒与通风情况的检查;负责因病(事)和其他缺课学生的统计与反馈工作,督促指导二级学院做好病缺课学生的登记与跟踪管理工作;根据县级及以上疾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复学诊断证明,落实做好病例学生的休学和复学管理工作。
保卫处:负责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加强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对疫区范围进行严密布控,疫情期间限制或停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保持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宣传部:负责校内外各种舆情关注、跟踪和监控,如校园网、论坛、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媒体或媒介信息,及时进行舆论正确引导;做好校内外宣传及各类媒体的接待工作等。具体参见学校《突发事件对外新闻媒介联络接待应急工作预案(试行)》相关规定。
后勤产业处:负责与卫生医疗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配合卫生医疗部门做好对病例的确诊、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其他技术工作;负责各类相关的应急设备、药品等的购置、调度与保障管理等;落实和加强公共场所等的消毒与通风措施,做好安全警示,避免在校内发生交叉感染而导致事态扩大;督促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做好校内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实施定期检查;制定和实施师生防控知识教育和培训计划;负责食堂和其他餐饮区域、饮用水等食品安全保障,以及其他应急用水用电等后勤保障;落实做好相关防控情况记录与台帐资料整理;对疫情发展实时进行专业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宿管中心:配合后勤产业处做好宿舍区域的通风、消毒等措施;落实值班人员和隔离制度以及隔离用房的准备;加强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和管理。
计财处:负责落实传染病防控专项资金的保障等工作。
二级学院:负责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特别是因病缺课的学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关心爱护学生健康,具体配合卫生医疗部门落实做好涉病学生防控知识教育、治疗、转诊等工作,并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管理和跟踪随访工作,随时保持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联系,视情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学生的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等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落实做好日报告工作;具体落实做好学生休复学工作,对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病例,各二级学院做好督促学生按时服药,并定期到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落实做好本学院教职工有疑似传染病症状者或有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相关防控工作;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和学生保险等相关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五、应急响应
1、事件报告及信息发布
遇有校内发生传染性疾病,有关当事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30分钟内向事发涉及部门领导通报,事发涉及部门领导必须在发现疾病的60分钟内通报学校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学校分管领导,学校应在接到事发涉及部门领导通报后马上启动预案,立即开展各项工作。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2小时内向市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发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通报;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应急处置
根据职责分工,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相互配合,措施有力,及时有效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具体包括:对校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及生活垃圾等实施隔离消毒处理;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转院等工作;对疫区范围严密布控,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各二级学院及各部门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热等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限制或停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根据疫情需要做好校园内宣传工作及各类媒体接待报道工作等。
3、应急结束
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除隔离监控指示后,撤销校园内监控,对隔离区域进行消毒处理;把疫情发生经过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后期处理
根据考勤监测制度,继续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查明缺勤原因,发现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对患病师生实行跟踪观察。
六、应急保障
落实突发事件专项资金,做好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供应和保障,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七、附则
本预案由学校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上级有关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2021年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一、常规筛查。
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二、发现报告。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度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需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三、患者隔离。
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四、病例甄别。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送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测(核酸)。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报告区政府和市教体局。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必要时可对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必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物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七、应急停课。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2021年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广东中小学校、幼儿园已陆续放假,校外培训机构是不少学生的“放假目的地”。日前,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XX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审慎开展跨校、跨区、跨市的聚集活动,暂不举办涉及境外人员的交流活动。
《通知》要求,健全完善防控工作机制。广州各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属地、学校防控工作体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健全完善教育、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定点医院和学校的联防联控机制,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参照落实“五有”要求,即有疫情防控指南、防控管理制度、防护物资储备、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隔离场所。
同时,要做好疫情应急准备及处置。各校外培训机构应划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按照发生聚集性疫情情景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品储备,加强师生培训。一旦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人员,或发现聚集性发热情况,或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要做好病例排查、隔离、转运等,同时做好信息报送。
《通知》还提出,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引导教职员工春节期间尽量在穗过节,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重点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审慎开展跨校、跨区、跨市的聚集活动,暂不举办涉及境外人员的交流活动,鼓励、引导采取线上模式举办。50人以上线下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尽量压缩人员规模,缩短举办时间,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活动举办单位(主、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监管责任。
此外,要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管理。要建立“两本账”,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家在中高风险地区教师、员工、学生台账,鼓励、引导师生员工留校、留粤过年;建立寒假期间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探亲教师、员工、学生台账,及时提醒警示劝导,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