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诈骗报案材料【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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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报案材料【第一篇】
如何写报案材料
一、开头,即有管辖权的主办案件机关的名称。
如:XX公安局刑警大队:
二、基本内容:
1、自我介绍,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2、你所报案件的基本内容,这是报案材料的最重要的部分,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和结果。这六部分内容也就是我们书写记述文的六要素,要写好报案材料,这六要素要写清楚。
3、基本内容的最后一段要写上如下内容:
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结尾:
写明报案人姓名(签名,捺印,公司或单位报案需加盖公章)和时间。
四、注意事项:
1、报案材料可以手写,但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也可以打印,注意打印时最好使用A4纸。
2、报案材料必须如实陈述,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足。
3、报案人报案时需要携带所写报案材料、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
4、报案材料送达报案机关后,需要接受报案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报案材料的第一页右上角签名。
报案材料需要写的内容包括:开头,即有管辖权的主办案件机关的名称、基本内容以及报案时间等,基本内容就包括:报案人信息、所报案件内容,所报案件内容很重要。
经济诈骗报案材料【第二篇】
________县公安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凌晨,我厂财会室金柜被撬,柜中现金万元被盗,特向公安局报案,请求立案侦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我厂收回一批货款,为了近日购买几部电脑方便,临时将这些现金存放在本厂财会室的金柜里。当晚有雨,更夫杨______凌晨1点左右查看各办公室,尚没发现被盗,早晨5时左右再次查看时,发现财会室屋门与室内的金柜、书桌抽屉被撬,金柜内现金万元不见了。
据分析,我厂财会室很少放现金,只在______月_______日这天,因用房交来一批货款,当晚便被盗,故本厂内职工作案或者参与作案可能性较大。
由于被盗钱款额数额个性巨大,盗窃者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犯罪,请立案侦查,以便挽回损失,惩罚罪犯。
附:1.本厂更夫杨_______证实1份;
2.本厂财会科科长姜________证实1份。
经济诈骗报案材料【第三篇】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犯罪案件涉及到的领域也不断扩大,从商贸、证券、金融到医药、旅游、文化等等,关系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旦遇到经济犯罪问题,需要求助警方。那么我们该如何报案?需要准备哪些报案材料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经济犯罪案件的报案流程。
经济犯罪案件报案所需基本材料
报案要提供必要的报案材料,主要是书面材料。
特别注意报案的前提是:
控告人、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应负法律责任。
报案时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报案的,请提供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单位报案的,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单位信息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受委托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公司负责人或案件直接当事人。
二、报案材料
请写明控告案情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后果和涉案企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报案材料须有单位的印章或报案人的签名。
三、基本证据材料
在控告经济犯罪时,报案人应当提供基本的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写明“本件由本公司(本人)提供,与原件相同”,注明提供的时间并签字盖章。
四、其他情况
如果报案内容所涉及案件已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安机关提起诉讼、仲裁或控告,应将有关机关的受理或处理意见提交经侦部门,并在报案时说明。
主要报案渠道
一、现场报案
到辖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提交报案材料,接受民警询问。
二、电话报警
紧急情况下,可先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明报警事由,根据提示进行报案。
常见经济犯罪案件报案所需证据材料
一、合同诈骗案
1.被控告人(单位)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等资料;
2.涉案合同的原件或者其他类似合同、协议的证据材料;
3.能够证明合同诈骗犯罪事实的仓单、提货单、运输凭证、银行票据、收据等资料;
4.能够证明合同诈骗犯罪事实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职务侵占案、挪用资金案
1.被控告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任职证明等身份资料;
2.被控告人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股东构成等资料;
3.被控告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挪用公司资金的提货单、银行票据、收据、财务账簿等资料;
4.公司其他股东控告法定代表人或公司主要经营管理者的,需提供公司财务审计、资产状况等资料;
5.能够证明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事实的其他证据材料。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诈骗案
1.报案人(公司)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材料;
2.被控告公司经营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情况的材料;
3.被控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直接责任人身份情况;
4.银行交易明细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5.现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6.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7.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其它资料。
四、信用卡诈骗案
1.被控告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资料;
2.控告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被控告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
4.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
5.其他所掌握的证明被控告人利用信用卡诈骗的证据。
五、贷款诈骗案
1.被控告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资料;
2.控告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贷款的原始合同和复印件,被控告人贷款时留下的文件、证明材料等资料;
4.被控告人开户资料,开户时留下的文件资料;
5.骗取贷款后资金流向的票据、凭证、银行帐页等相关证据。复印资料应由提供单位加盖印章并注明出处。
经济诈骗报案材料【第四篇】
报案人:XX,男, 年 月 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 ,电话:XXXX
犯罪嫌疑人:XXX,男,19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住西安市XXXXX,电话:XXXXX
案由:诈骗罪
一、 案件主要情况
2XX年X月,XXX使用XX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质,与XXXX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达成合作意向,之后XXX将该项目中的石灰石破碎、主厂房地基处理、炉后地基处理、BOP土方开挖及砂石回填工程交与我施工,约定工期两年,待工程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决算,我支付XXX工程总款的10%作为介绍费用。我于2007年9月份进场施工,2009年8月份完工退场,整个工程中的费用均由我个人先行垫付。工程完毕后经平凉电厂方验收合格,该项目已于2010年投产使用,至今运行良好。由于我之前就与xxx认识且多有往来,双方熟识,所以该项目我们双方没有签订书面施工合同。
在上述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我严格按照标准,精心施工,也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工作内容,保证了XX电厂二期工程的顺利验收、投产。该工程经最终决算一共产生费用:元,在工程进行中,XXX支付我工程款元,至今仍欠元。
工程完工后,XXX以需要支付工程款及工人工资的名义从平凉电厂结走所有工程款,从2011年至今,我多次从XX到XX找XXX,要求其与我结算该工程款,但XXX一直避而不见。截止目前,我尚欠在该工程中的工人工资XX元,我个人垫资XX元。XXX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上百名工人的正常生活,形成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也对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不利后果。其行为已涉嫌诈骗。
二、XXXX构成诈骗罪。
1、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XXX行为的认定。
我和XX以口头形式约定了由我负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中的部分内容,我也按约定完成了工作内容并经验收合格。XX以需要支付工程款及支付工人工资为名,领取全部工程款后销声匿迹。存在主观故意,XXX将不属于自己的工程款占为己有,拒不支付我的工程款及工人工资,明显存在非法占有的行为和事实。XXX冒领的工程款高达8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XXX主观上有将该笔工程款占为己有的非法目的,其从XX电厂领取上述工程款后便与我不再联系,躲避不见面足以证明其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愿望,客观上,XXX以支付工人工资和工程款为由,骗取XX电厂信任,拿走全部工程款,其骗取财物的行为已经完成且显而易见,XXX完全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也完全能够清楚自己行为给我带来的严重不利后果,综合以上,XX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三、XXX虚构事实和理由,骗取XX电厂信任,私自领取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剩余工程款800余万元,在拿到该笔款项后销声匿迹,对于我要求其支付工程款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不接我电话,不露面,甚至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对我予以要挟,试图迫使我不再找他要钱。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因此,特请贵局对XX涉嫌诈骗一案立案侦查,挽回我的损失,维护我的利益。
报案人:
年 月 日
经济诈骗报案材料【第五篇】
xx公安局刑警大队:
我叫xx,性别x,民族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住址xx,现住xx,工作单位xx,联系电话xx。
2013年5月15日上午10时50分,我的手机接到一个电话,电话号码为:xxxxxxxx,打电话的人自称为xxx,并且说他为我父亲的朋友。此人打电话时说话很急促,称:5月15日上午8时许他与我的父亲准备到xx省xx市旅游,他们就要到达目的地时,不料在路上出了车祸,造成我父亲小腿粉碎性骨折,现在我父亲已经被送到了xx医院治疗,不过医院称需要交5000元的押金,因为他们手上的现金不多,要求我赶紧向xx银行卡汇款5000元以尽快为我父亲治病。当时我因为着急也没有多想,就急忙到银行向xx银行卡汇款5000元,汇款后,我又觉得此事蹊跷,赶紧向父亲家里打了电话询问此事,不料接电话的人正是我父亲,我才知道我已经被骗了。我父亲名叫xx,出生x年x月x日,现已退休,住址是xx,他没有手机,父亲家里座机号码为xxxxxx。
为避免更多的人受骗上当,我请求xx公安局刑警大队尽快调查处理,并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特此报案。
以上本人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案人:xx(签名,捺印)
时间: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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