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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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第一篇】

根据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站党支部紧紧抓住意识形态工作主线,积极行动、及时部署,落实责任,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切实履行把好方向,管好导向的责任,引导干部职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突出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文化建设,主动作为,为单位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基础和政治保障,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情况(一)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一是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在今年4月与党委签订《2018年委属各党支部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诺书》后,通过党政班子会议、站工作例会、党员学习日等时机,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八项内容,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站长任副组长,副站长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科学部署、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我们利用每周工作例会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动态,对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始终把住正确的方向。三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评激励机制,以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中层以上干部,形成意识形态工作人人有责人人抓的浓厚氛围,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二)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一是修改完善单位日常管理和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按照客观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对党建工作和内部管理11项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工作实际;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支部班子成员担负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重任务,在党建工作服从服务于业务工作的同时,把完成单位总体工作目标作为党支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支部委员都能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活动,过组织生活。(三)坚持用学习实践正确导向意识形态工作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一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通过集中学习、上党课、参观大型展览、红色教育基地、讨论交流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级重大会议精神、先进典型事迹等,共组织15次集中学习,3次参观活动(上海参观“从石库门到天安门”、上海改革开放40年成果大型主题展览、中共二大会址、雷锋纪念馆等活动),2次宣讲报告会及参加农委组织的学习活动,激励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二是组织学习严格规范,坚持做到“三严格一注重”。即“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学习任务,“严格落实学习内容”不打折扣;“严格点名制度”集中学习必点名;“注重学习效果”,人事科组织的每次检查情况良好。严格有形的学习模式强化了党员群众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加强理论学习成为共识。2、开展学习教育实践,筑牢意识形态根基。一是开展好专题组织生活,增强党员党性观念。支部利用建党纪念日、学习***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瞻仰中共一大会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一届区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学习郑德荣等7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典型事迹等时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通过系列教育活动,帮助干部职工澄清模糊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生态立岛理念,立足本职,迎难而上,勇做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不懈奋斗者。 二是注重学习教育仪式感、庄重感,培养党员使命感。在党员学习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我们都要在会场悬挂党旗,党员佩带党徽,每年组织一次重温入党誓词仪式,在学习郑德荣等7名已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主题党日活动上,全体起立致哀,以庄重肃敬的仪式培养党员荣誉感和使命感。三是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党员社会责任感。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态崇明•我先锋 两学一做•我践行”主题实践活动,每个党员至少参加2项活动;在业务工作中,推行“定人、定点、定责”三定式服务模式,主动对标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帮助农户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了党员社会责任感。(四)加强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建设1、发挥宣传载体作用。充分利用集中学习、下乡工作、微信群、电子显示屏、上海农技在线和宣传橱窗等宣传媒介,及时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市、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支农惠农政策,反映群众生产生活动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2、开展文明结对活动。积极参加大调研,开展文明单位共建结对、双联系、区域化党建等活动,与鲁玙村签订文明结对、双联系活动协议书,确定了三年活动项目3项,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建立了党员志愿服务队,20名党员认领服务项目36项次,参加活动49次。3、加强舆情信息报告。一是建立了5名舆情信息员队伍(1名农委、4名本单位),在十九大、全国“两会”、“进博会”、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事件)等重要节点,加强上下信息沟通,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二是做好党务站务公开,向社会公布服务热线电话,及时将相关业务操作规程和党的各项政策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咨询和办理有关事项。(五)注重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参观雷锋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生态保护党员志愿服务专项行动等活动,通过具体实践和鲜活的人物事件践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了党员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营造了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大外宣力度。按照文明言行、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的要求,利用电子显示屏、固定标语、画板、橱窗等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站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没有发生负面影响的情况。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掌控不够全面深入,对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思想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真实态度等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缺乏深度掌控。二是意识形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且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很大,在信息化时代受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的影响尤其巨大,如何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抓出成效,确实有相当难度,需要不断创新思路举措,而我们在这方面还做得不够。三是宣传工作队伍力量偏弱,对外宣传工作的联系和对接还需进一步巩固;四是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完善,激励和促进作用不够明显。三、下步打算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克服自身不足,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好农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梳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增强忧患意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意识和主体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苗子,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意识形态每项工作抓好落实,抓出实效。通过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制度,保证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更加坚强坚定,确保不发生严重的意识形态问题。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的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充分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党政办同志具体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镇党委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阵地,正确引导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导向,加强强队伍建设,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切实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严把网络信息审核关。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初审,报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布信息。因信息不实,未经审核而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严肃追查问责

(一)加强督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镇党委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及各村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责任追究。凡在网络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发布信息时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应对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考核责任。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突出正面引导。加强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的站在党的立场上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定立场,突出正面宣传引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第三篇】

深入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成立网军队伍建设,现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班子对本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直属党组织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级党组织班子会议要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理论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管。各单位通过各类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要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是否准确等。未经本单位领导许可严禁以单位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各单位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要有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

(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各单位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种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责任追究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可视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措施,切实维护《实施办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四、相关要求

(一)夯实领导责任。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加强学习教育。各党组织组织开展相关学习辅导和专题培训,提高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做好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第四篇】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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