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例【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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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进一步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结合当地实际谈道,“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既分工又协同,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浙江省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郎文荣介绍。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二篇】

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党建重要工作亲力亲为、重大课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2.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分析和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转变作风,当好表率。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查找和切实整改“四风”问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好“第一书记”、“结亲连心”活动。

6.坚持亲力亲为,发挥表率作用。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及时向上级汇报1次党建工作。

7.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反腐倡廉、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

8.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人的有关事项,主动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检组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及“一岗双责”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领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党建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

3.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4.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提出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研究制定加强党建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专题调研,认真排查问题漏洞,完善制度规定。

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带头为联系点党员干部上党课。严格对照检查,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组的监督,支持纪检组对分管领域进行纪律审查,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科室主体责任清单

1.综合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组织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宣传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各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和廉政自省日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巩固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成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职工的管理、监督和服务,维护党员干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党员信息的日常维护和党内统计工作;做好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经常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所属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上级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三篇】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四篇】

今年以来,我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委)和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扎实推动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抓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机关事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研究制定了《X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履行“一岗双责”,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确保各项任务切实落地。

(二)抓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线。坚持把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廉政工作的首要任务,X月中旬至X月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一是深入学习廉政工作指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纪委、省市区纪委全会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集中观看《执纪者说》典型案例视频,并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讨论,进一步强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案说德。二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工作。制定《2020年度廉政谈心提醒教育计划表》,并根据计划安排,按照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人员谈话的原则,开展廉政谈心工作。三是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培训。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邀请纪检组领导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作党风廉政专题讲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树立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的廉政意识。四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围绕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领域的重大风险,开展“找风险、补短板、严防控”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活动,建立全面的“问题清单”、精准的“落实清单”、明确的“责任清单”、有效的“整改清单”,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从源头上减少问题发生,有效防范化解各类腐败风险。五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红脸出汗,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让党员干部真正做到警觉、警戒、警醒。六是抓好节假日廉政提醒工作。在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期间,指定公车停放地点,认真落实单位值班工作,并通过短信、微信平台发送廉政提醒信息,切实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廉洁自律。

(三)抓监督检查,切实转变作风。一是推进“三清单一承诺”行动。严格落实区纪委工作要求,对照“三清单一承诺”开展自查,重点排查落实政商交往“正面清单”中存在的不足、落实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中存在的问题、可能衍生“挈篮子”问题的制度缺陷,并组织全体人员签订反对“挈篮子”承诺书。二是加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督查。严格贯彻落实《X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和省、市关于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和清理整改的密传电报精神,加强对全区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督查,重点围绕今年全区机构改革工作,对全区所有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完成了退二线干部与部门领导安排同一办公室办公和办公用房超标X—X㎡等问题整改。三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继续推进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建设,完善档案管理、调度管理、运行管理、维修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车辆GPS七大功能模块,规范人员统一管理、车身统一标识、车辆统一停放、用车统一调度、费用统一结算等五统一管理。春节前,组织工作人员对各街道、部门用车审核报备、出车记录登记、GPS设备信号、车身公务标识、油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做好整改。四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上班期间作风效能各项规定和考勤工作纪律,X月份开始,全体人员实行钉钉考勤,签到、请假、公出全部通过线上操作,有效规范管理。同时,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口头告诫和效能提醒。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有:有的支部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工作精力投入相对较少;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理想信念还需进一步坚定;有的党员干部进取意识不足,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还不够迅速有力;有的部门纠正“四风”不够彻底,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机制措施还不够健全,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面对这些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解决。

三、2021年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执纪监管力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增强自身抵御风险和运营增收能力。

(一)狠抓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铸魂魄。一是坚持较高的政治站位、时代定位、工作高位。中心党员领导干部,要忠诚于党的纲领,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党的核心,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融入到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工作中,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更好地贯彻落实。二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策导向、价值取向。中心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讲座、主题党课、新时代传习所、e支部等新时代新思想学习阵地和平台,推动学习入脑入心,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三是坚持把握好党建工作的标准、标尺、标杆。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推进公积金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坚持防止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防止碌碌无为。公积金工作对外只有一项行政权力,看似能做的不多,其实需要改进的还有很多。中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入服务对象“听民声、解民忧”,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丰富服务手段。今年全部归集业务都要实现线上办理,提取业务上线比例也要适当提高;要加大数据建设,引入智能化办理设备,让缴存职工在“人机对话”中便捷办理业务。

(二)抓主体责任落实,管党治党强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定期议党、专题议党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党组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支部书记履行本支部、各处室负责人履行本部门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压力传导和责任下沉。二是强化议事制度建设。按照《中心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决避免用其他形式取代党组领导;一把手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正职监管、副职分管、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准确把握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中心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营造尚廉崇廉氛围,不断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四是深入开展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要以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打击住房公积金骗取、骗贷为重点,创新公积金监管机制,完善涉黑涉恶防控机制,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各种涉黑涉恶行为,使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营造风清气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环境。五是进一步加强扶贫攻坚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对照中央各类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问题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在包保的郭家村继续抓好产业扶持,坚持因户施策、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收益直接返给贫困户。帮助建强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六是深入推进“两锋(风)行动”。按照党工委要求,结合中心职能,通过深化“最多跑一次”工作、窗口建设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创设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的党建活动载体。为认真抓好党建工作,中心将下发《中心党建工作要点》,扎实全面落实和推进党建发展。

(三)抓监督执纪问责,正风肃纪树形象。重点做好监督执纪和正风肃纪工作。一是严抓作风建设。巩固干部作风大整顿成果,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警惕防范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新表现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处室和分中心纪律作风的日常监管,紧盯重大节日节点,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针对发现问题定期通报,督促整改。要继续实施“抓作风、抓纪律、抓窗口”的三抓行动。从本月开始,各分中心服务窗口将实行绩效管理,让多干、肯干、服务好、效率高的同志得到实惠,同时带动中心整体服务水平提升。二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纪和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廉洁教育。盯紧重大项目、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保障资金安全,严肃查办问题线索,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用好问责利器,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三是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在公积金贷款、提取等领域吃拿卡要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精准发力、持续加压,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行风正气,不断增强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抓党员队伍建设,提升活力促发展。一是推进党务干部、支部联系人与业务干部交流轮岗,引导党务干部加强实践锻炼,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二是创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创新教育载体,施行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案。党建教育也要“走出去”,以支部为单位参观省内红色教育基地,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交流座谈党建经验,务求党员教育培训入心入脑,取得实效。三是拓展丰富党建文化活动。以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精神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支部等创建活动为目标,以青年志愿者服务主题系列活动等活动为载体,团结引领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坚持严管厚爱,文化育人,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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