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关于读书心得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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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2000字【第一篇】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__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悲剧,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悲剧。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悲剧人物。正义战胜__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特别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接着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文明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现在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一定”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

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符合上面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写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么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形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通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对比。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曾经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写。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悲剧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写,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悲剧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读书心得1800字【第二篇】

陶行知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生学。先生如果只“教”或只“教学”,这是将学生当作“容器”,被动地接受知识,调动不起学生的积极性,也不能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先生只有“教学生学”,交给学生学习方法和钥匙,启发他们的思维,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才能“探知识的本源,求知识的归宿”。“因为先生不能一生一世跟着学生,热心的先生固然想将他的所有传给学生,然而世界上新理无穷,先生安能将天地间折奥妙为学生一齐发明?”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学生在学校里获得一种学习能力比学习知识本身更重要。有了这种能力,即使离开了老师,离开了课堂,他们照样能获取知识。

当今时代知识更新非常快,过去那种在学校里十几年所学到的知识毕业后受用一辈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教师要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指导学生学会学习。“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学生只有不断地充电、加油、完善、更新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这也是当今社会所提倡的素质教育的真正内涵。

“爱满天下”是陶行知先生一生奉行的格言。陶先生不仅热爱儿童,热爱青少年,而且热爱教育、热爱科学、热爱真理、热爱祖国人民、热爱全人类。“爱”是陶先生一生献身教育事业的不竭动力,也是他崇高人格的表现。“爱学生”是教师人格的灵魂。爱心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没有爱心便没有教育教学活动。作为教师,我很自豪在人生的道路上能用自己无尽的爱为孩子们的世界添抹一簇缤纷。

1、播下爱的种子

作为一名耕耘者,自己心中充满爱的阳光,将爱的种子播种在泥土里,就能让娇嫩的幼苗在阳光的沐浴下茁壮成长。

为了教好每位学生,让每位家长放心,我认真完成家长拜托的任何事。有时家长出门在外,托我多多关心他们的孩子,我就会在工作之余找那些孩子聊天,为他们分忧解愁,有时还辅导他们的学习,并定期与身在外地的孩子家长联系。虽然有时我也会因为学生的调皮而埋怨,因为他们的退步而急躁,因为他们的违纪而心烦,但一想到他们还是孩子,我就努力地克制自己心中的不满。陶行知先生说:“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我们当教师的,在教育中若能始终想着两句话“假如我是孩子”和“假如是我的孩子”,这样的情感体验就能使我们对学生少一份苛求,多一份理解;少一份指责,多一份尊重,学生内心那颗爱的种子便会在教师的精心呵护之下生根、发芽。

2、浇灌爱的雨露

爱是雨露,她能滋润人;爱是夏日,她能温暖人;爱是奉献,她的无私能让幼苗茁壮地成长。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希望得到爱的滋润,爱的温暖,更何况那些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学习和行为上暂时落后的学生。

滴水,可以穿顽石;清泉,可以润心田;爱心,可以拨心弦。通过大家的努力,王芳、邹晓静合格地毕业了。伸展在学生们面前的生活之路也许不是那么平坦,但我想,我们老师可以将爱的雨露洒进每个孩子的心田,做孩子前进道路上的铺路石。

3、收获爱的回报

以真诚对待学生,必将收获丰硕果实。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要成为孩子的真正教育者,就要将自己的心奉献给他们。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平日里教师要给予学生适度的关爱,照顾,让他们感受到自己是受到重视的,那么,在孩子心里就会很满足,很满足,他们也会特别感激你。真情的付出使我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就是王芳和邹晓静这两位学生,在我请产假期间,携手来看望我,拿着家长给她们准备的鸡蛋,带上自己收集废品后换钱买来的水果,她们的心是透明的,她们的真诚至今令我深深感动。当我不经意间向学生嘘寒问暖时,我已赢得了学生的心,学生的爱。在我生病住院时,学生们来看望我,他们告诉我,我不在时,他们也能得红旗。有的学生精心制作贺卡,写上几句祝福的话语“老师,祝您早日康复!”

“老师,收到我的祝福了吗?”虽是寥寥数语,却足以表达他们对老师的爱,那一刻,谁见了都会羡慕地说一声:“当老师真好!”是的,当老师真好!在我看来,无论是那些憨厚的小助手,还是那个在我喉咙沙哑时提醒我轻声教课的有心人;无论是那个花了好常时间编制中国结又将它偷偷塞进我手心的胆怯女孩,还是那几个在我参加排球比赛前不断捡球给我练习、又不断朝我喊加油的调皮蛋,他们的行为都是爱的表现,这份特殊的爱值得我珍藏一生一世。谁说做老师的只有清贫陪伴,我说,我们教师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实践证明,“爱”是教育的基础,教育是“爱”的事业。教师要以广博的爱教育人,以崇高的精神感化人,以美好的心灵塑造人。让我们学习陶行知先生的教育思想,坚定自己心中“以爱育人”的信念,在教育旅程中抒写最为壮丽的诗篇,奏响一曲激昂的人生凯歌!

读书心得2100字【第三篇】

一部小说读了半年,但读到最后依然恋恋不舍。《悲惨世界》如同一个黑洞,从最最不起眼的一个点切入,进入其中却发现在这个点背后蕴藏的是包罗万象的宏伟世界和极其耀眼的精神光芒。

小说之中既有狠毒肮脏的恶贼,也有道德完美的圣人;既有纯粹无暇的爱情,也有充满悲壮的战争;既有天马行空的想象,也有严肃考据的历史。其中各色人物演绎着各种命运,也各自迸发着或肮脏或纯洁的色彩斑斓的精神光芒,并把所有展现出的精神推演到极致。伟大或低劣,生存或死亡,这些在本书中都有所涉及但绝不是真正的主题。《悲惨世界》名为悲惨,实则是在悲惨的境遇中寻求希望,最终获得光明的过程。无论是社会或人心都是如此。

有人说伟大的着作应该平凡而真实,但《悲惨世界》恰恰相反,书中充满了浪漫的思想和传奇的经历,人物也非真实社会中可见之人,而是把每一种推向极致的情感赋予一个肉身的形象。马吕斯代表着灼烈的爱情:吉诺曼代表着深彻的亲情。德纳第是魔鬼的化身:主教则是天使的降临。沙威身上显尽法律的威严:安灼拉则为自由进步而战。除了对精神世界的极度挖掘,小说中也同样有着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批判。芳汀,爱潘妮,马白夫,小伽弗洛什和他的弟弟们,都是被黑暗的时代所付与悲惨命运的可怜人。

严苛的法律、四流的罪犯以及上层的奢靡,作者毫不留情的将自己国家的种种暗伤揭露在阳光之下。不过即使如此,小说中仍无处不体现作者对这个伟大而不完美的民族的敬爱之情。从恢宏磅礴的滑铁卢战役,到阴暗涓细的下水道,作者无不以独到的角度全面阐释真实的历史和时政的善弊。在论述里也多次提到过中国,这让我不禁感叹,在整个欧洲都跟着历史车轮日益前进的时候,中国却还沉浸在盛世的浮梦之中。也许当时的中国就是缺少作者这样能洞悉天道发展,顺应自然趋势的人吧。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贯穿本书始终的冉阿让。他从最初令人同情,渐渐变得值得敬佩,直到最后使人崇拜。一个从地狱走出的天神,原比一直高高在上的上帝更值得人信仰。

那么是什么使冉阿让的良心始终能击败私欲呢?简单来说只是一个字:情。冉阿让一生有三次为情所救,逃脱了彻底跌入地狱的悬崖。第一次是主教的恩情,正如主教自己所说,他用两只烛台从上帝那里赎买了冉阿让的灵魂。正是这次神圣的交易,让那颗满是仇恨的心灵照进一律亮光。

冉阿让第二次得到救赎是因为对芳汀的同情:芳汀是黑暗社会下最苦难的底层女性的具象体现,当她卖掉头发、拔掉门牙在绝望当中说出“他妈的,都卖了吧。“这种坟墓般的阴惨气息是让人无比心痛地。芳汀是《悲惨世界》中最悲催也最使人同情的角色。也正因为冉阿让对她的同情与愧疚才有信念再次越狱,引出后面的全部故事。

冉阿让第三次的自我超越是由于对珂赛特的情感,这种情感很难在前面加一个词去定义。他对她既像女儿那样疼爱、也像对母亲那样依恋、也像夫妻间互相扶住、甚至像对物品那样想永远占为己有。这种复杂的情感在冉阿让惊慌而单调的生命中形成了支撑他精神的支柱,而让珂赛特幸福快乐则是他活下去的信仰。可是珂赛特爱上了马吕斯,冉阿让必须在精神的支柱和活下去的信仰之间做出抉择。在一场猛烈无比的精神挣扎之后,信仰战胜了支柱,父爱战胜了私欲。他把马吕斯从死亡绝地艰难救出,自己却主动接受屈辱,承担抽走支柱和失去信仰的夕阳残辉。

马吕斯也算小说中主角之一,他是呈现极致爱情的一个载体。他为了心爱的珂赛特可以决绝外公、忘记父亲、无视朋友、抛弃信仰以至生命。在他身上有时能看到最璀璨的光点,有时却又能感到比德纳第更加使人讨厌的东西。他与珂赛特的绝美一吻,不知催下多少人幸福甜蜜的眼泪。而他为珂赛特去排挤驱赶冉阿让的时候,又不知惹来多少厌恶憎恨的目光。还好、作者是仁慈的。他让德纳第在最后时刻用诬陷的证据证明了冉阿让的神圣和他的错误,使得他能在最后之前有机会忏悔道歉。但那已不重要了,当冉阿让在珂赛特和马吕斯的挽留声中与世长辞之时,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纯洁无瑕的灵魂奔向微笑着迎接他的主教。

写到这里似乎已该结尾,但有一个人不得不说,如果没有他也就没有冉阿让悲惨而壮丽一生。这个人就是沙威。沙威是当时严苛冷酷的法律精神的缩影。他用生命去信仰当时的法律,这种信仰使他有时公正威严如天神:有时又阴险刻薄似走狗。沙威是好人还是坏人很难说清楚,他用自己纯真的天性笃信着认为对的事物,然而他笃信的事物在当时却需要剧烈地变革。沙威的精神值得人们尊敬,但他所做的事情则惹人厌恶。应该说沙威是一个心性纯洁而信奉黑暗的人。

沙威和冉阿让之间既是天生的死敌,到最后又成为特殊的朋友。沙威如同猎人一般将冉阿让这个猎物不断驱赶追逐了一生,但也正是这种逼迫使冉阿让不停探索挣扎,一步步向上攀登。在街垒中,猎物最终俘获了猎人。冉阿让用仁慈彻底击溃了沙威一生秉持的信念,让沙威醒悟这世间还有必法律更崇高的事物。但这一醒悟无疑是沙威无法承受的,他在桥边的痛苦思考看似是因为忠义难两全,实则是三观尽毁之后灵魂无处寄托的精神碎裂。而最后地一跃,即代表仁慈征服了严酷,也意味着当时的法律在人心中的崩塌。

《悲惨世界》中无论是展现壮烈的历史或探究人类的心灵,总是起于苦难而通向光明。这种光明是民族的闪耀,更是人性的绽放。这种光明势必会在涤尽泥沙的岁月汪洋中永存使人坚强的力量。

2900字左右读书心得【第四篇】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 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 luo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

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读完全书,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无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心口像压了块石头,好像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声恶梦。虽然走出去了,却分不清是上午不是下午,但仍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以恶梦中惊醒,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动后余生的喜悦。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当天空静下来的时候,星索才是空中1篇美丽的诗,有时间多去旅旅游,去外面走走,顺便谈谈感情,好让自己忙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摆脱所谓的孤独带来的伤害,一个人胡思乱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面向尘世也好,面向个人的编织华丽的草棚也好,只不过我们都是想办法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得更好些,如果你不能让身边的大多数事物喜欢你,那你的独特的人格也是没有意义的,我本着朴素的心,想着怎么描绘朴素的事物,还是很开心!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交流,使我们可以融入到社会,沟通使我们与身边的朋友、同事融洽、快乐的生活工作在一起。家人亲缘之间交流与沟通更为重要,血脉在交流和沟通中才越发地浓厚。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同和“代沟”一词的不断夸大,可交流的人际越来越小,交流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处,不仅是思想与意见的交换,更是生活与情感的交流。对我们事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在交流中也许会因为生活成长环境的迵异,对待事物的角度,对事物的理解,人生阅历的不同而难以达成共识,但这正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合作共进、不断提高之际。最低限度,我们不奢求他人接受与否,但至少可以互相理解,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除却隔阂,社会才会更和谐,事业才能腾飞!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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