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的怎么写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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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的怎么写【第一篇】

尊敬的中纪委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叫,男,现年58岁,身份号:,电话:,系xx市xx县人现住xx县xx镇人。今在这里我实名举报xx县人民法院法官见利忘义、无耻的串通在审案件的当事人偷换、捏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xx县人民法院某些领导对这些违反《法官法》第11章第32条第3、5、7、8、12款的法官不仅不给予惩处反而带病提拔的违法事实。xx县法院,,xx中院,xx检察院联合造假,执法者犯法,政府官员铁心包庇。

冤假错案的产生

20xx年我与合伙承包了xx大酒店(xx公司)六至七层内装修工程,工程完工后xx公司用xx商厦抵顶。抵顶工程款是xx元,在我和结算期间,俩家对上锁,在不知情,不认识,没有任何的接触下,收道了告我的传票,以我和我妻子锁住构成侵权为由把我和我妻子一同告上了法庭,没有告另一个锁房人,

在一审中向法庭提交的抵顶工程款原件是xx公司给我们收据,交款人是xx公司,收款人是合伙人,我当庭认可,法官,,,xx公司共同作弊,偷换变成了交款人,收款人是xx公司会计,xx法院对xx公司,会计,做了俩份调查笔录,明确没有收到一分钱房款,是抵顶工程款的,发票的标头三个字是让写上去的,这么重要的证据和起诉我是相反的,为什么不采信,把判给了没有买房的,没有交款的,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无任何的证据,依据偷换后的交款人,变成了购买,房款向交付的虚假事实,维持原判,把又判给了,害的我打了8年官司。

引起我的告状和举报

一审中我发现了偷换证据后申请了调查取证,xx镇法庭不给调查,我集体回避由法庭审理,还是不给查,我找了政法委书记,让他们查,还是不给查,整体冤假错案是偷换交款收据形成的,包括一套,伪造了不同时间的4份购房合同,我发现了新的证据,xx法院,xx中院不给及时取证,导致取证失败,让把工商银行那么重要的证据当天拿走,一切的一切都是围绕偷换证据而运作的,我举报到xx县纪检委和xx县检察院联合调查组,答复意见书答复:没有发现偷换证据。我签字时候我写的我不服,纪委从xx公司查出抵顶工程款的收据原件变成了支款白条子,和房款一行字是抵顶工程款原件是一致的,xx公司账目中交款收据原件存根已隐藏。xx县纪委联合调查组不给认定又引起的告状。

1、一审中伪造了一系列假的证据:一套伪造了不同时间的四份购房合同,伪造了租赁协议,赔偿协议,伪造了两份调查笔录,把主要的交款收据证据以偷换,把顶给我们xx元工程款的收据原件,xx县法院,当事人、共同偷换和销毁,xx镇法庭主审法官当庭把原件交给了,集体回避后,由法庭李正华审理,开庭时,我让拿出向法庭提交的原件,她说交到法庭,前后矛盾没有拿出原件,现在法院档案中没有原件,和也隐藏了原件,xx公司现在账目中收据存根变成了白条子,我反映多年,官官相护,人人包庇,共同作弊。保护和包庇这一重大事件。

2、伪造了两份调查笔录,我反映到哪里,保护和包庇到那里。这一事实一字不谈。

3、假案形成后xx县法院、xx中院及相关领导联合包庇罪犯,作出了假的对法官的处罚决定,这一假处理事件,给这伙犯罪团伙以后提升创造了条件。结果反而都提升了。欺上瞒下说对法官己处理,造成了一个己处理结案的假象。

4、xx县法院、xx中院及相关领导欺上瞒下,称给了xx万元以处理解决为借口,实际不是他们所说的,xx县法院给了xx16万元司法救助款,我和合伙人谁要谁出二十万房的差价,结果这二十万元房的差价没有和要,xx法院用百姓的血钱给出了这二十万元房的差价。为什么xx县法院要给出这20万元的房的差价,为什么xx法院和xx检察院要隐瞒造假20万元房的差价这么重大的事件。我和谁出这20万元房的差价,证明了房归了我和,是二人共同财产,而更证明了告我锁房侵权是诬告。为什么xx法院领导做工作不让我要房?让要房,反而xx法院用百姓的血汗钱给出这20万元房的差价,不和要。既然归了我和共同财产,确认了是诬告,产权还归到今,

诬告人把我的在讼诉期间砸开了锁,又把房产证办理到了名下,到今天产权还归,把拿租金5万至今。这就是xx县法院称已付xx36万元已处理的虚假事实。

5,xx县法院、xx中院联合造假,明知恶意虚假诉讼,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判。法官、诬告人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反而重用提升。政府官员不作为,我举报到哪里,收买到哪里,铁心包庇。

6,我举报到,过函到xx检察院,xx检察院委托xx县检察院审查。xx县检察院、xx县法院和诬告人串通,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一件也没落实。我所有的证据,全部不采信。严重走过场,没有实质性解决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把一审中(20xx)北民初字第531号判决书认定的购买xx公司,向xx公司交付房款的事实,采信了偷换后交款收据交款人,变成了向购,向交付房款。把这么重要的主题都变了,我反映的偷换证据、伪造笔录都给包庇,隐瞒了。xx县检察院口口声声的说公平公正的处理,可是出来的结果和事实严重不符。我要求看看答复意见书,他们说不面对我,不让我看。我通过权益网收到了xx县检察院所做的答复意见书,结果违背事实和我反映的问题是相反的。隐瞒了很多重要实质的东西。当事人不服和不满。

综上所述件件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负一切法律责任。等法官利用职权见利忘义、无耻的串通在审案件的当事人偷换、捏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xx县人民法院某些领导对这些违反《法官法》第11章第32条第3、5、7、8、12款的法官不仅不给予惩处反而带病提拔的违法事实。xx县法院,xx中院.xx县检察院联合造假.联合制造了一起冤假错案以触犯法律构成失职渎职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严肃查处,严惩司法界腐败分子,坚決清除害群之马,将这帮害群之马绳之以法,体现司法公正,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规定,提倡实名举报,我向各级重要领导去了信,网上实名举报多年了xx官员,保护伞,幕后黑手上下勾通,包庇,隐瞒,掩盖了事实真相,没有实质的处理,,xx县派人阻拦我上访不让我接近领导,一个假的不能再假的案子,严重的司法腐败案伤害了我终身,我实在忍无可忍,逼上梁山,今特实名举报,恳求中纪领导重视深入委调查。

我有证据及录音光盘向你们提供。求领导见见我,看看证据。

此致

敬礼

举报信的怎么写【第二篇】

举报人:郭XX,男,58岁,汉族,住河南省XX市XX办事处朱兰村民组朱兰路南头路西,身份证号XXXXX500222001,电话:8139298,本人身份于68年3月汝州市应征入伍,于71年复员回家,71年6月中央冶金部六冶建筑公司招工到医院工作,于99年转河南XX化肥厂医院工作。

被告人单位:XX市化肥厂

被举报人:原任法定代理厂长赵XX打击报复。

被举报人:现任法定代理人乔XX

理由与事实

举报人原告于93年被告原任厂长赵XX,因个人对原告不满打击报复,我身为医生,拒绝原告正常工作不让从事医务工作,我身为医生,强迫我到爱卫会打扫卫生,我只好从命就打扫卫生二个月,后连打扫卫生也不让原告去干,没有任何办法只好回XX下岗,搞得我妻离子散,现孤身一个度着艰难而痛苦生活,多少年来生活无有着落。我身为军人在开封军分区尉氏县中队班长文书落到如此下场,生活困难,无奈找化肥厂多次,万万没想到化肥厂把原告的档案丢失,丢失档案应追究法律责任。

1、强烈要求中央领导有关部门领导为我作主追回工作档案。

2、自把赶回之日起93年至今补发每月生活费,恢复工作。

急请中央领导主持公道。

举报人:

举报信的怎么写【第三篇】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您好:

我们是xx村的村民,我们是以一名普通的正义村民的身份,实名向您举报我们村违法乱纪,把村集体财产转让给自己的亲属、低价卖出,从中收受回扣,并虚报数目贪污谋利的事实。

我们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村子,以前乡政府驻地在我们村,后来乡划归为镇,乡政府取消,归xx镇所管。由于以前特殊的原因,我们村的账一直没有归xx镇经管站监管,这是xx镇66个自然村一个,正是没有政府的监管,给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带来了便利。具体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的事实有以下几点。

1、虚假发包,中饱私囊。20xx年,以前村的名义购买供销社土地开发商品房24个,在此工程开发过程中,没有经过公开、公平招标,自己私自做主将这价值300多万的工程以高出市场价,发包给自己的表弟,表面上是他表弟承包工程,实则是他表弟只是他的傀儡。开发完后,每个商业用房15*5米,万元卖出。但这开发的商业用房15米的开间,其中有强占供销社3米的土地,未列于开发的实际面积中,多的部分卖出后装于自己囊中,总价值有60多万元。

2、以权谋私,侵吞资产。20xx年,以前朴村建设村委会的名义要的供销社土地,这块土地当时市值一百万,没有建设村委会,更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竟然以xx万的超低价购买,将此土地据为己有。此宗土地到现在还在闲置。

3、利用职权,变公为私。几年前政府和政府合并,原乡政府驻地的土地出售给了前村委。20xx年,此土地以前村的名义投资开发,也是未经公开招标以高出当年市场2倍价格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当年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他发包给他的表弟是包清工,加上他老婆进材料的价格达到1200元/平方米),此开发的面积达4200平方米,吃的回扣就达250多万元。然而更有甚者,胃口还不满足,未经两委会和村民的同意,私下偷偷伪造假合同,把此土地以260万元的低价卖给他的连襟,他连襟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如何拿出260万元的巨款,并且开发了市值一千多万的商业用房,只是一个幌子,真正的幕后老板还是,通过他利用职权一系列的运作,这宗土地他侵吞了700多万元的资产。

4、低卖资产,获取回扣。20xx年前村有壹仟六百多颗法国梧桐,是我们村的一道靓丽风景,然而却不顾村民的反对,以每棵xx80元的价格出售给xx镇xx村,然而他以每棵400元的价格入账,这样他吃了xx0余万元的回扣。

5、私设小金库,贪污巨款。前村每5天有一次大集,每年收取的管理费达30万元左右,这些钱应该入村里的账,但为了方便贪污,竟私设帐外帐,徐干了12年的书记,市场的管理费应该有300多万元,但除了利用这些钱连换三部价值不菲的轿车外,(价值50多万元,其中两辆给了村委委员),其余全部贪污或者挥霍。

6、私卖土地,贪赃枉法。不顾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把我们村的耕地良田变为建设用地,卖掉150多亩,(合同是长租70年,与买卖没有区别,只是偷换概念),同时把村民的房前屋后的土地进行买卖,所收的钱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并且违法收取村民的住房建设费,村民建房每建一间就收取500元,所收的钱也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以上所得收入500万元左右全部以便条形式收取,便条是无法下账的,这些巨额资金不知去向。便条我们附有部分复印件为证,全村有200多户拥有,可做调查之用。卖的地有建筑和圈地照片为证。更加可气的是,他竟把贪污的手伸向了其他村,20xx年任联合党支部书记时,兼任xx村书记,以建冷库押金为名收取xx村村民五万元,任何单据都没有,将此押金据为己有,此事可以向查证。

7、盗挖资源,毁坏良田,为了开发他的7000左右平方米房子,为了达到他的私欲,竟违法毁坏良田15亩,从地下盗挖建筑用砂,盗挖建筑用砂约计2万余方,市值50元/方,侵吞国家资源xx0余万元,破坏的良田有照片为证。在盗采建筑用砂的过程中,xx镇政府接到村民的举报,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没有追回盗挖的作为自用或者对外卖的建筑用砂所贪的资金。

8、侵吞村民的国家补贴,国家补贴给村民的用于小麦的化肥农药我们村从来没有发放过,全部被侵吞装进自己的腰包,把党和政府关心百姓的功绩全部埋没。

以上举报全是事实,上任以来我们村集体收入3000多万,(包括变卖原村委收入200多万元),可是我们村只硬化了一条路约3500平方米,总造价不超80万元,其它巨款不知去向。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我们作为一名合法的村民,一不想当官,二不想发财,别无他求,只想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期待有一个好的领导带领我们奔上小康。目前,财大气粗,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百姓敢怒不敢言。之前,我们以到xx镇纪委,xx市纪委,xx市纪委,都进行了实名举报,得到的答复是违规,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肯请上级领导本着还村民一公道,还前村一个和谐村庄的原则。严查我们村的账目,查证事实,张榜公布,将违法乱纪人员绳之以法,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使老百姓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以上内容皆属事实,现在还在担任村支书,正在拉拢关系准备连任,9月3号给村支部人员送礼而且在村民大会上公开说:“你们上访的人员是告不倒我的,你们告到哪我花钱买到哪。”我相信中国共产党会给我们村一片蓝天。

举报信的怎么写【第四篇】

非常感谢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接待我们,听取我们反映情况。

我们怀着一颗诚挚之心,据实检举,原xx县xx乡前寨引线花炮厂,在20xx年该厂在退出过程中,在县安监局局长屁护下出谋划策弄虚作假,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国家赔偿款,侵占原股东应得赔偿款,将建好的厂房霸占为己有,行贿国家工作人员。

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厂在20xx年4月6日县政府下发了[20xx]16号文定为十家烟花炮竹整改提升企业之一,按照县政府整改提升要求,我们共同缴纳风险抵押金xx0万元,并出资参与了企业建设整改以后,县政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与20xx年12月31日,下发了[20xx]84号文决定全县烟花炮竹上产企业整体退出,因行业政策变化整改为能彻底完成,我厂股份制章程协议未能形成书面签订,目前只能凭双方口头述说,所以我们走不了法律程序。

二、在县安监局局长召开全县整改提升会议上明确指出,可以按照股份制形式整改的精神。与各股东商议成立了原xx县前寨引线花炮厂的建厂事宜并由县安监局科长(高领)主持下,在前寨引线花炮厂的一楼办公室,召开了股东会议。共同约定我厂属于股份制企业,按人民币1万元一股,共同出资建设,以后经营模式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生产,统一销售,风险共担,利益按股东所出资金比例进行分红。

三、在20xx年12月31日县政府下发了[20xx]84号文,决定全县烟花炮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我厂停止建设。累计投资134万元,另加风险抵押金xx0万元,其中六股东共出资万元,分别是:万元,万元,xx26万元,万元,万元,万元,xx万元(其中是老厂以前建设包括工棚30个,两间平房围墙浆引厂,围墙,路边的办公室,生活区,路东引线库房围墙,厂区土地按第一次退出每亩5000元计算在各股东的共同见证下,共作价46万元)。

四、县政府针对十家烟花炮竹厂家,进行统一赔赏,我厂共得补偿款为395万元,另加风险金xx0万元,国家共补偿款为495万元,减去各股东建厂投资234万元其中包括xx0万元风险金,余下261万元全部侵吞个人腰包,只将过股东原始股金万元返还,另外还将各股东共同出资建好的厂房霸占为己有,其他股东一块砖一片瓦也未得到。还有留守期间的人员工资,还有退还的xx0万元风险抵押金的银行利息,全部占为己有。

五、在我厂退出评估期间,与相互勾结,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弄虚作假、欺骗多报在骗国家赔偿款。其中厂区土地面积实际为80亩,上报多达xx4亩。厂内无树木上报多达230棵,设备机械多报,原材料多报,将部分股东机械设备上报,不按国家赔偿价格归还,以上多报部分,两人占为己有。

六、在国家赔偿款到位后,各股东找多次交涉,找其算账,他却说:“要什么钱”。并且态度蛮横,扬言:“就是不给你们,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去吧”。还说:“打官司任花钱就是不给你们”。有一亲属在xx县纪委工作(儿侄女亲家纪委常委)。

七、xx县安监局局长在20xx年至20xx年任职期间大肆受贿,其中我厂和另外前寨引线厂每年中秋、春节节日期间,每年每厂送礼两万元。

八、我厂在退出评估期间,一次性给送礼两万元,政府赔偿款已落实到账之际,所有股东找算账,他说:“现在还不能算账,因为赔偿款(395万元)的百分之十的款项,要给县安监局局长为回扣”。20xx年6月29日下午四点左右,送现金40万元给。

以上内容均为据实检举,检举人均为实名,如有虚假,检举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希望领导尽快落实,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之尊严,社会之正义,还百姓事件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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