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案例范例【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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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第一篇】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与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
二,时间要求
活动从3月开始,6-7月掀起办实事高潮,12月底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三,办好实事
1.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件民生实事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省委省政府确认的XX学校,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以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农村公路提前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建设,“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残疾儿童救助,农村公共厕所改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建设,行政村配电网改造,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强化职业培训,疾控中心达标,提升农村通讯网络,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法律援助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
2.围绕“八有”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好一切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民生实事。各级党组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围绕“八有”(幼有所有。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乐有所去)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认真研究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公共服务和关爱特殊群众的民生实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根据职责范围力争办10件以上涉及群众共同利益的实事,各基层党组织办3件以上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每个党员至少为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所有“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按照一事一档进行存档备查。
3.认真组织好“群众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属于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任务必须要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底前全面完成。认真组织开展“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要系统进行展播,各单位自主实施的民生实事至少申报1项以上参加展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大事来抓,党委(党组)亲自抓,领导班子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既要立足单位和个人所能,又要确保群众真正所需,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2.加强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对做得好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不办实事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县委党史教育巡回指导组要精心指导,对许空诺、凑数式的办实事及时纠正,对效果好、影响大的实事要及时向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推荐。
3.加强舆论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每周要宣传2件以上典型案例,活动结束前要进行一次系统回顾,推出“群众最暖心的100件实事”系列节目,分行业、分部门、分区域总结报道我县“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及时向上级媒体推荐XX的好举措好成效,展示我县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村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第二篇】
群众是党和政府的衣食父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一贯倡导和坚持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观念。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做好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党的执政理念和施政要领。李克强总理的一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再次将群众观点、群众观念摆在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也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提醒。
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实践中最有发言权的是人民群众。
坚持“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这“唯一标准”,是求真务实、科学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党的实践观、群众观的生动实践。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群众满意才是最高目标。目标对了,标准明了,才能指导和推进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否则,一旦目标不对、标准不明,则会使我们的工作失去方向、偏离重心。
“大树扎根于沃土,高楼立足于基石”。人民群众是我们最强大的后盾,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久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人民”一词出现145次,这充分体现了党的人本理念、为民情怀。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在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走好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群众变得尤为重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财富的丰富、办公条件的改善、执政环境的优化,此刻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好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发生主角错位,由“公仆”变为“主人”,自认为能够主宰群众、支配群众、代表群众,从根本上脱离了群众;有的党员干部看不起群众,认为群众无知、野蛮,不讲理、是刁民,怕接触群众、对话群众,从心理上拒绝了群众;有的党员干部不关心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久拖不办,从感情上伤害了群众等等。
尽管这些现象仅存于党内少数成员身上,但这些行为,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的声誉,腐蚀了党的肌体,玷污了党的纯洁,伤害了人民的感情,降低了人民对党的信任度,削弱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在发展与改革面临拐点的关键时刻,中央看到了问题的所在,及时启动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校正程序,果断部署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分及时、相当关键,体现了中央的政治眼光、群众情怀、忧患意识。
作为一名党员,我也在学习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党发展壮大的历程,是一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生动历史;党长期执政的历程,是一部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的鲜活历史。正因为我们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且创造性地贯彻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贯彻于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全部活动中,我们党才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
二、坚持群众满意的唯一标准,务必始终坚持“群众第一”、“群众至上”的原则。
务必将民意、民情真正吸纳、充实到方案、标准的制定中,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征求民意,将评判的标准和标尺交给群众,让群众说话,让群众说得上话,让群众说话管用。群众满意、高兴、答应的唯一标准,不是放在嘴上说说而已的,它务必落实到党和政府的每一件事情中、每一项工作上。无论是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还是做好其他一切工作、做出其他有关决策,都要广泛、全面、真实地听取群众意见,并将结果交给群众评判、让群众打分,只要群众不满意、不高兴、不答应的,就坚决不做、不出、不行、不施。
新时期的群众路线是要各级领导干部真心真意的和老百姓交朋友。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做群众的知心朋友,把群众当成我们的亲人,把老百姓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作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新时期的群众路线不是简单的送温暖,是要各级领导时刻关注大众民生。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真正的为老百姓做实事,真切的为百姓排忧解难。
新时期,新要求,时代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要从更加科学角度走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管是在什么时候群众都是我们最有力的后盾,这也是我们党永葆生机的力量源泉。
新时期,新任务,党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要从更加合理的角度做群众工作“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不管任何时代群众都是我们最坚实的支撑,这也是我们党永久立于不败之地的不竭动力。
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将权力受用于群众之中。权为民所赋,亦当为民所用,权力就是职责、服务和奉献。党的群众路线没有捷径可走,也不是纸上写写、嘴上说说、墙上挂挂的空洞理论。基层干部是党直接应对群众的窗口,走“群众路线”的方向正不正、步伐稳不稳、路子宽不宽,关系着民心向背,左右着党群脉动。
要保障“路线”不走样、不走调,务必要提高走“服务路线”的潜力,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就是为人民服务、使群众得利,基层干部要真心实意当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在涉及民生的问题上,切实做到“民困我解、民需我帮、民求我应”。
务必提高走“发动路线”的潜力,党的所有工作和一切发展都需要群众参与,基层干部要发挥宣传的作用,透过建立党群思想沟通和合理有序反映意见、推荐的新平台,把群众组织调动起来。
务必提高走“倾听路线”的潜力,群众的意见和推荐是改善党的领导、实现科学执政的最好助推剂,需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怀揣包容之心,倾听不同意见,从牢骚话中找寻“表达意境”,从质疑声中听出“画外之音”,在抨击语里发现“诉求真意”。
三、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
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用心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路径。忠心对党、真心为民、清心律己、公心用权、用心干事包涵了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是指导我们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做好本职,服务群众。群众工作就是民情工作,基层工作就是民生工作。服务群众,要弄清楚群众要我们做什么,能为群众做什么,认识清楚,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才能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党发展壮大的历程,是一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生动历史;党长期执政的历程,是一部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的鲜活历史。正因为我们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且创造性地贯彻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贯彻于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全部活动中,我们党才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乘着“创先争优”活动的势头和东风,透过系列办法举措,让党员干部深刻剖析在贯彻群众路线中存在的问题,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明白“我是谁”;借助鲜活有效的活动载体,让党员干部走基层、接地气、转作风,始终与群众站在一齐,明确“依靠谁”;加强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将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固化为党员干部的常态行为,一切为了群众着想,弄懂“为了谁”。透过扎实有效的实践活动,让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四、努力实践“三个一切”的群众路线,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服务群众”这一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集中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群众立场和群众观点。“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持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些表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体现了我们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生存发展的根本,体现了我们党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的宗旨信念。
纵观我们党九十多年壮阔历程有力证明,只要在我们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中,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持续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使人民群众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利益,党就会取得永不枯竭的力量之源,就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坚持“三个一切”,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就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做好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历史前进和社会变革的最终决定力量,是实践的主体。广大党员干部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
坚持“三个一切”,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就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坚持“三个一切”,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就要坚持深入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基层是提高干部的“大校园”,是锻炼干部的“大熔炉”,是服务群众的大舞台。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引导干部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增强服务群众本领。要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久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在实现“十二五”宏伟蓝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只要我们坚持“三个一切”,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更加奋发有为地为创造人民的幸福生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就能书写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的新篇章。
村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第三篇】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集团党委关于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安排,着力推动党支部广大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强化宗旨意识,积极主动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党支部研究,决定深入开展“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深入实施“党建+”工程为引领,组织推动党支部深入排查解决企业职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团员积极主动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更好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主要内容
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团员要认真组织开展“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
1.召开职工座谈会。
紧扣基层党建“七化”提升工程,围绕“清障转型、提质增效”,主动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召开职工座谈会,征求广大职工意见,切实解决存在的难题。
2.搭建员工活动室。
针对员工平时缺少活动区域问题,改造员工活动室,增加员工团结力、向心力、凝聚力。
3.争做一线服务排头兵。
成立志愿服务队,建立党建+微笑服务品牌,推动服务品质的提升。
三、活动安排
1.排查摸底(4月中旬-5月上旬)。党支部通过开展走访调研、召开党员职工座谈会、举办“微笑大使”等活动,广泛收集党员职工的意见建议,梳理排查党员职工的“急事、难事、愁事”和“痛点、难点、堵点”,为确定项目提供“第一手资料”,列出问题清单。
2.确定项目(5月下旬)在排查摸底的前提下,由党支部组织讨论研究,提出待选项目,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研究决定。提交党员大会审议的“我为职工办实事”项目应当包含项目名称、经费预算、推进举措、时间安排、目标成效等。原则上明确1-2个整年度的“我为职工办实事”项目。
3.晾晒承诺(6月上句)。项目经党员大会研究通过后,形成项目清单,上报到所属党委备案。及时通过“致党员职工的一封信、信息公开栏等形式,晾晒项目、晾晒承诺,接受职工监督。党支部要引导党员主动亮身份、亮行动,对职工反映有困难诉求的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
4.半年评估(6月下旬)。由党支部牵头,逐项开展半年评估,重点查进度是否序时推进、质量是否过关过硬,鼓励通过举办现场问询会、职工评议会等形式,让职工现场提出评估意见。
5.验收评选(12月中旬)年底前,党支部对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检查验收,对所有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6.建章立制(12月下旬)注重制度建设,总结完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团员联系服务职工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四、组织领导
党支部要按照集团党委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深入开展“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好、实施好、宣传好,今年“七一”前后要达到活动高潮。要制定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确保办实事项目落实落地、早见成效。努力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史学习教育带来的新作为、新气象。
村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和《辽宁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省、市、区教整办统一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最可靠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的根本源泉。司法行政机关是党的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做好为人民服务工作。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大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把党的为民宗旨变成每一天的努力,变成在每一件事情上的实践,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时刻感受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并长期持续坚持下去。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做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结合起来,不断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的“民心”。
二、活动原则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坚持注重真心真情、注重便民利民、注重舒适舒心、注重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是注重真心真情。在服务人民群众过程中,要坚持真心真意、真情投入,把热心、诚信、耐心摆在服务工作首位,对每名群众都要坚持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认真聆听群众心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有效解决群众困难。要规范所有服务行为,全力整改对群众不理睬、不耐烦,语气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坚决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是注重便民利民。不断完善一次性办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工作机制,对受理的业务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对手续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群众应补充的材料,不让群众多跑路。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对群众来电来访不受理、受理不回复、回复不及时,对办事群众不一次性告知等现象,让工作提速减少群众等待,让主动服务减少群众跑腿,让提高服务质量减少群众烦忧。
三是注重舒适舒心。全面优化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硬件环境,设置“首问责任岗”“业务办理引导员”等,引导群众办事。使用LED屏、业务流程板等为群众解读相关政策,同时要准备笔、纸、水、休息椅等便民设施,给群众办事营造舒适的环境。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向先进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看齐,做到群众需要什么便民设施,我们就添置什么便民设施,充分体现个性、人文特点,努力在窗口单位展示给人民群众一个全心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是注重公平公正。坚持“效率即公正”原则,努力在为民办事效率上下功夫,有效减少人民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定期开展廉洁作风整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知敬畏、守底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强力推进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根本好转,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和预防在基层易发生的有损于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微腐败”问题。
三、活动内容
全区司法行政队伍要树立“为群众办实事就是党员干部最主要的政治能力”理念,全面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2.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3.积极推进“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专项活动,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降低困难标准,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多元化、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
4.强化对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文明服务。
5.行政复议机构要探索建立“互联网+行政复议”的便民新措施,开通网络申请渠道,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
6.提升人民调解员服务能力,主动上门发现、排查矛盾纠纷,特别是要深入到群众家中、炕头,用真心真情化解矛盾纠纷。
7.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热情,语言规范,将文明礼貌的接待方式和标准用语作为从业日常习惯。
8.确保监管安全前提下,不断简化社区矫正对象请假程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多经营活动便利,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把司法温暖传递给社区矫正对象。
9.组织普法工作者和志愿者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送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活动。
10.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助力企业防风险、解难题、保经营、稳发展。
11.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不断转作风,做好深入基层调研工作,真心实意接触群众,切实有效帮助困难群众。
四、方法步骤
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应注重五个步骤:
一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利用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专线电话等向社会征求意见,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为民服务意见及惠民措施。
二要制定清单式具体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每名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集全司法行政队伍智慧,列出符合基层实际的措施清单。
三要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组织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自检自查,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落实清单管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四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将活动效果直接列入年终绩效评价,真正使间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要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在活动中,大力挖掘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和表彰力度,激励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更好展现司法行政队伍新风貌、新形象,全力营造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五、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坚持下上联动。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注重工作创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针对性。
四是强化宣传推广。要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各基层司法所、局属各科室要将活动推进情况及有关经验做法,以报告形式报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在全区进行推广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底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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