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改选程序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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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委员会改选程序1
党支部委员会的改选,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做好改选项的主要准备工作。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关于改选的有关事项。
(2)起草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一届支委会的建议等。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
(3)酝酿候选人。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的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支委会的组成名额,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4)支部委员会要把支委会的工作报告、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召开党支部大会的时间安排、选举办法等意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二)召开支部大会选举时的主要工作。
(1)由党支部书记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听取意见。
(2)进行正式选举。总的原则是实行差额选举,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其具体程序是:执行主席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
(3)执行主席宣布应选举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推选唱票、记票和监票人。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全体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造成票或不造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造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投票结束后,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项人名单。被选举人获得造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项人多于应选项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项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项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4)选举后要及时召开新的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分工。
(5)将选项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和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
(6)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班子的组成情况。在选举中,凡有违反党章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上的处理。
党支部委员会改选程序2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①研究确定改选的时间安排;②研究确定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③提出委员候选人条件;④研究制定选举办法;⑤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
2.起草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在完成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公布本届支委会党费的缴纳情况。
3.酝酿推荐侯选人和报送请示。召开党员大会,①学习讨论候选人条件; ②明确差额选举的有关规定;③通报各党小组推荐情况;④组织党员认真讨论充分酝酿,提出委员候选人的初步名单(含差额)。召开支委会,①通报党员大会提出的委员候选人初步名单;②对初步名单逐一研究讨论,最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③研究起草上报关于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 请示的主要内容:一是时间;二是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三是选举办法及差额选举的比例;四是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参照范文)
4.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会议议程如下:
1.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全体起立,奏《国歌》。
2.上届支部(总支)委员会负责同志做工作报告。
3.选举新一届委员会
(1)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4/5,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在支部(总支)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前,应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经大会全体党员表决通过。
(4)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推荐过程和逐个介绍候选人情况。
(5)检查票箱,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多余的选票应封存。
(6)填写选票。选举人应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的规定填写选票。
(7)投票和清点选票。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其他到会党员按顺序依次投票。然后由监票人开票箱,当众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有效;如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无效。清点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清点结果。
(8)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以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并按照规定确定支部委员会委员当选人的名单。被选举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才能够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在选举中非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当选。被选举人得票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9)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首先向党员宣布收回的选票数、有效票数、废票数;公布候选人、另选人分别得赞成票数。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的支部委员名单,并说明当选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归档保存。
4.大会结束。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关于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全体起立,唱(奏)《国际歌》;宣布大会结束。
三、会后工作
1.支部党员大会选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后,应立即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选举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协商确定各支部委员的分工。
2.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之后,应立即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大会情况和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选举报告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的分工情况。(参照范文)
3.做好落选人员的工作。
四、支部委员会缺额的补选(随时出现随时进行)
1.凡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委员调离或其它原因发生缺额,本届支部委员会任期还没有到期,都应及时补选。
2.补选的办法。增补支部委员,必须召开党支部大会,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或备案。
党支部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上届支委主持。
三、经开发区工委同意,本届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
四、本次党员大会采用不少于20%的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名,再从当选委员中选出书记××人、副书记××人。经公开推荐环节,由上届支委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经××党总支和开发区工委同意,按不少于20%的差额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人。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全体党员酝酿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委员选举产生后,在当选委员中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均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五、大会选举,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也可以弃权。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根据党内有关规定,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提交党员大会通过后,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六、党员填写选票时,应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对选票中相应职位的候选人如同意,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如不同意,画“×”;不画任何符号为弃权;如另选他人,在相应职务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每张选票所选相应职务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候选人获得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产生。另行选举时,以第一次投票时未当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规定的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如另行选举后,当选人数仍少于应选名额时,是否再行选举,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八、选举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由上届支委提名,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九、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众启封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张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计票完毕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一、选举中如发生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党支部(总支)报告上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内选举时,哪些党员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中央组织部补充规定,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凡以上情况之外者,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人数之列。中央组织部组织局2001年编印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提出:“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4/5,可算作会议有效。
党支部委员会改选程序3
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的主要程序是:
一、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
在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1个月以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
1.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2.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大体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
3.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
会后,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会议精神,并就上述三方面内容适时(一般提前1个月)向学校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二、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
包括:
1.对党员进行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及权利的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酝酿、推荐提名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人选,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3.对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4.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支部领导成员要对各项筹备工作实行分工负责)。
三、开展党员大会各项筹备工作
根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党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在筹备过程中,党支部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检查督促,注意协调好各方面工作,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注意经常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
四、呈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向学校党委呈报关于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民主推荐和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在这次会议上还可以审议通过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等。
五、召开党小组长会议
上级党组织对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原则同意后,党支部委员会即可召开党小组长会议,会议内容是:
1.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
3.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六、召开党员大会
会议主要程序:
1.由主持人宣布党员大会开始;
2.奏国歌(全体起立,面向党旗);
3.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4.向大会报告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情况,包括:
1宣读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宣布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名额,宣读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3提出监票人建议名单,指定计票人员等(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计票人员);
5.分别讨论、酝酿并审议通过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和监票人名单。党员人数较多的,可先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酝酿和审议,再由党员大会逐项表决通过。
6.监计票人员开始工作
1清点到会人数,并向大会报告;
2检查票箱;
3分发选票;
4党员填写选票;
5党员依次投票;
6开箱清点选票并向大会报告选票分发数和收回数;
7监计票;
8由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
7.由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委员当选人名单;
8.党员大会休会。休会期间,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其他委员的分工;
9.党员大会复会,宣布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
10.新一届委员会成员代表讲话;
11.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12.宣布党员大会闭会;
13.奏《国际歌》(全体起立,面向党旗)。
七、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八、党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换届选举的结果
九、上级党组织根据会议基本情况对选举结果作出书面批复
十、做好党员大会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改选程序4
各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的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为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党管干部、依法选举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出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激发全体党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实现我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 党支部委员的设置
支部委员的职数和设置,根据党员人数结合我院实际设: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共三个支部。党支部书记在全院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因各支部党员人数均为7人以上,支部设支部委员,委员定为3人。设支部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宣传委员。支部委员一般为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但必须有一名中层以下的年轻干部。各支部划分两个党小组,党小组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小组组长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 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党支部换届工作从12月1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分为筹备、换届选举和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12月1日-12月7日)
院党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换届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使全院党员干部熟知换届选举的目的和意义,方法和操作规程。
第二阶段:换届选举阶段(12月7日-12月23日)
1、公开选举。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民主推荐大会,公开符合党龄要求、具有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采用无记名投票进行直接选举。
2、组织考察。院党委对支部书记候选人选进行考察,对考察后的候选人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第三阶段:审批总结阶段(12月23日-12月30日)
将选举结果报院党委审批,院党委办公室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院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院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推进。
2、严格要求,依法换届。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院党委加强监督杜绝拉票贿选等违规行为,确保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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