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工作方案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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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工作方案1
过去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全县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取得了阶段性的抗疫胜利。当前,国外疫情持续爆发,国内多地陆续发生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加之春节在即,人流加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和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途径向我县传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广大旅客在进出车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并主动说明14天内旅居史和有无疑似、确诊患者接触史。
二、交通运输从业者请及时调整近期运输作业范围,避免到外省和疫情高发区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及时上报车辆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并做好个人防护,车辆要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三、交通运输企业应密切关注员工和近期接触人员的健康状况,对车辆、人员流动情况进行全程记录。企业办公场所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四、从外省和疫情高发区返回的人员、车辆,须主动进行报备,人员隔离观察14天,车辆及时消毒处理。若与返回人员有接触要注意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不接触他人,并按疫情处置规程做好报备和医学观察。
五、如有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医务人员近况,并做好感染防控工作。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防控疫情,人人有责,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传递官方和权威信息,坚决做到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非官方公开发布的信息。
让我们坚定信心、携手共进,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值此新春佳节之际,祝大家春节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乡镇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工作方案2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建疫情防控全覆盖巡逻队伍的通知》(石新冠指办字〔2020〕79号)要求,为切实筑牢交通运输行业群防群控严密防控网,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逻范围
包括交通工程建设、养护企业,客运站、客运企业、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
二、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负责人:
设三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建管巡逻组:
陈从进、
主要负责交通建筑、养护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2.运输巡逻组:
主要负责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3.客运巡逻组:
黄晓芳、
主要负责客运站、客运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各巡逻组根据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逻,主要对经审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物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是否擅自复工复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密集人员,人员信息登记上报是否及时到位等等。巡逻情况需及时进行登记(详见附件)。
2.严格处罚。对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其改正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待条件符合后再予开业。对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营业,待条件成熟后再履行相关手续报备。
乡镇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工作方案3
近日,北京市连续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自治区及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精神,现就做好近期我市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一场两站”来呼重点人员安置
市运管局“一场两站”现场工作组要进一步加强“一场两站”境外及重点地区入呼人员登记和安置工作,充分沟通各有关旗县区,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重点的变化随时调整工作流程,厘清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强化对重点地区入呼人员的登记和安置,一是要对从北京市新发地市场及其他高风险地区来呼人员,全部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二是要对中风险地区来呼人员,必须立即接受集中隔离管控措施,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解除隔离。
目前高风险地区暂定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乡。
中风险地区根据各地区公布的风险等级分区实时调整,暂定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金融街街道,丰台区西罗园街道、太平桥街道、新村街道、卢沟桥街道、卢沟桥乡、南苑街道、大红门街道、丰台街道、南苑乡,房山区长阳镇,大兴区高米店街道、林校路街道、西红门镇、天宫院街道、观音寺街道、庞各庄镇、黄村镇、魏善庄镇,海淀区永定路街道、青龙桥街道,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东城区天坛街道、永定门街道,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门头沟区永定镇。
二、严格落实客运站和运输工具防疫及分级防控工作
各汽车客运站、客运企业、公交企业、轨道公司、出租汽车企业及共享单车企业要尽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见附件)有关要求,做好客运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和从业人员体温测量、发热乘客移交等工作,对未佩戴口罩、不配合测温的乘客,要拒绝提供服务,对司乘人员和客运站场服务人员要加强排查,对身体出现发热症状的要立即暂停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防疫宣传,引导旅客落实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护措施,合理安排出行。若北京市有关区域疫情风险等级发生调整,及时按照相应等级执行防控措施。
三、加强进京省际客运安全管理
市运管局要督促进京省际客运班线经营者严格落实进京旅客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工作,确保进京旅客可追溯。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进京省际客运班线经营者严格按照许可停靠站点运行,严禁站外揽客,进京后统一到汽车客运站落客,做好旅客落地测温。继续暂停进出北京省际旅游客运,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不得开放省际旅游客运业务,具体恢复运营时间待交通运输部通知后确定。
四、切实做好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组织
要加强城市公交车途经站点风险排查,对客流集中区域强化客流组织,有效控制人员密度,确保客流平稳有序。采取地铁、公交、定制公交和专车运输等多种方式,满足城市居民通勤需求,地铁、公交企业要积极引导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应尽量分散就座,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
五、做好重要物资运输保障
市运管局要积极配合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农副产品应急运输保障,确保市场供应和市民生活需要,督促和指导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运场站经营者严格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表1的要求,全面做好货运车辆、场站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等工作。冷藏保鲜货物运输车辆进出中高风险区域的,经营者参照《指南》表2要求进行信息登记。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告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或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