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学校停课制度解读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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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学校停课制度解读【第一篇】

一、法定节日和寒暑假,学校安排行政人员和部分教师值班,负责节假日学校的外接待和校园巡查工作。

二、正常教学期间,安排学校行政人员和教师值班。如遇学生返校非周日时,按值班安排表当日值班人员值班。

三、值班要求:

2、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要求,做到勤巡视,勤检查;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课间不允许在室内久待不出;

5、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学生就寝后将值班记录、值班牌交行政值班处。

6、值班人员上岗时间为学生起床前10分钟;

8、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疫情期间学校停课制度解读【第二篇】

一、每周日晚上至周五下午全天封闭;周五下午第二节课下课(16:10-16:20)起为放学时间,周日为学生返校时间(晚修前必须到校)。因国家规定放假或者学校工作而调整的封闭时间,由学校另行规定。内宿学生一律住在校园内宿舍,任何学生非经学校研究批准,不得私自租住校外任何地方,防止不法侵害和不良影响。

二、内宿学生一律在校内食堂用餐,不得私自到校外任何地方用餐,防止食物中毒。

三、在封闭时间内学生不得离开校园,确有特殊情况而需离开校园的,须经班主任和学生科批准,并在校门口值班室登记方可出校。学生上课期间、课余时间,一般不得私自离开校园,到校外游玩、溜达。

四、学生课余时间、节假日需要外出,需经班主任、保卫批准,门卫凭条才能放行。

五、学生进出校园必须出示学生证或佩戴校章。学生证和校章只准本人使用,任何外借、委托、偷用等行为都将严厉惩处。外宿生在上学和放学时间凭外宿学生校章进出校门,放学离校后不得在校园周围逗留。

六、学校门卫和保卫必须加强管理,凡来宾一律先登记,问明情况后才放行,对可疑人员一律拒在门外,对滋事者请保卫协助处理。

七、严禁任何学生攀爬围墙出校园,一经发现交学生科教育并通报批评,严重者纪律处分。

一、学生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购物、剪发、取款等准备工作请于周日进校前完成。

二、班主任非特殊情况只能同意校内请假。如校医室就诊,回宿舍休息等(不须学生科审批)。

三、需请假外出,班主任应严格审查核实学生请假原因是否属实,并督促学生按学校规定进行审批。

四、周日晚上请假的学生,周一由班主任本人或同班同学到学生科代请,学生持医院证明或家长证明销假。

五、请假后,返校时必须销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班长负责实施周考勤制度及考勤日报制度,即各班班长详细记录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并每日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汇报。按规定填写好日报相关内容,以作为审查依据。

三、学生科将抽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并核实老师与学生的记载。

疫情期间学校停课制度解读【第三篇】

根据4月4日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上省领导的讲话精神及省教育厅的要求,特制定校园快递疫情防控期间的管理制度。

1.所有进入校园的`快递一律按防疫要求,履行人员报备手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苏康码、行程码),测温正常后扫码进入南小门,将快递送货到南小门二道门边的.快递中转区。

2.快递卸货后,送货车原路返回。由快递运营单位现场对快递进行交接和消杀,然后安排固定车辆将快递分派到四个园区。

3.固定车辆及快递驾驶人员只履行在校园内从快递中转区拖运快递至四个园区快递点的职责,不得出校从事拖运快递等其他业务。因外出加油需要履行进出门报备手续并在加油后立即返校,返校后对车辆实行全面消杀,外出加油过程由资产经营公司派车全程跟踪监督。

1.所有快递进入园区后全部在静置区存放48小时,每周二、周四、周六取件。

2.尽可能使用快递柜存放快递,减少面对面接触。提醒并建议学生在现场拆封,资产经营公司将增加人手予以协助。

3.提醒师生收取快递时,应当按1米线排队,带好口罩、测温正常后方可办理取件。

4.快递运营单位要保存完整的快递物流信息(姓名、联系方式、园区、宿舍号等),对快递的地区来源要按照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地区分类登记。

1.校园快递工作人员进入校园先测体温,凭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报备扫码入校。

2.所有人员一日一核酸检测,严禁出市,严格执行“两点一线”。

3.校内快递人员的同住人员提供两天一次的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截图。

4.工作期间需配戴好口罩,手套,防护服等做好自我防护。

1.快递车辆:一人一车一证管理(严禁人证不符),出入校园车体外观及车内要在南小门边全面消杀后方可驶入中转区。

2.快递消杀:在南小门中转区接驳的快递要全面消杀、送达四个园区后再分别消杀、师生取件后第三次消杀。

3.风险件处理:接到境外或国内高风险区的快递后,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封存,间隔一小时消杀三次,登记,同时对场所消杀,相关接触快递人员安排核酸检测并上报学校防疫办,待学校通知风险解除后再予以派发。

1.根据学校防疫要求,将邀请校纪委全过程对快递运转流程予以监督指导。

2.积极邀请地方有关的卫生防疫部门对消毒分派的快递进行抽检。

疫情期间学校停课制度解读【第四篇】

一、各班主班教师为本班幼儿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制定晨检、午检工作记录表,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规定审核和汇总晨检、午检信息的责任人、时间和内容。每天进行晨午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幼儿每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午检,由教师负责检查本班幼儿出勤及健康情况,并将晨、午检情况填写好,报给保健医。

三、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幼中有发烧(体温达到或者超过℃)、头痛、咳嗽等异常可疑症状者时:

1、立即报告幼儿园保健医,并将身体状况异常幼儿送至隔离室。

2、由教师立即通知幼儿家长送往医院就诊,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教师及时做好晨、午检台账。

四、如班级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由保健医根据具体情况给幼儿送到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并报告给幼儿园园长,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同时安排对相关的教室和场所进行消毒、清洁工作。

五、各班级若不及时报告,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疫情期间学校停课制度解读【第五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特制定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1.疫情期间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将“校外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提前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校内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出校,任何人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等“六个一律”落到实处。

2.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者均需佩戴好口罩,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要求方能进入校园。

3.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放学(放假)时间段,学校安保人员要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逗留,做到即接(送)即走。学生只出不进,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4.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验,询问近两周内是否有国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者进行体温检测,经得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由接待人员陪同方能进入学校指定接待室(综合楼接待处)。来访人员离开后,接待室要进行彻底消毒。

5.加强学校安保人员的跟踪调查,与保安公司保持对接,保证派驻学校的安保人员身体状况底数清楚,对不能确保14天内无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不得安排派驻学校。

6.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所属公司。

7.行政值班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8.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维保工作暂停,统一安排在周日或月假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总务处把关摸清近两周内是否有国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国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疫情期间学校停课制度解读【第六篇】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卫峰为组长,代书停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疫情期间学校停课制度解读【第七篇】

第一条疫情期间广大学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学校封闭管理,严控个人每日行动轨迹,非必要情况下不得请假,尤其是要自觉严控外出行为。

第二条若因客观原因必须请假者,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续假未准者,均按旷课予以处理。具体处理规定详见《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

第四条学生因公、因病、因事请假须提前申请,不得事后补假,突发、紧急情况除外。突发、紧急情况下,学生请假手续可由辅导员代为办理。

第五条辅导员是学生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必须严格审批,对学生请假申请给出明确处理意见,为逐级审批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

第六条所有学生请假必须由辅导进行初审,判断学生请假事由是否属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出假条,再逐级审批,不得越级审批。

第七条学生因公、因病、因事请假应提供以下材料:

1、因公请假:申请者必须持活动组织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往返行程计划,到辅导员处填写请假条后,按程序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因事请假:申请者需联系家长,由家长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与辅导员确认无误后,辅导员按批假程序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因病请假:因病需要在宿舍静养休息的,需提供校卫生所开具的病假证明;因病需要转诊或回家疗养的,需提供校卫生所开具的.“转诊证明”或“休养治疗证明”。

第八条请假程序:

1、学生应提前向辅导员当面请假,辅导员同意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假条。

2、经审批签字后请假手续生效,请假学生要及时将请假条“考勤员持联”交班长处进行存档,以便每日考勤。

3、需要外出学生应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二级学院办理“出门证”。

4、请假期满后,学生应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辅导员处进行销假,销假学生以院为单位报备学生处。

5、请假期满不能如期返校者,须提前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形式向辅导员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应及时补办续假、销假手续。

第九条批假权限:

1、一天之内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批准。

2、二至三天(含三天)的学生病事假,经辅导员初审同意后,提交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批。

3、三天以上,一周之内(含七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批准。

4、一周以上,两周之内(含14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由二级学院院长批准,报学生处备案。

疫情期间学校停课制度解读【第八篇】

一、自20xx年1月28日起,学校已关闭南小门,所有人员车辆从南大门进出,实行进出登记制度,除工作和必要的保障车辆及人员外,禁止外来车辆和人员进校。

二、校内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经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凭工作证、一卡通、身份证或车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入校,并履行登记手续。28日前已居住在青教公寓等校内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教育其尽量减少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也要经部门同意,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未入住青教公寓的,原则上按学校延期开学通知要求返校入住,情况特殊需提前返校的,应征得部门同意、分管领导同意并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部门应按确有必要原则审慎批准。校内人员进入校园时,均须出具部门同意的相关证明。

三、校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的,由需求部门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要包括事由、来校人员单位、姓名、身份证号、进出时间等要素,办公室核准后通知保卫部;外来人员及车辆入校时应在校门填写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质押件,出门时销号并取回证件;没有有效证件的,一律不得入校;保卫部门要妥善看管好质押件,登记及证件相关信息不得外泄。

四、鉴于疫情防控期的特殊情况,征求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等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oa等便捷方式进行。

五、所有进校人员要服从统一管理,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对不服从管理和无理取闹扰乱校园管理秩序的.校内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校外人员追究相关部门责任,并视情况提请公安机关处理。

六、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工作人员按校内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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