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点管理规范3篇
【写作参考】阿拉题库漂亮网友为您精选的“集中隔离点管理规范3篇”文档资料,供您写作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集中隔离点管理规范1
春节临近,为保障新冠肺炎密接、次密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隔离期间安心过节,在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力领导下,医疗救治和防院感组提前谋划,加强密接、次密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规范管理,强化集中隔离医疗防疫服务,做好春节生活安排,确保春节期间密接、次密接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健康、安全。
一是加强规范管理。
从严抓好密接、次密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疫情防控工作,建立驻点团队,指派机关干部驻点指挥;梳理集中隔离观察人员情况,建立人员台账,加大对有基础疾病的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制定个性化服务管理方案,密切、快速跟进解决问题;规范开展入住登记、核酸检测、U型送餐、环境消毒、垃圾处理等工作;加强药物储备,按照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确定中西医药品、防护、消毒用品、医疗设备等防疫物资储备;做好应急预案和演练,做好工作人员上岗前培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春节期间人员、物资和药品充足。
二是加强医疗保障。
加强健康监测,在密接、次密接集中隔离观察人员入住前,加强既往病史和健康状况问询,做好健康登记,重点关注患有心脑血管等基础疾病、情绪异常等人员健康状况;开展健康教育,利用一封信、宣传册和微信群等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帮助隔离人员掌握健康常识,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出现身体不适时能够第一时间报告;配置急救药品和急救设备,选派急救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驻点保障;指定医疗机构承担集中隔离人员急救工作,建立绿色通道,隔离人员突发身体意外情况的转诊和急救工作得到充分保障。
三是加强人文关怀。
按照传统年俗,在密接、次密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布置中国结、红灯笼、春联等装饰,营造浓郁年味;开展“四个一”服务,即: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准备一张新春贺卡、一份年味儿小吃,在微信群组织一次拜年问候,在初一、破五、元宵节吃一顿饺子、元宵等传统饮食,营造浓厚节日氛围;丰富文化生活,保证隔离房间电话、电视、网络通畅,组织开展云科普、云游览、线上阅读等文化活动,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志愿者与隔离观察人员一道,开展线上联欢、才艺展示等文艺活动,丰富节日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市区两级组建心理专家团队,适时与隔离观察人员沟通联络,通过政策解读、服务热线、微信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个性化需求,开展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
集中隔离点管理规范2
近期我市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全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场所)全面进入应急状态,部分地区出现集中隔离场所存在平战转换机制不够顺畅、硬件设施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按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的要求,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进一步强化集中隔离场所运行管理,规范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集中隔离场所设置和管理
(一)加强统筹管理。集中隔离场所由各地统一管理。各地要组建以属地政府、公安、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由区县(市)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担任总负责人,开展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专班成员负责综合协调、防控消毒、健康观察、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人员转运接收等工作。要合理统筹辖区乡镇(街道)集中隔离场所资源,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落实“应隔尽隔”。县域内集中隔离场所不能满足隔离需求的,报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予以统筹解决。
(二)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储备。坚持平战结合理念,在保障区域内日常隔离医学观察需求的同时,储备一批可随时启用的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以每万人口不少于20间的标准储备。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在需要时能够随时确定、12小时内清空、24小时内启用。
二、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
(三)强化组织管理。各地要强化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每个集中隔离场所应明确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负责集中隔离场所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联动,做好对集中隔离场所的管理服务工作。完善隔离点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根据《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试行)》(附件1)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建立全过程监督机制。完善工作管理台账。要配齐配足集中隔离场所设施、设备、物资,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配备必须达到省规定标准,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岗前规范培训,确保集中隔离场所运行规范。
(四)做好自查自纠。各地要对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操作规范工作清单》(附件2)要求,就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和保障等工作情况定期开展自查,系统梳理本地集中隔离场所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工作。重点整改隔离房间不足、选址不合理、封闭管理不严密、“三区两通道”设置不规范、标识标牌不明显、工作人员配置不足、工作职责不明确、流程不科学、多人混住、医废处置及防护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五)严防交叉感染。守牢“集中隔离、封闭管理”底线,采用物防、技防和人防等联动措施,严防隔离对象脱管。通过安装开门报警器、相邻和相对房间错开送餐等方式,避免隔离人员串门、无防护接触等。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封闭管理制度,确保集中隔离场所专班人员和第三方后勤人员驻点工作,在工作周期内不得与外界通勤、回家,不得与场所外人员无防护接触。完善隔离人员从接收、医学观察、解除、转运等全流程闭环工作方案,严防工作漏洞死角。实施隔离对象分类管理,入境人员和境内重点人员分集中隔离场所(分楼栋)居住、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错位(分楼层)居住,严防交叉感染。要严格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核酸检测工作,严防工作人员感染。规范落实消毒措施,确保消毒方式、时间、范围都按要求执行到位。规范落实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要求,实施闭环转运、定点处理,严防污染集中隔离场所外的社会场所。集中隔离点一旦检出阳性感染者,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处置指导原则的通知》要求,规范做好处置工作,严防集中隔离点疫情外溢的风险。
三、落实集中隔离场所服务保障
(六)提供健康巡查服务。集中隔离场所应提供每日健康巡查和必要的医疗服务,对有健康异常情况人员要及时报告并送医院治疗。规模较大的集中隔离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在第一时间为隔离对象提供必要的诊疗服务。要定时对隔离对象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和精神抚慰等服务。
(七)提供生活便利。要改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条件,为接受隔离观察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对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定人员,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鉴定后,可在监护人员陪同下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孕妇、老人和有严重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应考虑采取特殊保障措施。
(八)落实安全保障。定期对集中隔离场所开展安全风险形势评估和隐患排查,列出风险隐患情况,及时消除整改;对不适宜作为集中隔离场所的要立即停用。要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医学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对隔离对象和管理人员安全事项的告知和必要的培训。
(九)强化督导落实。各地要统筹抓好辖区内集中隔离场所设置与运行管理工作,在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查指导基础上,进一步就新设置、拟启用的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开展督导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接收隔离对象。
附件:1.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试行)
2.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操作规范工作清单
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
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试行)集中隔离场所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隔离场所综合管理,督促落实隔离场所所有工作。
二、细化隔离场所内部人员分组,明确各成员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落实医务、安保、消毒、后勤等人员工作职责。
三、组织开展隔离场所内各类工作人员培训。
四、落实早会或晚会等每日会商机制,部署安排工作任务,认真复盘工作情况,及时落实整改省、市、县督查指导组及自查发现的问题。
五、接收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拟隔离人员信息,综合患有基础疾病、儿童、孕产妇、老人或生活半自理能力等因素,妥善安排房间入住,并告知隔离期间相关注意事项。
六、接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指令,并向隔离人员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
七、协助医务人员做好各类人员的核酸采样工作,汇总隔离人员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情况,做到“一人一档”,并及时上报,同时存档备查。
八、加强隔离人员关心关爱工作,落实隔离人员生活起居、餐饮供应等日常保障工作及暖心措施。建立微信联络群等沟通机制,落实专人每日与每位隔离人员至少1次电话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隔离人员实际需求和精神状态。
九、负责隔离场所24小时值班值守,妥善处置隔离场所串门外出、舆情发酵及因人员情绪激动可能引发的其他突发事件。
十、协调解决隔离场所内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指挥部反馈场所内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十一、及时办理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集中隔离点负责人对集中隔离场所内其他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消毒等感染防控进行培训、指导和监督。
二、协助负责人对清洁、消毒、送餐等高风险人员的个人防护规范化操作全程指导、监督,落实清洁、消毒、送餐等人员进入污染区的“一对一”陪同、跟踪、指导制度。
三、对新进隔离人员进行1次详细的既往病史询问、心理状况评估等初步健康筛查,建立健康监测档案。
四、对隔离人员、工作人员每日早晚分别进行1次健康监测,收集体温、症状等健康状况,健康询问有无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十大”症状和其他健康状况,填写《集中隔离对象医学观察登记表》,并汇总当日隔离人员健康动态,填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统计日报表》,对出现健康异常状况的隔离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问询、研判,将情况上报给负责人,协助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五、对所有隔离人员、工作人员每日采集鼻咽拭子并送检,隔离人员采样须在隔离房间内进行,医务人员采样应在清洁区室外通风处进行。
六、对隔离人员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告知心理援助热线,帮助做好心理防护、心理调适和心理干预。
七、每2日进行1次通道、隔离房间门把手等外环境采样,每次采集不少于20份样品。
八、出现初筛阳性人员后,协助做好转运工作。
九、完成集中隔离点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集中隔离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警戒线,禁止外来无关人员进出。
二、协助后勤保障人员对隔离人员信息进行登记,隔离人员原则上必须“单人单间”居住,14岁以下儿童、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半自理能力等不适宜单独居住者,经评估后,可选择跟某个家属同房间居住。隔离人员如为一户家庭成员,各家庭成员应分层居住,避免互相接触。
三、指定专人轮班对隔离人员实施24小时监控,隔离人员不得走出房间、串门,不得与其他隔离对象接触。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喊话劝阻;对屡劝不改的,要及时将情况上报隔离点负责人,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告知其禁止外出房门、与他人接触等,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四、做好隔离人员封闭管理,防止隔离人员异动和脱管。预防、制止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维护隔离场所安全秩序。
五、落实所有工作人员集中封闭管理,进入隔离场所后不得外出。
六、协助负责人妥善处理隔离场所内的突发事件。
七、完成集中隔离点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消毒人员工作职责
一、每日对走道、楼梯、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1次消毒,必要时实施及时消毒。
二、对个人防护用品脱卸区、医疗废弃物暂存点及时开展消毒。
三、清洁区每日至少1次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消毒湿巾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桌面、电话机、水龙头等)进行擦拭消毒;地面、卫生间、办公区等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拖地。
四、每日至少1次对缓冲区、污染区、走道、楼梯等公共区域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
五、对隔离场所的化粪池进行统一规范消毒,根据化粪池蓄水容量按含有效氯40mg/L的消毒浓度进行投放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六、对解除隔离人员房间规范开展终末消毒。
七、消毒液现配现用,使用前进行浓度测试,超过24小时须重新配制,并建立消毒工作台账。
八、配制消毒液时,应当规范穿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橡胶或丁腈手套、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
九、完成集中隔离点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保障人员工作职责
一、引导隔离人员快速入住,核实登记个人基本信息。
二、对隔离对象提供必要的生活必需品,落实场所内及楼层的卫生间配置洗手液、手消毒液。
三、做好隔离场所内防护用品等各类物资的保障和管理,及时接听隔离人员电话。
四、送餐人员要做好餐品的保温工作,快速送达隔离房间指定区域,将隔离人员提出的餐饮要求及时反馈给隔离点负责人。
五、保洁人员每日至少收集1次隔离场所垃圾,所有垃圾消毒后装入黄色医疗垃圾收集袋,并扎紧袋口后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转运至医疗废弃物暂存点,要求医废处置公司在48小时内清运。
六、送餐、保洁等人员进入污染区开展工作前,要在医务人员的监督指导下,规范穿戴一次性手套(两层)、N95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防护服、工作鞋、防水靴套或胶靴等。
七、完成集中隔离点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工作职责
一、转运医疗废弃物时做好个人防护(穿防护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面屏或眼罩,鞋套),规范穿脱防护服。
二、搬运集中隔离点医疗废弃物之后做好全身消毒及手卫生后再进入驾驶舱。
三、医疗废弃物转运完成后,由专人负责对车辆进行消毒,并对司机进行洗消,司机洗消后按规范脱防护用品,并立即淋浴更衣。
四、司机实行居家健康监测,由专人对司机每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和询问症状,每2日采集1次鼻咽拭子。
五、人员实行隔离点、公司、住所“三点一线”闭环管理,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
六、告知司机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所在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及时联系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开展核酸检测。
集中隔离点管理规范3
一、各方职责
(一)区防控领导小组
1.指定相关工作机构统筹设置本区集中隔离观察点。
2.建立区级层面人员、物资等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
3.组织文旅、消防、卫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对集中隔离观察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垃圾处理等基本条件进行评估验收。
4.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街乡
1.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生活用品保障和后勤、安保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
2.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人员登记排查工作,确保集中隔离观察点安全稳定。
3.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设置洗消站,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4.所在街乡派出所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治安工作。
(三)区卫生健康委
1.选派医务人员参加隔离观察点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2.指导工作人员开展隔离观察,做好个人防护。
(四)其它行业主管部门
文旅、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宾馆酒店管理、消防和公共安全、(医疗)垃圾清运处置、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机构负责隔离观察点防护物资供应保障。
(五)区疾控中心
1.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达接收密切接触者指令,提供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
2.指导集中工作人员和医学观察对象做好个人防护。
3.负责密切接触者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
(六)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1.对集中隔离观察点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废弃物存储、登记、消毒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对集中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开展监督检查。
(七)经营单位
1.保障集中隔离观察点各种生活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2.配合街乡政府在隔离区设置废弃物集中收储点,配备废弃物所需处置设施。
3.保障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隔离点气流组织要求。
4.物业部门负责垃圾收储分类管理工作。
二、组织架构
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抽调街乡政府、公安、安保、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准备后备梯队轮替。以上各组可根据隔离观察人员数量据实设立,组间视情合并职能。各组职责如下:
(一)防控消毒组
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日常消毒和隔离解除后的终末消毒。加强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做好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对地面、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人员触碰较多部位、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毒。
(二)健康观察组
每日逐个房间收集体温记录或了解电子测温情况,询问并记录观察对象健康状况,开展健康宣传,提示隔离观察要求并定期巡查,对不遵守隔离观察要求的应及时劝阻。督促观察对象做好开窗通风、室内清洁和消毒。
(三)信息联络组
每日收集报送信息,与相关单位做好观察对象信息对接。
(四)安全保卫组
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做好出入人员排查、测温核码等工作。每日巡视消防、门窗、监控设施等安防设备运转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后勤保障组
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生活、防护物资等保障,巡视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运转状况,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六)病例转运组
负责观察对象的接收、转移,观察对象出现异常时,及时协调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
(七)人文关怀组
加强对隔离对象的人文关怀和温馨服务,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
三、卫生学要求
(一)选址
1.交通方便,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
2.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以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
3.远离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选择本区域当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二)平面布局
1.合理功能分区
(1)清洁区:工作人员一般活动区域;
(2)半污染区:隔离观察工作辅助区域,位于清洁区和污染区之间;
(3)污染区:隔离观察者起居及活动区域,还包括卫生间、污物间、洗消间等;
2.出入口
不应少于两处,附近应设救护车洗消场地。
3.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
保证正常运转,符合隔离点的气流组织要求。
(三)通风系统
1.隔离点通风应保证气流沿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室外的顺向流动。
2.采用自然通风时,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时,新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点,低于排风口,且不能发生短路。
采用全新风运行,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应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应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托盘等设备和部件,应每周清洗、消毒或更换。
(四)隔离点废弃物处置
1.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要求隔离对象在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每次清理垃圾时要求将医疗废物包装袋袋口扎紧封口,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
2.工作人员清理废弃物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穿一次性隔离衣、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发现医疗废物包装袋封闭不严或有破损的,用预先配制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喷洒于封口处或破损处,再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套装封口。
3.一次性防护用品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置于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清洁,并用含酒精速干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所有垃圾按照《北京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及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方案》(京环发[2020]1号)进行处置。
(五)厕所
每次使用冲水后立即消毒。单人隔离使用的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24份水)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部位(门把手、水龙头等)为主,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六)日用物品
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以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存放。
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唾液、痰液等污染随时消毒。消毒时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七)食饮具
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八)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
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工作流程
(一)接收工作程序
1.联系:信息联络组与隔离点设置部门联系,确认拟接收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接收准备。
2.接洽:健康观察组与转运工作人员接洽,核对接收人员基本信息。
3.核实:健康观察组和安全保卫组共同核实集中观察人员基本信息,填写《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
4.录入:信息联络组将《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录入电脑,按规定上报。
5.确认:信息联络组与疾控中心沟通,确定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观察时间。
6.建卡:健康观察组给观察对象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7.汇总:信息联络组及时汇总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存档备查。
(二)健康观察程序
1.健康观察组应指导并督促观察对象按时按量服用中药预防饮,将服用记录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2.健康观察组每日至少2次询问观察对象健康状况,并测量体温或获取电子测温记录,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3.健康观察组一旦发现观察对象健康异常,立即进入转诊程序。
4.信息联络组汇总当日观察对象健康动态,填报《每日汇总表》。
(三)解除观察程序
观察期满当日,经健康观察组确认观察对象无相关症状(必要时检测核酸),与领导小组共同讨论。符合解除条件的,与疾控中心核实后,出具《集中观察证明》或《解除集中观察通知书》或《温馨健康提示卡》,通知观察对象解除集中观察,同时通知安全保卫组做好解除人员身份核查,做好交通疏导,保障解除人员迅速离开集中观察点。
五、个人防护要求
集中观察点管理人员应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N95口罩。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其他工作防护标准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保洁或消毒人员在配制消毒液时,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服等。所有人员工作后应注意洗手和消毒。
六、管理要求
1.适用人群为密切接触者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施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
2.集中隔离观察对象一般应单独房间居住,房间内应张贴或摆放“七步洗手法”等健康指引的宣传资料。
3.所有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观察对象在房间内单独就餐。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单独居住的,由集中观察点工作人员评估确认后,根据观察点情况安排居住。居住期间,应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5.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6.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由专人陪同,敦促其及时返回,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
7.观察对象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内活动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8.观察对象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