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机关创建具体实施方案范例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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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关于推进清廉畲乡建设的决定》《“清廉畲乡”建设2020年行动计划》等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按照“政治清明、政务清廉、干部清正、行风清朗”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清廉机关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走在前、作表率”的干劲和担当,不断推动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作风、清廉纪律、清廉文化在我局落地生根。
二、工作目标
(一)净化政治生态。坚持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清廉机关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更加成熟,权力运行规范更加有序,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带动社会民风清朗作用更加突出,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全面形成。
(二)推动科学发展。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以“求真、求精、求新”为准则,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全面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工作,为全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三)强化队伍建设。从严加强干部管理,弛而不息改进作风,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能担当的统计铁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统计新形象,以“统计之干”助力“丽水之干”,努力成为全方位展现“清廉畲乡”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
(四)促进社会和谐。以“统计核心价值观”为纽带,把统计人与肩负的历史使命责任和统计事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打造“阳光向上、求真务实”的统计文化,引领风尚,凝聚力量。促进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相互浸润、相得益彰,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上扬,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不断增强。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党建引领,筑牢政治基础。
1.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方向,强化政治领导,坚定政治信仰,夯实政治根基,净化政治生态,提高政治能力,以政治上的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领带动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积极落实机关政治生态建设分析研判制度。
2.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着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充分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上党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会议、学习强国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学习向广度延伸,向纵深拓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主题党日活动每月1次。
3.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自觉尊崇党章、自觉践行党章,把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必学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和网上言行,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廉政教育,每年至少集中开展2次廉政专题学习、2次警示教育活动。
(二)突出责任落实、筑牢数据质量防线。
1.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完善组织领导、责任传导、风险防控等机制,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在抓班子、带队伍上坚守责任担当,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党组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高度重视统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每半年至少1次听取“一岗双责”汇报。
2.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落实《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景政办发〔2020〕13号)文件精神,强化乡村统计员队伍,完善乡村统计网络。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持续推进“三服务”活动,领导干部深入联系服务企业,做好疫情时期的统计业务指导,切实做到应统尽统。持续完善数据质量管控办法,规范数据采集、审核、评估、核定流程,加强分析研判预警。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结合“七人普”工作扩大统计法制宣传范围,强化对源头数据的常态化核查,针对性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
3.加强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坚持从严管统、从严治统,持续深入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积极开展依法治统工作,根据四上企业名录变化和执法人员的动态变化,及时维护更新“双随机”执法检查库、“统计执法人员库”和“专业人员库”。积极开展专项、“双随机”等执法检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工作职责。畅通统计违法线索发现渠道,对群众举报案件要及时展开核查。发现统计弄虚作假问题的,主动报告统计局和县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每个执法人员每年办案数不少于3个,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单位数不少于11家。
(三)严管厚爱,营造良好“清廉机关”建设氛围
1.严格干部日常管理。严格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化解措施,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当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探索实行全员覆盖,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向组织汇报相关事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个人廉政档案。推进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党员先锋指数”“清廉指数”强化对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深入考察考核,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健全谈心提醒制度,落实风险提示和教育提醒常态化,建立健全沟通谈话、激励谈话、专题谈话、提醒谈话的谈心谈话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必谈,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必谈,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必谈。
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着力纠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等问题。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供坚强后盾。
3.弘扬清廉文化。抓好清廉机关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以“廉”“忠”为主题的优秀传统文化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微信、钉钉、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广泛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大力营造善学、廉洁的机关文化氛围。努力推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创新廉政宣教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读廉政书籍、推送清廉文化短信等多种形式,丰富干部清廉文化生活,增强干部清廉价值观认同感和行动自觉性。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2020年6月中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及时将方案和部署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召开动员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创建阶段(2020年6月下旬至2020年10月)。对照《“清廉畲乡”建设2020年行动计划》的创建目标和创建标准,按照实施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三)深化阶段(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对照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总结。查找薄弱环节,提炼特色经验做法,巩固和创建拓展工作成果。
(四)提升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创建各项任务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机关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提升清廉机关创建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廉机关”建设是“清廉畲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党组要履行“清廉机关”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具体贯彻落实任务,层层传导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机关”建设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每半月报送一次清廉机关建设进度。每季度专题会议进行一次总结反馈,推动落实。
(二)增强工作合力。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制定的目标,根据本实施方案内容要求和2020年工作任务,结合创建活动的基本要求,立足于业务职责和工作实际,专题研究,抓住重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清廉机关”建设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实事的过程。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对“清廉机关”建设过程中查找出来的薄弱环节、薄弱领域,要及时总结并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建设成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断强化改革创新意识,以振奋的精神,有为的姿态、优良的作风,积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全面加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的建设,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开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以下称“双建”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使我局理论学习更加增强,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落实任务更加到位,廉政氛围更加浓厚,全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清廉机关、模范机关,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综合行政执法党员干部队伍,为全面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双建”活动,全面达到市级“清廉机关、模范机关”标准和要求:全局中心工作实绩突出,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走在前列;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高效有序,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加强;服务群众细致周到、优质高效,社会群众满意率高;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监督执纪措施落实到位,清廉文化深入人心。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政治引领重点行动,做对党忠诚的模范
1. 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于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全过程,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来丽8次调研重要指示精神,在践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每年至少开展1次政治生态建设动态分析研判,构建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规矩。把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必学内容。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严格规范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政治言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请示报告、逐级报告、科级以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健全完善党组、机关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局党组、机关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3.严肃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坚决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政治生日”等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全方位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中层正职以上干部,机关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党支部、分管单位至少讲1次党课。
(二)实施思想教育重点行动,做理论武装的模范
4.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每月夜学、学习强国APP等学习教育载体,切实增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之以恒抓好党风教育和党性锻炼。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党务干部、机关党员集中学习分别不少于56学时、32学时。
5.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深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充分利用丽水红色资源、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基地,经常性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加强党性修养,打造综合执法党建品牌。建立完善机关思想政治分析研判制度,局党组每年至少1次听取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各党支部每年至少1次开展机关党员思想状况分析研判。守牢守好机关意识形态阵地,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发布、舆情应对制度,坚决打好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主动仗。
6.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轮训、岗位练兵等形式,抓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强化“红绿融合”教育工程,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大讲堂”活动,举办4期以上“综合执法党建论坛”, 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准确领会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和核心要义。开展党纪法规应知应会学习、测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综合执法干部队伍。全面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全局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履职培训。
(三)实施机关党建提升重点行动,做组织有力的模范
7.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建立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和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三级四岗”责任清单,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加强日常研究、部署和调度,局党组年初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年终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党建履责记实管理制度,做到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情况与本部门单位的业绩评价、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相结合。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机关党委、纪委委员的配备率达100%。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局党组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的规定。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听取机关党委和其所在党支部意见。
8.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优化组织设置,理顺基层党建隶属关系,确保机关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编制《市综合执法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严格执行局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出台《市综合执法局机关党建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发展党员,把好入口关。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扎实开展党组织述职评议。
9.落实落细关心关爱行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建立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制度,加强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注重实干实绩导向,强化干部激励措施,对有为清正的优秀干部力推使用,对政治上廉洁上有问题的干部“一票否决”。健全完善“两优一先”评选等党内荣誉激励制度,推动建立崇尚实干、敢于担当的正向激励体系。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抓好容错纠错机制的落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优化机关文体活动方式,开展机关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暖心系列活动,落实好疗休养、年休假等制度。
(四)实施转作风抓落实重点行动,做责任担当的模范
10.不折不扣完成上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住建厅各项决策部署,圆满完成“高质量绿色发展”和疫情防控重点工作任务。围绕中心,服务人民,依法行政,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推进综合执法体系现代化和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严格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各项考核工作进度通报、案件办理点评等机制,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最强的使命担当、最大的工作热情确保机关政令畅通,决策落地落实,确保重点工作、重要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11.深化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综合执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力促“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综合行政执法所有行政服务事项延伸。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要求,担当尽责,敢为人先,大胆创新,确保改革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切实把“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贯穿到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运用信息化理念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运行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12.全面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真正发扬机关党员干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作风,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所需所盼,积极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城市管理、扶贫、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等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落实好扶贫结对、社区共建任务。健全完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严追、权责严明的综合行政执法监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工作体系,完善信访投诉和矛盾纠纷的多元化处置化解机制。
(五)实施清廉综合执法行动,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13.持续加强纪法教育。建立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每年至少集中开展2次廉政专题教育和2次警示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市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发挥党支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立足抓早抓小,突出防微杜渐,通过开展常规谈话、干部任前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
14.筑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落实党内监督全覆盖,全面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建立全员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完善清廉档案,作为人事调整、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制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围绕“人、财、物、权”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预防,定期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强化《丽水市“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会议议事规则》《个人因公出国(境)证照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实施,实行“一把手七个不直接分管”,对局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都通过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5.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对照《全市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制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开展明察暗访、正风肃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对全局工作进行“健康体检”。 加强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问责暂行办法》,综合运用通报批评、约谈、责任追究等方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四、实施步骤
全局“双建”活动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成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周光洪担任组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郑丽君担任常务副组长,何鲜飞、杨晓春、程军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队)党员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双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进度和措施。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结合我局实际,细化2020年度工作进度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工作举措,责任到人,抓好落实,切实推动“双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创建实施阶段。突出党组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创建要求,不断推动创建工作主题化、具体化、务实化。每月及时总结、推广和应用创建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并上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每季度向局领导小组汇报创建进度和问题,对创建过程中的问题进行通报交办,每年年底结合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各党支部党建检查进行考评,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建立完善“双建”活动档案。
(三)申报审核阶段。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完善申报材料和台账资料,在本局自建自创的基础上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书面申报“双建”名额。主动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领导和评审专家到我局实地指导工作。通过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推动任务落实到位。
(四)总结提升阶段。巩固提升“双建”活动经验成果,充分利用好“丽水城管”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等载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双建”活动各项工作及成效,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良好氛围。注重总结和提炼“双建”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努力形成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第三篇】
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全面推进市直机关清廉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诸机工委[2018]9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加强机关清廉文化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从严治党要求,确立“培养廉洁高效、公道正派的机关作风”为目标,培育政治过硬、业务精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营造文明、规范、和谐的工作环境,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形象,营造崇廉尚洁的从政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活动步骤
1、准备部署阶段(5月上旬—5月中旬):开展活动前期调研,研究制定活动计划,做好活动开展的相关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5月下旬—11月底):按照活动计划表,全面组织实施清廉文化建设。
3、小结验收阶段(12月份):对清廉文化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整理汇总,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方向。配合做好市直机关党工委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重点任务
1、抓学习教育,夯实从严治党思想政治基础。认真执行机关干部周一夜学制度,制定夜学计划;按照“每月一提示”的部署,指导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逐字逐条学懂弄通党章党规党纪;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每月撰写心得体会,开展经验交流,每名机关党员每年至少报送1篇以上廉政教育心得体会;组织参加庭审、参观监狱等实地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规矩意识和敬畏之心;强化干部“八小时外”廉洁自律教育,树良好家风,促廉洁从政。
2、抓阵地建设,潜移默化增强干部防腐意识。要将清廉文化纳入机关党建示范点建设内容,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利用大厅、走廊等场所,建成清廉文化长廊,利用办公室的墙面、桌面,设置廉洁警示牌,以“倡廉于有形、润物于无声”的方式增强党员干部的防腐意识,浓郁清廉机关氛围。适当投入经费,购置一批清廉文化书籍、影像制品,为机关干部提供丰富的清廉文化精神食粮。
3、抓活动载体,开展富含清廉内涵的“六个一”活动。开展清廉文化进机关“六个一”活动:讲好“一句话”。要求机关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开展“一句话”提醒,做成廉洁警示牌,以提醒鞭策行动;读好“一本书”。机关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推荐一本廉政题材书目,并督促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上好“一堂课”,“一把手”每半年上一堂廉政党课;走好“一次亲”。鼓励机关干部在“返乡走亲”活动中,把“清廉诸暨”宣传深入一线,促进崇廉向善的社会风尚形成。此外,组织机关全体年轻干部开展一次廉洁自律知识竞赛,强调年轻干部在做好业务同时一定要注意“抬头看路”,主动吃透中央、省里关于纪律规矩方面的文件精神,入脑入心。
4、抓宣传引导,营造弘扬清廉文化的舆论氛围。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自媒体等新媒体,通过短信群发、微博撰文等形式,向机关干部推送清廉文化元素,构筑舆论宣传阵地;加大清廉文化建设的信息采集、编辑和报送,加强清廉文化宣传,引领舆论导向,让清廉文化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充分结合“返乡走亲”活动,动员机关干部主动下基层,深入村落民居宣传清廉文化,在清廉文化引领乡村文化健康发展中,体现机关智慧、提供机关方案;要深入挖掘一批默默无闻、埋头苦干、勤政廉政的“老黄牛”式好干部,配合做好全市廉政先锋、廉洁模范、清廉文化示范岗等先进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典型引领,用这些典型干部的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激励全体机关干部对标“好干部”标准,争当“为民、务实、清廉”的新时代好干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由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它机关党委委员任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2、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抓好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清廉诸暨”建设,省厅、绍兴市局关于“清廉国土”建设,市纪委关于清廉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及本方案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本部门活动具体方案计划,细化工作,强化责任,深化落实,确保活动各个阶段工作内容得到扎实推进。
3、积极参与。各科室、单位要把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塑造党员干部良好人格形象和执政形象,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摆上位置,抓实抓好。全体人员要积极参加各项廉政文化活动,各科室及干部职工活动参与率将列为年终评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市国资委在服务保障“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建设清廉XX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共XX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印发《中共XX市委关于建设清廉XX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以“争做清正廉洁干部、创群众满意机关”为主题,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清廉诚信为核心,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以作风建设为保障,不断推进制度科学化、教育常态化、监督社会化、服务优质化、惩防一体化,全面提升机关的清廉度、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为不断推动全市国资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清廉国资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完善成熟,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督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服务企业发展更加贴心暖心、监管针对性有效性显著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崇廉倡廉促廉,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全面形成。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推进举旗铸魂行动,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体系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保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能,确保政令畅通。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上体现政治担当,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党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的忠诚之心、对信念的笃定之力、对使命的担当之责。
进一步强化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抓好党支部常态化学习。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完成“学习强国”学习任务。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党支部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党内法规和廉政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清廉国资思想教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3、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围绕践行“两个维护”、防止“七个有之”,严明政治规矩,全面开展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动态分析研判,构建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方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针对党员队伍思想现状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研判。探索推进家访活动,探索完善党员干部在社区居住地“八小时之外”常态化监管机制。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深入推进强基固本行动,构建高质高效的党建工作体系
4、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强化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要求,自觉把建设清廉国资机关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局、加快推进“清廉XX”建设的大局下去思考、去定位、去谋划,着力增强建设清廉国资机关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每年做好建设清廉国资任务细化、责任分解、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等工作,把建设清廉国资进展情况纳入年度述责报告内容,列入党建考核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与评星定级、薪酬、奖惩等挂钩。
5.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推动党支部大学习、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风建设、先进支部创建、党内激励关爱、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提升等,推行“堡垒指数”、“堡垒指数”管理,推进“模范机关”创建。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党建阵地建设”活动,加大对支部书记的精准培训力度,推动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民主集中制,推动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各项基本制度落实,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1次。
(三)深入推进示范引领行动,构建严明严谨的纪律作风体系
7、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健全完善“两优一先”评选等党内荣誉激励制度,开展“党员先锋岗”和“承诺践诺评诺”等活动,选树宣传身边先进典型,推动建立崇尚实干、敢于担当的正向激励体系。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抓好容错纠错机制的落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8、深入联系服务群众。全面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参与城乡基层治理。深化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深入开展“深化‘三服务’、奋战‘五个年’”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进性作用,开展一线大结对,推进机关支部与行政村、社区、企业单位的结对、帮扶和共建,与重点联系户保持直接联系,以实地走访、面对面谈心交流、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社情民意,提升服务效能。
9.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机关效能革命,大力治懒、治散、治庸,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化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强服务强效能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谋划、执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公信力。积极参与“万名群众评议机关”活动,有针对性地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行为。
10.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落实党委书记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制度,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函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身边案例为警示,持续深入开展“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警示教育活动。用好党章赋予党组的纪律处分权,以严管体现厚爱,确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
(四)深入推进规范提升行动,构建保航保障的国资监管治腐体系
11、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及时做好国资监管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着力健全国企规划投资、改制重组、产权管理、资产评估、财务监督、业绩考核、选人用人、薪酬分配、劳动用工等国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国资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综合检查制度。针对不同时期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国资监管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国资监管制度有效落实,提高国资监管制度执行力。
12、提升国资监管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所有、分级代表”原则,积极推进出资人三项主要职责的落实,依法规范出资人行权履责行为。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放管”,整合国资监管职能,优化国资监管流程,动态调整国资监管事项办理指引。转变监管方式,提高专业化监管程度,强化对企业投资并购、产权变动、财务评价、考核分配等关键环节的精准有效监管。组织开展违反国资监管制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不良影响案件的责任追究工作。
13、健全国企内控机制。全面梳理国企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行政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国企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开展行业对标活动,推进管理方式创新,不断完善国企财务和资金集中管理、大宗物资(服务)集中采购、租赁承包集中招标等规定。健全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深化国企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全时管控。
(五)深入推进关心关爱行动,构建崇廉倡廉的清廉文化体系
14、实施关心关爱“暖心工程”。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完善关心关爱激励干部的制度机制。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和心理疏导工作,通过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充分激发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奋斗激情。落实党内关爱帮扶举措,每年针对国资国企系统内党员干部的实际困难和需要开展办实事活动,为党员干部及时“雪中送炭”。适应党员干部求知、求健、求美、求乐的需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繁荣机关文化生活。
15、开展清廉文化进机关活动。做好“道德讲堂”进机关活动,办好“优秀传统文化”、“安全常识”讲座,加强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灌输和熏陶,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深入挖掘本单位本系统为民务实、厉行节约、清廉自守的文化因素,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对清廉文化的认同感,使清廉文化在机关蔚然成风。
16、营造崇清尚廉氛围。认真落实《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着力打造亲不逾规、清不远疏,双向通畅、界限分明的政商关系,在“有交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不能有交易”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国资监管机构要在“亲”商中,做到不越线、不逾纪、不谋私,甘当“店小二”,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有效落地,推进政企和谐,当好服务企业的“表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在“亲”政中,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委党委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委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始终把清廉机关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
(二)探索创新,培育特色。要积极尝试各种推进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创新富有国资监管特色、彰显国资监管风貌的廉政文化建设新举措,切实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调动广大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探索清廉机关建设新模式。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协助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工作责任,及时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清廉机关建设成效明显。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省、市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深落细,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漳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实施意见》(漳委工〔2020〕7号),结合委局机关党的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站稳人民立场为主要任务,以“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四个牢牢把握、六重点六带头、三落实”部署要求,真正实现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更加坚强、党员干部队伍示范引领更加突出、党建领航发展辐射带动更加有效、党的政治生态更加清朗的目标要求,为推动教育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主要原则:把“六个坚持”贯穿始终,就是要坚持政治统领,彰显政治机关的鲜明属性;坚持人民立场,践行党的宗旨,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以上率下,以班子带基层、以机关带系统、以领导带党员,逐级创建,全员覆盖;坚持问题导向,把握特点规律,着力破解机关党建新老难题;坚持分类指导,科学精准施策,不断提高“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的针对性;坚持注重实效,以创促建、以创促改,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各项教育工作扎实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举旗铸魂”活动,争当忠诚向党的模范
1. 从严从实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于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全过程,教育引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切实增强“双建”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同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政治路线的言行作斗争,在践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责任科室:党委会牵头,各支部、科室配合)
2. 带头加强理论武装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主线,以主题教育为载体、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党支部为基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原著原文、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福建工作期间的探索实践、创新理念,特别是要与学习《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系列采访著作、实录结合起来,深化开展“领导带头学,每两周讲一课”主题活动,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每两周中心组一次主题学习、支部一次集中学习、党员自学1篇文章”,积极推进机关“大学习、大宣讲”活动,真正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责任科室:组织科牵头,各支部、科室配合)
3. 抓紧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发扬斗争精神,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问题,紧绷意识形态斗争这根弦,守牢守好机关和工作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宗教工作篇的学习教育,深入排查、妥善处置党员(团员)参教信教问题。加强漳州教育网、漳州教育微言等宣传舆论主阵地管理,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立互联网纪律意识,正确引领舆论导向,自觉维护网络晴朗空间,积极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责任科室:思政科牵头,各支部、科室配合)
(二)开展“固本强基”活动,争当组织建设的模范
1. 扎实推进“五有八健全”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深化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持之以恒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延伸到基层、规范到支部、落实到党员。坚持从严从实抓基础、抓规范、抓长效,打造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作用突出的基层党组织“样板”,积极发挥支部和党员在破难攻坚、服务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责任科室:党委会牵头,各支部、科室配合)
2. 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政治生日等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从制度落实上实现党支部活动的常态化,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坚决防止组织生活中形式主义、娱乐化等倾向。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结合教育实际积极创新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活动形式,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健全民主生活会指导列席、督查通报等制度,完善考评,规范有序,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责任科室:党委会牵头,各支部、科室配合)
3. 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将党员在学习、业绩、廉洁、品行等方面的带头示范行为进行评价,年底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进行考评。深化做好党员“三培养”机制,即把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把党员教学管理骨干培养成学校领导,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教育铁军队伍。严把发展党员“入口”,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审批和转正等环节工作。严格党员“出口”程序,重视对不合格党员、失联党员、信教参教党员等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整改工作,对触碰党员管理“十条红线”的党员进行严肃处置,并对受组织处置和党纪处分党员跟进教育帮扶,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责任科室:人事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开展“提速增效”活动,争当责任担当的模范
1. 增强机关干部本领。按照“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党日活动普遍学、分层培训集中学、知识竞赛督促学、党教基地实践学等模式,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增强机关干部的能力本领。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将学习调研的成果转化为最强的使命担当能力,以时不我待的工作激情、素质过硬的工作水平确保机关政令畅通,决策落地落实,确保重点工作、重要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责任科室:人事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2.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要求,围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强服务强效能”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积极发动机关党员干部做“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有力推动者。切实把“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贯穿到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更加完善“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大大胆创新“提前踏勘”、“送审批上门”、“区域特色公共服务”等服务方式,切实把“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教育机关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延伸扩面,进一步提高机关运行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3. 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认真落实上级和我市有关提高服务质量的系列部署要求,着力解决执行不力、办事不畅、作风不实、行为不廉等问题,着力整治“不作为”“中梗阻”等作风顽疾,打通“最后一公里”,优化管理流程,主动作为、敢出实招、改进服务,不断改善和提升服务环境。(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四)开展“正风肃纪”活动,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
1. 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廉政信息研判,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预防。建立完善风险防控预警处置机制,围绕“人、财、物、权”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对照岗位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制作工作流程图,标注出易发不廉洁行为的岗位和环节,确定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梳理形成风险防控清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汇编成教育系统清廉建设“口袋书”。通过开展常规谈话、干部任前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形式,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紧绷廉洁自律之弦,防微杜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机关各党组织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政专题学习和1次警示教育。(责任科室:组织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2. 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强化对人、财、物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制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紧盯重要节点,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各种形式的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持之以恒开展明察暗访、正风肃纪,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运用《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八种办法,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机关党员进行有效监督。加强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3. 积极转变工作作风。践行“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好作风,传承弘扬女排精神、谷文昌精神、“漳州110”精神,密切联系、真情服务师生群众。广泛推行“一主题、两清单、三机制”城市基层党建共驻党建等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落实委局领导联系挂钩基层(学校)和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群众等制度,解决好机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进群众感情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为基层、学校和师生减轻负担。(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4. 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通过“最美”系列评选、师德师风大讲堂、论坛、报告会、演讲比赛多种形式,弘扬高尚师德,树立优良师风,增强广大教师以身立教、创先争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培养“四有”教师队伍,当人民满意的教师。不断健全完善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估制度,严肃责任追究,逐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干部作风、师德师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明查暗访、举报取证查实”常态机制,严查严治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办班及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等情况,从严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责任科室:人事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五)开展“关心关爱”活动,争当严管厚爱的模范
1. 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制度,针对教育行政部门机关人员的专业化特点,及时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全方位、常态化逐级开展谈话有约帮扶制度。重视做好机关党员干部心理健康工作,助其理顺情绪,提振精气神。(责任科室:党委会牵头,各支部、各科室配合)
2. 营造机关清廉文化氛围。推动清廉文化活动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中的带头作用,形成崇尚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积极开展寓教于乐的清廉文化活动,广泛组织喜闻乐见、积极向上的文艺创作、趣味竞赛等文体活动,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对清廉文化的认同感。带头抓好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开展以“助廉”为主题的沙龙活动,机关党员干部配偶签订廉洁承诺书,在机关形成崇廉、尚廉、倡廉、守廉的新风尚。(责任科室:党委会牵头,各支部、各科室配合)
3. 开展温馨暖心活动。积极落实党内关爱帮扶举措,通过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生活上关心,心理上关怀,为机关党员干部办实事、解难题。关心机关党员干部的专业成长,为其适应岗位、专业培训、职务职级晋升等提供条件;重视做好机关党员干部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定期开展情绪缓解活动;适应机关党员干部新需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落实年休假制度,在机关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氛围,着力增强团队凝聚力。(责任科室:人事科牵头,各支部、各科室配合)
三、实施步骤
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按照部署要求,结合教育机关特点,制定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创建措施。采取召开会议、座谈研讨、观摩交流等各种形式,引导各科室、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查摆问题阶段(2021年1月5日至1月30日)。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聚焦机关党建薄弱环节,以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民主集中制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方面为重点,逐条查缺补漏;对未完成整改且影响创建模范机关的,全部纳入创建问题清单。在本机关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中,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等方式查找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建议。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分析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做到责任到人、时限清晰。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1年2月1日至8月30日)。针对问题清单,坚持立行立改、边做边改,逐条逐项对照整改销号,确保整改落实成效。持续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对存在纪律和作风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处理;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以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为抓手,突出机关特点,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质量和效果。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及时修订完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
(四)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对委局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创建成果。建立创建模范机关的体制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提升教育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力求达到模范机关的标准要求,同时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申报评估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是发挥好教育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的客观需要,是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的必然要求,对推进机关和学校党的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导向作用。市教育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相关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组织科(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强化责任落实。机关各科室、各党支部要根据“双建”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定时间节点,分头落实,责任到人,积极推动“双建”活动实施。“双建”活动作为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将纳入机关科室的年度考核,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站、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介,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予以推进,努力挖掘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典型,广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大力营造机关带头、学校共建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