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字]大学读书心得【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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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2200字【第一篇】
钱钟书是中国四十年代的讽刺小说大家。人们把他称为“集作家与学者于一身”。钱钟书1910年生于江苏无锡,1933年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后曾留学英国,获副博士学位,后又留学法国,1938年归国任大学教授,他的文学作品包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短篇小说《围城》,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前几天我拜读了他的著作《围城》。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写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悲剧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后来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爱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因此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__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作者又借助自己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
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大学生2700字读书心得【第二篇】
决定执笔写《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前,我在豆瓣网上读了大量书评,看到了大多数书评都在赞誉哈桑的单纯、忠诚、纯良和正直。
或许,许多人会感动于小说第一页的一句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
听上去,这是多么忠诚的爱。
然而,当我读到这句话时,却痛苦起来,我讨厌这个句子,以及这个句子中对哈桑这种情感的赞誉。
因为,这让我想起最近常在我脑海盘旋的一个词汇——爱的炮灰。有时,我们会甘愿做一个人的炮灰,觉得那样才有爱一个人的感觉;有时,我们会要求别人做自己的炮灰,以此来证明这个人的确爱自己。
当阿米尔,抑或作者在怀念"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时,其实就是在渴望哈桑做自己的炮灰。
阿米尔少年时的确有这样的渴望,他和哈桑有过以下一段对话:
"我(哈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
哈桑的反问令阿米尔尴尬,他宁愿自己没有质疑哈桑的忠诚。然而,哈桑不久后还是做了炮灰。
那是阿米尔12岁哈桑11岁时,他们参加喀布尔的风筝大赛,这个大赛比的不是谁的风筝飞得更高更漂亮,而是比谁的风筝能摧毁别人的风筝,最后的幸存者便是胜利者,但这不是的荣耀,的荣耀是要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
这一次,阿米尔的风筝是最后的幸存者,而哈桑也追到了最后一个被割断的蓝风筝。阿米尔无比渴望得到这个风筝,因为他的愿望是得到父亲的爱,他认为这个蓝风筝是他打开父亲心扉的一把钥匙。
哈桑知道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侮辱,这是阿富汗男人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
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爸爸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
阿米尔明白自己的心理,他知道胆量是一个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他的确在想: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
哈桑知道,阿米尔看到了他被凌 辱而未伸出援手,但他还是选择一如既往对阿米尔奉献他自己。
所以,当阿米尔栽赃哈桑,造成哈桑偷了他的财物的假象时,他捍卫了阿米尔的荣誉,对阿米尔的爸爸说,这是他干的。
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仍是在做阿米尔的炮灰。当时,他被拉辛汗叫回来一起照料阿米尔的豪宅,但塔利班官员看中了这栋豪宅,并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极力反对,结果他和妻子被塔利班枪杀。
做阿米尔的炮灰,这主要还是哈桑自己的选择。
对此,我的理解是,我们爱一个人,多是爱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如果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越多,我们对这个人就越在乎,最终会达到这样一个境界——"我甘愿为他去死".
或许,喜爱《追风筝的人》的一些读者会对我这种分析感到愤怒,觉得我并不理解这样一种伟大的情感,但通过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言语,我们会看到,导致这种奉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深深的恐惧。
哈桑为什么甘愿去做炮灰?
当知道了哈桑是自己的弟弟后,阿米尔去了喀布尔,从已成为塔利班官员的阿塞夫的手中将索拉博带回了巴基斯坦,而代价是险些被阿塞夫打死,如若不是索拉博用弹弓将阿塞夫打成独眼龙的话。
在巴基斯坦,阿米尔求索拉博跟他一起去美国。索拉博一开始没答应,并说出了他的担忧:"要是你厌倦我怎么办?要是你妻子不喜欢我怎么办?"除了阿米尔,幼小的索拉博已没有其他亲人,这时,他作为一个孩子产生这样的担忧不难理解。
不过,在我看来,这更像是索拉博在替父亲说出他的心声。原来,哈桑之所以做炮灰,为了阿米尔的一个蓝风筝而被凌 辱,为了阿米尔的豪宅而和妻子一起被枪杀,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他担心阿米尔会厌倦自己,会不喜欢自己。
这就很像一些家庭,那些最不受宠的孩子,反而常是最"孝顺"的孩子,他们在成年后为了得到父母的欢心会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以至于严重忽略自己的配偶和孩子的幸福。
绝大多数孩子学会说的第一个词汇是"妈妈",而哈桑说出的第一个词汇却是"阿米尔".这个细节的直观理解是,哈桑将阿米尔视为最亲近的人,象征性的理解则是,阿米尔是哈桑的"心理妈妈".
所有的孩子都渴望获得"心理妈妈"的爱,为了达到这一点,他们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哈桑不例外,阿米尔也不例外。阿米尔说出的第一个词汇是"爸爸",那么爸爸就是他的"心理妈妈",为了获得他的爱,阿米尔可以付出一切代价,并最终不惜将哈桑牺牲。
阿米尔渴望哈桑做他的炮灰,哈桑则主动愿意做阿米尔的炮灰。
然而,任何一个人都不值得另一个人做炮灰。
因为,奉献者的生命重量会压得接受奉献者喘不过气来,后者会发现,除非他给以同等分量或更多的回报,否则他心中总会有歉疚。
或许,亏欠感是我们最不愿意有的一种心理,而如何处理亏欠感便成了左右我们人生道路的一个关键。
哈桑是阿米尔的爸爸和仆人阿里——√山草香★√其实她和阿米尔的爸爸也是自幼一起长大,也是情同手足的妻子偷 情而来的私生子,他无法公开承认哈桑是自己的儿子,这令他心怀歉疚。为了弥补这种歉疚,他的办法是用他的财富和力量慷慨补偿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对此,拉辛汗形容说:"当恶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这是少数人处理歉疚的办法,尽管这不是的办法,但这仍然称得上是勇者的道路,而更多人的办法是阿米尔的道路——贬低或逃避自己亏欠的人。
当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凌 辱时,阿米尔一时成了"种族主义者",他先是觉得为了用蓝风筝赢取父亲的爱,牺牲哈桑是必须的,接下来,当心中出现一刹那的犹豫时,他对自己说"他只是个哈扎拉人(阿米尔是普什图族人,很多普什图族人对哈扎拉族人有歧视)",这就是贬低。通过贬低奉献者的生命价值,接受奉献者的愧疚感降低了。
这种贬低心理是很常见的,我们既可以在文艺作品中,也可以在自己生活中发现这样的故事——那些只付出不索取的人,他们很少会得到接受他们帮助的人的尊敬,甚至一些人对恩人的仇恨胜于对其他所有人的仇恨。
有些人的愧疚感会彻底丧失,于是一切人均被他们贬低为炮灰。阿塞夫便是这样的人,他没有底线地凌 辱一切弱者,因为他的世界中只有他一个人是人,其他人都不存在。
阿米尔知道,自己身上有阿塞夫的影子,所以他梦见阿塞夫对他说:你和哈桑吃一个人的奶长大,但你和我是兄弟。
不过,阿米尔毕竟不是阿塞夫,他无法逃脱愧疚感的折磨,这种愧疚感显示他仍然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大学读书心得2500字【第三篇】
“人间的真情,美好的爱情,父母的亲情……这一切的一切在赤____的金钱面前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
《高老头》书本后面的这几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的,在19世纪上半期的巴黎社会中,人与人的那种赤____的金钱关系实在是太普遍了。
《高老头》发表于1834年,是巴尔扎克秀的作品之一。这部作品在展示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在反映作家世界观的进步性和局限性方面,在表现《人间喜剧》的艺术成就和不足之处方面,都具有代表意义。
其艺术风格最能代表巴尔扎克的特点。在这篇小说中,作者第一次使用他创造的“人物再现法”—让一个人物不仅在一部作品中出现,而且在以后的作品中连续不断地出现,它不仅使我们看到人物性格形成的不同阶段,而且使一系列作品构成一个整体,成为《人间喜剧》的有机部分。在此,一些主要人物如拉斯蒂涅、鲍赛昂子爵夫人、伏特冷纷纷登场亮相。
小说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____的金钱关系。小说以1819年底到1820年初的巴黎为背景,主要写两个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退休面条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不断发生改变,但仍然保持着正义与道德。
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这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本书中文版不到十八万字,但是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彩,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从拉丁区与圣马尔索城关之间贫穷寒酸的小街陋巷,到圣日耳曼区富丽堂皇的贵族府邸,把尔扎克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讲述了一个令人热泪相映的故事。
巴黎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风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社会。这里有贪婪势利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苦役帮口里神通广大的秘密头领。
小说主人公高老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份特别的父爱。他把女儿当作天使,乐于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歇了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一文;最后,仍然是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杀人放火”。
对这样一个“慈父”,巴尔扎克赞叹“他无异于一个__教神圣的殉道者”。有人也曾赞赏他“表现了人类崇高的至性”。其实,这都是把高老头的父爱抽象化,神圣化了。事实上,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而带着阶级的复杂性,他的父爱是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的。
从封建宗__理道德观出发,他认为父女之爱天经地义,“父道”是家庭、社会的轴心;但他又怀着往上爬的虚荣心,把对女儿的“爱”作为攀援名贵、抬高地位的手段,结果,原本高尚的感情变得庸俗、猥琐。
高老头的父爱的悲剧,既是个性发展必然结果,也是时代的必然产物。一方面是由于他心理偏执的近乎疯狂的父爱,使他成为父爱的牺牲品;另一方面又由于社会的发展,使他与社会行为准则脱节,从而使他成为社会的牺牲品。
在道德上,高老头并没有完全接受资产阶级一套,还拖着一条“宗法道德的尾巴”。从内容到形式,高老头的父爱都是基于这种宗法道德观念,因受到资本主义金钱关系的无情冲击,而呈病态、畸形的。它是两种社会交替时期的产物。他的父爱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因而具有自我抹杀性,正如高老头自己所说:“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
可以说高老头是个悲惨的人,是个可悲的人!他是金钱关系的体现者,也是金钱关系的受害者。高老头是个很好的父亲,有了钱,就一心一意的栽培自己的女儿,让她们进入到上流社会。作者写以高老头的父爱,来反衬出体现在两个女儿嫌弃被她们所榨干的没有金钱的父亲,在她们的身上的看到了金钱罪恶,看到了社会的腐朽!
作者从正面写高老头的父爱,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的丑恶,是以“钱”为情,有了钱,就有了亲情,无钱就是无情!这种纯洁的父女之情,就被金钱关系所玷污了!
他头脑深处还残留着封建性质的、温情脉脉的父女关系。他看不到资本主义的家庭关系也是一种金钱关系。所以,在社会上他是个胜利者,成了个爆发户,而在家庭里,被女儿不自觉地榨干了钱财还不知,最终成了个失败者。
巴尔扎克对人物的刻画很好,不论是外貌描写还是心理刻画,甚至一个小细节,比如说高老头每吃一块面包都要放在鼻下嗅一嗅。这些刻画都使得人物更加鲜明,更加生动!
高老头在临死前和拉斯蒂涅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印象特别深:“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可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迷人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灵。巴尔扎克把两个女儿的阴险、虚伪和高老头的善良、纯朴、描写得淋漓尽致,一批具有个性化的人物一一展现在人们面前。至于文章的另一位主人公,高老头的朋友,那个原本正直善良的拉斯蒂涅,后来也因禁不住上流社会和金钱的诱惑,蜕化成不顾一切去弄钱的野心家。
“他看着坟墓,洒下了年轻人最后一滴眼泪。这是神圣的感情在一个纯洁心中逼出来的眼泪,一滴刚落地便立即飞到天上的眼泪。”这滴眼泪在那个金钱社会中是多么难能可贵。可是在这滴真诚的眼泪过后,“他贪婪的目光停留在旺多姆广场的柱子和安伐里特宫的穹顶之间,那里便是上流社会的区域。面对这个喧嚣的蜂窝,他眼中熠熠放光,似乎要把那里的蜜汁一口吮尽。”即将上演的又是金钱之间的交易和为了金钱不顾一切出卖自己的种种悲剧。
读完《高老头》,让人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爱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____的金钱关系。”
这本书使我深刻认识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不是永久。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下场。
大学生1900字读书心得【第四篇】
暑假里在表姐家玩了几天,因为表姐在苏州读大学,妈妈也放心我在她家。她的书桌上整齐的竖着好些书,还有很多是他高中时候的。我无聊时也就随意的拿几本翻看着。里面有一本叫做《十部名著精华精读本》,封面上还有着江苏新高考复习用书的字样。里面有《三国演义》、《红楼梦》、《欧也妮葛朗台》等等。这本厚厚书还是挺好看的,虽然没有每部名著的全部内容,但绝对是精华与精彩的部分,表姐看我那么喜欢,就把这本旧旧的书送我看了。对还在上初二的我,还是看的懂得。语文老师今天布置写名著读后感,我和其他同学一样先抓头挠腮一番,写什么呢?老师给我们指点了一番,我问老师不写《童年》《鲁滨逊漂流记》《钢铁……》可以吗?老师笑着说当然可以,他说只是举例子。我说《葛朗台》可以吗?老师说那是高中要求读的,不过你读过的话写也可以。于是乎,我就写了。
《欧也妮葛朗台》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小说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吝啬鬼——葛朗台
《欧也妮葛朗台》主要写了在法国外省的索莫城,一个名叫葛朗台的箍桶匠,原本很穷,后来因娶了有钱人的女儿,而逐步积累了上千万法郎的资产。正因为这些钱,让他变得越来越吝啬。葛朗台的赚钱能力真的强!那么他的女儿欧也妮也就是一个富二代了,可是富裕的家庭并没有给她带来幸福。所以我觉得葛朗台在家庭方面、为人处世方面是一个乞丐。
更让我不可思议的是,这位爸爸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己的家人,可是葛朗台就不像正常的爸爸了,他的眼睛里只有钱,在家庭方面、对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也是很小气的,比较之下,我家经济状况绝对比葛朗台家穷,但我的爸爸对我十分的好。
他家阴森森的老房子年久失修,楼梯踏级都被虫蛀坏了,女仆差点摔了跤,他还怪她不挑结实的地方落脚;每一顿饭的面包食物、每一天要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分发,一点儿不能多;他限制妻子的零用钱,连别人送给她的一点,也要想方设法刮走;有亲戚来,他不让加菜,竟然吩咐雇农打些乌鸦来煮汤;妻子病了,卧床不起,他最先想到的是请医生得花钱。写到这里这位“爸爸”还是爸爸吗?金钱对他就那么重要吗?如果让葛朗台自己来回答究竟这是为什么,他一定会说“我不知道,我办不到,我不愿意,以后再说吧。”,在用作者在文中的话来说:一见到金币眼睛就放射出光芒,嗜钱如命,对金钱的痴迷。看到这里我十分同情欧也妮,生在这样的家庭还不如生在穷苦人的家里,至少家庭是舒适的、温暖的。我家厨房门坏了爸爸请了半天假让一个师傅来修理。姑妈来我家,爸爸在街上买了好多菜,还买了烤鸭。家里有人身体不舒服,一定会及早的去看医生。邻居家里有什么事情,过来和爸爸说一声,爸爸肯定要去帮忙的,爸爸说过:那是必须的。平时,家中的财政大权掌握在妈妈手里。如果问我的爸爸每天辛苦为了谁,他肯定自豪的说是为了他家的“丑丫头”。
文章点评说“他是能说千句话,不舍一文钱”,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吝啬的一个人。
读到这里令我气愤,每年他的女儿生日的时候,他都会给她一枚闪闪发亮的金币,紧接着,他会对女儿说,乖女儿,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吝啬鬼边看边点算着金币的数目,看看金币是否少了,清点完毕后,他又假装成慈爱的父亲,把金币归还给女儿,同时不忘反复嘱咐她要把金币好好保存,千万不可以弄丢,明年的这个时候,他还会再要检查的!我的天哪?我的天哪?“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反复嘱咐”、“还会再要检查”,过生日、过新年、平时爸妈给的“小费”都由我自己安排了。
爸爸,每天快乐而辛苦的上着班,兢兢业业。他也经常告诉我为人处世的道理。相比之下,葛朗台会这样教育他孩子吗?葛朗台总是不择手段的扩充自己的财产,甚至还用自己的女儿欧也妮小姐作为诱饵,来赚取更多的钱。就像书上说的“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葛朗台从不欠人家什么,当然不让别人欠他,他从不到别人家去,不搞吃请,他决不动别人的东西。他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坚决地把自己的白杨种到河边公共的地上。真是的,别的村民还不知道怎么说他。
为了钱,葛朗台冷酷无情,与其说他是金钱的所有者,倒不如说他就是金钱的奴隶。知足常乐,它只会一味的追求更多。我现在明白了,他赚那么多钱又舍不得用,就是心理的不正常。当然也不能奢侈的花钱。听爸爸说钱变得不值钱了,如果在现代社会,葛朗台不懂消费,他的钱肯定贬值的。我总觉得这样的人事不存在的,语文老师说这是一个文学人物的典型,我听了似懂非懂。
再次回味《欧也妮葛朗台》,好笑又好气。读它,让我同情欧也妮母亲和她的不幸,让我懂得为人处事的一些道理,那就是:做人要慷慨一些,不能太吝啬,什么事情都很小气的话,你的同学、朋友就会远离你的,让我也明白大方做人、好好对待身边每一个人。也很欣慰的为我有这样慷慨的爸爸感到自豪。现在这本书老老实实的呆在我的身身边,爱书的表姐把它送我了!如果不送,我这表妹非说她“葛朗台”,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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