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范文(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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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第一篇】
按照“正风肃纪、创优环境”的要求加强党员队伍自身建设,我们要与时俱进,不断争取新的胜利,以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公安机关学习正风肃纪心得体会》由出国留学网学习心得体会频道为您精心提供,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自2月份全市及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以来,深受启发,为了更好的为奉节的和谐发展、赶超发展做贡献,从自身做起,这就要求在工作和生活中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首先要深刻剖析自己,全面查找不足,然后身体力行,强化自身各方面的素质,为建设高效能的机关努自己的一把力。
1、努力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思想 境界,全面提升自身素质。自己越来越注意到在当今这个与时俱进、知识与信息不断更新的社会里,学习是提高自身素质的第一要务,充分认识到,在当前形式和环境中,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这不但要学习应具备的相关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知识,还要学习更多的法律法规、科学管理、市场经济、计算机、英语等普及社会必须掌握的知识,学习这些的目的就是为了今后游刃有余的工作打好一个坚实的基础。在学习的过程中更重要的是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修养问题,还要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一个有德有才的大家认可的机关人员,做一个高素质的人。
2、对照要求,检查不足
通过学习,对照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实施方案,找准各自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对症下药,锐意改革,创新思维,不断完善自身工作。通过对照检查,我感到自己存在理论学习不深入、工作作风不扎实、缺乏开拓创新意识等问题。一定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3、不断提高和改变工作思路,要有创新的态度对待工作。我们现在从事的工作,会面临许多新问题,新矛盾和新内容,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更新知识,丰富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实践本领的同时要善于在工作中开拓创新,提出新的思路和新见解,对企业、基层农民,我们除了要真心诚意地对待他们,更要时时刻刻的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这样才能把良好的愿望和实际工作效果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争创一流。
4、识大体,顾大局,搞好团结,约束自己,为机关制度的建设作保障。团结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个人不团结,思想不统一,步调就会不一致,就会影响到整个集体,影响到机关制度的建设。因此,在一起共事,要特别主义搞好团结。搞好团结重要的是思想上互相帮助,工作上互相支持,处事上相互谦让,生活上互相关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识大体,顾大局。搞好团结也是一个人基本素质的具体体现,因此,在团结上一定要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一切为了机关制度的建设做保障。
在这次机关作风集中整顿过程,思想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素质修养方面得到了启发和增强,这就要求在工作中以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奋发有为、贴近实际、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来开展工作,进而为奉节的发展贡献力量添砖加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第二篇】
做人要有“底线”,做警察更应该有“底线”。
底线,就是做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底线是做人的基石,是处事最起码准绳,也是我们安身立命、维护自己尊严的法宝。底线就像一道坎。守住底线,就是确保自己的言行在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
那么,人民警察的底线又有哪些呢?公安部“五条禁令”是人民警察的底线;公安部“三项纪律”是人民警察的底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也是人民警察的底线。
事实上,警察的职业是奉献的职业。警察是一个流血又流汗的群体。其职业特点具有高应激性、高风险性,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长期战斗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的最前沿,时刻面临着流血牺牲的严峻考验,“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更道出了人民警察工作艰巨性,人民警察肩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的安居乐业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历史使命,尤其是在创建和谐社会活动中,人民警察责无旁贷。
也就是说,人民警察不仅是法律的扞卫者和执行者,而且是通过法律的正确有效执行,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践者。法律的底线就是人民警察忠实履行职责,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职业操守和护法精神。突破了这条底线,执法者将变成违法者。
细细想来,有多少人确切地说是有多少战友和同事在“五条禁令”面前打了“败仗”纷纷中箭落马,又有多少“将士”丢盔弃甲身陷囹圄。
我想,作为人民警察要守住自己的“底线”,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利益观;摆正人生坐标,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能把握住自己,对个人名誉、地位、利益想得透、看得淡;正确对待名利,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要抵得住诱惑,做到金钱面前不动心、美色面前不动色、亲情面前不动情;正确对待工作,始终保持一颗进取心;正确对待权力,始终保持一颗敬畏心,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敬畏道德。
亲爱的战友们,让我们一起坚守信仰的高地;坚守做人的“底线”;坚守从警的“底线”;始终不越“雷池”半步,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谱写金盾最美的乐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第三篇】
身为公安队伍里的一份子,我深知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神圣职责。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均与小至公安形象,群众满意度,大至国家安危,社会荣枯息息相关。《人民警察法》里“担任人民警察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这一规定,高度地概括了人民警察作为一个执法者,应具有特殊的修养和道德风貌。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不仅应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和健康条件,更重要的是,还决定了我们应具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具体表现在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刚直不阿,威武不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的特殊品格。
(一)立场坚定,爱憎分明
毋疑置否,人民警察的立场是国家的立场,是人民的立常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同时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归宿。我们必须站在这一立场上,坚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并以之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凡是利国利民的事,我们就旗帜鲜明地去支持,去保护,否则,就反对,就打击。
(二) 刚直不阿,威武不屈
我们在履行职务时,必须敢于主持正义,不畏强暴,不阿权贵,也就是说要有硬骨头精神。我们经常面临着两种压力:一种来自当事人的怨恨报复,一种来自上司权贵的说情干扰。对这两方面的压力,
我们应采取什么态度,是抗争还是屈服,是战斗还是妥协?对人民警察而言,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三) 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严格执法(见《警察法》
第四条) 我们的职责本来就是“用法持平”、“依法公断”。受了贿赂,就会身不由己地受人支配,就会有“吃了嘴软,拿了手软”的精神负担。 所以,我们必须具有坚强的意志,廉洁奉公,在种种诱惑面前不为所动。
(四)努力学习,精通业务
公安执法是一个具有严密性的社会工程,要做好公安工作,人民警察必须具有广博的知识,较高的业务能力。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努力学习。
首先,我们必须总之,具备上述六条,才是一名称职的、合格的人民警察。在职的任何人民警察都应该通过自盛自悟、自律,通过学习,不断加强自己的修养,以便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第四篇】
当前,三项教育业已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开展起来了。我县公安局于**年3月1日进入准备阶段,4月3日开始实行第一阶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体会到,为人民服务这一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贯穿于党的不同时期领导人的言论中,发展到今天已成为我党的根本思想路线。 从古到今的“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这是一个亘古未变的话题。只是在古代不是这样定义的罢了。历史上出现过无数为民请命的人,为民谋福祉的人。岳鹏举“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拯救黎民于水火;辛弃疾“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始终心系国家命运;曹植“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鲁迅先生“俯首甘为孺子牛”;毛主席为张思德同志写下“为人民服务”;雷锋、邱娥国、刘金国、王玉荣、朱明建等同志为代表的许许多多的英雄模范数不胜数……他们都因惦记着人民群众的疾苦,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人民永远都记得他们,万古常青。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立党为人民大众,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任何特殊的私利。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全民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出发。”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使命。公安机关能否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关键取决于我们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取决于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纪律作风。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离开了这个宗旨公安机关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有一首歌唱道:“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我们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公安是什么公安?是人民公安。有一种很传统的说法,即“人民公安”,顾名思义,就是说公安机关是广大人民的公安机关,是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最广泛工作基础而开展各项维护公众安全的专门机关,如果我们失去了“人民群众”这个最坚实、最有力的基础,任何工作都将在为无源这水、无本之木。只有抱定这个宗旨,才能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党“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是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的,从而拥护我们党,积极地参加我们党组织开展的各项革命和建设活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如果做子女的不想“父母”所想、急“父母”所急,无疑是不忠、不孝。周恩来总理曾谆谆告诫我们:“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魏征在《谏太宗十思书》中多次提到“载舟覆舟,所宜所深慎”的道理。公安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艰巨任务,如果在思想上抛弃了“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在行动上背离了“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必定寸步难行,这已经为历史和现实所充分证明。同样,在今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也将长此以往。江泽民总书记提出:“因为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都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的利益,任何脱离群众、任何违反群众意愿和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人民警察法中也提到:“人民警必须依靠人民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所以,必须有针对性地、相对集中地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以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的必要性。
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新形势下的警民关系比改革开放之前疏远得多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对公安机关的批评和意见多得多了,这种情况值得我们深思。我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中,宗旨观念淡化,群众观念弱化,>群众路线也没有真正贯彻到位,公安机关要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已经面临着不少新的挑战。
1、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态度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如群众主动检举揭发、提供破案线索的少了,明知不说的多了;挺身协助民警抓捕罪犯的少了,故意领错门、指错路的多了,等等。这些“少”与“多”,对公安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困难。这些情况的产生,关键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价值观念极其的畸型转变,往往注重其行为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社会规范、社会公德及公民义务。
2、部分民警的群众观念淡化了。有的民警认为,现阶段流窜犯罪突出,原先惯用的排查破案方法不灵,大量案件的侦破不需要依赖群众了;有的认为,现在群防队伍增多了,不需要组织发动群众了;有的民警则认为现在与老百姓的交道难打了,何苦用“热面孔”去贴“冷屁股”。
3、一些民警不懂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也不会做群众工作。他们往往片面地认为破案靠自己的业务水平、靠先进的科技手段,不相信群众、不依靠群众,人为地制造了公安工作的“神秘感”;有的民警(特别是新民警)不善于与群众打交道,走访群众拉不了家常,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情况屡见不鲜。
4、公安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警民关系的冲击。办“人情案”、“关系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的时有发生,恃权吃拿卡要甚至贪赃枉法的极个别害群之马的出现,无不时时在拆公安的牌子、冷群众的心。 5、原来行之有效的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有的失灵或半失灵,有的已完全浮于形式,而在新方法、新途径上又缺乏探索和改革。
所以,必须有针对性地、相对集中地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以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要解决的具体任务。 要切实解决少数民警公仆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形象不佳等问题,重点解决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推”和侵犯群众利益问题,使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认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真心诚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要突出解决7个方面的问题。即对
(1)群众办事、求助冷硬横拖,执法简单粗暴;
(2)执法工作不规范,随意性大,效率低;
(3)>规章制度不落实,奖惩不明;
(4)办公、生活环境脏乱差;
(5)警容不整,举止不雅,行为不端;
(6)领导接待群众制度不落实;
(7)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要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通过开展“宗旨教育”,一定要使全体民警真正在思想上受到触动。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都是普通老百姓,只是分工、职业不同而已。做警察与做农民、做工人的并没有什么区别,难道警察就比普通群众高一等吗?要高只有高在思想境界上、高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上。做警察固然光荣,而且神圣,令人敬畏,但并不是身上有一套警服就可以不受任何约束、我行我素了,真正意义上的警察应当比别人更受约束。当前人民群众对我们不满意的仍然是民警作风粗暴、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推”问题,这是一个多年来没有解决的痼疾和顽症,这个问题和体制不顺扯不上,和经费不足也扯不上,解决起来不需要花钱,更不需要流血牺牲。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那么“三项教育”就是走了过场,老百姓就不会满意。警容风纪差和纪律作风差及执法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意见比较大的方面。特别是我们交警队,作为窗口单位,更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在接待群众和行政执法方面,使广大民警的服务态度有一个明显的改观。 怎样才能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人活着,也许,只是为了验证,生活的价值和作用。革命烈士徐玮在《遗书》中写到:人生的价值,即以其人对于当时代所做的工作为尺度。 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本是天职。怎样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呢?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我们要彻底地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工作。毛泽东同志说过:“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为,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重点在于“全”字。就是要毫无保留地袒露内心、奉献真诚。
首先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要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无限忠诚,有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献身精神。
2、要有坚定的政治原则性,要做到敌我分明,爱憎分明,是非分明,不拿手中权利做交易。
3、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4、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当楷模,作表率,树形象。
其次是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主要具备:
1、学习基础文化知识,不仅要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也要学习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
2、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用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基本方法指导公安事业。
3、熟悉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勤学法律知识。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严格执法,无私奉献;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严格执法、秉公办事。
5、有精通的业务技能。要加强干警>培训,形成制度,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要善于发现人才,敢于选用人才,用人之长,短中见长,适人适位,充分发挥每个干警的能力。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本来,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但是,能将自己的生命寄托在他人的记忆中,生命仿佛就长了一些。 说了这么多,其实只要我们谨记:视人民为父母,为人民服务乃天职。在我看来,要做到全心全意,有时候甚至就是一张笑脸迎人;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暖心;一片诚心办事;一句好话送行,从这里开始这么简单。 “忠为百世荣,义使令名彰。 垂声谢后世,气节故有常。”
古人尚能如此,作为人民警察,我想,最终,我可以相信自己曾经或多或少的激励或帮助了一些人,我的工作,曾经或多或少地扩展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理解范围。等我老的时候,但愿每次回忆,对我的职业都不感到负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