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春节放假通知通知集聚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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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春节放假通知通知【第一篇】

新春佳节渐近,为欢度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使全体人员能够开开心心地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20xx年春节,尽可能的与家人一起享受节日的欢乐和喜悦;结合生产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

公司定于2021年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2月16日(初一)、2月17日(初二)和2月18日(初三)这3天为法定假期。

回家的员工建议通过各种途径提前预订好往返的车票,以免到时“一票难求”,计算好返乡的行程安排,并做好回家的理财准备;

同时,公司要求所有的员工必须在*月*日到达深圳,确保*月*日能够正常上班;届时公司一律不接受电话请假,逾期未到者按旷工处理。

为了让不回家的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同时也方便公司在春节期间的食宿安排和管理工作的开展,特通告好下:

1、决定不回家并留厂的员工(包括外宿员工)如果仍未登记的员工,请尽快到各部门主管/文员处登记,登记时标明员工姓名及部门/级别以及是否在厂内食宿,是享用管理餐还是员工餐等。

2、各部门文员/主管请将增加的统计名单于元月XX日前将留厂人中名单交到行政部

3、行政部将根据留厂人员情况安排用餐及住宿保安相关事宜,请员工决定后再行登记

4、所有留厂员工在春节期间用餐不再扣除伙食费,由公司全额承担,除夕夜与大年初一中餐加餐。

5、留厂员工可以自发组织唱歌、跳舞、游戏等文娱活动,不得在厂内进行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活动,违者将按厂规处理。

通知人:素材范文网

建筑工地春节放假通知通知【第二篇】

增住建〔2020〕9号

各镇街、区监督站、各混凝土预拌企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加强2020年春节期间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确保春节期间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春节停工时间

全区建筑工地春节停工时间:2020年1月18日至2月9日。

二、实行开工申请报告制度

春节期间原则上所有在监在建工地一律停工。需在春节停工期间进行施工的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于1月17日前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交《增城区建筑工地2020年春节期间施工备案表》(详见附件)。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于1月20日前将全区春节期间施工的项目台账报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科,并对春节期间施工项目的五方责任主体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对春节全区建筑工地停工期间申请继续施工的建筑工地,必须确保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全部在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组织一次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做好相关检查、教育、交底记录,确保施工期间安全。

对春节期间未按要求提交施工备案申请擅自施工的项目,我局将按规定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置。

三、落实责任,确保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平安有序

(一)做好工人工资管理工作。各建设单位确保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到位,总包单位要提前做好资金计划,工程款优先保障春节前工人工资的发放。同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人工资的发放,对存在劳资纠纷隐患的项目要及时向我局汇报,避免出现建筑工人通过拦马路、拉横幅、围政府等手段进行讨薪,确保工地不出现因拖欠工程款、拖欠工人工资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各镇街劳动管理部门应提前排查建筑工地的不稳定因素,落实属地责任,发生工人讨薪事件要及时、主动做好稳控工作,确保我区社会稳定。

(二)加强起重设备管理。施工单位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加强对起重机械管理。工地春节期间停工前塔吊应收回小车,保持吊臂可自由旋转状态,人货梯停至设备首层,春节后复工前应对起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起重设备状态良好。

(三)做好预拌混凝土供应工作。1月18日至2月9日期间,各混凝土预拌企业禁止向未取得施工许可和未办理开工备案的建筑工地供应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我局将不定期对各混凝土预拌企业的生产供应状况进行抽查,对违法规定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各施工企业要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明晰应急响应和工作程序,职责到人,落实保障措施,停工工地需安排安保人员24小时值守。二是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加强对已备案春节期间施工工地的抽查力度,确保春节期间施工安全。三是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水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创造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建筑工地春节放假通知通知【第三篇】

各片区中心所,工业园区建设管理所和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所,各建设、监理、施工、预拌混凝土单位,各在建项目部:

为了确保工地安全和春节期间社会稳定,让建筑从业人员过一个祥和、安康、愉快的春节,经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统一各建筑工地今年春节期间放假时间,各施工单位、建筑工地务必做好放假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区内所有房屋和市政基本公共工程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单位。

二、放假时间

2021年春节是2月16日星期五。

三、工作要求

1.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放假前应做好工地的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四口”及临边防护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不发生任何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

2.放假期间工地要将工地大门封闭,按要求配置灭火设备材,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放假期间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及吊篮要严格断电,配电箱要上锁,塔吊要顺风向停靠,施工电梯箱体及吊篮要落地。

4.严禁在工地上燃烧煤炭、木柴、汽油等及易燃有害物等燃烧取暖,严防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5.春节期间各工地要落实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头值班。节日期间,各工地要安排好专人值班,强调值班纪律,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确保通讯通畅。值班安排表于2月6日前报我委安监站。

6.因特殊情况,需在规定放假时间内延后施工或提前开工的工地,请于2月6日前向我委安监站提出申请报委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复工要求

1.区内所有房屋和市政基本公共工程建设工程复工前需先进行自查自纠,安全隐患整改后向该辖区建筑安全管理部门递交复工报告。

2.安监站、各片区中心所、工业园区建设管理所和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所,对递交复工报告后的工地进行复工验收,达到复工条件的方可复工,不符合条件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复工条件方能复工。

建筑工地春节放假通知通知【第四篇】

各片区中心所,工业园区建设管理所和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所,各建设、监理、施工、预拌混凝土单位,各在建项目部:

为了确保工地安全和春节期间社会稳定,让建筑从业人员过一个祥和、安康、愉快的春节,经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统一各建筑工地今年春节期间放假时间,各施工单位、建筑工地务必做好放假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区内所有房屋和市政基本公共工程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单位。

二、放假时间

2021年春节是2月16日星期五。

三、工作要求

1.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放假前应做好工地的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四口”及临边防护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不发生任何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

2.放假期间工地要将工地大门封闭,按要求配置灭火设备材,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放假期间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及吊篮要严格断电,配电箱要上锁,塔吊要顺风向停靠,施工电梯箱体及吊篮要落地。

4.严禁在工地上燃烧煤炭、木柴、汽油等及易燃有害物等燃烧取暖,严防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5.春节期间各工地要落实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头值班。节日期间,各工地要安排好专人值班,强调值班纪律,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确保通讯通畅。值班安排表于2月6日前报我委安监站。

6.因特殊情况,需在规定放假时间内延后施工或提前开工的工地,请于2月6日前向我委安监站提出申请报委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复工要求

1.区内所有房屋和市政基本公共工程建设工程复工前需先进行自查自纠,安全隐患整改后向该辖区建筑安全管理部门递交复工报告。

2.安监站、各片区中心所、工业园区建设管理所和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所,对递交复工报告后的工地进行复工验收,达到复工条件的方可复工,不符合条件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复工条件方能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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