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检委班子的意见与建议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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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纪检委班子的意见与建议1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县委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的实施办法、意见,结合县纪委、监察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

1.规范调研安排。委局领导每年要安排不少于50天的时间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充分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办公室要统筹安排好调研时间和地点,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乡镇、部门、企业、项目开展调研。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同志可安排召开小型工作汇报会或座谈会,参加人数不超过15人。其他领导同志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有关情况汇报,除受主要领导同志委托外,不召开乡镇纪委工作汇报会。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

2.注重调研实效。委局领导每年要选定1至2个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要围绕调研主题,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全面、准确地掌握基层实情。各调研点要现真容、说实话、讲问题、提建议,不得为迎接调研弄虚作假。调研后要形成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重要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

3.减少陪同人员。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随行的机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般不超过3人,陪同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其他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随行的机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般不超过2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一般只安排1名负责同志陪同。

二、进一步精简各类会议

4.统筹会议安排。召开会议要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委局机关各室拟召开的各类全县性会议,必须于年初提出计划报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未列入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的须报请县纪委书记批准。适当召开小范围、小规模研究解决问题的专题会。

5.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除县纪委全会外,县纪委、监察局每年只召开1次全县性会议,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机关各室每年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超过2个,时间不超过半天,与会人员一般不超过50人。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机关各室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提倡多开解决实际问题的现场办公会。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县纪委、监察局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作主题讲话,时间不超过50分钟。除县纪委全会外,其他会议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着装不作统一要求,不安排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同志与会议代表合影。

三、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

6.控制发文总量。以县纪委和县纪委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实行办公室主任归口管理。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除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纠风室外,其他部门不得编发普发的简报。重要的简报信息经分管领导批示后报送县纪委书记。提倡通过纪检监察网发布信息。

7.控制文件简报篇幅。除县纪委全会报告、相关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外,县纪委、县监察局和县纪委办公室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确有需要的原则上不超过3500字;

请示性公文不超过1500字;

简报不超过1000字;

调研报告不超过3500字。

8.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文件简报的报送程序和格式。文件简报要做到简明扼要、表述准确。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简报要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意见建议。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降低运行成本。

四、进一步精简各类活动

9.减少事务性活动。严格事务性活动报批程序。除经县纪委书记办公会批准外,委局领导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表彰会、研讨会、各类论坛等,到县外及乡镇、县直单位参加会议或其他活动,要向县纪委书记报告。

10.合理安排外出考察活动。委局领导赴区内外学习考察须经县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批同意。委局组织赴区外学习考察活动,每个委局领导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每次学习考察不超过2个省,活动时间一般要控制在1周以内,驻留城市一般不得超过3个,机关随行人员不超过5人。

五、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

11.简化接待工作。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到基层调研和出席公务活动,接待安排要从简。不组织娱乐活动;

不安排超规格住宿,不增配生活用品;

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

不安排宴请,只安排工作餐,尽量安排自助餐,不上高档菜肴。

12.严控会议活动经费。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开会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发放纪念品。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对纪检委班子的意见与建议2

一、纪检监察必须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超越权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只有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将执法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执法检查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药品监督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与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通过对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稽查案件的检查、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腐败的防火墙。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还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监督检查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药品监督检查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

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四、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

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

五、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此,要努力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选拔、交流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实用、提高的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同时,要适时、适地组织干部到外地或在本市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以交流经验、开阔眼界、提高素质。

对纪检委班子的意见与建议3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一、破旧立新,继承发扬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二、完善机制,改进方法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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