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合同协议范例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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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合同协议1

甲方(聘任单位):土城小学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聘期内学校要求你:

1、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人民教师形象。

2、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圆满完成学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3、努力钻研业务,精通专业技术,在所任岗位上作出应有的业绩,达到学校预定的工作目标。

4、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5、不得在校内从事家教等有偿辅导。

6、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国家、省、市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聘期内学校承诺:

1、提供应聘者履行职责范围内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的工资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3、无特殊情况不随意调换岗位,并积极支持应聘者开展工作。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5、工作成绩突出,为学校作出卓越贡献者,学校将按有关奖励方案予以嘉奖。

6、工作不负责任,马虎渎职而造成重大失误或恶劣影响,且责任全在应聘者时,学校可单方中止合同,解除聘约。

本合同一式两份,学校、教职工各执一份。聘期为一年,由201X年9月1日至201X年8月31日。

校长(签名):受聘教师(签名):

聘任合同协议2

聘用协议范本(一)

甲方(聘用单位)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李华(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

(1)自年月日起,为固定期限协议。

(2)自1999年9月1日至2000年8月31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协议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

签订聘用协议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协议。

本协议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协议,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聘用协议依法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

聘用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协议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协议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

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协议自行终止。

经聘用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协议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4)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5)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协议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协议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协议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协议,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根据教育系统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学期结束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协议的经济补偿

经聘用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不包括在见习期和服务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中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前的连续工龄视作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协议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甲方依据本条第3、4款解除协议,发给经济补偿金时,乙方的月工资低于甲方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按甲方单位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聘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协议的,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必须交付赔偿费用等。

(1)凡由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单位出资进修培训,乙方应按规定赔偿进修培训费。

(2)凡在规定服务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支付赔偿费;

(3)凡是由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所分配的住房,按本市及单位主管部门房屋分配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7.聘用协议履行期间,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协议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并应按不满聘用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资额度的违约金。

8.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协议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协议发生人事争议,按《实施意见》第六条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协议的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集团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孙宾

乙方(签字)李华

1999年9月1日1999年9月1日

聘任合同协议3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

工作岗位:安全生产专家。

主要职责:

1、检查企业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2、发现企业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立即上报。

3、检查企业有无违反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文件要求之处,并给出整改建议。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甲方按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7.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年月日:

70 1037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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