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交接清单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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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交接清单【第一篇】

为了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明确责任,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人员调动或者离岗离职,必须将本人分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接交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接管工作,并做好办理交接的未了事项。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第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必须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必须登记完毕。

2、不论在月末或在月中移交,移交的账簿均须结出余额、移交人须在余额后加盖印章或签字。

3、填写账簿启用表的有关移交项目,有关人员须加盖印章或签字。

4、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5、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收据、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第三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由监交人负责监交,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主管监交;财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第四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必须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员必须逐项核对点收;监交人员根据交接的各项会计资料和实物的内容、数量及金额进行核实监督。

第五条移交人员经管的支票、贷记凭证、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必须交接清楚。对需要在计算机上操作实现的电子数据,应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对有关使用的软件,应对有关内容进行实际操作,确认能正常操作,并将密码与数据盘中相关的内容进行交接。

第六条对现金要根据财务帐套内记录的余额进行当面点交;银行存款、零余额用款额度要根据财务帐套内记录的余额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空白支票、贷记凭证、收据等票据要与核销登记本记录进行核对。

第七条移交清册的相关内容应该包括:单位名称、移交日期及地点、移交的项目内容及相关的数量、移交清册的页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单位留底归档一份。

第八条为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完整,在会计年度内接交人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

第九条会计人员因故暂时离职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必须指定专人代理,办理临时交接手续。超过半年以上的,应按照会计人员调动时办理交接手续的程序,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第十条移交人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相关的责任。

会计交接清单【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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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的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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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适用于集团所有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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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移交人责任

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

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

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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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接要求

①移交人必须处理善后事宜,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②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岗位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清楚,接收人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并认真接办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过程中,如发现原经管的财务人员业务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收人员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报告。

③接收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员会计岗位之时为会计交接基准时点。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岗位任职期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④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或直属上级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⑤公司关停、并转、撤消时,应安排必需的财务人员,办理善后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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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接的内容

①印章类:财务专用章及用印记录,发票专用章等。

②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银行汇票、支票、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

③发票类:普通发票,增值税进、销项发票

④资料类:银行开户登记、银行印鉴卡、银行对账单,报税资料,各类盘点表(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发票领用薄等

⑤报表报告类: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汇算清缴报表、各项报表电子档,董事会决议,借款合同等

⑥内部报表报告类:管理报表、财务报表、预算报表、分析报表等

⑦电子作业类:网上业务工作的登录账号及密码,U盾,拷贝的数据磁盘等

⑧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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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接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①按岗位职责逐项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②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编制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③核实所有内外往来的账目及资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④编制交接清单,交接清单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交接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

⑤从事网上业务工作的,需移交登记账号及密码、拷贝的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以及岗位所需联系人员,资料完成递交日期等内容。

2.移交点收

①现金依财务系统账面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收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财务系统账面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账面余额交接。会计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交接清单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③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④财务专用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U盾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清点清楚,与登记簿相符。

3.对于电子数据要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①财务负责人(各级财务主管)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对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②涉及与外部沟通的岗位,移交人必须带领接收人与外部联系人见面说明或向接收人移交外部联系人资料。

4.专人负责监交

①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其部门财务主管监交。

②公司财务部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相应财务本部主管监交。

③财务本部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其相应财务本部主管或群财务主管监交。

④群财务主管办理交接,由事业群总裁监交。

⑤交接清单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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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财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交接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交接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交接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各执一份。

③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当期可以处理,由移交人处理完毕后交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由移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④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的,监交人应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⑤正常的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如账务上的收缴等),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额承担责任损失。

⑥如果移交人故意隐瞒问题,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会计交接清单【第三篇】

一、会计人员的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将尚未处理完毕的业务,处理完毕。一般将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这就是说,将月底之前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编制登记完毕。

2、整理保管的各种会计资料(如凭证、帐簿、报表等)和各种会计物品(如证件、发票、印章、电算化密码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单上。

3、整理尚无法处理的业务,列示于交接清单上,注明已处理的程度、相关的凭证资料等。

4、交待其他相关事宜,比如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相关会计处理的.流程方法等等。这些内容视你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将你工作的内容交待清楚为准。

5、打印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交接无误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自签章,各执一份交接清单。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作好移交准备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它会计资料和物品;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三、接交事项

1、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专人负责监交。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步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2、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3、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4、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该编制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5、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它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6、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会计交接清单【第四篇】

移交人XX因工作调动,经厂财务科决定,将其担任的存货核算会计岗位工作移交给XX接替。现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规定,办理如下交接手续:

(一)移交前业已受理的全部存货核算业务会计凭证,已由移交人填制完毕。

(二)截至交接之日,凡应登记的账簿,业已登记完了,并在明细账最后一笔余额之处加盖了移交人印章,以示负责。

(三)对尚未处理材料核算往来账,已开列出应付购货款明细表和包装物租金明细表,并写出长期挂账的情况说明。

(四)对采购材料经济合同登记簿中已履行合同与未履行的合同,均按顺序逐笔交待清楚。采购合同的印花税,也已全部交纳。

(五)保管期内材料采购人库单和出库单的存根,已装订成册,编号为材字第X册至第X册,共XX册(按月份装订,保存期3年),经点收无误。

(六)本月末各种材料明细账记载的库存数量、金额,经与总账、仓库保管账核对,都完全相符。

(七)印鉴农牧机械制造厂材料采购合同专用章一枚,经点交无误。

(八)移交的账簿有:

1.材料采购明细账本

2.应付购货款明细账本

3.应付包装物料押金明细账本

4.包装物明细账本

5.暂估人库明细账本

6.材料计划价格目录本

(九)移交人对会计核算程序、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材料价格分析计算程序公式和近期的一些优惠政策等,在移交过程中已向交替人作了详细介绍。

(十)交接日期:2021年X月X日

(十一)移交后,如发现原经营的会计业务中有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由移交人负责。

(十二)本交接书一式四份。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各执一份,送厂档案到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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