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推进和谐征迁的认识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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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迁工作事关城市建设,事关群众利益,事关社会和谐。一个外带圆圈的“拆”字,承载着利益的调整,隐含着潜在的矛盾,弄不好就会问题频现,生出事端,影响到正常的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如何协调各方利益,协调城市发展与群众利益之间的矛盾成为政府在征迁工作中所面对的和必须解决好的难题,这就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征迁问题,对征迁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一、征迁工作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园区的快速推进和城市拓展,道路建设等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城北水土保持等重要项目的大力实施,征地拆迁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特别是近五年来,凤凰北路、九龙大道、西环路北段、泰山路东西段延伸、解放南路、建设路、太姒路等城市道路建设,征地580余亩,拆迁房屋28560多平方,共补偿3536万元,涉及农民133户,居民3户;工业园区建设共征地亩,共补偿260余户村民费用万元;城北水土保持项目共租地2400亩,每亩地一年租金500元。但同时,太姒路中段、工业园区等项目建设征地还面临许多问题需要协调和处理。

二、征迁工作存在的问题

征迁工作被称为基层工作第一难,难就难在既要统筹发展,又要保障好群众权益,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怎样给予失地群众以公平、合理的安置和补偿成为征迁工作矛盾的焦点和难点。

(一)群众对征迁工作的认识有偏差。被拆迁群众希望通过征地拆迁,使原有土地及地面附属物、房屋等财产增值,有的甚至搞突击建设、突击装修、突击种植,有的一些被拆迁户存在持久战心理,认为拖到最后,实施主体会妥协,补偿金额会上调,还有的被拆迁户缺乏法律意识,对征地拆迁工作存在偏见,过分强调个人利益,不按法律程序进行维权活动,采取过激行为阻挠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二)各项政策、制度不完善。随着我县城市北扩东进战略的逐步实施,道路、城市配套等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建设都要有一定的土地做支撑,但在土地征迁中存在着城市规划区范围没有以政府名义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征迁方案不完善、土地及地面附属物补偿标准不具体等问题,致使在征迁过程中没有足够说服力的文件、标准做依据,面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被征迁群众,征迁工作愈加困难。

(三)没有对被征迁房屋及土地进行合法鉴定。在个别城中村及城郊村,有的村干部受利益驱使,违法给非本村村民划分院基地,甚至有的村民占有几个院基地,把多余的变相卖给非本村村民。在土地征迁过程中,执法部门没有对土地及房屋性质进行合法鉴定,导致一些被拆迁户提出不合理诉求,要求其违规所得房产得到合法赔偿。

(四)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方式单一,被征地人的利益难以保障。目前,我县执行的地面附着物、房屋拆迁、土地等补偿标准还是3年前制定的补偿办法,地面青苗补偿每亩800元,果树每株补偿80元,房屋建筑砖混结构每平米240元,土木结构每平米180元,土地每亩万元。补偿标准没有根据国家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及时更新,另外房屋造价随着市场物价的上涨也在不断上涨,而房屋补偿价格与建房的成本相差较大,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反响强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拆迁工作难度,挫伤了拆迁群众的积极性。目前我县对已征地群众补偿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货币补偿和市场安置,即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农民自谋职业。实际上,货币安置虽能解决被征地群众暂时的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却难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虽然说,被拆迁户都分到了一定的市场门面房,但是受地理位置影响,城市暂时还没有发展到所建市场,像官庄、水车头、北庄等市场还没有经营条件,被拆迁户要利用市场正常营业还有一定距离。

(五)村两委干部全局意识、发展观念不强,设置过分条件阻挠。在个别城中村及城郊村征迁过程中,少数村两委干部的目光仅盯在本村利益的“小圈子”上,完全没有大局意识、发展观念,不去想怎样通过征迁开发,发展村级经济,创新发展新的产业,带动群众致富,为县域经济发展做贡献,而是只看自己的小利益,提出一些不尽合理的条件,变相阻挠征迁开发,甚至独断专行,私自划分院基地,谋取私利。

(六)征迁执法人员作风不严、态度不好、服务不到位。在各项建设用地征迁过程中,个别工作人员不能依据拆迁办法,按照程序办事,给群众解释不清拆迁补偿安置等各项政策,导致与群众发生争执,甚至在有的征迁过程中,工作人员执法态度蛮横,有强制执法现象。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和思考

征迁工作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村集体、村民、政府、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再分配,怎样协调处理好他们之间的关系,给被拆迁群众以公平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成为解决好征迁问题的关键。笔者认为推进我县和谐征迁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使征地拆迁政策家喻户晓。

实践证明,只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就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顺利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传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征迁政策,特别是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解析和宣传工作,以及依法征地拆迁促进城市发展的意义,引导群众服从城市建设需要,争取群众的广泛支持。二是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被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对有关安置补偿法律政策进行学习和宣传,利用他们的辐射作用,提高被征地拆迁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为征迁工作创造好的法制环境。三是强化村两委干部大局观念。在每一次征迁工作开展之前,召集有关村两委干部解读、讨论开发规划和征地政策,讲清征迁与发展的关系,讲透征迁与长远受益的道理,及时掌握干部群众对征迁工作的思想脉络与意愿诉求,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既以科学发展观向群众灌输发展大局的思想,又正确引导农民算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受益的综合账,强化群众对征地工作的长远利益的期待。

(二)完善方案,制定标准,使征地拆迁工作执行力更强。

各个重点项目的建设都要以发布通告、制定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应急预案为前提,将建设中各个环节需要完成的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形成项目保障机制。

一是以县长令或通告的形式向全县发布项目建设专项通告,在全县范围里形成项目建设的大环境,特别是在被拆迁群众中形成项目建设重要性的浓厚舆论氛围,从发布公告的形式上提高项目建设影响力,促进征迁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以政府名义印发《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标准》等,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可行的工作措施和矛盾协调处置应急预案,为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创造条件。三是制定对被征迁土地及地面附着物合法鉴定的制度办法,合理划分农村村民、居民、及非本村村(居)民所有土地,划分房屋类型及其合法性,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临时建筑等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对买来的房屋建筑,只补偿房屋,不补偿土地费用。

(三)完善机制,落实主体,使征地拆迁工作效益更高。

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前提是要保证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这就要求我们要配强队伍,完善相关制度和激励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形成从上到下齐心协力抓征迁的良好氛围。

一是领导干部要深入现场亲自抓、带头抓,现场解决征迁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现场协调,当面解决,让群众没有后顾之忧。二是成立征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王满堂副县长任副组长,整合住建、国土、民政等部门力量,抽调精干人员,统一在城关镇土地流转中心工作,由县长直接领导指挥,集中力量开展征迁工作。三是成立协调解决问题的领导机构,抽调城关镇、信访局、执法局等部门有处理复杂问题经验的工作人员,现场解决矛盾纠纷,为征迁工作创造良好秩序。四是将征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评考核并出台对征迁工作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办法,按照一个项目建设的征迁工作奖励一次的办法,奖励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形成推进征迁工作的激励机制。

(四)提高标准,创新载体,使征地拆迁补偿一步到位。

征迁工作难就难在补偿和安置,怎样制定合理的补偿价格和补偿方案,甚至成为做好征迁工作的关键,这就需要我们在充分调查民意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及赔偿标准。

一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在充分搞好市场调研的情况下,由政府、开发商、被征迁户三方参与价格听证评估出台相关政策,适当调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公正合理优惠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千方百计落实好党中央强调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要求,确保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利益,保证他们生活水平都有所提高。二是试行通过一卡通的“直通车”式补偿。为了使征地拆迁补偿款足额、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提高发放效率,在涉及发放所有征迁补偿款上,试行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补偿费用到群众手中的“直通车”补偿方式,做到安置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群众手中,确保不截留、不拖欠,使群众真正成为征迁工作的受益者、支持者、配合者。

(五)多措并举,完善保障,使被征迁群众无后顾之忧。

为了保证被征迁群众失地不失业,生活有保障,笔者认为应该出一系列办法、措施来解决群众失地后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问题。

一是继续实施好被征地拆迁村庄就近留地建设安置市场政策,在建设安置市场时要规划好选址和布局,充分考虑到周边市场的发展环境,支持、鼓励群众利用市场自主创业,实施小额贷款和创业再就业贷款,为失地农民提供资金扶持和项目指导等服务。二是探索建立、完善被征迁群众社会保障救助机制,在新型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适当放宽被征迁群众参与城镇职工养老统筹的准入门槛,想方设法加大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投入。三是在对失地群众家庭情况进行摸底的基础上,在每户选择一名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相对较高的人,通过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职业教育中心着重就文化知识、创业技能、经营知识、农科知识等方面进行培训。同时加大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招商力度,依托工业集中区,进行企业招聘会,优先录用失地群众。四是在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性项目上,优先考虑招录使用被征迁群众,确保失地农民充分就业,收入有依托,生活有保障。

(六)提高素质,亲情征迁,使征地拆迁过程更加和谐。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问题,需要工作人员去协调处理,怎样在执行拆迁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又不与被拆迁群众发生冲突,成为工作人员要把握的关键所在。

一是完善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和办法,注重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政策和法规培训,加强纪律约束,规范征迁工作。二是真情服务,亲情征拆,妥善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工作人员要采取交友法、算帐法、一线工作等方法把重点工程的意义讲清、把拆迁安置的政策讲透、把拆迁户的心思摸准、把群众的疑惑解除,并努力以真诚的服务争取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理解支持,营造广大被征地拆迁群众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三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情况摸清,把政策吃透,把工作做到位,尽最大可能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处理好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征地拆迁安置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所以要引起高度重视,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制定方案,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合阳县政府办综合科

201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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