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具体实施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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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保护工作,切实预防性侵犯少年儿童案件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加强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免遭侵害工作的管理,特成立青少年防性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_
副组长:___
成员:全体教师
三、工作要求
1.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要求,按照要求,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
2.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及时上报。
3.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4.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建立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
四、具体措施
1.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认真分析学校及周边安全形势,掌握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要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犯在校女学生案件。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2.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
通过课堂教学、班队会、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
3.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
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健全学生请假、消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
4.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
定期进行全校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5.妥善处置中小学生性侵犯事件
建立小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与共青团、妇联、家庭和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被性侵犯的学生有转学需求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应予以安排。
6.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要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学校要同家庭随时保持联系,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学校、班主任、教师、学校家长委员会要与家长密切联系,构筑学校、家庭、社会有效衔接的保护网络。
7.积极构建长效机制
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纳入对新上岗教职工和新入学学生的培训教育中。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重要方面,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纳入女童,尤其是农村留守流动女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内容,维护女童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实施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预防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和后勤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在新学期开学后能够在安全、温暖的环境中工作、学习。根据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__]9号)、《__省教育厅关于做好__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学取暖工作的通知》(甘教国资函[__]4号)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把好入口关,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2.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3.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4.建立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建立中小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
三、具体措施:
1.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认真分析学校及周边安全形势,掌握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要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犯在校女学生案件。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2.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
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要运用各类媒体普及有关知识,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学生保护热线和网站。
3.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
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特别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建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4.从严管理女生宿舍
对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坚持聘用品行优秀的女性管理人员。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宿舍管理人员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女生宿舍周围游荡,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学生临时有事离校回家必须向学校请假并电话告知家长,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离校。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
5.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
要指导学校建立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健全学生请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
6.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
新学期开校第一周进行全校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
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7.妥善处置中小学生性侵犯事件
建立中小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与共青团、妇联、家庭和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被性侵犯的学生有转学需求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应予以安排。
8.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要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学校要同家庭随时保持联系,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要与社区家长学校密切联系,构筑学校、家庭、社区有效衔接的保护网络。
9.积极构建长效机制
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纳入对新上岗教职工和新入学学生的培训教育中。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重要方面,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开设自护教育热线,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纳入女童,尤其是农村留守流动女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内容,维护女童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实施方案3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一号检察建议)和《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通知》{呼教发__(2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校园欺凌,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法制和师德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全体教职员工在校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杜绝校园性侵案(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鄂温克旗教育系统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雪萍鄂温克旗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高娟鄂温克旗教育局副局长
赵晶驻鄂温克旗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员:艳丽鄂温克旗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沃志杰鄂温克旗教育局人事师资办主任
伊吉勒鄂温克旗教育局基础教育办主任
乌日娜鄂温克旗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金静鄂温克旗教育局纪检监察办副主任
苏金芬鄂温克旗教育局教育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陶春占鄂温克旗教育局安全办主任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教育局安全办,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各校、幼儿园开展相关工作,各股室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三、工作职责
教育局安全办:加强法制教育,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的检查,指导学校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性侵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及时依法处理。
教育局基教股:加强德育工作,强化少年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学校开展主题班会,加强家校联系,成立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活动;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日常管理的检查指导工作,开展少年儿童青春期教育、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教育等工作。每年将学生防性侵工作列入中小学常规管理检查内容。
教育局幼特教:每年对照方案及《鄂温克旗教育系统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检查表》,对全旗幼儿园开展两次以上的检查工作。
教育局督导室: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和“一号检察建议”等文件要求,以预防性侵害工作为重点,每学年开展二次以上专项督导工作。
教育局人事师资: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对于实施性骚扰、性侵害学生行为的教职员工,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教育局纪检监察:按照相关规定对师德师风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重点对学校教职工是否存在性骚扰、性侵害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学校管理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性侵害学生案件发生的,或者发现性侵害学生案件瞒报、谎报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分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校(园)长作为校园内部防性侵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做到每年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有落实,确保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四、工作任务
(一)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预防性侵犯专题教育,并纳入对新上岗教职工的培训和新入学学生教育课程中。各校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到校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1次以上,通过讲座、案例警示等形式,让全校教职工和学生接受警示教育。同时,各校要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罪的认识。要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惕,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各校每学期要将开展防性侵害教育活动落实到每个班级,覆盖到全体学生,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运用各类媒体普及有关知识,要有计划、有总结、有过程材料,建立相关档案。
(二)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教育局安全办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各种管理制度。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
学校要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堵住性侵害事故发生的硬件建设漏洞。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如加高围墙、加固女生宿舍门窗、安装电子监控摄像头等。
从严管理女生宿舍。学校要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要抓紧时间改善宿舍条件,堵住性侵害事故发生的管理漏洞。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宿舍管理人员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女生宿舍周围游荡,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学生临时有事离校回家必须向学校请假并电话告知家长,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离校。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
(三)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
督导室要以预防性侵害工作为重点,每学年对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以上专项督导工作。每年对照方案及《鄂温克旗教育系统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检查表》,对全旗幼儿园开展一次以上的检查工作。
各校要定期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深入了解原因。
各学校每个学期要开展1次以上的拉网式检查活动,每个教职工要开展自查,学校要成立检查组,对教师进行谈话教育,了解情况,对每个班级的学生要抽取一定数量的学生、家长进行访谈,要做好相关记录。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如发现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四)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
人事师资办及各学校要把好入口关,落实对教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担任教职员工。要将师德师风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要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严格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不准在非公众场合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有关问题。要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制止个别教职员工的不良行为。
(五)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基教办督促指导各校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要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学校要同家庭随时保持联系,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要与社区密切联系,构筑学校、家庭、社区有效衔接的保护网络。
(六)妥善处置学生性侵犯事件
各校要建立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学校要与共青团、妇联、家庭和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被性侵犯的学生有转学需求的,由教育局基教股负责协调安排。各校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性侵犯学生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明确责任。各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辖区内管理责任,立即对防性侵工作现状进行一次研究分析,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做细、做实,将防性侵安全教育有效覆盖到每一个班、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确保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严肃追责。教育局各包联工作组要定期对所包联乡镇(学校)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县教育局督导室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各学校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防性侵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性侵害学生案(事)件的,将倒查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对未落实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校于__年5月30日前将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方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分别上报我局督导室和体卫艺股;要求每年6月28日、12月28日分两次将本乡本校预防校园性侵学生工作总结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和5张活动照片分别报我局督导室和体卫艺股。
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实施方案4
未成年人身心正处于发育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强,为了促使学生健康成长,不让学生遭受到性侵害,我校特制定了预防学生性侵教育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班主任。
二、工作措施
1、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
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主题活动、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
2、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
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3、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
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
4、从严管理女生宿舍。
对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坚持聘用品行优秀的女性管理人员。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宿舍管理人员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女生宿舍周围游荡,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学生临时有事离校回家必须向学校请假并电话告知家长,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离校。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
5、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
把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要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6、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要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学校要同家庭随时保持联系,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要与社区家长学校密切联系,构筑学校、家庭、社区有效衔接的保护网络。
三、妥善处置中小学生性侵犯事件。
学校建立中小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学校要家庭和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被性侵犯的学生有转学需求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应予以安排。对性侵学生者,各地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学校高度重视,家长、社会大力支持,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的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对少年儿童性侵犯的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犯在校女学生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__〕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及__年5月《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学生极端事件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升学生性别意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强化校园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工作人员的准入审查和管理,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严防教职员工、临聘人员和社会人员性侵害在校学生案件发生,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园安全科,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各校园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组织科:按照相关规定对师德师风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学校教职工是否存在性骚扰、性侵害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生性侵害学生案件学校进行专项调查,学校管理人员存在失职渎职或未按规定强制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人事科:严格落实入职审查制度,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完善师德考评制度。
基础教育与职成教科:明确各学段各学科落实学生防性侵害教学内容,每年将学生防性侵害工作列入中小学常规管理检查。定期检查全区幼儿园开展预防性侵害工作情况。
民办教育科:特别加强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参照本方案,指导督查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做好预防性侵害学生和学员各项工作。
学生科:配合指导学校开展少年儿童青春期教育、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教育等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指导开展好学生和家庭防性侵害主题班会、讲座等系列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落实对涉性侵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校安科: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的检查,指导学校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和智安校园建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教育督导评估服务中心:以预防性侵害工作为重点,每学年开展一次以上专项督导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做好预防性侵害教育
各校园要将预防性侵害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预防性侵害专题教育,并纳入对新上岗教职工的培训和新入学学生教育课程中。要通过课堂教学、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了解预防性侵害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害,遭遇性侵害后如何寻求帮助。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出行计划、返回时间、出行同伴、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每学期要将开展防性侵害教育活动落实到每个班级,覆盖到全体学生,要有计划、有总结、有过程材料,建立相关档案。同时,各校园每学期都要邀请法治副校长或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到校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1次以上,通过讲座、案例警示等形式,让全校教职工和学生接受警示教育。
(二)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部负责人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学校工作和校园安全监管,并使之规范化、常态化。严格落实学生接送交接制度,强化放学后清校清班管理,对幼儿园、小学低年级学生,上下学要由家长接送并于老师交接,老师不得将学生交与陌生人和无关人员,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陌生人和无关人员看管。严格落实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请销假必须经家长确认,学校要留有相关记录,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内教职工宿舍、教师办公室、门卫休息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从严管理女生宿舍,所有女生宿舍要实行“封闭式”管理,聘用女性管理人员,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宿舍管理人员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女生宿舍周围游荡,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学生临时有事离校回家必须向学校请假并电话告知家长,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离校。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
(三)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各校园每学期要开展1次以上的专项排查活动,全面检查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全面排查全校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信息,特别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家庭变故、心理和情绪困惑、单亲家庭等重点、特殊学生以及留守儿童、新居民人员子女,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及时整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认真核实发现的性侵害事件线索和苗头,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报警并报告区教育局。
(四)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
严格落实《温州市教职员工入职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对学校新招录教师、临时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一律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吸毒等违法犯罪信息等不宜在岗的人员一律予以清退。加强教职员工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校内教职工的亲属以同样要求进行管理)。要对教职员工开展警示教育,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管理等行为,在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要在公众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杜绝老师和学生在职工宿舍接触,禁止放学后单独留学生谈话、辅导,严禁教师将学生带到家中辅导。
(五)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各校园要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要通过开展家访(每生每年不少于一次)、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班级微信群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让家长了解必要的预防性侵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要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和民工子女家庭,发现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采取应对措施。一旦发现学生等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时,学校和家长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
(六)妥善处置性侵害事件
要严格按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一旦发现学生等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学校、家长、相关场所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通过成立学校心理评估小组、完善心理危机处置预案、一年两次做好心理危机筛查、畅通心理危机干预渠道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被性侵害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性侵害学生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明确责任。各校园要切实落实校园管理主体责任,立即对防性侵工作现状进行一次研究分析,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做细、做实,将防性侵安全教育有效覆盖到每一个班、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确保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严肃追责。教育局各科室要督促、指导各学校(幼儿园)规范安全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定期检查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预防工作不重视,专题教育效果不良,入职审查不认真等问题的学校,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和纳入年底考核分值。对学校管理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性侵害学生案件发生的,或者发现性侵害学生案件瞒报、谎报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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