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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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第一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总支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本届党总支委员应选名额为7名,差额1名。由上届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的方格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画“○”。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由党员大会推选非正式候选人的党员担任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并由与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将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

七、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当选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由全体党员讨论通过后实施。

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第二篇】

各村(社区)团支部:

经研究,决定于今年3月至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社区)团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现将《2021年和寮镇村(社区)团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落实有关换届选举工作。

中共和寮镇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

2021年和寮镇村(社区)团组织集中换届

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团粤发〔2021〕2号)和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村(社区)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团湛联发〔2021〕1号)、共青团廉江市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团廉联字〔2021〕2号)工作要求,我镇计划在今年进行全镇村(社区)团组织集中换届,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团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关于全面加强团的基层建设工作部署,以加强“党建带团建”为引领,以规范村(社区)团组织设置为基石,以选优配强村(社区)团组织班子为关键,以发挥村(社区)团组织功能为导向,全面提升村(社区)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共同谱写更高水平发展新篇章,为廉江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园林城市贡献青春力量。

二、换届选举的重点工作

(一)规范村(社区)团组织设置

1.科学设置团组织。综合考虑“学社衔接”等工作常态化推进情况,根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村(社区)领域团员分布特点,科学设置团组织类型。团员人数3人以上的村(社区),成立团支部。团员人数7人以上的团支部,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员人数50人以上的村(社区),可以成立团总支。团员人数超过100人的村(社区),经团市委批准,可以成立团委,下设若干团支部。

2.规范委员会组成。村(社区)团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名,团总支一般设委员5至7名。团(总)支部设书记1名,可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若干委员。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村(社区)团委一般设委员7至9名,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至3名。

3.明确委员会任期。村(社区)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至3年。村(社区)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者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至5年,一般与同级党组织任期保持一致。村(社区)团组织任期届满时,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团组织班子

1.选准配强团组织书记。采取“两推直选”的办法,即由团员和35周岁以下青年推荐与同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召开团员大会或者团员代表大会选举村(社区)团组织书记,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取自荐直选的方式开展。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应优先从村(社区)“两委”中35岁以下的党团员年轻干部中产生。村(社区)“两委”中未配有年轻干部的,应由镇(街)机关单位年轻干部、镇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优秀返乡入乡大学毕业生、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原则上不超过35岁。

2.选优配齐团组织班子。按照“公开选拔、择优使用”原则,选优配齐村(社区)团组织班子。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委员可以从青年致富带头人、优秀高校毕业生、优秀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就业青年、农业大户、社会工作者中的优秀党团员遴选担任。要积极引导因就业或常住将组织关系转入本村(社区)的团员参与团组织换届选举,并根据此类团员人数与户籍团员人数的比例,设置相应数量的副书记、委员。在班子成员中女干部要占一定比例。

3.拓宽团干部选拔视野。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打破传统限制,拓宽团干部的选拔视野。应注重从“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驻地高校学生、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群体中选拔优秀青年人才充实村(社区)团干部队伍。

三、换届选举的重点问题

(一)彻底纠治组织覆盖盲点和空心化。逐一核对辖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名录和“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建设情况,查找组织覆盖盲点。按照组织设置原则和规定程序,合理设立团组织,彻底消除组织覆盖盲点。利用“智慧团建”系统核实村(社区)团组织空心化情况,对于团员人数不足3人的村(社区),应当采取镇(街)下派或相邻区域调配等方式,补足团员数量,推动单独设立团组织。

(二)同步做好全口径组织换届工作。统筹布局村(社区)辖区内集体企业、“两新”组织、网格区域等团组织换届工作,一般应按照自下而上的顺序,同步做好换届工作。摸清辖区内超大团支部现状,针对不同类型团员结构,合理设立团组织。把握各类团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特点,合理做好团干部的力量调配,优化团干部队伍梯队,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三)充分调动团员政治参与积极性。通过宣传政策、发放倡议、组织青年议事、征集提案议案等方式开展普遍联系,引导更多的团员积极参与换届工作,使广大团员在换届中理性表达青年群体利益诉求,切实提高村(社区)团员的组织归属感。

(四)建立健全团干部培育举荐机制。镇(街)团(工)委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对村(社区)团干部的培训。要积极拓宽基层团干部选拔任用路径,对于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团干部,既可通过挂兼职的方式,遴选到镇(街)团(工)委任职,也可积极向镇(街)党(工)委推荐,作为村(社区)“两委”干部后备人选培养使用。

四、换届选举工作进度规划

换届选举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21年3月到4月。3月上旬为前期调查摸底阶段,开展调查摸排和动员部署工作;3月中下旬为部署推进阶段,进行集中换届;4月为检查总结阶段,巩固换届成效。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0日前)。村(社区)团支部要在本级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村(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村(社区)团组织换届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村(社区)团组织设置和运转、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以及村(社区)团员青年队伍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对长期不在辖区学习工作生活、无法正常履行义务的团员,要及时开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将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生活常住地团组织,并按照要求妥善处置不合格团员,组建好辖区团员微信联系群。按照要求成立考察组,做好本届村(社区)团组织班子成员的考察工作。

(二)部署推进阶段(3月11日-3月31日)。以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开展换届工作,结合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结果,我镇(街道)会统筹推选1至2个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先行试点,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和经验交流,再全面推动我镇村(社区)团组织换届工作。对于述职评议考核或对标定级结果较差的团组织,需完成整顿后再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4月底前)。换届工作结束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选举结果报批、材料归档上报、新老委员交接及工作培训等工作。村(社区)党支部要认真梳理总结换届工作情况,包括换届工作组织部署和推进情况、村(社区)团组织班子人员构成、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社区)团组织覆盖率等情况,并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

五、换届选举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村(社区)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坚持多方协同,加强与镇团委的联系,形成合力。

(二)狠抓换届风气。按照村(社区)“两委”换届“五个严禁、五个一律”要求,加强对村(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监督和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载体,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发动,营造良好的换届氛围。

(三)加强工作保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换届选举全过程安全有序。

联系人:李桥、张妙娟

联系电话:0759-660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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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第三篇】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我院团支部的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制定此选举制度。

第二条  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下列人员在团内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力的团员除外);

(二) 在团内担任干部职务的党员或团内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力的党员除外);

第四条  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二年。

第五条  各团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条  选举必须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二、团支部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向上级团组织请示。团支部在改选前,应将选举的工作计划向上级团组织做出书面或口头请示。请示内容一般包括:任期内支部工作的简况;换届改选的时间、地点;选举方案。同时,还应将团支部改选工作的意见和方案,向同级党组织汇报。

第八条  认真酝酿委员和书记候选人。团的支部委员会由3组成。实行差额选举的,提出的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30%。实行直接选举的,无候选人。

第九条  确定选举办法及准备选票。选票要求字迹清楚,规格一致,采用差额选举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三、团支部换届选举采用的方法及适用范围

第十条  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可采用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两种方法进行选举。其中,团员数量较少,并且便于集中的团支部采用直接选举。团员数量较多,并且不容易集中的团支部采用差额选举。

四、团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第十一条  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出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

第十二条  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召开支委会,进行委员分工。

五、选举大会的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  团员大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其中,团员数量较少不设大会主席团的团支部,由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或同级党支部或院团委主持。

第十四条  大会主席团是由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提名并经多数团员同意产生的。

第十五条  大会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

六、团支部换届选举大会的组织程序

第十六条  采用直接选举方式的大会应遵循以下组织程序。

(一)大会主席团报告团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团员总数,受留团查看处分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团员数,实到会议的团员数,参加会议有选举权的团员数,会议选举是否有效。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支部团员的五分之四,即可宣布选举开始;如果不足五分之四,选举应改期进行。)其中,不设主席团的团支部由大会主持人员报告团员人数。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宣布下一届委员会应选人数,提交大会通过。

(四)意愿当选人表态发言。

(五)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六)监票人检验票箱。

(七)发选票。(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

(八)划票。(划票方法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的或无效的,同时说明本次选举规定的划票符号,然后开始划票。)

(九)投票。(先由主席团成员、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

(十)验票。(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实发票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

(十一)计票。(只计算有效票情况,废票去除,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十二)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计票结果是指一次选举的有效票、废票张数和每一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选举结果是指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原则确认哪些人当选。计票结束后,先宣布计票结果,然后宣布选举结果。)

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第四篇】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我社区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委员,由本次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三、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由委员3人组成,拟推荐委员候选人3名,经院党支部同意,并报区团委审定批复。

四、本次会议选举由会议正式以无记名的投票方式选举办法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五、本次会议的选举,参加投票的团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团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团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六、画写选票时,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不按规定画写,或字迹无法辨认的,作无效票处理。

七、候选人得到票数超过实到会团员的半数方能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

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八、本次会议选举,发票前,由会议选举工作人员检查并封闭票箱。选举时,由会议主持人向大会公布参加选举的团员人数和发出选票的张数。投票前,监票员应当从新检查票箱,会议主持人宣布开始投票时,监票员首先投票,其余团员按顺序投票。

九、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开启票箱,清点核对选票,并将投票情况报告大会主持人,再由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每次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无效,必须重新进行选举。

十、大会选举时设监票员1名,计票员1名。监票员和计票员,经院党支部通过。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会议通过实施,只适用本次会议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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