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一家亲来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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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一家亲来往1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和田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基,和田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明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确保人员力量、资金投入和工作效果。

二是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活动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专门机构全力抓,其他部门配合抓。

三是结合实际,将“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与扶贫帮困等活动相衔接,制定详细周密、便于操作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方案。

四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结对认亲、上门走访,带头开展好活动。11月底前全地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部完成结对认亲工作。

五是建立健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制度,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制定整体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建立联系档案和台账,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定期督促指导,及时通报情况。

六是开设专题专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疆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视关心,宣传***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七是宣传地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大意义、具体举措、进展情况、实际成效;宣传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

八是打造一批民族团结示范点,建设一批民族团结示范街,配套一批民族团结宣传牌,力争建成民族团结示范区。

九是精心组织开展好结对认亲工作。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思想困惑,精准开展扶贫帮困和教育引导工作。

十是实行“一对一”结对认亲,“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每人至少结对认亲1户(驻村管寺干部、学前双语教育支教人员由派驻县市安排每人至少结对认亲1户),援疆干部每人至少结对认亲1户,实现干部职工结对认亲全覆盖。

十一是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走访见面交流活动,既要“走下去”,也要“请上来”,既可以“一对一”,也可以“几对几”。

十二是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互学语言、互学习俗、互学经验、互学精神、互通信息。

十三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干群联谊、单位内部走亲访友、宣传发动群众系列活动。

十四是及时到结对认亲户家中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切实做到“四个清楚”(家庭情况清楚、发展目标清楚、就业技能清楚、各项需求清楚)。

十五是真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帮助解决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等燃眉之急,做到一次结亲、终生结缘。

十六是真心帮助实现精准脱贫,帮助结对认亲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协助落实项目资金和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引导他们积极掌握就业技能,支持帮助他们发展庭院经济、畜牧养殖和核桃、红枣等特色林果种植,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

十七是真心帮助解除思想认识困惑,引导结对认亲户增强主体意识,主动摒弃“等、靠、要”依赖思想,切实树立起“我能行、我能干、我能富”的坚定信心。

十八是进行定期督促指导,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强化活动组织管理,严明各项纪律。

十九是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推选出一批“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二十是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中,实行严肃问责追责。

民族团结一家亲来往2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州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方案》(伊州党办厅字〔2021〕50号)要求,结合奎屯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着眼战略全局,认识重要意义

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和载体,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渠道,是保障改善民生、凝聚争取人心的迫切需要,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创建成果、实现民族团结创建全覆盖、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各单位(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部署,深刻领会陈全国书记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各族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二、把握基本要求,明确主要任务

(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奎屯。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观念,人人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自觉融入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使全市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努力形成单位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通过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使奎屯的民族团结恢复到历史最好时期。

(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主要任务

1.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知识竞赛、小品大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学习宣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宣传祖国的变化、新疆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的变化、百姓衣食住行用的变化、身边人的故事等方式宣传党的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关怀厚爱,感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2.加强法律法规尤其是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营造法治环境;通过反暴力、反恐怖宣讲,组织参观监狱、“现身说法、反哺社会”宣讲等形式,做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能力,坚决与“三股势力”作斗争;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完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的作用,充分发挥清真寺和宗教活动教育管理服务管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教育管理服务片区管委会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党员、退休职工、志愿者的作用,充分发挥楼栋长、单元长、十户长的作用,把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宗教场所、信教群众的教育管理服务,加强入户走访排查,做好“起名、割礼、婚礼、葬礼”四项活动服务管理,特别是要做好“起名、念尼卡、葬礼、为亡人过乃孜尔”等活动的服务管理。

3.在落实好“三有三抓三做”(有固定人员,有充足资金,有良好工作环境和设备;抓氛围、抓活动、抓选树;做好计划、做好督查、做好考核)要求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张贴宣传标语和粉刷民族团结墙体画、墙体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内容,在城市主干道、小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在民族团结“九进”活动(进机关、进街道<乡>、进<社区>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团场连队、进景区)全覆盖上下功夫,每个单位都要按照伊犁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八个一”(一个优秀的解说员、一部高质量的专题片、一份精炼的汇报材料、一套完善的档案资料、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一套顺畅的观摩流程、一个突出的工作亮点、一个精美的宣传折页)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和考核细则,按照示范点要求营造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浓厚氛围。通过讲“民族团结一家亲”故事、出版“民族团结一家亲”画册等形式,推动多层次、多方位的交往互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为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多做工作。

4.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自内心地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谋他们所需,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

5.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和“一个良好局面”做贡献。通过结对认亲活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努力实现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奎屯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开创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三、确定参与范围,丰富活动内容

(一)参与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校,驻市单位、部队、企业。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执行。

(二)活动内容

1.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少数民族群众,汉族同志也可以联系汉族群众。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特殊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结对认亲本着务实管用有效的原则,对原第一书记、第一主任和单位结对帮扶的困难户原则上不做调换,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与各族群众广泛交朋友,至少与1户以上其他民族群众家庭结对认亲。市机关单位(部门)各级干部与1户以上其他民族群众家庭结对认亲,可在单位“访惠聚”联系社区(村),也可与单位干部之间结对认亲。各类学校开展学校之间、班级之间、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结对认亲活动,大力开展“六进”(进处室进教研室、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家庭)“三进两联一交友”(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联系学生、联系家长,与学生交朋友)和“十二同”(学习同步、语言同学、课间同乐、用餐同桌、住宿同舍、竞技同场、歌舞同台、节日同庆、困难同渡、民俗同尊、制度同守、和谐同创)活动,加强各学校之间的工作管理交流、班级之间的互动互学交流、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师生之间的思想帮带交流,促成教育系统各族师生之间的“大融合”。驻市部队、公安队伍开展与街道(乡)、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之间的“根连根、骨肉情”结对帮扶认亲活动,确保军地警民相互有联系、有沟通、有互动;驻市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结对认亲活动;企业全体干部职工要开展内部民汉职工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街道(乡)、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之间的结对认亲活动。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辖企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2.经常走访。坚持每两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调研活动积极开展走访;正科级及以下干部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开展进村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各单位(部门)要统筹安排好见面交流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不给结对认亲户增负担、添麻烦。要充分利用电话、QQ、微信、易信等各种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心,切实了解和掌握家庭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3.互学语言。要鼓励各族干部群众互相学习语言,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群众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族干部群众都要自觉学习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4.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5.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单位(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积极组织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六互”活动(互吃一次饭、互送一件小礼品、互办一件小事、互教一项小技术、互提一个醒、互学一句话),与结对户照一张合影,并摆在办公桌上;建一本结对工作手册,记录每一次的活动开展情况。原则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开展1次,学校每周开展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交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

6.表彰激励。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对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及时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推进责任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事关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发动,开展活动,形成合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把“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奎屯市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民宗委),负责统筹协调此项工作。市委组织部要重点做好对象确定、人员统计和结对认亲户的登记工作,确保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部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做到“不少一人,全员参与”。

(三)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结合实际,与扶贫帮困等活动相衔接,制定好活动规划、完善好活动方案、明确措施、稳步推进。奎屯市党政机关要先行一步,立即行动、结对认亲、上门走访;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类学校、医院等相关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批逐步推进,科级以上干部职工在11月底之前完成结对认亲工作,开展走访慰问,其他干部在12月底之前完成结对认亲,并开展走访入户活动。

(四)建章立制,保持常态。建立完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建立联系档案和台账,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五)及时总结,宣传引导。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活动水平。市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政府的举措,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先进经验、积极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模范、优秀事迹,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社会浓厚氛围。

(六)加强督导,推进落实。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组织、绩效办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部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指导;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督查;开发区、各街道、开干齐乡、教育局负责本单位及行政和行业管理范围内活动督查,确保层层抓落实;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将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各单位(部门),驻市部队、兵团七师、驻市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并于11月8日之前报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族团结一家亲来往3

一、建立一个长效活动机制

全力形成“三促三带三创建”长效活动机制,即:促进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带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批民族团结模范;促进民族间互尊互学互帮,带动技能素质提升,创建一批就业创业典型;促进脱贫脱困、脱离极端思想影响,带动勤劳致富,创建一批感党恩、跟党走的标兵。

二、明确五项主要任务

(一)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对新疆人民的关怀厚爱,深入开展“知党爱、感党恩、跟党走”宣讲。

(二)全力倡导正信正行,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

(三)积极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突出“交往交流互动”。

(四)积极帮扶结亲户,突出“结穷亲、用真情”。

(五)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和“一个良好局面”贡献最大力量。

三、确定参加人员范围

(一)自治区经信委机关各处室(局、办)、直属事业单位和自治区各行办,共计430名干部职工(截止2021年10月31日实有人数),其中:厅级干部16名、处级干部213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201名。

(二)自治区经信委垂管的各地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参加所在地州(市)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三)自治区经信委直属的新疆轻工学院在本学院,在不同民族之间,以师生结对子的方式,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四)鼓励、支持自治区经信委系统退休干部职工,以自愿为原则,参与“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四、落实六项活动的要求与措施

(一)结对认亲

1、结亲要求:全员参加,做到“全覆盖、不遗漏”;领导示范带头;统一组织开展;整村推进实施;轻工学院以“三进两联一交友”形式开展结对认亲。

2、结亲措施:(1)进一步摸清结亲户家庭基本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按照贫困程度进行排序;(2)按照“职级越高的干部与越需要帮扶的家庭结亲、经济条件较好的干部职工与收入较低的家庭结亲、文化程度越高的干部职工与教育程度越低的家庭结亲”的原则,对应确定每名干部职工的结亲户;(3)建立“结对认亲”信息数据库,实行专人管理,实现查询、统计、更新等功能,并在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4)印发“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联系手册,督促干部职工做到每次活动有记录、有反馈、有落实、有报告;(5)印制“连心卡”,发至每位干部职工和结亲户,加强互动。

(二)经常走访

1、走访要求:单位集中组织与家庭自行走动相结合;进村访亲与请亲进城相结合;见面走亲与经常联系相结合;干部访亲与家庭成员普遍交往相结合。

2、走访措施:(1)迅速启动2021年首批结对认亲、见面交流;(2)2021年年内,分批落实全员首次结对认亲、见面交流;(3)开通网上见面交流平台;(4)以两个月为一个周期,以“访民生、解民忧”“促民安、助民富”“感党恩、跟党走”为主题,落实2021年全年6次“见面走亲”活动;(5)开展2021年“首府走亲”活动。7月份,利用暑假假期,组织部分结亲户子女到首府走亲。12月份,利用农闲时节,组织部分结亲户到首府走亲。

(三)互学语言

1、互学要求: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并重;坚持互学语言与感情交流并重。

2、互学措施:(1)制定“双语”学习计划。建立“每周一句、每月一课、每季一评”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搭建双语平台;(2)开展专题学习。以《维吾尔语基础教程》为“双语”学习基本教材,《日常维吾尔语速成》为辅助教材,干部职工坚持每天自学半小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分别组织“日常沟通交流”、“问候、介绍、赞美”、“打电话、访家做客、交通”、“集市、商店、购物”、“民族宗教、风俗习惯、农业生产、治安保卫”等五个方面内容的双语专题辅导学习;(3)搭建“双语角”平台,组织干部职工每月开展双语交流,激发学习兴趣,鼓励干部职工利用QQ、微信等形式进行交流;(4)加强少数民族结亲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力争到2021年年底,少数民族结亲户家中至少有一人能进行简单沟通交流。

(四)关爱帮扶

1、帮扶要求:情感融入,交流交往;力所能及,量力而行;励志扶智为主,物资帮扶为辅;综合施策,精准帮扶;个人帮扶为主,集体帮扶为辅。

2、关爱帮扶措施:(1)建立关爱帮扶任务清单;(2)突出个人帮扶,开展“学一句语言、拉一次家常、做一次宣传、干一次农活、献一份爱心、解一个难题”结对帮扶活动;(3)辅以集体帮扶,突出产业扶贫;(4)生产关爱帮扶;(5)就学关爱帮扶;(6)就医关爱帮扶;(7)就业关爱帮扶;(8)综合施策,丰富关爱帮扶内容。

(五)开展活动

1、活动要求:坚持集中组织与支部微行动相结合;坚持日常与节庆相结合。

2、活动内容(按时间顺序列出2021年至2021年主题活动)

(1)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趣味运动会(已举办);(2)举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专题讲座;(3)组织开展“迎新年”联谊活动;(4)举办“迎新春”联谊活动;(5)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道德讲堂;(6)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学习活动;(7)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8)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宣讲报告会;(9)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0)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座谈会;(11)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征文活动;(12)开展学唱跳少数民族歌舞活动;(1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14)与住地社区开展民族团结共建活动;(15)开展“我们的节日”联谊活动。(2021年度之后的活动另行安排)

(六)表彰奖励

1、表彰要求:在奖项设置上坚持整体与单项奖相结合,评选时间上做到日常与年度相结合,激励手段上做到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2、表彰程序:以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审批的方式进行。

3、表彰奖项:(1)委“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先进集体称号;(2)委“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先进个人称号;(3)“双语”学习进步奖、“关爱帮扶”贡献奖、“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组织奖。

4、表彰结果运用:对获得荣誉的单位部门,在年终考核评选先进集体、先进党支部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对获得荣誉的干部职工,在年终考核评选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方面重点倾斜,在职务晋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学习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

五、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一)成立自治区经信委系统“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

(二)健全工作机制:1、建立定期研究工作制度;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3、建立督查工作制度;4、建立信息报送制度;5、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三)强化活动保障:安排好干部职工结对走亲时的住宿、翻译、车辆、车票预订、资金等各项保障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1、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及时宣传推介典型模范、优秀事迹和经验做法,强化舆论引导;2、每年组织1次“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经验交流会,营造学习典型、争做模范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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