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供货合同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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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供货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肉类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贴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交货及运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货物验收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供给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______日内进行进一步检验,检验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职责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供货合同2

需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供方:________________制品经销部

合同编号: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货金额

供货总金额(大写):叁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小写):元。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运输方式:汽运。

2.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需方货运详细地址:东三环大北窑东北角中基新东方C座。

三、结算方式:

货款在供方供货后一个月内结清,供方开具普通发票。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需方在签定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供货。

2.由供方负责发货,交货日期以需方签字的送货单日期为准。

五、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

2.需方收到货物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进入工地。

六、保修条款:按照国家规定。

七、所有权:

货物所有权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需方须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风险转移:

货物损毁的风险自到货之日起转移到需方。

九、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货,供方须按照供货金额的%/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2.需方责任: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未付款部分的%/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十二、合同担保:

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变更:

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3日提出,在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无

十五.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壹份。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七、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20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田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需方

代表: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供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公司供货合同3

供方:需方:

根据工程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及单价

第二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1、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制作内容:供方按需方确认的规格,数量及品种来完成需方的制作任务;

3、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随货同行的产品质量保修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保证产品质量,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供方负责通过消防验收(仅指所供的各种);

第三条:合同总价

本次合同的总价为(暂定)人民币:元整(¥元);该费用包含各项税金,运费、卸货等一切相关的费用,开具国家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

供方提供的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且必须保证送达现场的为新货正品,包装完好。

第五条:产品的供货单位及供货方法

1、产品的供货单位:

2、供货方法:供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货物以汽车运输方式送至需方工地,卸货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交货期限

由需方提前天通知供方将所需的的数量、规格、品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个日历天内将产品送至需方指定的工地现场。

第七条:付款方式

1、货到需方工地,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供方提供与本合同商品等额的合法元整(¥元)以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供方;

2、本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整(¥元)作为保质金(质保金无利息),保质期为12个月(质保期自通过需方验收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后,供方产品无质量问题,供方提出付款申请,需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转帐支付给供方;

3、供方收到需方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

第八条:产品的验收

1、货到需方现场后由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清点和检查,如无异议即视为验收合格,产品验收不合格的,供方负责更换合适的产品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需方经过检验认为供方产品表面或者质量存在瑕疵的,有权要求供方作出书面说明,在供方作出书面说明后,双方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供方负责将产品提交广西产品质量检验所进行检测。若经过检测,确属质量问题的,供方必须无条件退货,经过检验不属质量问题的,需方应当接受。鉴定费由供方先行承担;

3、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虽经需方当场验收并签署了确认书,但需方在使用该货物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法按照本条第2点来处理。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48小时内处理,并出具书面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供方提供产品必须满足消防验收要求,交货时应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的发票后,需方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扣除%质保金后)即人民币验报告、3C认证等相关产品资料;资料不齐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齐资料后才支付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标的物交付需方验收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价的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需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则按应付款项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3、供方未按约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仍需要,供方应照数补交。需方不需要,则供方不用继续供货。但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及时交货的,则供方应付给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4、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一律作退货处理,供方除及时更换合格的产品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逾期的违约责任;

5、因供方原因造成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整改费用。

第十条:保修以及保修期

1、保修期:本批产品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交付甲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若出现因供方产品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必须在48小时内免费更换或维修;

2、保修责任:保修期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关的质量问题和使用安全问题,则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场查看并及时向需方出具正式的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如果供方在需方通知后不按时到场,或在收到供方书面通知8小时内未给需方正式的书面处理意见,则视为供方认可需方提出的异议,需方有权选择退货或者要求供方承担维修等各种费用,并可以要求供方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方式

需方可采取口头、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供方进行保修服务。

1、电话、;传真:,以打通供方所提供的报修电话及传真号码的通知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供方已收到维修通知。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双方约定为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同的有效期限

1、材料签收单一式五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供方、需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方:供方: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

开户名:开户行:

帐号: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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