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检委员意见建议【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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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纪检委员意见建议【第一篇】

当前,随着纪检工作体制创新和改革的深入发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越来越迫切。在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加强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纪检力量不足的压力,同时能够强化纪律监察职能,延伸纪检监察机关视线,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

基层纪检委员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随着纪检监察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在党风廉政建设由谁主抓,该谁负责的认识上,仍有少数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抓好业务就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无关大局,得过且过;有的认为保持洁身自好,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自己只是“支持、配合纪委的工作”。没有站在党委的高度和全局的高度来看待问题,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被动应付,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实践不够,在抓监督责任上存在畏难情绪,一怕失面子,二怕捅娄子,三怕丢帽子。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上和落实上存在差距。

2、工作缺少主动性。由于基层纪检队伍兼职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工作缺乏独立性。乡镇基层纪检干部患得患失,不能主动开展工作。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工作考核与干部提拔任免、评先表优不直接挂钩。纪检工作干得好与不好,党委在干部任免奖惩中主要还是依据中心工作、应急性工作的完成情况而定。这些问题和现象致使纪检干部失去信心,不能安心本职工作,导致工作缺少主动性、积极性。长此以往,乡镇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成为当前基层纪检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并直接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缺乏主动性,完全处于应付状态。

3、职责定位不明确。党内法规对纪检委员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有一定的规范和要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受到误解和抵触,导致一些村纪检委员成为“挂名委员”。基层纪检委员的权利和义务,职责和待遇等问题尚未完全明确。一些纪检委员对相关制度没有完全吃透,在操作上缺乏责任意识、主动意识,导致有效的举措难以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去。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纪检委员的工作,导致基层纪检委员工作没有底气。

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基层纪检委员中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基层纪检委员队伍稳定,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使基层党组织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基层纪检委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发放纪检监察业务教材,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通过集中业务学习、专题辅导授课、交流座谈汇报、廉政警示教育、上派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让基层纪检委员在增强纪检监察业务素质的同时,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守己、监督者必受监督”的遵规守矩意识,全面展示基层纪检委员“公平公正、正直正派、依法依纪、干净干事、尽职尽责”的良好形象。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基层纪检委员,架起密切联系干部群众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桥梁和纽带,促使本地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坚持协作联动。县纪委和乡镇纪委要加强对基层纪检委员的督导检查力度,强化基层纪检委员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通过畅通上传下达的信息沟通渠道,坚持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工作落实。一是掌握廉情信息。通过定期走访单位党员干部和重点群众,听取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让党员干部及群众参与到反腐倡廉工作中来。二是做好信访接待。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能答复的及时答复,能解决的督导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做好解释工作,对重要信访件要及时向领导或上级汇报,由上级组织协调解决。三是协助案件查办。村纪检委员要积极协助上级纪检部门查办案件,提供案件有关线索和证据,使案件办理得以顺利进行。

3、强化责任监督。基层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明确监督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抓住关键落实监督责任。开展好事前监督,认真监督本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事项,进行“合规性、合理性”预审查。加强过程监督,强化镇村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力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全过程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参与决策监督,对党组织党内生活正常开展进行监督,保障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认真落实。对纪检工作意见建议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是保证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对于纯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执纪监督问责等多项职能,在行使职权的每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因此,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显得尤为重要。现笔者结合县局级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实践与探索,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中充当排头兵,在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中态度坚决,在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可以说基本上都得到了各级党委的肯定。但就其县局级来看,纪检监察干部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二是同一科室不同分工之间的监督和其他科室的监督不够;三是监督力度不够大、途径不够多、效果不够好;四是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还不够严格,个别干部忽视廉洁纪律,办案时行为不规范,用语不文明,形象不佳,影响极为不好。

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被监督的意识不强。个别纪检干部认为自己是监督别人的,自己哪里还要接受别人监督,甚至还认为自己是纪检干部,高人一等,手中权力大,想监督谁就监督谁,想处理谁就处理谁,致使纪检监察干部被监督的意识不强。

(二)同级不敢监督。县局级设有监察审计科、党政办公室、人事劳资科、党群工作科等科室,不同的科室总认为纪检监察部门是监督自己的,根本不敢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多栽花,少栽刺”,甚至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不闻不问。对于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的监督,各个纪检干部认为只要干好手中业务,就不管别人的事,“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1]。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三)业务学习不到位,不能适应工作需要。部分纪检干部不思进取,满足于现有的业务知识,对政策、法规等相关制度规定学习不到位,业务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虽然深知业务学习很重要,但总以工作忙为借口,没有真正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系统学习,深钻细研,致使业务知识贫乏;部分人对新业务的学习滞后,不注重加强自身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对新增业务掌握不透彻,对业务流程理解不深不细,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近几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基层烟站、点调了一些干部职工来补充,他们因纪检监察业务基础差,一时难以适应纪检监察执纪监督问责岗位。而老纪检监察干部对当前频繁交替、更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尤其是计算机操作、网上惩防体系动态监管平台应用等新技能跟不上,加上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执纪责任追究日趋严格,规范执纪要求越来越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普遍产生了办案有责任、难办案,不想办案、不敢办案的想法,不愿留在执纪办案岗位,千方百计、想方设法调到其他部门。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纵向监督。纵向监督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上级监督下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度比较大、途径比较多、效果比较好。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干部来说,首先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其次要主动拓展监督途径,细化内部监督制度,做到乐于接受、敢于接受、善于接受内部监督,从而提升自己拒腐防变能力。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上,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作任务交办制度、定期沟通制度、重大事项会议报告制度、定期征求意见和谈话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以及这些制度所搭建的平台,由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重大事项,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强化平行监督。平行监督主要包含同一科室不同分工之间的监督和其他科室的监督两个部分。在同一科室中,由于分工的不同、人手偏紧,彼此对对方分管工作的进展、成效、存在的问题等并不十分了解,这种情况在县局级的纪检监察部门尤为突出。必须建立起这一层次的内部监督,通过定期例会等形式,就具体分工的工作进行沟通交流,由纪检干部定期向所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报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在信息收集、问题处理、结果反馈等环节进行相互监督,以提升工作效率、质量,保证公正履职。同时,由于其他科室的工作方式方法相差甚远、制度规范要求各不相同,不同科室之间工作运行相对独立,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建立其他科室监督纪检监察科室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执行各项工作监督,才能确保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快落实”、“好落实”,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才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强化群众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2]。设置廉政监督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监督,把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向被查部门和当事人发放办案意见建议反馈单,听取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了解纪检干部办案时是否有人情案、关系案或者吃拿卡要等违纪和不廉洁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查处。

对纪检委员意见建议【第二篇】

当今世界进入信息时代,新事物、新知识、新观念层出不穷,知识的更新周期越来越短,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速度和广度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为快捷和广泛,信息在科学决策中的价值越来越大。纪检监察信息所反馈的实践内容越来越深刻,涉及的面越来越广泛,领导决策对信息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纪检监察信息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显示出其旺盛的生机和活力。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逐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域更加广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审时度势、理清思路、科学决策,就需要大量的信息作参考。就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和领导干部来说,主要是通过信息这一渠道,了解和掌握全县各级各部门反腐倡廉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障碍、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等,从而在总体上更好地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正确判断和估价形势,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而科学决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

一、认清反腐倡廉工作大局,不断深化对纪检监察信息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一)信息是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干部掌握全面情况,预测工作发展趋势,指导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贯穿于领导决策制定、实施和完善的全过程,能够及时反映政策执行和工作部署的进展情况,全方位地监测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是否到位,是否走样,是否有创造性。一方面,通过迅速准确地将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意图传达到下级机关,指导和推动基层和面上的工作。另一方面,通过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指导和推动某项工作或全局性工作。尤其是一些综合性、调研性、深层次的信息,经领导同志批示后,可直接进入决策,推动一个方面工作的开展。

(二)信息是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纽带。随着信息工作的网络化,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沟通左右的作用日益明显,信息工作架起了基层与领导机关、人民群众与领导干部、部门单位之间联系的桥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中了解人民群众的生活疾苦、意见建议、呼声和思想情绪等各个层面的社情民意,从而广纳贤言,解决实际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同时也有利于各地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之间互通情况,相互学习和借鉴。近两年,我们围绕教育收费、医疗服务、医药购销、农民负担、公路三乱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及时综合汇总信息,实事求是地向上反映这些方面的情况,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视,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这些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可以说,纪检监察信息已日益成为省市纪委了解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的重要渠道,成为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察局掌握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的重要渠道,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倾听民意、了解民生的重要渠道。

(三)信息是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干部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解决突发事件的有效途径。信息工作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社会。各地各部门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信息渠道及时反映上来,就能够引起领导的关注和重视,从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地各部门向上级机关报送信息,就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上报信息的多少、质量的高低,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

二、认真分析全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现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工作中反映的情况看,基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信息工作开展不平衡。大部分乡镇、部门对信息工作都很重视,对报送数量、报送质量要求都很高。但也有少数单位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报送信息不够积极主动,全年向县纪委报送信息屈指可数,或是报送内容简单,态度敷衍了事。还有一些纪检组为了完成报送数量,报送的信息纯粹是本单位的业务信息,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今天在这里我就不点名了,希望能够引起这些单位和部门的重视。二是信息深度不够。信息的走向是呈报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因此要求站位一定要高、视野一定要广。目前各乡镇、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绝大多数是反映日常工作的一些做法和动态,综合调研性信息较为缺乏,没有站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高度,深层次的加工提炼不够。究其原因,就是对当前的热点、领导的意图、上级的要求跟得还不够紧,抓得还不够准,重点不突出,特色不鲜明,触碰不到上级和领导的关注点,对辅助领导决策、推动整体工作的借鉴意义不大。三是信息时效性不强。信息就像山上长的药材,适时是宝,过时是草。同样内容的信息,先报上来就有用,就能启发领导思考,受到领导重视,后报上来就成为多余。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快速敏捷的原则,对重要信息要及时发现,迅速捕捉,快编快写,快速报送。有的地方发生的重大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已经公布,但我们的相关信息还没有报上来。有的不但不主动报送信息,就是上级从其他渠道了解到后催报具体情况,仍迟迟报不上来,或者报来的还不如媒体公布的详细,不仅影响信息价值,有时还可能导致延误工作。对于以上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予以解决。

三、努力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化,各乡镇各部门也不断涌现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特色、亮点工作,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提供了大量素材,创造了良好机遇。要牢牢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高度重视,创新方式,全力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工作是一项涉及部门众多、文字综合较强、工作十分繁重的常规性工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支持,确保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促进信息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各乡镇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把信息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与重点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要建立信息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指派专人领导、指定专人采编报送,切实形成组织保障到位、领导协调有力、全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要广泛拓宽信息来源。渠道畅通、来源丰富,才有可能筛选出最有价值的精品信息。要加强纵向沟通,县纪委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指导,实行约稿制度,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深入基层采集信息或要求基层报送信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上级领导机关的联系,有针对性地及时收集、挖掘、上报本地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提炼、升华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举措。要加强横向联系,进一步加强与党政工作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以及新闻单位的沟通交流,互通情况,收集适用信息,全面拓宽信息收集渠道。要实时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资讯,善于从中发现和捕捉反映纪检监察、突发事件、社会稳定、社情民意等各个领域不同侧面的信息,并及时了解、调查、核实、采编、上报。

三要着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当前,我们在报送信息工作中,主要应该注重把握四个重点:一个是贯彻落实上级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比如,对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召开的重要会议、出台的重要文件等,要及时将本地本部门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整理,采编报送。第二个是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部署开展的一些专题性工作。大力开发特色典型信息,多编写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优的信息。第三个是反映问题的信息。通过与省纪委沟通,目前上级纪委对反映问题的信息较为重视,尤其是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或者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汇总分析,总结特点,提出意见或对策建议类的信息。第四个是反映重大事故、突出事件的信息。对一些安全责任事故、突发群体性事件、重大典型案件等第一时间以信息形式加以反映,争得主动。这些反映重点工作、重点内容的信息很容易被上级采用,也很有启发作用和参考价值。同时,要全面反映情况,加大负面信息报送力度。切实克服不想报、不敢报,怕“捅漏子”的心理,认真做好舆情类、问题类、案件类、苗头倾向类信息的报送工作。

对乡镇来说,当前应报送的重点信息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廉洁自律情况;二是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政务公开的措施、效果;三是农村财务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的措施、效果;四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效果;五是便民服务站所为群众服务情况;六是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好经验、好做法,切实保护群众利益的措施和效果。

对于县直部门和单位来说,应该重点报送部门和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党员干部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积极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情况。解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情况,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情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进展、执行的情况等信息。具体到几个重要部门,也应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报送信息。财政局应该主要报送政府采购、财政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监督、税费改革、会计制度改革、会计委派、预算外资金管理、“收支两条线”的监督检查情况。审计局应该主要报送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发现和揭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效果,本单位廉洁审计、严格审计的情况。教育局应该主要报送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实行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情况,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情况,治理办学秩序情况等信息。卫生局应该主要报送治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情况,医疗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建立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的措施和查处情况。查处虚假药品广告、制售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哄抬药品价格行为的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保障人民群众在食品和药品使用方面人身安全的情况等。农业局应该主要报送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和粮补资金等各项政策规定情况。建设局应该主要报送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对建筑市场的执法监察活动情况及效果,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工作,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工作。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应该主要报送治理公路“三乱”的措施、效果,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情况,规范上路执法执罚人员的行为等方面信息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应该主要报送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干警管理,严格公正执法、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等信息。

以上提到这些问题,都是近几年中央、省、市、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多数是年初中央、省、县纪委全会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其他单位我没有逐一提出信息报送重点,但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大同小异,也应该根据各自业务工作不断进行总结回顾,并及时报送高质量的信息。

四要大力强化督促考核。强化督促考核,是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对信息工作来说更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县纪委今后要定期通报各乡镇纪委、县直各纪委纪检组的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并将通报情况呈报县纪委主要领导。对长期不报送信息、信息质量偏低、排名持续靠后和严重违反信息制度的乡镇和部门要进行书面提醒,受到书面提醒的乡镇、部门和信息员取消年终评优资格。每年年终要把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纳入对纪委纪检组年度考核范围,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要加大激励奖励力度,对报送的信息被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采用的,研究采取精神表彰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奖励,使之成为一种常态的激励手段。

五要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做好信息工作,关键在人。一支业务精通、爱岗敬业、政治敏锐度高、善于研究问题的信息员队伍是搞好信息工作的首要前提,也是决定性因素。信息材料篇幅短,看似简单,但“看似容易成却难”。通过简练的文字,把一个复杂的情况表述清楚,表达准确,是信息工作人员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的具体表现。各乡镇纪委要配备一名高水平专职信息员,县直各单位至少要有一名兼职信息员。要保持信息员队伍的相对稳定,这个稳定不是不允许信息员队伍变化,而是要保持接续性,原有信息员调整、新的信息员到位后,要注重搞好“传帮带”,坚决避免因为人员变动影响信息工作问题的发生。要主动为信息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实行信息员参会和阅文制度,使信息员能“高站位”、“多渠道”编写信息,确保信息工作始终与上级精神、领导思路、工作需要合拍。同时,在人员的提拔和使用上,也要多考虑信息工作人员对工作的贡献,给予必要的倾斜,把我们常讲的“高看一眼、厚爱一分”,落到实处。

对纪检委员意见建议【第三篇】

一、发展观的思路

发展观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个方面,不断拓展服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我们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做到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协调推进、同步发展。把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职责,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保证政令畅通,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批评保守者、严惩腐败者,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了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建设、纠风治乱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人作为最主要、最根本的要素,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主要目标,把关心、爱护、教育、挽救党员干部作为着力点,尊重和保障纪检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审视自己的工作,努力破除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效能、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障碍,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全力以赴去做,凡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毫不含糊去改,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二、建设性的思路

实践证明,只有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性,不断增强预见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出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和建设性的方法,才能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尤其要处理好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破立统一。既要敢于以改革的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腐败现象,摘除危害党和国家的毒瘤;又要善于以创新的精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按照“一个坚决,三个更加”的要求,敢于和善于跳出原有的思想框框和思维定势,以新的理念指导工作,做到与时俱进。

第二,标本兼治。要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把治标和治本内在地统一起来。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近几年,马鞍山市把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开始走出一条以改革创新为先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体系为目标的具有马鞍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路子。

第三,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特别是在当前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易发的情况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着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查找发案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推动一步改革、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第四,点面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处理好宏观与微观、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要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解决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三、源头型的思路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从思想上堵住源头。要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要面向全社会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要加快形成并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起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着力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把改革作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和根本出路。当前,尤其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三是注重关口前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马鞍山市探索建立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由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分别实行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效果很好。预警机制把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融提醒防范、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于一体,在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又架设了一道预报警戒防线。

四、整体式的思路

1993年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的实践告诉我们,必须以整体式的思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其一,正确处理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系,进一步提高领导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既是互相区别、互相独立的两项职能,又是互相补充、互相渗透的有机整体。纪检监察机关对两项工作要统一规划,整体安排,防止“单打一”、“两张皮”,顾此失彼。从纪委来说,要坚持把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统一部署和落实,重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支持行政监察工作;从监察机关来说,要善于从反腐倡廉大局的高度来把握行政监察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其二,用足用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和手段。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规定的程序,充分运用纪检和监察两种手段,发挥好两个优势,不断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在行政监察工作中,要利用纪律检查机关组织协调的职能和手段,统一协调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参与配合,进一步增强行政监察的效力;在纪律检查工作中,也要利用行政监察工作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促进纪检机关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其三,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要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特别是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要更多地以行政监察的名义进行,避免出现以党代政的现象。

五、合力化的思路

合力化的思路,就是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思路。实践证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这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重要制度保证。只有依靠全党全社会,做到各级各部门一起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配合运用,才能形成全方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最终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限度。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龙头工程。各级党政组织及其主要领导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水平;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反腐败。深入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认真落实广大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党员更多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形成权责明确、程序规范、制约有效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择、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公职人员行为失范。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改进处理监督举报工作的方式方法。

对纪检委员意见建议【第四篇】

纪检监察工作应是一个具有自身运行规律的系统,尽管这个系统内容广泛,结构和功能比较复杂,但它同任何一个管理系统一样可由决策、执行、监控三个子系统构成。其中监控这个子系统承担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决策和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对整个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必要的调节和控制的重任,也就是说检查、督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督查工作正成为领导决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必将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督查工作的任务、地位、作用的变化和工作方法的进一步变革。纵观新时期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具有以下几个新的特点:

一是在督查工作范围上,由单纯案件催办的“小督办”向办理党委决议、决定的“大督办”方向发展。

过去纪检监察的督查工作只是办理一些群众来信、来访,举报违纪案件的查办,领导交办或临时性的其它工作。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们党面临新的考验,党政机关、党政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越来越突出,纪检监察工作面对新的形势,督查工作逐步由单纯的事后案件催办向事前的预防型转化,督查的任务由单一的催办案件发展到对党纪、政纪、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等全方位的大督查、大督办,它的范围涉及到政治、经济、教育的各方面,这时的督查工作已不再是过去的催办工作,而是具有广泛意义上的督促检查工作。这是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在根本性质上的一次重大变化。

二是在督查人员组成上,由办公室人员的“低层次”向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构成的“高层次”方向发展。

督查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党纪、政纪、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的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和党风廉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上来以后,只靠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员是无法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的。把督查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由纪检监察办公室的任务变成党委的职责,由过去的电话催办变成督查人员、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政工部门齐抓共管已成必然趋势,工作检查,党委有责,做好落实情况的检查,应成为党委常抓不懈的工作。我所从大政工的格局出发,针对全所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情况,从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执法执纪、管教工作,“五防”工作和习艺安全工作的全方位出发,组织纪检监察、政工、管教、习艺安全部门的领导,组成常年的督查小组,每月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督促检查,违纪违法案件由过去每年发生十多起到2004年仅发生一起,2005年至今没有发生。各方面工作发展势头良好。

三是在督查工作的本质特征上,从偏重于“务虚”向“务实”型方向发展。

工作过程和工作形式,是事物发展的非本质的外在联系,对落实某一事项,过于注重形式和过程,督查工作就不能抓落实。纪检监察督查工作过去侧重于对布置的工作的表面检查多,如党纪、政纪、法规学没学、学了几次、警示片看没看、查记录、有就行。现在在注重形式的同时更注重内容和实际。纪检监察部门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工作和环节采取事前参与、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我所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在执法过程中对劳教人员的请假、奖惩、所外执行、所外就医工作,基建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从办理的初始阶段就派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同时在各大队派驻专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大队重大问题的决策,把监督检查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用的全过程,减少工作的失误,注重实际工作效果,求实务实,才是“务实”督查,也是新时期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是督查方法由传统方式向科学方式方向发展。

在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的新形势下必须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性,把一些影响大、牵涉面广的典型事例的查办结果及时公布或向新闻媒体通报,不仅对公职人员起到制约作用,便于舆论监督,强化民主意识,提高督查效应,而且增强了督查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党的威信。

加强对查办件的综合分析。如果说过去就案办案,按时办结就算完成了任务。那么现在看来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了。新形势要求我们保质保量的完成督查任务,对查办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性的意见和建议,这正成为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有效方法。

针对新时期纪检监察督查工作的新特点,我们必须调整工作思路、采取相应对策,始终保持督查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向步,为此,笔者建议:

1、加强纪检监察督查制度建设

过去的督查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办案情况进行评估,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通过查阅案卷,看它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适用的纪律条规是否正确等方面去进行督查。往往满足于文字案卷。从督查的内容上看,纪检监察没有这方面的制度规定,督查实践中无章可循。为了维护督查的严肃性、规范性、提高督查的实效性。笔者建议应首先加强督查的制度建设,对督查工作的内容、程序、工作性质、工作原则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纪检监察督查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配备强有力的督查人员

督查的目的是为了强化监督,要达到这一目的,靠的是督查的力度和督查的质量,而不是督查的数量。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配备相对紧缺,没有专门的督查人员,督查工作有时往往应付了事。为了达到督查工作的目的,建议在精减机关工作人员的同时,增加督查工作人员编制,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较强工作能力、经验比较丰富的同志担任专职督查人员,保证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督查质量。

3、加强对督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后,纪检监察督查工作也应该及时围绕党委想经济、议经济、抓经济这个中心上来。监督检查,要为经济这个中心出主意想办法,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经济建设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督查人员必须懂经济,当好党委的参谋。督查干部工作如何,主要是看他在工作中主动发现了多少问题,提出了多少建议,有几条被领导采纳。因此,要使督查工作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加强督查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努力适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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