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终奖发放制度形式集聚【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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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终奖发放制度形式【第一篇】

一、“三会一课”

三会一课指的是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主要任务是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支部建设,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和措施等。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等。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以集中学习为宜。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任务和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多方面的教育。

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个党员都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党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

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主要是指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之外,还必须就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情况和党支部内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互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

三、谈心谈话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四、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基本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五、请示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企业年终奖发放制度形式【第二篇】

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有: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以及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支部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富有生气、丰富多彩,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

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对党员进行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企业年终奖发放制度形式【第三篇】

一、工作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面对矛盾和问题时,杜绝把上级精神原封不动地照抄照转下去,而不管是否符合实际,不管是否能解决问题。眼中有群众,杜绝华而不实,哗众取宠,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

二、党员干部的言行具有示范效应。杜绝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败坏社会风气,污染政治生态现象。

三、解除思想观念的惯性,具有担当精神。避免循规蹈矩“一刀切”,一有工作就习惯开会、发文、评比,一讲工作创新就习惯提新口号,对上面的决策部署空喊口号、不抓落实。

四、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避免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出现偏差。

五、消除特权思想、等级观念,杜绝处理工作中高高在上,习惯于简单粗暴的长官意志和发号施令。

六、各级党组织集中力量开展深入调研,要聚焦突出问题,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多样性和变异性。“对标找差,对标整改”,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

七、各级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做到“两个责任”一起抓,“两个轮子”同步转,对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整改不力,“走过场”等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的行为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问责。

企业年终奖发放制度形式【第四篇】

为认真落实《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正整改的通知》要求,按照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正整改的通知》精神,结合街道党工委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 “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针对本街道党员 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及不良倾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党风政风社会风气进一步全面好转,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质增效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二、 具体规则

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个首要政治责任,深度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区委及街道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度规则如下: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一条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不能只做面上轰轰烈烈传达,口号式、机械式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进行提前预判。

第二条 不能单纯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把发文开会、组建领导组、提宣传口号作为主要工作方法,做表面文章,缺乏有效可行的具体措施。

第三条 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不能利益至上 ,作不作为看利大利小,利大快作为,利小慢作为,无利不作为,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阳奉阴违。

第四条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切忌急功近利、脱离实际 ,拒绝打造 “可视范围”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二)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令群众深恶痛绝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五条 关注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应对,对群众合理诉求主动解决,遇事不推诿;不搞特殊、不耍特权,在群众中树立干部新形象。

第六条 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对待群众态度热情真诚,提高办事效率 ,施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部门之间不能互相推脱,造成工作延误。

第七条 不能 “新官不理旧事”,言而无信;对街道的历史遗留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解决,招商 落地与服务并重,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在履职尽责、服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严重损害街道发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八条 决策要根据实际情况、经科学论证,禁止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的行为。

第九条 禁止出现拿分解任务推责任,相关部门有责不担责,多责不负责的情况出现;禁止用签订责任状推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禁止以走程序为借口推责任;禁止靠上交问题推责任,应担当的职责不担当;禁止以职责不清为由推责任,部门之间互推责任,把心思放在 “将球踢到对方半场去”。

第十条 禁止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四)在学风会风文风方面,重点整治学用脱节、文山会海及检查调研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十一条 端正学习态度,理论联系实际,发挥实干精神、求实效;组织中心组学习要有针对性;思想理论教育 不能满足于表面化。

第十二条 开会要研究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不能搞台上洋洋洒洒,台下昏昏欲睡,只是为开会而开会;超计划、超时间、超范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就同一事项频繁开会,坚决杜绝。

第十三条 端正文风,能不发文件的坚决不发,并且文件要结合街道工作实际,不能 “依葫芦画瓢”只为应对检查,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 对于检查考核不能过多过滥,考核内容要不务实,对社区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建立科学可行完善结合社区实际的考核评价 体系。

第十五条 调查研究不能图形式、走过场,作表面文章,到基层走访调研前要对调研主题、调研对象、调研方式等不做科学设计,不能盲目随意;调研过程中满足于翻阅社区提供的资料,要确实做到到群众中去,对象多样化;对调研情况要做深入分析研究,不能以偏概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 2019年3月1日起实施,请街道各社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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