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委2023年巡察工作计划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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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第一篇】
今年以来,县委巡察工作重点在探索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充实队伍建设上稳步推进巡察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精心部署,夯实巡察工作基础。
年初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研究拟定了《2020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巡察对象、巡察重点,对我县全年巡察任务做了部署安排。在县委主要领导的重视下,结合我县巡察任务的实际,今年在原有的X个巡察组的基数上成立了第五巡察组,全年安排X轮巡察,以“一拖三”、“一托二”的形式开展巡察,完成县直XX个部门、XX个村、X个社区、X个国有企业、X所学校的巡察任务和X个单位的“回头看”任务,年底累计完成全县巡察任务总数的X%。协助筹备召开“五人小组”会议X次,听取X个巡察组对X个行政村巡察情况汇报,召开巡察领导小组会议X次,研究决定了第XX轮巡察任职授权及任务分工,为巡察后期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注重巡察工作实效。
在巡察对象上,突出重点“人”,主要突出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在巡察内容上,突出重点“事”,即重点了解落实各项扶贫决策部署、惠民政策、干部作风建设、顶风违纪等情况。在巡察前期,根据每轮被巡察单位的性质和职能,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巡察内容、工作程序、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和纪律要求,列出巡察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以及事项。在巡察当中,始终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综合运用听汇报、看台账、核事实和单独约谈等方式挖掘问题线索,带着问题开展谈话,开门见山切中要害;带着问题调阅材料,直奔主题锁定事实,对被巡察对象合理施加压力、形成震慑。截止目前已制定X轮巡察工作方案,完成了XX个单位、村、社区的巡察任务(其中重点对X所学校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巡察,X个行政村、X个社区开展常规巡察)。计划月底向巡察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并筹备“五人小组”会议。
(三)探索方法,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紧紧围绕发现问题、印证判断,找准矛盾的聚焦点、问题的风险点、工作的薄弱点。一是精细摸排筛查。各组在巡察前根据单位的职能,学习相关政策规定,筛查出容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并通过多渠道掌握了该单位的人员构成,亲疏关系,尽量做足功课,确保排查精细准确。同时,在常规巡察方法上拓展延伸,通过对“重点人”、“关键岗位”采取多次谈话、前后对照的方法寻找问题的突破口。二是每周“一碰头”。今年我们主要采取“一托三”的巡察方式,各巡察组同时进驻、同时撤离,每周各组长汇报巡察进展情况,相互交流巡察所遇到的问题、和值得借鉴的做法,巡察办对相关情况经行梳理汇总,提炼分析,通过每周一碰头节约了巡察的时间,少走弯路,有效的提高了巡察的时效性。
(四)强化监督,凸显巡察工作效力。
巡察工作结束后,首先向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巡察的重点问题和发现的线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经行综合整理;其次召开“五人小组”会议,移交相关的线索,建立巡察问题线索台账。县纪委将相关的线索移交各乡镇纪委、监委,采取先查先办;问题反馈给被巡察村级后,被巡察乡镇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责任落实到人,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巡察组将跟踪督查的方式逐项落实,从而凸显巡察的震慑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巡察人员能力有待提高。巡察队伍都是临时抽调人员,相关专业知识欠缺,也没有巡察经验,不会巡察的问题普遍存在,其自身也有这样那样的顾虑,致使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线索难以充分挖掘,存在工作简单化、表面化、应付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工作的成效。
(二)被巡察单位干部更换频繁。有些被巡察单位干部更换过于频繁,工作未做到无缝衔接,致使有些敏感问题相互推诿,增加巡察难度。
(三)巡察结果运用不明显。有些被巡察单位对反馈的问题不认真整改,整改措施不具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巡察问题反馈、督办和整改落实等主要环节。
督促被巡察单位根据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制度上、整体上着眼,扎扎实实整改落实,通过整改落实解决问题、弥补漏洞、完善制度,达到整改一个具体问题,推动一批问题、一类问题解决的综合效果。广泛发动群众,做好巡察后监督工作,长期设置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信)等方式疏通信息渠道,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意见和反映。
(二)注重巡察业务知识学习,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基本功。加强巡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巡察人员的政治站位,重点把十八大以来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摘编、摘要,以及各级巡察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学深学透,还要学习党内的其他党纪党规条例等,提升巡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三)加强巡察工作队伍的建设。在坚持“一次一授权”的基础上,大力探索巡察队伍专职化,特别是要把懂专业、敢监督、作风正的干部选拔到巡察队伍中来,将巡察结果与巡察组干部的工作绩效考评挂钩,不断提升巡察队伍的履职能力。在巡察中作用发挥突出的成员予以保留,对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成员坚决予以调整。
县委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第二篇】
今年以来,县委巡察工作重点在探索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充实队伍建设上稳步推进巡察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精心部署,夯实巡察工作基础。
年初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研究拟定了《2020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巡察对象、巡察重点,对我县全年巡察任务做了部署安排。在县委主要领导的重视下,结合我县巡察任务的实际,今年在原有的X个巡察组的基数上成立了第五巡察组,全年安排X轮巡察,以“一拖三”、“一托二”的形式开展巡察,完成县直XX个部门、XX个村、X个社区、X个国有企业、X所学校的巡察任务和X个单位的“回头看”任务,年底累计完成全县巡察任务总数的X%。协助筹备召开“五人小组”会议X次,听取X个巡察组对X个行政村巡察情况汇报,召开巡察领导小组会议X次,研究决定了第XX轮巡察任职授权及任务分工,为巡察后期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注重巡察工作实效。
在巡察对象上,突出重点“人”,主要突出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在巡察内容上,突出重点“事”,即重点了解落实各项扶贫决策部署、惠民政策、干部作风建设、顶风违纪等情况。在巡察前期,根据每轮被巡察单位的性质和职能,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巡察内容、工作程序、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和纪律要求,列出巡察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以及事项。在巡察当中,始终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综合运用听汇报、看台账、核事实和单独约谈等方式挖掘问题线索,带着问题开展谈话,开门见山切中要害;带着问题调阅材料,直奔主题锁定事实,对被巡察对象合理施加压力、形成震慑。截止目前已制定X轮巡察工作方案,完成了XX个单位、村、社区的巡察任务(其中重点对X所学校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巡察,X个行政村、X个社区开展常规巡察)。计划月底向巡察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并筹备“五人小组”会议。
(三)探索方法,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紧紧围绕发现问题、印证判断,找准矛盾的聚焦点、问题的风险点、工作的薄弱点。一是精细摸排筛查。各组在巡察前根据单位的职能,学习相关政策规定,筛查出容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并通过多渠道掌握了该单位的人员构成,亲疏关系,尽量做足功课,确保排查精细准确。同时,在常规巡察方法上拓展延伸,通过对“重点人”、“关键岗位”采取多次谈话、前后对照的方法寻找问题的突破口。二是每周“一碰头”。今年我们主要采取“一托三”的巡察方式,各巡察组同时进驻、同时撤离,每周各组长汇报巡察进展情况,相互交流巡察所遇到的问题、和值得借鉴的做法,巡察办对相关情况经行梳理汇总,提炼分析,通过每周一碰头节约了巡察的时间,少走弯路,有效的提高了巡察的时效性。
(四)强化监督,凸显巡察工作效力。
巡察工作结束后,首先向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巡察的重点问题和发现的线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经行综合整理;其次召开“五人小组”会议,移交相关的线索,建立巡察问题线索台账。县纪委将相关的线索移交各乡镇纪委、监委,采取先查先办;问题反馈给被巡察村级后,被巡察乡镇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责任落实到人,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巡察组将跟踪督查的方式逐项落实,从而凸显巡察的震慑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巡察人员能力有待提高。巡察队伍都是临时抽调人员,相关专业知识欠缺,也没有巡察经验,不会巡察的问题普遍存在,其自身也有这样那样的顾虑,致使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线索难以充分挖掘,存在工作简单化、表面化、应付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工作的成效。
(二)被巡察单位干部更换频繁。有些被巡察单位干部更换过于频繁,工作未做到无缝衔接,致使有些敏感问题相互推诿,增加巡察难度。
(三)巡察结果运用不明显。有些被巡察单位对反馈的问题不认真整改,整改措施不具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巡察问题反馈、督办和整改落实等主要环节。
督促被巡察单位根据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制度上、整体上着眼,扎扎实实整改落实,通过整改落实解决问题、弥补漏洞、完善制度,达到整改一个具体问题,推动一批问题、一类问题解决的综合效果。广泛发动群众,做好巡察后监督工作,长期设置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信)等方式疏通信息渠道,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意见和反映。
(二)注重巡察业务知识学习,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基本功。加强巡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巡察人员的政治站位,重点把十八大以来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摘编、摘要,以及各级巡察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学深学透,还要学习党内的其他党纪党规条例等,提升巡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三)加强巡察工作队伍的建设。在坚持“一次一授权”的基础上,大力探索巡察队伍专职化,特别是要把懂专业、敢监督、作风正的干部选拔到巡察队伍中来,将巡察结果与巡察组干部的工作绩效考评挂钩,不断提升巡察队伍的履职能力。在巡察中作用发挥突出的成员予以保留,对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成员坚决予以调整。
县委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第三篇】
一、巡察对象
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县各人民团体支部(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乡镇(街道)直机关办、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县委需要巡察的其他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方法
巡察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县乡联动,聚焦中心、常专结合,整合力量的方式进行。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对全县巡察工作进行整体部署、统一调配,集中安排巡察力量。
三、巡察内容
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巡察应着力发现以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二)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不落实,党务政务不公开,独断专行、我行我素等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三)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
(四)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五)涉及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及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私分涉农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和扶贫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涉及“四风”问题;
(七)被巡察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八)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巡察步骤
(一)巡察准备
1.巡察组开展巡察前,县委巡察办以公函形式向县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和组织、信访、审计等相关部门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2.巡察组针对被巡察地方、单位情况,以及函询信息、网络舆情等,制定工作方案,报县委巡察办;
3.县委巡察办提前5个工作日将巡察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察地方、单位,提前在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入驻巡察公告。每批次巡察时间一般为一个月。
(二)开展巡察
巡察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听取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专题汇报;
2.根据需要,列席被巡察地方、单位有关会议及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职会;
3.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4.与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
5.召开各类座谈会;
6.受理反映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7.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方、单位的下属单位或部门走访、调研、暗访;
8.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9.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10.向有关涉案人员了解情况;
11.专项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2.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协助;
13.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县委巡察组对反映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可以深入了解。受县纪委或县委组织部委托,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可以按规定与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
(三)巡察总结
1.整理资料。巡察组根据巡察内容,分类整理巡察中需提交县委巡察办的相关文件资料;
2.撰写报告。巡察组根据巡察情况,对被巡察的地方、单位形成一份书面巡察报告,连同被巡察地方、单位的信访工作台账、重要问题线索等相关资料,于巡察结束7日内上交县委巡察办。
(四)反馈整改
1.县委巡察组应当在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后的7个工作日内,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向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2.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收到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自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县委巡察组,经县委巡察组组长审核同意后,正式报县委巡察办备案。自整改方案正式报送之日起1个月内,向县委巡察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县委巡察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送领导小组。
县委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第四篇】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以及区委巡察工作总体目标要求,根据《中共××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xx—20xx)》《中共××区委关于推进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制定我区2021年度巡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以及区委巡察工作总体目标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政治巡察为主线,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党组织所承担的职责使命,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客观看主观、从现象看本质,以下看上、以点看面,全面审视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忠诚、政治立场、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新时代新××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任务安排
2021年,围绕中央、省市委工作部署和区委中心工作,部署××届区委第××轮巡察,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完成对××个区委管理的巡察对象的巡察任务,同步推进对××个村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配合做好提级交叉巡察,组织开展村委会换届后权力交接不畅问题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
(一)常规巡察。××月初至××月中旬,部署开展区委第××轮巡察,安排××个巡察组,对××个区直单位、××个乡镇及××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全面完成××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
(二)专项巡察。针对村委会换届后老班子不交公章、不交账等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权力交接不畅问题专项巡察。
(三)提级交叉巡察。按照市委巡察办安排,积极配合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
(四)巡察“回头看”。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安排对××个已巡察单位进行巡察“回头看”,重点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对未完成整改的强力推进,着重发现问题。
三、工作重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重点监督检查以下3个方面的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了解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了解坚持和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特别是村“两委”换届后村级公章、财务账目、承包合同、集体资产、档案资料等权力交接难问题;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是否存在党管干部原则丧失,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研究干部工作等问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是否存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管党治党工作不谋划、不研究、不部署、不推进,未针对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蕴含的坚定的政治信仰、强烈的政治担当、真挚的政治忠诚和赤诚的为民情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确保巡察工作方向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二)强化联动协作,凝聚整体合力。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有关单位(部门)巡前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持续发挥巡察政治体检作用,统筹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财政等职能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建立起协同巡察机制,抓住关键点,选好突破口,主动谋划巡察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巡察工作务实稳妥、高效运作。
(三)严明纪律规矩,健全责任体系。要依规依纪依程序开展巡察工作,强化党委抓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巡察组组长是落实巡察监督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保密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四)严格巡察责任,务实稳妥推进。要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在持续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组织实施好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工作,把全面体检和重点聚焦结合起来,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准确把握被巡察单位的职能特点,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持续提升巡察工作科学化水平,确保巡察工作务实稳妥、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