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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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第一篇】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事关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大局,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利用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资本收益隐形化的趋势明显,对加强“三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由于工作关系下乡驻村3年多时间,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了切身感受,“三资”管理也是目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难点之一。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

(一)资金管理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公款私款难分、不分,对于上级安排的专项性资金,由于检查严格,管理较为规范;但对农村集体的一些自有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管理则非常松散,坐支或账外结算的问题突出,资金核算不完整,存在着公款私存、坐支现金的现象。(二)资产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完整的资产管理台账,特别是对集体投资建设的公益用房、倒闭后集体企业资产、社会捐赠资产等,未纳入会计核算账登记管理;有的资产购建时手续不全,使用多年仍在账外。有的房屋资产产权不明,管理乏力。有的办公设备等资产轻易购置、随意处置,账实不符。(三)资源管理不健全。经过多轮对外承包后,对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自然资源,不愿或不进行资源清查,对于农村村级资源性资产的位置、类别、地籍类型、地力等级等情况登记不够规范,造成农村“三资”底数不清、底子不明,管理混乱,有的改变了性质,有的资源价值缩水,有的长期被私人占用,损害了集体利益。(四)资本收益不公开。有的村集体以三资形成的股权收益以其他费用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长期不报账;有的资本收益使用无计划,存在着“小金库”和“寅吃卯粮”的现象,集体利益得不到保证。

二、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成因

(一)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乡镇政府认为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村级基本没有集体资产,不需要管理;村民实行了自治,不便于管理;三资情况复杂,不愿意管理。对于农村三资管理,虽也普遍成立了工作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但是由于乡镇工作繁杂,往往乡镇三资管理工作人员一人多岗,承担多项职能工作。(二)农村会计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由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会计培训不力,会计人员工作水平难以提高。有些村干部自己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熟悉,也不学习,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更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农村三资管理的不规范。

(三)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不到位。一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忙于生计,不热心集体事业,造成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个别不廉洁的村干部有了可乘之机。二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三审计等外部监督乏力。各地普遍未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有关部门常规审计范围,也未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只有在一些专项检查中才会被涉及,缺乏审计监督长效机制,很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期未进行审计检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揭示和纠正。

三、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的建议

上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将导致农村三资的体外循环,容易造成集体利益流失,不利于维护农村稳定,不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不利于促进农业发展,应当引起相关部门足够的重视。为解决上述几个问题,笔者提以下几点建议:(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政府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极少数乡镇党委不够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乡镇要建立相关的三资管理部门,在村集体指定专人对村集体三资进行管理,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责任制。明确和细化各部门在农村“三资”管理中的职责。村民委员会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村“三资”管理的组织者;农经部门是农村“三资”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主要对农村“三资”履行会计指导服务和财政监督职能;审计部门应将农村“三资”管理纳入常规审计范围,建立定期和专项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二)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要鉴证,统一使用规范文本)、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制定“三资”管理监督审批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把“三资”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纳入到村级领导班子考核、村主要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凡“三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三资”管理混乱的,由乡镇责令其负责人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违法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推进三资管理网络化,改进管理手段。积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全面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实施农村会计记账电算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农村“三资”管理手段现代化。各乡(镇)接入网络端口,通过网络开展农村“三资”会计核算,建立村级财务电子账簿。全面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的科技含量和水平。(四)构建三资管理监管系统,加大惩治力度。纪委监察部门、财政、审计机关,应当把三资管理作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三资管理的有关法规来执行,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村干部及“三资”管理责任人员违纪行为的查处;各部门应设置农村“三资”专门或兼职管理机构及人员,既发挥各自优势,又统筹协调推进。(五)加大农村会计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建立健全乡(镇)代理会计服务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凡是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等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改进作风,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经干部队伍。

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第二篇】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问题,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有的乡村出现过财务管理混乱、资产管理无序、资源处置不当等问题,甚至个别乡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了严重的干群矛盾,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本文以沙洋县为例,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三资”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开始,沙洋县逐步推行了以会计委托代理制为核心、“五统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运行几年来,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组建了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和开通“村级财务公开内容自动生成”系统,保证了财务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健全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三是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对各镇的年终考核内容,加强专项整治,规范票据管理。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思想上存在误区。一是认为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村级基本没有集体资产,不需要管理;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三是情况复杂,不好管理。农村“三资”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移动产,又有不动产;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

2、“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由于过去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账务不全,以致“三资”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三资”的底子不清;其次是台账登记管理不全面,对资金、资产还好一些,而对土地(机动地)、“四荒”等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如王港村对矿山、鱼塘、荒山、荒沙和机动地承包租赁合同没有存档保管。通过清理,该村承包租赁矿产资源等项目48个,其中签订正式合同34个,以收据代合同4个,未签正式合同10个。应收承包租赁费万元,仅收万元,下欠万元无账面反映。沙洋镇洪岭村发包渔池134亩,4年来既未向承包户签订承包合同,也未收取承包费,村里没有任何记录。少数村干部不明“家底”,也不想弄清“家底”,并因此以权谋私,送人情,搞暗箱操作,已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3、村级集体收入管理力度不大,不够规范。一是部分村干部担心自己的岗位报酬不能到位,为了用钱方便,将经手收取的资金不及时缴入收入专户,坐收坐支,报账时只有一堆发票。不管开支是否合规,成了既成事实,会计服务中心只能被动记账;二是有抵扣、结算现象,主要是对税改财政转移支付等资金在一些地方以抵扣方式结算,造成村级运转艰难;三是返还收入不交会计入账。如在清理中发现,洪岭村固定资产账面总额万元,有效资产万元,账实不符达万元,大多数为管理不规范造成。

4、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一些地方存在着发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开、不公开招标投标;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不注重“三资”管理的公开。

5、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寅吃卯粮,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集体“三资”承包收益减少。

6、强占强霸集体资产。个别地方存在着农村“狠人”强占强霸,随意侵占集体资产,任期内的村干部图安宁,不愿惹;群众敢怒不敢言,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致使集体资产安全无法保证,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

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政府的对管理好农村“三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极少数乡镇党委不够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

2、进一步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健全台账。首先要在农村“三资”清理的基础上,再摸底,再公示。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加强档案管理。

3、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要鉴证,统一使用规范文本)、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

4、改进方法,强化监督。过去实行“村账乡管”存在思想障碍:一是法律障碍,如“村民自治”;二是财力障碍,现在随着情况的变化,这种障碍发生了变化,村级资金主体部分由过去自己收,变为了上级转移支付。为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进一步提供了制度和财力保障。因此要以“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监管机制等措施,扎实做好“双代管”工作。加强预算管理,突出资金管理,加强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要通过民主推选,每年一次。

5、重拳出击,严肃查处。要进一步统一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纪检、监察、财政、政务公开等职能部门要联合制发“关于违反农村‘三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的力度,严格制度管理,严肃处理处罚。

6、建立村干部岗位补助财政直达个人帐户办法,解决村干部岗位补助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第三篇】

一、存在的问题

1、资金管理不到位

农村集体资金普遍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于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由于检查严格,管理较为规范。但对自有资金、捐赠资金等,则存在管理松散的问题。特别是对于集体土地和集体收益的一些项目资金,不进行详细登记,存在公款私用,并设立“小金库”。甚至有些村的负责人存在违规经营现金的现象,时间长了必然导致非法占用、私自借出或挪作他用,还有白条入帐、坐收坐支,使用不规范票据等问题。再就是非生产性开支过高、过乱,并且随意性大,库存现金超限额。

2、资产管理不规范

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不健全,台帐不完整,集体资产购置、处置等不按规定程序操作,随意性大。特别是对社会捐赠资产及倒闭后的集体企业资产,不纳入会计核算帐登记管理。购置大额资产不经过村民代表讨论,主要负责人一人说了算。购置手续不完善、处置随意、财实不符。有些村集体房屋资产产权不明、管理乏力。甚至把集体资产无偿借给别人使用。不按照相关规定和规章制度来进行资产的处置工作,缺乏合法的程序和流程,手续不规范,给农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3、资源管理不健全

有的村对村集体的土地等自然资源不进行彻底清查,登记不够清晰、完整。对土地资源漠不关心,导致有些土地被其他个人或私营企业长期无偿占有。很多村委负责人对本村辖区内的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分不清楚。由于资源性资产底数不清、底子不明,管理混乱,导致资源价值缩水,使用性质改变,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有制度难执行也是当前三资曾理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一些集体建设项目不按建设招投标办法操作。有些经营项目不经民主讨论。有些村委存在“一言”现象,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不能起到监管的职能,村务、财务公开仅仅流于形式。村民无法真实了解村集体的部分事项情况。民主监督不力成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的主要成因。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直接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的体外循环,容易造成集体利益的流失,有碍于三农工作的发展,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相关部门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采取积极的措施。

二、解决“三资”管理问题的对策。

1、明确职能划分、强化责任意识

要明确划分新时期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能。乡镇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认识,指定专人负责“三资”管理工作,成为监管组织者。明确细划职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农经部门要行使具体职责,统筹安排各村委会计、报帐员建立台帐,做好三资统计工作。村委会要做为监管主体,做好清产核资工作。财政、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通过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部门优势,针对各地特点制定监管模式,确保三资管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证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收益。高度认识“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制定三资管理监督审批制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制度、资產购置处置制度、清产核资监管制度、土地确权登记制度、土地流转制度等。积极构建信息平台,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化管理,将三资实物、原始凭证通过拍图、扫描上传录入管理系统。实时传递、查询、监控资金、资产、资源数据的管理情况。如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管理混乱、形成损失、违法违纪,一定对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各级纪检监察部f-I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要注意调动和发挥纪检小组的监督作用,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3、提高队伍素质、加强村务公开

要切实抓好农经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明确农经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对农经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确立农经部门在“三资“管理工作中的地位,真正承担起“三资”管理工作的任务。村委会要成立三资管理小组,完善三资管理工作。乡镇农经站配合村会计、报帐员做好每年两次的村级财务、村务公开,使农村“三资”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农村三资管理,一定要把上级要求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创新管理方式,实施村村互审等机制,模清“三资”家底,让管理更加精准有效。

4、创新监管模式、推动乡村振兴

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把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三农”工作总体格局,并与时俱进紧贴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布局,依托专业化力量、互联网创新手段,多措并举推进三资管理提挡升级,努力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村级财务管理要在原有基础上,引入“第三方代管”和“第三方审计”新模式,做到集中核算、多方审核、出纳委派、会计互换记帐,实现村级财务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审核,透明操作。使三资管理相互牵制、多向监督。农村产权交易实行信息服务平台联网运作,有效厘清权力与市场的边界。村级资金结算由现金向刷卡进阶,实现现金结算可留痕、可查询和可迫溯,切实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各级相关部门要制定三资考评制度,定期考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制度的落实情况、职责履行及任务完成情况。每年要举行民主测评会,把考核评议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优胜劣汰,奖优罚劣。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三资”管理体制机制。通过对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化管理,可以有效保障三资安全,从而促进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第四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战略、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同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由此引发的矛盾与信访事件频发,对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以及基层党组织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近年来,笔者所在单位通过乡镇经济责任及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农村“三资”管理审计调查等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亟需整治。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三资”监管机构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管流于形式。

1.乡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尽责。各乡镇虽然均以文件形式成立“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但执行中存在部分单位未严格履行《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

2.“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履职不到位、监管乏力。一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动态管理不及时,资产、资源台账登记信息失真,数据不完整、不准确。二是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对农村财务监管流于形式,沦为村级财务记账员和会计凭证保管员,不能保证村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三是对村级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力。村级资金拨付使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通过村支书或会计个人银行卡进行结算;村级资金使用村支书既是审批人、经手人又是报账员,村级资金使用脱离监督。

3.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履职不到位,机构形同虚设。一是乡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人员由财政所人员兼任,缺乏一定数量的专职、专业人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活动、建设项目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二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只有少部分通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包,各乡镇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流于形式。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不按规定程序交易、发包,管理无序,资产资源收益流失现象严重。

1.资产资源发包、处置不规范。一是未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由各村村支书自行发包、处置现象普遍。二是承包期限过长、承包价格明显偏低。三是超期不缴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超过合同承包期限逾期发包等现象。

2.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收益流失严重。一是部分村集体资源由于村民强占、权属不清或未按期足额缴纳承包费导致村集体收益损失。二是发包价格普遍低于市场承包价格,导致村集体资产资源收益流失严重。

(三)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极不规范,违纪违规问题多发,乱象从生。具体表现为:违反《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建账、报账不及时;村集体收入不纳入“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代管专户统一管理,由村级自收自支;白条报账、借款列支、挪借集体资金、违规开支等问题突出;虚报工程支出套取村级建设资金;收入不上账、私设“小金库”现象屡禁不止;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村民权益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表现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未通过招投标,或者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建设项目不通过乡镇产权交易平台违规自行发包;村支书本人或者亲属、无公司法人资质的社会个人违规承包项目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项目违规转包分包;项目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程质量较差;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工程项目支出票据不规范等。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橡皮图章”,村民民主理财有名无实。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履行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审查集体经济组织开支并签字盖章、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等工作职责。目前,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多数未经村民选举推荐产生,而由村干部指定;普遍缺乏必要的财务知识,对财经法规知之甚少;年龄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一些地方的民主理财小组签章都由村干部掌握保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橡皮图章”,村民民主理财有名无实。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以上突出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存在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村集体“两委”成员素质良莠不齐,法纪法规意识淡薄;三是乡镇农村“三资”监管机构履行职能不够,执行力薄弱;四是各级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对农村“三资”监督处于“碎片化”“应急式”状态,未实行常态化监管,也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三、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近些年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农村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由此引发的矛盾与信访事件频发,对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以及基层党组织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应切实转变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观念,充分认识其存在问题的危害性,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二)强化措施,加强管理。针对部分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法律意识、财经纪律意识淡薄,村级财务管理仍然存在很多漏洞与薄弱环节的现状,各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制与财经纪律教育力度,牢固树立对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法纪的敬畏之心,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增强责任心,提高执行力。乡镇“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应增强责任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改变目前“监管乏力”“流于形式”的工作现状,在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下,配齐人员力量,切实履职尽责,提高执行力。

(四)部门协同,增强监督合力。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依然存在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现状,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应改变“碎片化”“应急式”监督管理模式,加大工作协同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尤其是要强化执纪执法与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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