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收贿赂检讨书【精编4篇】
【写作参考】阿拉题库漂亮网友为您精选的“公职人员收贿赂检讨书【精编4篇】”文档资料,供您写作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公职人员收贿赂检讨书【第一篇】
尊敬的上级领导: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在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在星空之下,人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都无法遁形。道义是天际的星光,法律是指路的灯火。
这些天来,我为自己在任-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深感后悔、愧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做了对不起良知、触犯法律的事,只能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记得当年我怀着一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情,选学了法律专业。XX年大学毕业后,我到XX省XX市房地产管理局法制科工作。从科员、副科长到科长,我深受组织的信任和栽培。在这期间,XX年我考上了XX大学法学院研究生。XX年,我任XX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产权处)主任,同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XX年单位升格,我被任命为产权处党委书记、处长。
产权处受房产局委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基础、最核心的行政职能。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XX市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到业内注目。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作为业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等。我还被选任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产权户籍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参与编写了房屋产权登记干部考试培训教材。
在钻研业务的同时,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
我的家庭条件不错,而且每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不看重,也无所谓,更不讲究吃穿。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我确曾收下了。回想起来,如果当初坚辞不接受,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是学法律的,知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随波逐流。一种“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长以来,确实为单位做了不少工作,对XX这个不起眼的四线城市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沾沾自喜,没能抵挡住行贿受贿的洪流,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明白做人,清白为官。
人年轻时都是在用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的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如果心灵被所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得,尤其是违法所得。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赎罪、愧疚充满。这几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思考了很多。想起丰子恺说过,人生可以看做“三层楼”: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把物质生活过好,锦衣不愁,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样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其次,高兴(或有力)走楼梯的,就爬上二层楼玩玩,或者就久居在这里。这是专心学术或者科研、文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也有很多,即所谓的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等。最后,还有些人脚力好,就会爬上三层楼去看看,探索人生的究竟。在他们看来,财产名誉都是身外之物,学术文艺都是暂时的美景,唯有灵魂生活充实才是最具内涵的。
我深入剖析了自己的灵魂生活,认为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一是自认为是学法律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强,其实这是在蔑视法律,最终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是自己想往知识分子这层靠,其实动不动就被一些有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拉入第一层,抵挡不住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有污知识分子的形象。三是不义之财不可得,如果凭自己正常的收入,满足第一层物质生活是完全可以的,至多让人觉得你层次不高。但是触犯了法律,不管所得多或少,都会轻则以违纪追究责任,重则以违法犯罪论处。
权力是柄双刃剑,握不好就会害得自己鲜血淋漓。诚然,开始我们一班人带着产权处全体干部职工确实是想做事,也做成了事。在受房产局委托负责管理产权处下属的XX市房地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时,我肯定了担保公司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取得高息的做法。虽然固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但当时《放贷人条例》未出台,这种擦边球打得惊险,还擦得自己沾上了污点,收受了贷款企业的贿赂。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担保公司联系好了我就签字的,并不为自己求得什么,但是人家给了我也就收了,有些心安理得。殊不知权力不能这样交易,即使单位答应了,老百姓也不答应,法律更不答应。
担保公司现在年收入1200多万元,规模和业绩在全国也很有影响。我们的初衷是为了单位利益,为了把工作做好,但是揭开光环,发现里面存在很多问题,让人惋惜。因为我的决策,也害了我的下属。如果我当初不同意以房屋吞吐形式贷款,不尝试这种不规范的经营方式,就不可能出现后面的违法犯罪现象。我感到对不起他们和家人,不但没把班子带好,自己还陷进去了不能自拔,可现在后悔为时已晚。
我看过不少不廉洁自律的反面教材,他们一开始或有功或清白,放松了警惕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最终走上自我灭亡的不归之路。我感谢组织对我的问题展开调查,让我有时间好好反思自己,我感到自己越来越往不归路走去。现在警钟敲响,惊慌之余,我非常盼望能得到组织上的再次宽待,拉我回到正道。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人有求于我,无非是看重我手中的权力,或是为了贷款,或是为了登记或办事方便,或是为了让我帮忙进人或提拔,目的性、功利性一览无余。我利用手里的权力,为他们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们的钱物,已经构成犯罪。不管我是积极向组织坦白,还是上交所有非法所得,都否认不了我是有罪之人这一事实。
我有负父母、学校、组织的培养,有负职工、群众对我的信任。这种影响太恶劣,我已经想到了业界沸沸扬扬的惊讶和叹息。
有人把20xx年光阴比做一把尺子,用它来度量人生。
按责任担当来衡量,人生第一个20xx年处于依附和成长阶段,因而担当的责任分量不大,有责任也是间接责任,责任权重不到30%;第二个20xx年,是人生的真正起步,也是责任担当的全面开始,责任权重要超过80%;第三个20xx年,无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是顶梁柱,责任权重大到100%;第四个20xx年,是人生最休闲的时间段,责任权重几乎为零。
第三个20xx年,是从人生顶峰走向成熟,再回归到起点的过程。这一阶段应该过得比较坦然,也算是人生中比较清醒的阶段。
我今年XX岁,还是做事的时候,在这一阶段之初就出了事犯了法,于我不一定是坏事。我认真思考了自己的所有问题,决心不管组织怎样处理都要接受并积极配合。恳求组织充分考虑我的所有积极表现,拉我一把,让我在最黑暗之处找到指路的明灯。
公职人员收贿赂检讨书【第二篇】
尊敬的XX:
面对神圣的国徽,我深知自己罪行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大,我的所作所为玷污了的党的形象,降低了党的威望,挫伤了党群、干群关系。由于我忘记了人民公仆的神圣职责,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殷切重托,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我觉得这完全是罪有应得。
我出生在-县-镇-村,是家中老大,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当年为供养我上学,父母卖掉了家里的三间房,父亲一人闯了关东,母亲在家既要种地,又要照顾三个孩子。记得有一次,村食堂发了一个窝头,母亲舍不得吃,留着给从县城放学回家的我吃,自己则吃树皮和草根。现在,我父母都是80多岁的人了,仍住在两间破烂不堪的房子里。对老家来说,我没做过什么贡献,妹妹是农民,她的两个孩子在外地打工;弟弟年过半百,至今还在一家企业干临时工。
我是大学毕业后被组织分配到安徽工作的。在安徽,我是一个外乡人,又没有什么背景,但现在已经是一名党员的中坚力量。我深深懂得,这些都是党组织的精心培养和教育的结果。
我多年从事党务工作,曾经分管过纪检、政法工作,对党纪国法不是一窍不通。我也曾扪心自问:金钱对一个人来说,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真是小农思想作怪,侥幸心理占据了头脑。我的教训验证了那句古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回忆这些年来,面对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觉得自己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忙到晚,也够辛苦的,看到老板们一个个大把大把地捞钱,潇潇洒洒生活,想来想去,觉得自己吃亏了,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念头。当年在地委工作时曾经作出的承诺慢慢开始动摇,从接受一瓶高级酒、一条高档香烟、一件名牌衣服,到20XX年春节接受张某送来的1万元现金,一开始还是在推来推去中不自然地收下。觉得拒绝了人家,面子上过意不去,但似乎又觉得利用职权收受金钱不应该,思想上的斗争非常激烈,可是在下不为例的借口中产生了侥幸心理。思想上的防线一旦决口,就会一泻千里,防不胜防。从起初的收受几千元到后来几十万元,我都来者不拒,且收得心安理得,逐渐变得麻木不仁,结果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能自拔。收了礼后,我便插手干部使用和人事安排工作,通过各种手段提拔亲信知己。人事安排,对当时的我来说,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举手之劳,打个电话或者开会时给有关人员打个招呼就完事了。
人一旦政治上失节,后果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想到自己以往的所作所为,感到十分后怕,主要是担心东窗事发。在这种情况下,我惶惶不可终日,赶紧和家属绞尽脑汁清理了一下近年来收受的礼金,在心里列出了一个“清单”,并四处转移,对认为是不够可靠的人送来的礼金进行退还。晚上回到家中,每当有人登门拜访,我就匆匆上楼,装作不在家,以为客人送来的金钱、礼品,反正不是自己亲自收下的,家属收礼,与己无关。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初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真是自欺欺人。我现在常常这样想,为什么过去收入低、生活苦,一日三餐粗茶淡饭,而心里却感到很踏实;现在吃不愁、穿不愁,可以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物质生活十分丰富,可还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这恐怕还是思想认识问题,还是自己意志薄弱、精神空虚的原因。
我在-工作了**年,走遍了淮河两岸的山山水水、沟沟坎坎,田间地头都曾留下了我的身影??我的奋斗和拼搏,党和人民给了我很高的荣誉和地位,而我却一意孤行,辜负了当地百姓的重托,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时间不会倒流,我要彻底悔罪,并愿配合有关部门,现身说法警示党员干部,做从宽处理的典型。
希望组织接受我的检讨!
公职人员收贿赂检讨书【第三篇】
各位领导、检察官:
我叫__,大学文化,籍贯____县,-年3月25日出生,被捕前系__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因涉嫌经济犯罪于__年12月6日被关押在__市看守所至今。经过近一个多月来的冷静思考,深刻反省我认识到我所犯经济问题是严重的,根据我的犯罪事实,现悔过如下:
我是-年6月到__县委任职的,刚去的时候自己也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听党的话,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决不辜负组织对我的培养、锻炼。在__工作初期,我自己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工作热情积极、主动被班子成员和__各族群众所公认。可后来由于自己地位变了,手里有了一定的权力,在自己身边活动的人也就慢慢地多起来,就连以前不怎么联系的人都主动找上门来同我拉关系、套近乎。部份__部委办局的领导也经常出入我的办公室和宿舍,他们都会说同样的话:__财政困难,我们单位条件比起来还过得去,今后有什么困难,有什么事要办尽管分咐,我会给你办好。这些人时不时送我两条烟,请我吃两顿饭,逢年过节还来向我拜拜年,使我在同龄人中有一种无以伦比的“优越感”和“自豪感”。平时,茶余饭后亲朋好友也说:现在是领导干部了,吃要吃好一点,穿要穿好一点,不要太寒酸,让人瞧不起。就这样。我自己的主观世界内心深处慢慢地开始发生变化,我错误地认为,当官只是一时,当老百姓是一辈子的事,为什么在位的时候不为不在位的时候考虑一些呢?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错误观点的支配,经不住金钱物质的诱惑,在错误思想意识的支配下,忘记了入党时的誓言,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廉洁勤政,忘记了艰苦朴素,忘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一心想的是如何使自己变得富有,不再寒酸,如何让别人刮目相看,佩服自己。就这样,逐渐逐渐走上了经济犯罪的道路。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通过这段时间的思考、反省,我认为,我走上经济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崇高理想并为之奋斗终身,把全心全意为人员服务时刻牢记在心,并贯穿于整个实际工作当中,并要身体力行,自觉实践“____”,并要时刻铭记“当官为什么,现在做什么,身后留什么”,心甘情愿当人民的公仆,并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自己的一切。而我自己,身为党的基层领导干部,对理想、信念逐渐产生动摇,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抛在脑后。我错误地认为,实现共产主义太遥远了,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一种追求,还是应该现实一点。我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解也是片面的,不正确的。总认为,我为人民服务,谁又为我服务,慢慢地,公仆意识谈化了,革命意志衰退了,内心想的总是自己,可以说私自当头,久而久之,想自己的多了,想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少了,最终走上了经济犯罪的道路。
二、党性锻炼不够,廉政防线不牢
作为我自己,党的学校没有少进,马列主义书没有少读,革命的道理也懂得不少,关键的问题就是,言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特别是当我自己职位发生变化以后,没有及时地调整心态,没有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没有进一步增强党性锻炼,没有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记得在__参加“三讲”教育活动时,刚开始的时候,自己也想在开展批评与自我评议、民主生活会上把自己到部门报帐这一问题主动讲出来,在自我检讨的基础上接受同志们的批评、教育,但看看班子成员中谁也没有讲各自的毛病,而我自己讲出来,不是“枪打出头鸟”吗?我也就将这一情况隐瞒了下来。再加上民主评议时,没有任何群众提到过这事,我也就错误地认为,到部门报帐是合情合理的,所以,“三讲”结束后,仍然把虚开的、要来的发票,拿到部门去报帐。彻底忘记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除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外,自己没有别的任何利益,忘记了公而忘私、勤政为民、不沾不贪的道理。就这样,我自己的廉政防线不攻自破,最终走上经济犯罪的道路。
三、理论学习不够,法律意识不强
作为一名干部。读的书也不少,理论学习班也没少参加,但就是不用心去学,不刻苦地钻研,特别是走上领导岗位以后,总觉得自己知识够用了,理论水平很高了,不用再一天到晚地去啃书本,还错误地认为理论归理论,实践归实践,学归学,干归干,理论与实践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何必天天学理论。忘记了“人不学习会落后”的真理,忘记了“理论指导实践”的论断,所以,我从怕学到厌学,到到后来的不想学。这是我特别后悔的,是我忽视了对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做为一个分管党务工作的基层领导,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我是不够格的。我平时根本就不注重学习党的知识和有关纪律,认真研究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注重学习党的纪律规定党员应该履行什么,遵守什么,不注重研究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公务员什么做得,什么做不得,那些行为是合法的,那些行为是违法的,现在想来,我可以说自己是一个法盲。因为被逮捕之前,我的确还不知道我的这些行为是违法的,错误地认为,我的行为,不过是增加部门的一点负担,而且有些部门是他们主动提出来的,我也没有逼迫过任何一个部门的领导为我报帐。但是现在我明白了,这么多的部门领导。心甘情愿为我报帐,因为是我手中有权。虽然他们谁都没有拒绝过我,但是我这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我这样做是违法的。从根本上说明了我不注重学习,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经济犯罪的道路。
四、个人私欲膨涨,终成金钱奴隶
作为我自己,国家给我的待遇已经够丰厚的了,不愁吃、不愁穿、不愁零花钱,理应好好地回报国家,好好地人民服务,当一个脚踏实地的人民公仆,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可是,我自己还不知足,应验了一名古训:“人心不足蛇吞象”。回想从前,我也是一个艰苦朴素、勤奋好学、积极要求上进的人。但是,自从走上领导岗位以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慢慢地发生了变化,受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受身边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左右,经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错误地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内心世界开始发生变化,开始讲吃、讲穿、讲排场,但凭自己的工资能吃什么能穿什么,今后走下领导岗后又怎么生活,这些问题老是在我脑海里出现,想来想去,想到了搞一些发票到条件相对好的部门报帐,还错误地认为,到自己管辖的部门报帐,既方便又快捷,而且他们也是心甘情愿的。殊不知,我的这种行为是违反党纪国法的。现在想来,我的一切真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应验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的道理,我的所做所为的确是彻头彻尾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具体体现。
总而言之,我的错误是严重的,我辜负了组织对我的培养、锻炼,辜负了人民对我的厚望,我的行为严重影响共产党员,党的领导干部的形象和声誉。我对不起党,不起人民、对不起养育我成长的这片热土。现在组织上对我作出这样的处理也是应该的,完全正确的,我坚决服从,毫无怨言。但鉴于我能投案自首、主动交待问题,积极退赔赃款,请给予我从宽从轻处理,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
此致!
公职人员收贿赂检讨书【第四篇】
尊敬的XXX:
我于11月25日在农场茶苑小区新居,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入宅仪式,共摆了20桌宴席,招待同事、朋友、老乡、同学等,该事被《南国都市报》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通过农场党委、场领导的批评帮助,(农垦)总局纪委调查组也对本人所犯的错误进行了批评指正,近两天以来,我针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做为一名党员干部,没有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带头违反了中央的八项禁令;二是放松了个人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认为按习俗小摆宴席、收点礼金,没有关系,这是旧的思想观念的体现,而自己却没有认识到;三是对个人、单位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没有考虑。
摆乔迁宴席大收“红包”,我做错了。我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组织的处分。
检讨人:
XXXX年XX月XX日
下一篇:古代历史剧剧本集聚【精彩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