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章精神解读集聚(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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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章精神解读【第一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此次修改,党内外、国内外给予了高度关注。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23日播发了记者就党章修改问题的采访报道。

中国共产党党章历来被称作是党的根本大法,在党规体系有的效力,相当于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党内来说它是团结和统一的基础,而对于党外,它是人们分析、判断共产党理念与实践的主要根据。因此,党章的每一次修改,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新党章集中了全党智慧

记者:党章修改是一个什么样的程序?

虞云耀(中共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参与了党章修改小组的具体工作):这次党章修改工作是在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今年2月份,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成立党章修改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领导下,由李鹏同志具体负责,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在修改工作期间,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多次开会,讨论研究,对党章修正案的草案,进行了审议。江泽民同志先后两次对有关问题做了重要的指示和批示,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在整个修改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吸纳各方面的意见,九易其稿。党的十五届七中全会经过审议,又做了进一步修改,正式向党的十六大提出党章修正案,两千名代表对党章修正案又进一步认真审议,并且一致通过。所以这就说明,十六大党章集中了全党的智慧,体现了全党的意志。

记者:十六大党章进行的修改是大改动还是小改动?

虞:现行党章是在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总体框架是在十二大时候确定的,经过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对部分内容和条文进行修改,不断地调整补充。总体上,能适应指导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需要,因此党中央确定,这次对党章做小改,不做大改。

记者:做了多少处改动?

虞:改动一共有65处。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和总的原则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江泽民同志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党章,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从一个先锋队变为两个先锋队

解说:在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进行审议的过程中,代表们认为,这次党章修改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生动体现,不仅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对于党所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与时俱进也是至关重要的。

十六大通过的党章,对十五大党章做出的修改只有65处,从修改的规模看,只是一些小改,但是在一些核心问题上,十六大党章却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改动,其中关于中国共产党性质的新的表述,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

虞:新党章对党的性质是这样表述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解说:在十五大党章中关于党的性质的表述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与这段表述相比较,十六大党章表述所出现的第一个明显变化是,从一个先锋队变为两个先锋队。

记者:我们知道,从中国共产党建党之初对于自己的性质就一直表述为,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那为什么在建党81年之后,在十六大党章里面,又要提出来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

李景田(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参与了党章修改小组的具体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拘泥于过去的一些提法,根据新的情况,做出新的判断。

记者:由一个先锋队到两个先锋队,它的内涵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李:从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的状况看,在党的性质当中,增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规定,是符合时代要求的,也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在历,有些人、有些同志脱离开中国革命的实际,照搬一些教条、一些外国的经验,采取关门主义的办法,拒绝吸收除工人阶级以外的其他阶级的先进分子进入到我们党内来,这是不对的。

记者:既然中国共产党既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那么我们怎么理解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属性?

石仲泉(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这是不矛盾的。因为我们讲,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对我们党的阶级属性的一个认定,中国工人阶级的利益和中国人民的利益、中华民族的利益是不矛盾的,其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李:马克思主义从来都认为,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往往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都是代表一定阶级利益的。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公开宣布自己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是我们党性质的最根本的一条。工人阶级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阶级,这一点我们必须坚定不移;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一点也必须是坚定不移的。那么为什么还要说,她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呢?因为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来就不是只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她要取得的是全民族的解放。具体来说,我们中国共产党就是要带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那么现在,我们坚持我们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就可以更为有效地避免历出现的这种关门主义的倾向,也与所谓的全民党划清了界限。

解说:与党的性质的表述相辅相成,十六大党章条文部分对什么人可以申请入党的规定,也做了适当的修改。

虞云耀(中共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现在的表述是,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这条规定中,把其他革命分子改为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记者:这样的改变说明了什么?

李景田:现在我们面临的情况是两个转变,一个就是从过去带领人民群众进行革命这么一个政党,变成要带领人民群众进行建设的执政党,还有一个就是从受到封锁和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变成对外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么个情况,由于情况的变化,我们做了现在这个表述,而且现在这个表述更为准确。

石仲泉:去年的“七一讲话”就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社会结构做了一个实事求是的分析,承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7种人,包括私营企业主、个体户和一些在民营企业搞管理的、搞技术的一些人员等等,他们属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尽管他们有些特殊背景,但只要承认中国共产党的党章,承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承认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承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遵守中国共产党的党章,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入党条件),也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从“一个代表”变成“三个代表”

解说:关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十六大党章在表述中出现的第二个明显变化是,从一个代表变成三个代表。

记者:我们翻阅以往的党章可以看到,在七大党章里面,就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从十二大党章一直到十五大党章,里面规定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那么写进十六大党章的“三个代表”可以看到从一个代表变成“三个代表”,那么在党的先进性内涵上,有了什么样的延伸?

李景田:我认为这十分符合我们党执政后的党情,符合时代要求,党要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这是“三个代表”的最后一个代表,那么还有前两个代表,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只有做到前两个代表,才能够从根本上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三个代表”写进党章,和两个先锋队一起作为我们党的性质,把它具体地写进党章,对于始终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使党真正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至关重要。

解说:十六大党章对十五大党章所做的第二个重大修改是关于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的规定。

虞:关于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十六大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解说:与十五大党章相比较,关于党的指导思想的修改,只增加了9个字,但是这9个字的增加,却意味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在全党的指导作用,得到了党内根本大法的最终确认。

虞:新的党章总纲第6段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做出了深刻的阐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十六大党章总纲第19段还强调,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解说:在中国共产党历七大党章确立了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十五大党章确立了邓小平理论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列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十六大党章进一步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历史地位,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于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重大立法。

郑科扬(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用我们中国共产党自己的话就是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正是这种结合,才有了毛泽东思想这样的认识上理论上的飞跃,才会有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和产生,实现了一个新的飞跃。那么正如同马克思主义并不是结束真理一样,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也不是结束真理,而是为真理的向前发展开辟了道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当中取得的一个最新最重要的理论成果,把它写进党章是理所当然的。

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领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中,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么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等重大问题上作出的新的科学概括,形成的科学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的继承和创造性的发展,它的提出和科学阐述表明我们党适应新的需要,形成的新的理论。

石:我们可以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做个比较分析,如果说毛泽东思想是对于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伟大创新的话,如果说邓小平理论是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伟大创新的话,那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应该说就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的一个伟大的创新。

记者:为什么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理论的重要创新?

石:从一般的党的建设理论来说,列宁应该说讲得相当完整,毛主席从古田会议就开始在为我们党的建设提出很多重要思想。到党的七大,毛主席关于党的建设的阐述应该说也是非常完整的。新中国成立之后,尽管我们强调了我们要做好执政党,也不断地进行整党、整风,甚至搞很多政治运动,希望能够使共产党保持她的先进性,但是我们没有意识到,革命党和执政党这样一个重大的区别,实际上好多做法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所以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我们今后不能再搞政治运动了,但是怎么样解决执政的问题,怎么样解决我们执政党先进性的问题,还需要新的思索。江泽民同志在主持中央工作以来,这方面的思考就比较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是经过长期思考的,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使我们党要不断地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不断地要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只有这样才能最后解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才能够真正地为中国人民谋利益,才能使我们党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样我们的执政党地位的一些根本问题,就有了明确的思路,所以这在马克思主义的党的建设理论上,是一个重大的发展。

提出了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解说:与以往的表述相比,十六大党章更加强调了实现社会主义将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在这一问题上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十六大党章不仅对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以及社会发展规律等核心问题作出了符合时代要求的重大修改,对党章中涉及到的其它重大问题也明确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作出切合实际的规定。

虞云耀(中共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十六大党章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就是,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100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100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记者:这个奋斗目标一旦被以党章的形式确定下来之后,会给全党和全国人民带来一个什么样的影响?

李景田(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们胜利地实现了小平同志提出的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和第二步奋斗目标,人民的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了小康。21世纪头20年对我们国家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考虑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这是50年的时间,跨度比较大,因此专门划出一段时间提出一个鲜明阶段性的目标,有利于激励广大人民为之奋斗,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补充完善了依法治国等内容

解说:十六大党章补充和完善了其它重要内容包括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关于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的新要求等。此外,十六大党章还增加了一个章节,专门对党徽和党旗的相关内容及使用作出规定。包括上述修改在内的全部65处改动随着十六大党章的公开发行,已经为党内外、国内外关注党章修改的人所了解。

记者:这样一部体现时代精神,符合时代要求的党章,怎么才能够有力地落实和贯彻下去?

李:要把这部(党内)根本大法,把党章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当中去,还有许多环节和工作要做,比如说,依据党章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各种规定、规章、条例、办法、实施细则,把党章的一些要求具体化。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通过自己的切实有效的工作把这些东西落实到实践当中去。

新党章精神解读【第二篇】

基本构架

总纲

(思想理论、政治主张、方针政策)

组织章程

第一章党员

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

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

第四章党的地方组织

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

第六章党的干部

第七章党的纪律

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九章党组

第十章党与共产主义

团的关系

第十一章党徽党旗

十九大修订通过的新党章共万字,总纲部分约7千多字,章程部分约万字,共11章55条。十九大对党章的修改有107处,其中总纲部分修改58处,条文部分修改49处。

总纲中的重要内容

1、新的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贯穿整部党章修正案的一条“红线”

内容

八个明确:核心内容

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

特点

把握中心确定方位

破解难题唱响中国

2、新的发展理念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奋斗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这个文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在新世纪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2)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

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与战略布局

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4)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新的党建要求

(1)突出党的绝对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2)坚持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

(3)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第五,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新党章精神解读【第三篇】

党章发展的四个时期:

1、二大~六大:在建党早期的摸索

1922年7月的中共“二大”制定了党史上的第一部正式党章。分为“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六章29条。其中在组织建设上尤显与当时其他中国政党的不同。

1927年中共五大以后,新当选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

2、七大~八大:在革命洗礼中走向成熟

1945年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杨家岭中央大礼堂召开。刘少奇做了《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1956年9月召开中共八大。大会讨论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着重提出党工作的一切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3、九大~十一大:对治党治国的曲折探索

1969年党的九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的指导思想做了错误和不科学的论述。

4、十二大~十九大: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发展

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正确路线用党章的形式加以肯定。明确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增加了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新党章精神解读【第四篇】

1、党员义务

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先锋模范: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利益服从: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四)遵守纪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五)团结统一: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

(六)民主生活: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联系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风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2、党员权利

第四条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3、发展党员

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第九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组织原则

第十条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5、党的纪律

第四十条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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