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司法救助工作总结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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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司法救助工作总结1

国家司法救助,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彰显了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xx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部署,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积极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着力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深度参与服务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彰显检察温情、司法温度、人文关怀。xx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近五年开展司法救助情况

近五年来,xx区人民检察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20xx年至今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20人,共发放救助金546000元,其中未成年人7人,妇女8人,建档立卡户2户。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学习,掌握救助工作规范和程序

认真学习《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等规定及省、市、区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方面的规定及政策。强化熟悉救助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以熟练掌握有关国家司法救助法律、政策,并在工作中加以切实贯彻落实。

(二)能动履职,加强与刑检部门沟通协作

为了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本院刑事检察、民事检察等部门与负责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沟通协作,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经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办法(试行)》。控告申诉部门主动与刑检、未检等业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刑检部门在办案中发现需要进行司法救助的情形,向控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控申部门对被害人受到刑事犯罪侵害的程度、是否已经过司法救助、家庭生活状况逐一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后建议刑事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而后启动救助程序,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三)聚焦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全区社会大局

在贫困户、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四类重点救助对象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拓展救助对象范围,突出重点,应救即救。一是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开展对贫困人员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如20xx年本院办理的胡某某、苏某某司法救助案,该案由刑检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控申部门,经控申部门调查核实,该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身体成木僵状态,已无力受审,遂对吴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该案被害人苏某年在交通事故中已死亡,其妻子胡某某在家务农,其儿子苏某某系未成年人,女儿已婚嫁xx市多年,家中无稳定经济收入,家庭生活和生产经营存在很大困难,20xx年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交通事故发生后,胡某某通过法院民事诉讼获得了吴某某亲属葛某某赔偿的人民币10万元,其余6万元未履行。由于吴某某无赔偿能力,剩余赔偿款无力履行。本院对胡某某和苏某某给予国家司法救助人民币5万元,缓解了胡某某母子二人生活的困境。

二是关爱未成年人,助推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落地落实。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对未成年人在积极开展经济救助的同时不忘实施心理和安康救助,在办案中注重保护未成年隐私和信息,尤其对受到刑事侵害的案件被害人,除开展经济救助外,联合未检办、妇联等部门开展心理疏导和跟踪回访。如20xx年本院办理的马某某司法救助案,马某某因受到刑事侵害,被强制猥亵后出现精神恍惚等心理后遗症急需治疗,本院调查核实后对马某某给予司法救助金人民币2万元,并联系心理医生对马某某进行了心理疏导,为未成年人送去温暖,送去希望。

三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精准巩固脱贫攻坚对象、受犯罪侵害的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涉法涉诉、五类农村地区贫困等当事人、信访人等开展救助,切实加大救助力度,推进司法救助高效质优。如20xx年办理的郭某某司法救助案,郭某某因李某某故意伤害导致右手肌瘫,构成七级伤残。案发后,加害人李某某未对郭某某进行任何赔偿。此案件对郭某某身体及精神造成巨大伤害,如今郭某某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本院经调查核实后向郭某某代理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群众对司法救助知晓率不高。在实际工作中,多是检察机关先在工作中调查了解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告知当事人提交所需材料。基层检察机关虽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但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宣传方式不新颖等原因,导致宣传效果不佳,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知晓率不高。

(二)司法救助资金不足。司法救助金财政预算较少,每件司法救助案件救助金额较低,不能满足司法救助工作的实际需求,所起到的作用有限,使得司法救助制度不能有效弥补刑事被害人的损失。由于财政拨付司法救助资金有限,使司法救助工作开展力度受到一定影响。

(三)司法救助案件案源较少。就检察机关内部而言,司法救助的对象绝大多数为刑事被害人,控申部门第一时间掌握其具体信息有难度,与刑检部门的沟通协调也还不够,导致检察机关履职中发现的线索比率不高。很多案件当事人不知道在检察办案环节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直接申请检察机关救助的情况较少,多为办案部门发现后向当事人告知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四)司法救助相关规定与实践脱轨。中政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司法救助的对象、范围、方式、标准、程序、资金保障、审批权运行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但部分内容规定得比较原则。在此基础上,xx省六部门出台了《xx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该办法对司法救助的对象、范围、方式、标准、程序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当中,救助范围与救助标准核算困难,且该办法在司法救助的对象与高检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内容不尽一致,《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规定不详尽,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掌握标准。

(五)审批程序与实际脱节。《xx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设在党委政法委,市、县两级办案单位认为需要司法救助的案件,报同级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审批。20xx年以来,区政法委未向本院拨付司法救助资金,司法救助案件均报上级检察院审批后拨付救助资金,同级政法委认为其不拨付救助资金,且也没有成立司法救助领导小组,故需要司法救助的案件,政法委不审批,故实际办案中审批程序与该文件规定的程序不相符。

四、下一步司法救助工作建议

一是拓宽救助对象线索来源,畅通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等信息互通渠道,完善内设部门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各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有需要救助的线索,同步向控申部门进行移送,形成多部门齐抓救助“一盘棋”工作格局。对外与相关政府部门和社团组织建立、完善相关衔接机制,下一步与乡村振兴局、妇联、民政局等部门联合会签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作机制,建立工作人员日常联络机制和线索移送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一体联动。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核查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做深做细专项活动,落实好司法救助各项措施,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为困难妇女带去检察关怀,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切实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增进检察机关与各社会救助单位之间的协同衔接。加强与民政、人社、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妇联、教育等部门的组织协调沟通,在对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的同时,联合政府、社团等相关部门从医疗保障、生活保障、残疾保障、心理辅导、就学就业等方面多措并举,拓展救助宽度、搭建救助平台,推进多元化救助方式,提升司法救助实效。

总之,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不断巩固优化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机制、经验,不断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不断彰显检察机关为民情怀,积极化民怨解民忧,解决百姓急难愁盼,增强社会和谐关系,实现公平正义,为xx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检察司法救助工作总结2

根据《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民政系统开展20xx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浙民电〔20xx〕18号)文件要求,我局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管理月相关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理念,确保了各类安全事故“零发生”。现将我局开展的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切实做好安全管理月工作,我局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同时列入到市局对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并再次强调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及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此外,于5月30日就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有关文件重要精神,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就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强调,并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开展安全演练。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理念

在接到省民政厅通知后,迅速印发了《xx市民政系统20xx年度“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金市民〔20xx〕38号)的通知,对各直属单位就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以及扎实开展安全管理月活动进行了强调部署,统一各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到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单位的重点工作来抓。各直属单位积极通过电子显示屏、悬挂安全生产标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等措施,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各直属单位开展的形式呈现多样化,如市殡仪馆联合市龙山公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生死之间》、《“安全月”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第一生命防线》等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值班工作人员每日对全院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巡查,院安全卫生检查小组每周对全院进行一次巡查,并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市救助站专门利用救助开放日开展救助宣传并专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普及专题讲座;市福利彩票中心专门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邀请消防支队领导为全体干部职工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授课;市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半年,我局先后开展培训23次,系统内工作人员均参加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演练6次。

三、加强督促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加强与安监、消防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重大疑难消防问题定期联席会商和联合执法机制,协同开展督促检查,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此外,局领导专门对各直属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尤其是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应急器材是否良好等问题,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到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督促其及时完成整改工作。

检察司法救助工作总结3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在工作中我能够不断增强学习理论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质。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透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工作的本领。一是用心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并将所学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一年来,对全院组织的所有教育和学习我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尤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对照标准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做到了从心灵深处查找对党员先进性认识上的不足,从工作态度查摆在工作落实上的不足,从生活态度查看在自身要求上的不足,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个人整改措施,有力地指导了自己的工作。二是活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之余和节假日时间,能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不断提高驾驭整体工作的潜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从“三个少”中挤时间,即少聊会闲天、少喝点闲酒、少看会电视,做到“四个常”即常看、常思、常问、常做,不断巩固学习的效果。三是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工作和学习中,我时刻牢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的古训,以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为荣,透过嘴勤、脑勤、手勤,不断地将学习的效果引向深入。透过一年的学习,我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写作水平,及信息采取、编报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使自己在尽量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工作环境和资料。

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是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法院办公室工作期间,我始终不渝地坚持平心戒燥、与人为善、踏实工作的态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职责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了“四个好”,即自己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务必做好、领导交办的事情想法办好、同事求助的事情尽力办好:一是在主任的领导下用心做好法院各部门内部协调工作。法院办公室是法院内部的“枢纽”和对外接待的“窗口”,代表法院糸统的形象。为此,我每一天坚持按时、准点上下班,,认真有礼地接待各方当事人和上访群众,真正做到了“三不”即态度不燥、言语不急、法律讲解不断,使当事人来访的过程变成我们宣传法院良好形象和法律知识的过程。同时,主动协调法院内部各部门的工作,做到了及时汇报(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及时反馈(种类状况和信息)、及时通知(各种会议和活动),为有效地促进法院以审判为主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二是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发挥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我始终认为要干好每一项工作,就要象雕琢艺术品一样,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一年来,所负责的信息工作既要亲自书写、打印、校改,还要自己报送,有时材料多、要求急,自己就加班加点、不分昼夜,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元至十一月份共编写信息(简报)期,其中被省高级法院采用数为期,被市各级信息(简报)采用余期,为宣传我市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辐射作用。

在法院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我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正确对待领导交付任务,持续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一是在生活上坚持不骄不躁,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不侵占公家一分一厘,不行贿受贿。为人谦虚谨慎,处事公道正派。心胸宽容大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博采众长,不断完善自己。

二是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同事求助的任何事情,只要能够做到的都不推辞,而是挤出时间想方设法的去帮忙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从不一推了之。

三是严格自身要求,时刻将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旨牢记心中。不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均能够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习气。

一年来,我虽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这些并未给自己带来一丝成就和简单感,反而愈加觉得沉重,总觉得工作起来始终不能称心如意,不如别人游刃有余。同时,工作中大多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尤其是在写材料过程中,遇到稿子多、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为领导服务只是限于写一些简单的简报,其他工作远远不够,很难站在领导角度去思考问题,缺乏全局性把握,不能很好地理解领导意图并融入文稿,与领导要求有相当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坚持勤奋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为领导服务水平,既要想领导之所想,也要想领导之未想。全面提高自己综合素质,个性是文字水平,尽力把材料写实、写好、写细,使领导满意,自己提高。必须要扑下身子抓落实,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学习、注重积累、注重煅炼、注重提高,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为我院的全面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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